第五章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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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35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495-49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物价局,价格与收费、价格调控、物价监督情况。
关键词: 青原区 经济管理 物价

内容

2005年8月,区物价局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单设出来,为区政府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内设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监督检查所;区物价局是区政府物价管理监督职能部门。2007年5月升格为区政府正科级行政直属单位,内设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监督检查所
  第一节 价格与收费
  价格与收费科具体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单位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2005年,物价局对所有收费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收费单位的基本情况,并227家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进行收费许可证变更;出台《青原区进一步加强培训审批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区级一次性、临时性收费的设立、审批程序、票据使用、收费时限;全区共审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132次,收费金额573.27万元。
  2005~2008年,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分别对辖区内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换发,共换发收费许可证464套;2005年、2006年、2009年分别编印和修订《青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目录》400余套免费发放,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每年由区物价局、财政局采取送审和上门审的办法,审验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共审验收费资金22668.01万元,取消乱收费项目54项,责成按规定降低标准27项。
  2006年,制定《青原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格制度》,按照《调查成本监审办法》进行成本测算后审核调整,规范定价程序。
  第二节 价格调控
  2005年始,区物价局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控与监管,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内的粮食、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农资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大米、食用油、猪肉、蛋、鱼、奶制品、液化气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每月进行4次采价,并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数据库,分析市场价格走势,为平抑市场波动提供决策依据。重点对粮、油、肉、禽、蛋、乳制品、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调价备案目录、商品种类、范围和履行的程序,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依法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价格欺诈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至2010年,共开展各类督查239次,督查单位345家,制止和平息重要商品价格暴涨事件25起。
  第三节 物价监督
  区物价检查所设立“8186220”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价监督检查。保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有效受理价格举报,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区物价检查所接到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回答群众价费咨询303件,受理价费投诉224件,办结224件,办结率100%,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620余万元。
  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统一制作价格标签,要求商户将价格标签贴在商品上,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每年对交通运输价格(春运票价)、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日用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石油成品油价格、电力价格、自来水价格、房地产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明码标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价格专项检查193次,检查单位413家,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1件,经济制裁总额4351.78万元,其中收缴违法所得上交财政63.18万元,退还用户388.60万元。
  2010年始,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在相关行业开展了以进农村、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和进医院为内容的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制作下发了价格公示服务牌174块,下发宣传资料3200份,接受价费咨询567次。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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