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编 综合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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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340
颗粒名称: 第十九编 综合经济管理
分类号: F299.22
页数: 22
页码: 481-502
摘要: 本编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计划经济,综合经济管理工作始由各级财经委员会负责,后发展到由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管理。1987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经济管理体制实行改革,经济管理范围扩大到发展计划、统计调查、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监督、物价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物价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现,产生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大。
关键词: 青原区 经济管理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实行计划经济,综合经济管理工作始由各级财经委员会负责,后发展到由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管理。1987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经济管理体制实行改革,经济管理范围扩大到发展计划、统计调查、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监督、物价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物价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现,产生的社会效益越来越大。
  第一章 发展计划
  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青原区政府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2001年2月19日成立青原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5年8月26日分设为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2006年4月3日,更名为吉安市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设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1名。下属单位有: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区招标投标市场服务中心。
  青原区发改委的工作职能是: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专项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预测、监测、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态势和重大问题,编制农业区域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及以工代赈计划,提出全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劳资、人口、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项目提炼、包装、推介、督查等工作;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一节 年度计划编制与实施
  区发改委负责编制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安排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经过综合平衡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比例和效益,同时计划相应的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社会发展目标。年度计划报送区人民政府审定,并提交区人代会审查通过后贯彻实施。
  2001~2010年,青原区共编制10个年度计划,在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下,大多年份能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2001~2004年,每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别为:2.9亿元、2.4亿元、3.12亿元、6亿元,实际每年完成情况分别为:7.57亿元、2.4亿元、4.74亿元、7.05亿元。每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为零,都是由开发商自行开发,实际每年房地产完成情况分别为:0.55亿元、0.72亿元、1.5亿元、2.44亿元。
  2005~2010年,每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别为:7.3亿元、12.3亿元、13.8亿元、14.8亿元、38亿元、41.67亿元,实际每年完成情况分别为:9.86亿元、11.04亿元、11.86亿元、23.37亿元、30.87亿元、42亿元。每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仍是为零,由开发商自行开发,实际每年房地产完成情况分别为:2.11亿元、2.48亿元、1.72亿元、1.81亿元、1.09亿元、2.6亿元。
  至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不含华能电厂、铁路)完成35.95亿元,年平均增长15.3%;财政收入3.32亿元,平均增长3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6亿元,平均增长29.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含华能电厂)42亿元,平均增长2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4亿元,平均增长16.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4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58元,平均增长12.4%。
  第二节 五年计划编制与实施
  至2010年,青原区编制了两个五年规划:《青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青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五”计划(2001~2005年)
  2001年开始,2002年编成,经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
  2004年3月开始编制,2004年10月形成《青原区“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2005年底,形成《青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并在次年召开的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规划提出以建设创新青原、生态青原、和谐青原为总体目标,实施工业强区、城建扩区、农业稳区、三产旺区、开放活区五大发展战略,把青原区打造成具有滨江城市特色的新型工业区、特色农业区、现代物流区、科教中心区、生态旅游区。
  第三节 项目计划和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等综合管理工作。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全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
  项目计划审批
  2004年以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根据市区分工,区有权审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和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超过上述限额的项目,经区审查后报市发改委审批。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放宽社会投资,严控政府投资。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手续,但对需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仍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项目储备管理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和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策划、储备、包装、推介等工作。按照先评估、后决策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广泛收集、整理、筛选项目,至2010年,共完成入库项目237个,其中达到可研究深度163个。
  项目招标投标
  区发改委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管理规模以下、区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项目招投标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工程质量。2005年11月区政府颁布《青原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各类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估算价在20万~5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交通、水利等其他工程在20万~1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在15万~5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在10万~3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1000万元。2005~2010年,受理招标项目228个,顺利开标208个,项目总投资约17897.69万元。
  第四节 争取资金
  2005年前,区以下的地方政府还没有“向上争资”这个概念。随着国家对地方扶持力度的逐步加大,向上争资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向上争取资金总量逐年大幅递增。2005~2010年,共争取资金124771万元,是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2倍。
  第二章 统计
  第一节 机构队伍
  2001年2月19日,青原区统计局成立,归口区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
  2005年8月,区统计局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划出,为区政府正科级直属机构,下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业务统计科。区农调队、区企调队划入区统计局,为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区企调队与农调队合署办公。
  2007年成立普查中心,为统计局下属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2010年,区统计局(含下属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统计师3名,助理统计师2人。
  青原区统计局负责统计调查、统计制度改革、统计基础、统计服务、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等工作。
  第二节 普查
  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每隔10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第五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
  建区前,辖区内的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是在吉安县,原吉安市、吉水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的。
  建区后,区统计局迅速接管并完成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后续工作,编印出普查资料。普查结果表明:全区共有人口179031人,其中男94315人,女84716人,男女性别比为111∶33。共有户数44245户,其中家庭户41950户,集体户2295户。家庭户共有人口163300人,占总人口的91.21%,其中男83905人,女79395人,性别比为105.68,家庭户平均人数为3.89人。人口出生率为13.87‰,死亡率为6.56‰,人口净增长率为7.31‰。
  第六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2010年3月份成立了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10月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普查宣传和初步摸底工作。11月1日进行入户登记并取得普查阶段性成果。2010年12月开展普查数据的“光电”录入工作。
  第二次农业普查
  2006年,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调查对象是全区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普查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显示,全区农村总住户43343户,总人口175860人。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
  普查年度为2001年。这次普查查清了辖区内除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了各类单位的区域、行业、经济类型和规模等构成情况以及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建立真实可靠的单位名录库。普查结果表明:辖区内共有法人单位711个,产业活动单位1002个。
  经济普查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此项普查历时3年,2004年开始,2006年结束。普查结果:2004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694个,产业活动单位918个,个体经营户4307户。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此次普查历时3年,2008年开始,2010年结束。普查结果于2010年6月份发布普查公报。2008年末,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1058个,产业活动单位1368个,个体经营户4106户。
  投入产出调查
  调查资料为年度资料。2002年和2007年共进行2次投入产出调查。调查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财会、供销、统计部门等有关人员,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人口变动情况和劳动力抽样调查
  2006年作为常态年度工作,每年进行2~4次。样本量一般为10~12个小区,涉及人口3000人左右。
  R&D(科学与实验发展活动)调查
  建区后,成立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核对吉安市统计局反馈的科技活动单位。区R&D调查数据质量通过省局评估。
  第三节 统计调研与服务
  区统计局主办和编印《统计与信息》、《青原区统计提要》、《青原区统计年鉴》等专业性书籍,内容有综合、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财政、商业、外向经济、金融、旅游、交通、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文教、卫生、民政、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比较等13个部分。每年定期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根据月、季、年报数据资料,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评估分析,针对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共撰写经济运行情况报告64篇,统计分析、调研文章和调研课题25篇,获得众多优秀作品奖项。其中《提振信心抢抓机遇确保增长》、《当前县(区)乡统计工作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关于青原区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发展税源经济推动提速发展》、《关于我区建区以来农民收入状况的剖析与思考》、《风景这边看好——关于青原区房地产市场的调研报告》、《固本强基加速架构大青原税源经济体系》、《以城市经济发展引领青原区域经济繁荣》、《十年新青原数据看变化》等文章在省内得到采用,统计调研分析服务工作得到好评。
  第三章 工商行政管理
  2001年4月28日,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原分局成立,为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2001年5月23日,青原分局接管了隶属原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河东工商所,原隶属吉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值夏工商所、新圩工商所、东固工商所和富田工商所以及原隶属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富滩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由于当时富滩镇未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所,接管后该镇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时并入值夏工商所。
  2002年7月,青原分局更名为青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增长方式迅速转变,促使工商行政管理方式从监管、惩处向引导、服务、执法方面转变。
  注册登记
  区工商局制定《青原区工商局“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上下联动制度》,坚持推行政务公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在注册大厅设置《注册登记办事指南》、《注册登记管理公示栏》,建立电子显示屏,公示登记事项、依据、程序及期限、所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申请书格式范本等。
  2002~2004年,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和微机自动缴费制。缩短办照法定工作日,减少办事程序,在注册大厅做到“一门进”、“一口清”,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厅内实现“六有”:即有办事指南、有公示栏、有法律咨询服务、有档案查询、有受理投诉、有电话及饮用水。将在册的3000余户经济组织全部录入微机,完成了数据库建设,并在河东分局试行“电子经济户口”管理方式。
  2009年,新注册私营企业151户,注册资本1790万元;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004人,注册资本14790万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987户,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706人,注册资金4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6户,从业人员352人,注册资金1091.46万元。
  2010年,新注册私营企业129户,新增注册资本15899万元,从业人员1477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340户,新增注册资本2678万元,从业人员1966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
  至2010年11月底,全区共有私营企业657户,注册资本74894万元;个体工商户6809户,从业人员13679人,注册资金1840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注册资本2562.81万元。
  清理与扶持
  工商管理人员定期上门走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鼓励个私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与业主的交流沟通。10年来共举办了20多期个私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业主2000人次。共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500余万元;共办理下岗再就业执照549份,减免规费达约55万元。
  2007年,推行网上年检和上门年检,走访辖区内的8个乡镇和3个工业园,为企业提供上门年检服务。共组织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经营户324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办理营业执照260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67起,结案65起。
  2008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和吉安市工商局《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企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了分层分类,建立台账。企业按照ABCD四类信用标准,将企业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输入“电子经济户口”,建立了企业信用分类台账。
  2009年,开展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和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共检查市场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9户,规范了2户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同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商标广告用语用字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526户,拆除违规制作的企业名称牌匾12块,拆除不规范广告2条。
  2010年,出台《吉安市青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优惠的具体办法》,提出涉及免费办照、扩大投资领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商标帮扶工作力度等方面的12项具体优惠政策。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2005年1月11日,青原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成立区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小分队,明确部门职责及牵头机构,落实应急人员车辆,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2007年,建立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吉安贸易广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区工商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预案》、《“12315”申诉举报进社区、乡镇(村)实施方案》。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
  每年在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及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重点整治吉安贸易广场、火车站和青原大道等地的集贸市场。2001年,查缴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其中包括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有毒牛排、农药等总标值13.5万元。200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共检查市场16个,检查经营户582户,取缔非法摊点3个,查处案件5起,案值6000元,查获不合格御寒生活用品、饮料、酒等商品标值8000余元。2008年春节期间,在辖区内开展6次大范围的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20多个种类,不合格水产品100余公斤,假冒“冷酸灵”牙膏648支,过期失效酱油12箱,查缴用硫黄熏制的肉皮、木耳、腐竹、辣椒等1000余公斤,收缴不合格秤20余把,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2月,全面启动先行赔偿制度以维护春节节日市场秩序,各工商分局预告设立1000元赔偿基金,共查处欺行霸市行为10起,短斤少两行为25起,掺杂使假行为40余起,先行赔偿金额2000余元,受理投诉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元。
  重大疫情期间市场监管
  “非典”期间,迅速启动处置市场经济秩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处理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检查餐饮业、网吧、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经济主体2100户,共关闭餐饮、宾招业、网吧、美容美发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户683户;责令撤除婚宴预订酒席82桌;查扣大批劣质口罩、食品、消毒水等物品,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医用口罩窝点1个,共收缴劣质口罩2615只;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案件9起,擅自发布虚假广告案件3起;查封7家无照(证)或超经营范围经营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达24300元。
  2004年,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到吉安地区,开展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清理行动。共开展8次禽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集贸市场13个,临时早市2个,禽类经营户43户,宾馆20家,酒家42家,饮食店305家,大中小学校(院)10所,定点屠宰场1个,查获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鸡蛋9箱,鸡鸭二百余只。
  粮食市场监管
  2001年下半年,开展对粮食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的专项整顿,在秋粮收购旺季,强化对中晚稻收购监管,重点查处到农村直接收购中晚稻、坐厂坐店收购、倒卖原粮等违法行为,查处2起非法收购粮食案。2002年6月,采取定期查看和不定期巡查等方法,对辖区内的粮食市场进行动态巡查。2003年10月,建立从销售到使用等环节的粮食市场监管责任制,严格实行粮食市场“封闭锁定运行”监管机制,完成《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证》和《江西省粮食市场交易资格证》的换证工作,共换发《江西省粮食收购资格证》12户,《江西省粮食市场交易资格证》28户,发展农村粮食经纪人20人。2004年6月,查处一起王某倒卖陈化粮的大案,收缴陈化粮三十余吨,货值7万余元。2008年,对青原区梅林粮库和青原区七姑岭粮油储运站出库的789吨陈化粮实行全程监管。
  成品油市场监管
  禁止销售非法炼制的油品及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严厉打击成品油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油站。2006年,查处3户无照土炼油的经营者,立案查办3家不合格成品油经营户,案值13万余元,罚没金额3万余元。
  2007年,共抽检成品油20个品种,其中有8个品种不合格,立案8起,罚没款10万余元。
  专项市场监管
  2002年4月3日至8月30日,以吉安贸易广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夏季饮料市场、食品药品市场、“地条钢”市场以及维权反欺诈等多项整治。查处经销不合格“地条钢”经营户2户,关闭7户;取缔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窝点4个。
  2005年,阜阳奶粉事件曝光后,迅速开展奶粉市场专项检查,查处不合格奶粉案5起,罚没金额达1.6万元,并在青原区电视台发布了消费警示,确保辖区内奶粉市场的安全。
  2009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限塑令”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执法车辆31台次,查处经销明令禁止、淘汰塑料袋案子1起,罚没款额3000元。
  2010年,做好过渡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引导换证工作,共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26户,个体户588户。
  农资市场整治
  2001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红盾护农下乡村”活动,为农民群众现场传授种子、农药等鉴别知识。2005年,查处销售不合格复合肥经营户5户,查处擅自发布种子销售户外广告3户,查处销售侵犯他人种子注册商标2户,查处冒用登记证号1户,为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2006年,建立区、乡、村三级红盾护农维权网络,在行政村中设立维权点28个,聘请维权联络员28名。2007年,监封早、晚稻种子214个样品(含同一品种不同批次),并在网上予以公示。抽检农资商品61批次,并在网上予以公示。2010年,加大对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检频率和密度,重点加强对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质量抽检,落实种子商品留样封存制度,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3起。
  运输市场监管
  2001年,为运输经营户现场办理注册登记,办理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注册登记150余户,从业人员650余人。2003年4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运输市场清理整治活动,查处14户无照经营户,罚没金额8000元。2008年9月停止征收管理费。至2010年,运输市场逐步规范,个体运输户每到年初就会主动上门办理营业执照。
  第三节 经济合同管理
  2001年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2001~2010年,共检查企业合同2000余份。加强查处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欺诈行为,共办理抵押物登记14件,抵押物金额6758万元,被担保主债权金额1350万元。
  2001年,办理合同鉴证16件,标的260万元,合同履约率达100%。
  2002年11月,取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鉴证行政审批。
  2007年,设立了1个农村帮扶点,发展45名农村经纪人,建立一套“订单”合同利益保护机制,共指导签订10户“订单”农业。
  2009年,针对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区工商局积极运用动产抵押登记等手段,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共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37件,合同金额4844.18万元,企业以此贷款4100万元。
  2010年,共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32件,被担保的主合同金额为5036.3万元,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格式,制止霸王条款。
  2001~2010年,共查处利用合同违法案件20件,涉案金额23万元,罚没金额9万元;调解合同争议48件,解决争议金额42万元。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广告,指导企业正确实施广告战略,提高广告效益,创立驰名商标。
  商标监督管理
  2001年,注册商标备案登记10个,查处商标侵权8起。
  2002年,打击假冒雀巢、南孚、立白、雕牌等知名商标行为20余次,标值10万余元。
  2004年,区工商局为江西金英油脂糖业有限公司申报了金英源食用油商标注册,为吉安市青原水泥有限公司申报了青原水泥商标注册,为吉安市青原区富田木胶板厂申报了红杏木胶商标注册,为外商投资企业汉壁生物技术(江西)有限公司申报了小牛妈乳制品商标注册。
  2009年,主动帮扶江西甘雨亭商贸有限公司争创省著名商标。7月,“甘雨亭”商标被省工商局、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填补了青原区无江西省著名商标的空白。积极帮扶吉安市青原区富吉粮油有限公司注册省著名商标,2010年该公司的“富滩”牌商标已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
  2005~2010年,建议和引导企业、个私营企业主等注册商标63件,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96件,罚没款301.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2起。
  广告监督管理
  2001年起,户外广告备案登记4户,共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广告业务骨干38名,组织广告审查员资格考试1次,核发广告审查员资格证10本。当年,共办理登记户外广告15件,查处中心城区违章广告45起。查处虚假广告、户外违法广告12起,广告罚没款1.64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宣传单约1.36万份。
  2009年,成立广告监管3~5人小分队,各分局设置广告兼职人员1名,全年共登记备案广告15件,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58张。共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清理整顿2次,登记户外广告50块,对未登记的户外广告10块进行查处;同时,开展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广告经营户85户,广告30块,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5起,罚没金额1.78万元。
  2010年,开展清理非法性广告专项整治,共检查保健品经营部8个,药店6家,商场和休闲场所30家,立案查处户外广告案1起。共有广告经营户10户,其中私营企业4户,个体户6户。引导广告经营单位成立广告协会,把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广告和户外违法广告作为打击重点,共查处虚假广告、户外违法广告28起,广告罚没款2.32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宣传单约2800份。
  第五节 维护消费者权益
  打假维权
  每年开展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至2010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案件250起,成功调解消费纠纷28起,调解率100%,争议金额约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八千余元。办理市局“12315转办函”1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8万元,调处结案率100%。
  2008年,新增“12315”消费维权点53个,发布消费警示信息22条,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46件、纠纷56件,调解满意率达100%,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五万余元。
  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四十余件,全部调解成功;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4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典型案例
  2004年4月,新圩镇农民匡某六个月大的孩子因服用蛋白质含量不够的奶粉(该奶粉从新圩镇廖某商店所购),有肌肉萎缩,肝脏肿大等症状,匡某遂于6月2日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调解,被投诉人廖某同意赔偿匡某小孩住院费2689.97元,营养费1000元,误工费500元,共计赔偿4189.97元。
  2010年,值夏镇思敬村刘家村村民刘某到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站投诉,值夏镇经销商梁某销售的“小天鹅”牌热水器涉嫌质量问题。投诉人的哥哥刘某在家里使用热水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接投诉后,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多次组织各方协调,最后在法院的共同协调下达成协议:赔偿刘某损失38万元。
  第四章 审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001年6月,青原区审计局成立。审计局内设秘书科、财金审计科、综合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等4个科室。
  主要负责对区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审计,对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有: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基建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后,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及时提交政府,协助区人大发挥监督作用,将审计中的严重案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
  第二节 审计工作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2001~2003年,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18个。
  2005~2010年,定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18个,共查出违规金额605.5万元,其中收缴财政金额78.7万元。
  区审计局从2005年开始,对区属企业进行审计。当年对吉安贸易广场、天立花园、梅苑小区、阳光房地产等四家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专项审计,共发现漏税、欠税299.9万元,下达审计决定并依法补缴299.9万元。2008年,完成对阳光房地产公司、贸易广场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原苑房地产公司等企业2005~2007年税收征管及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针对税款征收不到位,档案资料不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查补企业漏缴税费合计241.55万元,其中营业税54万元,城建税3.8万元,教育费附加1.6万元,企业所得税138.75万元,土地增值税31.6万元,印花税0.4万元,资源税0.6万元,个人所得税0.8万元,防洪保安资金10万元。
  财政金融审计
  2006年,根据全省统一布置,对万安县信用联社信贷资金进行交叉审计,共审计信用联社1个、乡镇分社23个,共收缴违规金额13.18万元。
  2008年,审计2007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未及时缴库和部分基金用于平衡预算等问题,及时向区人大提交《区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对已查出的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009年,对2008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区会计中心、发改委、交通局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了财政管理不规范资金2106万元,预算单位违纪违规行为资金560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2001~2003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3个。
  2005~2010年,开展了对乡镇街道和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2009年,在对区内22个单位的离任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违规金额119.97万元。2010年,在对区内1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40.64万元,其中收缴财政金额13.88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2001~2004年共计核减工程造价125万元。
  2005年,共审计固投项目24个,其中省级授权项目一个,核减资金507万元,是上年核减资金的6.67倍。
  2006年,区审计局共承接审计固投项目24个,审结18个,共计核减资金417万元。
  2007年,着重对区委党校教学楼、东固三彩大桥、渼陂西路续建工程、十一中垃圾中转站工程、大桥东路、区法院审判大楼、青原区正气南路、公略路、区建设大楼、区林业大楼、青原山中学教学大楼、值夏法庭大楼等工程进行决算审计,共审计工程项目31个,完成工程审计金额3901.2万元,核减工程造价679万元,核减率约17.41%,为财政节约资金近700万元。
  2008年,共审计工程项目45个,工程送审金额3609.4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561.05万元,核减率约15.5%,为财政节约资金近600万元。
  2009年,对已完工的行政中心办公楼、建设局办公楼、芳洲堤应急除险加固、民政局综合楼进行了审计,共审计工程项目45个,工程送审金额6314.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072.74万元,核减率为17%,为财政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尤其是区行政中心大楼装饰、安装等工程送审金额2456.13万元,核减金额723.98万元。
  2010年,共完成工程审计项目41个,完成工程审计金额7555.0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413.65万元,核减率为18.71%。
  专项资金审计
  2001年,共完成专项审计项目12个。
  2005年,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对井冈山市2003~2005年的退耕还林资金进行交叉专项审计,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查出违纪金额6.77万元。
  2006年,对永新县进行公路交通专项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万元,收缴违规金额1.8万元。对市郊区供电公司农网改造二期工程进行验收审计,收缴违规金额7.2万元。
  2007年,对区文化局文化“三项活动”专项资金、区农医局医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且组织实施了区2004~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工作,加强了对农业田园化建设、农业水利建设、社保资金审计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同时配合区财政、国土等部门协调省审计厅对全区国土出让金的专项审计,当好服务员和咨询员;9~11月份派出专业人员前往九江市对国土出让金进行交叉审计。
  2008年,对民政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重点审计,着重对年初冰灾、火灾和援助四川灾区的资金进行了审计,促进该项资金安全使用、足额上缴。对水务局2005年、2006年的人畜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重点对林业局、卫生局、老建办、农业开发办等单位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009年,完成对辖区内8个乡镇街道2007~2008年计生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38.82万元,收缴财政金额40.04万元。
  重大案件审计
  2003年5月,在对河东街道办事处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该街办会计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的重要线索,移送纪检和检察机关查处了该会计贪污挪用公款60余万元的案件,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价管理
  2005年8月,区物价局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单设出来,为区政府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进行管理,内设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监督检查所;区物价局是区政府物价管理监督职能部门。2007年5月升格为区政府正科级行政直属单位,内设办公室、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和价格监督检查所
  第一节 价格与收费
  价格与收费科具体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单位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2005年,物价局对所有收费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收费单位的基本情况,并227家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进行收费许可证变更;出台《青原区进一步加强培训审批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区级一次性、临时性收费的设立、审批程序、票据使用、收费时限;全区共审批一次性、临时性收费132次,收费金额573.27万元。
  2005~2008年,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分别对辖区内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换发,共换发收费许可证464套;2005年、2006年、2009年分别编印和修订《青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目录》400余套免费发放,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每年由区物价局、财政局采取送审和上门审的办法,审验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共审验收费资金22668.01万元,取消乱收费项目54项,责成按规定降低标准27项。
  2006年,制定《青原区物价局集体审议价格制度》,按照《调查成本监审办法》进行成本测算后审核调整,规范定价程序。
  第二节 价格调控
  2005年始,区物价局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控与监管,每年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内的粮食、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农资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大米、食用油、猪肉、蛋、鱼、奶制品、液化气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每月进行4次采价,并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数据库,分析市场价格走势,为平抑市场波动提供决策依据。重点对粮、油、肉、禽、蛋、乳制品、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调价备案目录、商品种类、范围和履行的程序,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依法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价格欺诈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至2010年,共开展各类督查239次,督查单位345家,制止和平息重要商品价格暴涨事件25起。
  第三节 物价监督
  区物价检查所设立“8186220”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价监督检查。保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有效受理价格举报,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开通以来,区物价检查所接到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回答群众价费咨询303件,受理价费投诉224件,办结224件,办结率100%,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620余万元。
  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统一制作价格标签,要求商户将价格标签贴在商品上,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每年对交通运输价格(春运票价)、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日用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石油成品油价格、电力价格、自来水价格、房地产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明码标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共开展价格专项检查193次,检查单位413家,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1件,经济制裁总额4351.78万元,其中收缴违法所得上交财政63.18万元,退还用户388.60万元。
  2010年始,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在相关行业开展了以进农村、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和进医院为内容的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制作下发了价格公示服务牌174块,下发宣传资料3200份,接受价费咨询567次。
  第六章 质量技术监督
  2003年3月,吉安市青原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开始筹建,9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宏观管理全区质量工作,实施“质量兴区”战略;负责全区计量、标准化、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管理行和政执法工作,为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之前,青原区质量技术监督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由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吉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管理。
  第一节 许可证管理
  至2010年,青原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有43家,其中食品企业37家。
  质量认证
  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帮助区内企业推进认证工作,至2010年,帮助20家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3家、9个产品通过3C强制性认证。
  名牌战略
  2009年,成立青原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关于印发青原区质量兴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原区质量兴区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原区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通知》,编制青原区(2009~2013年)名牌产品培育计划。开始实施名牌战略,推进质量兴区。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农业标准化
  2005年,青原区将美国红提列入国家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将茉莉花列入江西省第三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2008年分别通过国家标准委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组考核。在推进当地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分局制定青原区地方标准DB360803/T01《美国红提》和DB360803/T02《茉莉花》两项系列标准,报市局备案,并组织贯彻实施。至2010年,帮助、指导企业制订企业标准共计21项,修订标准6项,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商品条码管理
  按照国际惯例,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决定启动商品条形码工作。1998年7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一号局长令发布《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现有条码系统成员28家。
  组织机构代码
  1991年,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正式拉开帷幕。2004年,青原区质监分局开始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至2010年,共办理组织机构代码1020家。
  第三节 计量监督管理
  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检查始于1958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大检查,一般是计量部门会同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组织,以城乡集贸市场、饮食店为检查重点。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以后,市、县计量部门每年都要组织计量执法大检查,实施强制检定。至2010年,辖区内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共有856台(件),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为98.8%,强制检定合格率为100%。商品量的监督管理,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检合格率从2004年的78.5%上升到2010年的87.6%。
  量值传递
  市城区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由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青原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没有下设技术机构,没有建标,不开展量值传递。计量器具的检定与修理由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负责。
  ISo确认
  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计量确认。2003~2010年底,全区共有8家企业通过了ISo10012省级计量确认。
  第四节 特种设备与食品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普查登记,实施动态监管。至2010年,辖区内在用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48台,电梯53部,起重机械180台,厂内机动车11辆,压力管道871.714米,游乐设施2台。
  特种设备质量采取定期监督检验,受检率为100%。
  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整治“土锅炉”,至2010年,共销毁、取缔“土锅炉”37台。
  经常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至2010年,培训操作人员125名,116人取得操作证。
  食品安全监管
  2006年,对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普查,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79家,其中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齐全的有21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25家,有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21家,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12家。
  2007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有2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有28家取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食品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允许其限定区域销售,并对其加强监管;对证照不全(全无)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作坊,逐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并报请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和整改不到位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移送给当地工商局和卫生局,提请依法取缔。
  根据企业的环境卫生条件、生产资源条件、原辅材料控制能力、产品检验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相关人员素质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建立一企一档,实行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全区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第五节 产品质量执法
  青原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开展产品质量执法,突出“源头抓质量,铁腕打假劣”。至2010年,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品的货值金额350余万元,查办制假售假案件217件,依法取缔制假售假窝点15个,依法取缔“土炼油”厂1个,依法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3家。
  2007年,组织人员对8类产品56家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56批次,合格4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0.36%。
  2008年,组织对10类产品62家企业的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65批次,合格5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1.53%。
  2009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食品、饮用水、机砖、建筑用钢材、眼镜、人造板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样品156批次,合格的138批次,合格率为88.46%,不合格产品主要是机砖,11个批次。
  2010年,对食品、饮用水、建材、人造板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样品158批次,合格的140批次,合格率为89.0%
  青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都要向消费者介绍物品真伪识别方法;开展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区内企业人员参加全市质量和安全年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论文征集活动;通过活动,宣传“质量兴区”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表19-6-2 2007~2010年产品质量案件办理一览
  第七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03年9月29日,设立青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5名。2004年5月,青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属于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机构,主任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直39个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安委会办、区安监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共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同年,各乡镇(街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长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乡镇(街道)行政分管领导担任,并配备1~2名安监员。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法规
  2004~2010年,区安监局相继制定《青原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青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订《青原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青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青原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青原区重大危险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成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安全生产制度
  2004~2010年,安监局制订非煤矿山企业4项管理制度;制定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员工作职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项管理制度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办证程序。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004年始,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区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年年底,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二节 安全生产教育
  2004年始,每年的6月份为全区安全生产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部门单位配合,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主要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在城区主要街道,厂矿企业、建筑工地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区内重点企业、驻区企业参加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2004~2010年,举办非煤矿山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440人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1200余人;烟花爆竹经营负责人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720余人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120人;电工、焊工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730人,其中电工550人,发证550人;焊工100人,发证100人;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80人,发证80人。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每2年进行复审。
  第三节 安全生产监察
  2004年2月,青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隶属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察检查全区企事业单位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非煤矿山、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其他生产方面的安全进行重点监察,在生产(工作)一线实行监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监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分企业和单位建立档案,并跟踪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台账,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监督检查企业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整改方案的落实;负责核实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案件和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定期向主管局汇报工作,适时提供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意见。
  2004~2010年,制订检查工作方案25份,组织开展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35次;参加检(督)查220余人次,查出事故隐患1180条,已整改到位1073条,整改率达91%。
  第四节 安全生产监管
  区安监局成立后,对区内非煤矿山开采业、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监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
  设立安监局以前,区内采石场均为周边农民自发形成的个体私营小采点、以季节性开采为主。十余家采石场中,只有3家有采矿许可证,滥采现象严重,开采条件简陋,管理落后,从业人员不稳定、安全意识淡薄,主要采取“一面墙”、掏采、扩壶爆破等不安全开采方式,事故频发。
  2004年,区安监局组织中介机构对采石场进行安全评估,对达不到安全评价的企业,责令其限期关闭。2005年起,青原区确立采用先进技术全面提升采石场的安全水平目标。至2008年,所有采石场均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装运。
  至2010年,先后关闭8家无证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场,责令7家证照不全的机砖厂进行停产整顿,对1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评估,达到专项整治要求的10家采石场、8家机砖厂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共有19家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有1家企业向省安监局,10家向市安监局,8家向区安监局申报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率为100%,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监管
  2004~2010年,辖区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行业死亡事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于2004年从区公安分局移交到区安监局,接交时共有经营户92家。接管后,区安监局对全区所有经营点重新规范,重新换发新证,重新规划布局。
  至2010年,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3家,其中生产企业8家,易制毒化学品经营1家,液化气站3家,加油站14家,油漆涂料经营45家,氧气经营1家,农药经营120家,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10多家。由中介组织安全评估、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5家。取缔非法成品油经营网点6家。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120家,关闭了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经营户10家,没收非法经营各种烟花爆竹100多万响,分批分次进行统一销毁。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500次,发现400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监管
  一旦事故发生,由安监部门牵头,监察、工会、公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依法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2004~2010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1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7.6万元;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5起(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死亡69人,受伤64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5.4万元。
  2004年3月6日,富滩公路石料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4月3日,吉安联兴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
  2007年6月14日,吉安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中心高压线触电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9月28日,青原区新工业区爆破工地发生一起发炮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0.1万元;11月15日,青原区东固宏盛石材厂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9.6万元。
  2008年8月2日,吉安市吉瑞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
  2009年5月14日,江苏溧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东固矿泉水厂在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4.7万元;9月4日,江西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触电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2010年3月16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进行铝合金更新安装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6月5日,罗某在青原区白云山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卸货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10月5日,江西井冈山博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第八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06年12月1日,青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一节 食品监督
  监督网络
  2007年,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协调各乡镇(街道)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导开展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各乡镇(街道)聘请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村级聘请122名信息员,构建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督网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并印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原区食品安全中长期工作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等应急流程,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监督措施
  2007年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每年5、6月份均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组织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等部门,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投诉以及散发宣传手册、宣传单等活动。
  2007~2010年期间,组织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保健食品、夏季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生猪屠宰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节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第二节 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
  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成立区、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并在全区乡镇(街道)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构建区、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以当地医药经营企业为依托,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向各乡镇发展经营网点,通过签订配送协议的方式向辖区内涉药单位配送药品,逐步建立由区域药品配送中心,乡镇标准药店、村级便民药店构成的药品供应网。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效果
  经测算,药品采购价格较建网前平均下降24%,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35%。
  第三节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
  2006~2010年,区内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63家,其中吉安市林科天然冰片厂是区内唯一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59家,市级医疗机构1家,区级医疗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177家。
  青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至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三千八百余人次,开展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人用狂犬病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71件,涉案货值金额28.93万元,其中假劣药械案件84件,特别是青原区药监局查获的假冒人血白蛋白和与青原区公安分局联合捣毁一个生产加工义齿黑窝点案件,引起了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此外,还进行药品、医疗器械检测,2006~2010年,药品监督抽验167批次,其中检验合格129批次,合格率77.2%;医疗器械监督抽验11批次,合格率100%。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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