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侦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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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28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侦查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424-42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公安的经济侦查,其中包括了特大诈骗案侦破、非法经营卷烟案侦破等。
关键词: 经济侦查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2001年3月,青原区公安局设置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5年3月,因分局上划至吉安市公安局,撤销了经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职能主要由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承担。2001~2005年,青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6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1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特大诈骗案侦破
  2003年,立案破获胡某诈骗案。2001年11月,家住吉安火车站宿舍区的群众举报有人以介绍其女儿当兵为由实施诈骗。经初查此案受害人涉及多人,且涉案金额巨大,案情较为复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及其丈夫刘某谎称有门路能帮助别人去部队当兵,2000~2001年,先后对多名受害人进行诈骗,共骗取现金十余万元。经侦大队及时有效地开展侦查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清了胡某及其丈夫刘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2002年11月将畏罪潜逃的胡某抓获归案。此案被移送起诉,诈骗犯胡某被依法判刑。
  非法经营卷烟案侦破
  2004年经侦大队与烟草公司联合开展烟草市场整治,对非法经营烟草、生产出售假卷烟等经济犯罪进行查处,立案查处周某非法经营案,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2007年10月,有人举报吉安市城区的多家烟店都在吕某处购买过假冒品牌的香烟。经初查案情复杂,于是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先后远赴福建南安、云霄及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知道公安机关在调查此案后都先后逃往全国各地,侦查人员立即将几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在2008年将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犯罪嫌疑人吕某为了牟取暴利,贩卖假冒品牌香烟,从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王某三人处购买假冒红双喜香烟1000余条、利群香烟400余条、软中华香烟100余条、硬中华香烟110余条、黄芙蓉王香烟250余条、蓝芙蓉王香烟180余条、软芙蓉王香烟30余条、三五烟100余条、如意烟50余条等品牌香烟,涉案价值20余万元。后成功将此案移送起诉,几名犯罪嫌疑人都相继获刑。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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