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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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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27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10
页码:
421-430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公安机构设置、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侦查、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等。
关键词:
公安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建区前,现青原区所辖区域的公安工作由各地原所属县(市)的公安机构管理。2001年1月19日,成立中共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委员会、区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2月19日,设置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为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机构,原吉安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天玉派出所、井冈山华能电厂派出所、贸易广场治安办公室,原吉水县公安局富滩派出所,原吉安县公安局东固分局、富田派出所、新圩派出所、值夏派出所划归青原区公安局管辖。2004年3月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挂牌成立。
第一节 机构设置
青原区公安局成立时,内设机构有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信访科、装备财务科、户政科、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其中刑事警察大队为副科级机构。派出机构有:东固公安分局、富田派出所、新圩派出所、值夏派出所、富滩派出所、井华派出所、贸易广场派出所、河东派出所、天玉派出所。设立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副科级单位,受区农业林业局、公安局双重领导:2003年10月,设立渼陂景区派出所。
2004年9月10日,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上划至吉安市公安局管理。12月8日,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为市公安局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巡逻警察大队、指挥中心(与巡逻警察大队合署办公)、政工科、信访科、警务督察大队(与信访科合署办公)、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出入境管理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与出入境管理科合署办公)、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与禁毒大队合署办公)、户政科、法制科14个职能科(室、大队);下设河东、天玉、贸易广场、井华、富滩、值夏、新圩、富田、东固和渼陂景区10个派出所;另设监察室,为市监察部门派出机构,与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青原区森林公安机关列入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序列,受区林业局和青原公安分局双重领导。2009年12月1日,设立南芫派出所。2010年8月6日,吉安市政府批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指挥中心、户政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装备财务科、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巡逻处警大队、刑事技术科、情报科、出入境管理科等15个职能科(室、大队),均为副科级。下设天玉、河东、贸易广场、南芫、井华、富滩、值夏、新圩、富田、东固和渼陂景区等11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
2005年,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启动无办公用房派出所建设。2005年3月新圩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775平方米,2006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2006年开始为期3年的“三基”工程建设。2006年4月,富滩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2007年3月投入使用。2007年6月,东固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2008年8月投入使用。2007年9月,值夏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2008年5月投入使用。2008年6月,天玉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1170平方米,2009年5月投入使用。2008年7月,南芫派出所办公大楼动工,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2009年8月投入使用。2005~2010年,整个基础建设投入资金达3000万元。
青原分局现有民警165名。一级警督22人,二级警督22人,三级警督32人,一级警司30人,二级警司15人,三级警司8人,未授衔人员36人。大学本科70人,大学专科91人。
第二节 安全保卫
青原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2001年设立,负责国内安全保卫情报信息、侦查、调查、防范和保卫工作。2001年,摸清青原区敌、政、社情的第一手资料,完成了《青原区邪教组织调查报告》、《青原区宗教领域调查报告》、《青原区境外人员调查报告》、《青原区“三资”企业调查报告》等多项调研工作。
打击邪教组织活动
2001~2010年,打击非法宗教反动会道门的活动。2001年2月19日瓦解了吉安市“法轮功”邪教地下组织,查获邪教“法轮功”宣传刊物、经书、传单、录音带、光盘等。2004年开展了严厉打击“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的专项斗争,依法查处了由吉安县、吉州区渗透发展到青原区值夏镇、天玉镇、河东镇的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案。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针对萧某的非法“维权”活动,开展网上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共收集掌握获取萧某专项情报13份并上报公安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与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公安国保部门联系,2010年10月在广州亚运会前配合深圳市公安局将萧某以扰乱单位秩序送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消除了青原区一大隐患。
安全警卫
2001~2003年,安全警卫工作由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2004年警卫安保工作转由治安大队承担,所有安全警卫台账、档案、工作记录一并移交至治安大队保管。
2001年完成了辖区内105国道、京九铁路的沿线基础调查并制定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105国道警卫工作预案和铁路警卫工作预案。2001~2009年共完成警卫安全保卫工作113次,其中一级警卫10次,二级警卫11次,其他警卫92次。
2007年10月13~15日,莱索托首相到吉安市度假,13日下午下榻青原区华拓国际大酒店。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接到警卫任务通知后,周密部署,调集警力37人执行保卫工作,确保了莱索托首相一行在青原区的安全。
200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到吉安市视察。青原公安分局制定警卫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青原区委和区政府及青原区政法委统一协调,执行保卫工作,确保了首长的安全。
出入境管理
2001~2010年,青原区从事经贸往来、留学、学术交流、劳务输出、赴港澳台旅游人员与日俱增,到井冈山大学留学的外国留学生逐年增多,留学生有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尼泊尔、加纳248人。还有英国、美国、日本、巴基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尼泊尔等国外籍教师9人,青原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1日内办结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办证验证服务。共受理因私出国(境)申请3193人次,赴港澳台探亲147人次,定居香港8人,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586人次,办理境外人员居留许可479人次。
2002年3月1日上门为第一位到青原区投资的玻利维亚人青原山庄业主罗建华办理入境登记,居留许可。2009年办理了第一宗吉安贸易广场港商王健利港澳商务签注。青原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抓好服务的同时抓好出入境管控,2007年7月1日正式开通出入境人像录入系统,杜绝了非法骗取获得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发生。
2004年5月8日查处了台湾人田某逾期非法居留案,2005年8月22日查处了台湾人李某逾期非法居留案,2006年5月22日查处了1起喀麦隆人非法居留案,2006年9月28日查处了1起日本人非法居留案,2007年5月14日查处了1起美国人非法居留案,2009年3月11日查处了1起巴基斯坦人非法居留案,2009年12月25日查处了1起加拿大人违反住宿规定案,2009年3月25日查处了台湾人刘某不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案,2009年9月3日查处了台湾人江某不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案,2009年10月22日查处了青原区华拓大酒店、青原区明珠大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境外旅客案,上述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的人员均立为行政案件并作出了罚款处罚。2009年11月10日对违反井冈山大学校规被井冈山大学退学的孟加拉国留学生二人依法取消居留许可。2010年5月14日查处了金锣湾大酒店不按规定登记住宿境外旅客案。
第三节 刑事侦查
2001~2002年,在公安部及省、市两级公安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打黑除恶”、“破案攻坚”和“打击流窜犯罪”等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7起,打掉团伙17个,成员39人,抓获逃犯76名,成功破获汪某系列奸淫幼女案、陈某杀人案、蔡某杀人案、萧某杀人案。2003~2005年,刑事犯罪的智能化和反侦查作案能力提高,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装备大量的高科技设备,网络化迅速推广,推动当地犯罪信息的数据库建立及共享,建立全国逃犯信息库、无名尸体信息库、失踪人口信息库、拐卖妇女儿童信息库等,通过信息共享以及高科技手段,破案数呈直线上升,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35起,刑拘214人,逮捕203人,起诉210人,摧毁各类团伙28个,成员115名,破获了曾某杀人案、胡某杀人案、蒋某杀人案、李某杀人案、刘某杀人案、王某杀人案、龚某杀人案、匡某等六人团伙系列盗窃、妨碍公务案,抓获逃犯140人。2006~2007年,公安网络化的广泛利用使破案能力进一步提高,两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199起,刑拘333人,逮捕154人,移诉185人,抓获逃犯131人。其中通过三大基础工作破获各类案件387起。破获了周某绑架杀人案、尹某杀人案、王某杀人案。2008~2009年,开展了“打黑除恶”、“打拐”、“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2008年的“赣安一号”和2009年的“金盾09”行动是全年性的行动,两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486起,刑拘363人,逮捕189人,移诉233人,摧毁各类团伙27个,成员99人,抓获逃犯205人。2008年1月18日至12月30日,开展“赣安一号”集中统一行动,共破获各类案件721起,其中抢劫案7起、抢夺案10起、盗窃案193起、“黄、赌、毒”案240起、诈骗案9起、其他262起。打掉团伙14个,成员53名。共刑拘165人,逮捕71人,移送起诉99人,报送劳动教养23人。破获了邱某杀人案、涂某杀人案、刘某等人团伙系列贩卖毒品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的“金盾09”行动期间,共破获各类案件679起,其中盗窃383起、诈骗59起、强奸4起、抢劫14起、贩毒41起、拐卖妇女儿童6起、其他17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2人,移诉58人。2009年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加大刑事技术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建成一个全国一级刑事技术室。2009年通过技术直接破案9起,带破案件81起,其中通过微量物证DNA破强奸、抢劫案一起。2010年,开展世博安保、亚运安保、“春季严打整治”、“破大案、打系列、追逃犯”、“夏季治安综合整治”、“三电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3起(破现发案389起、年前案172起、外省市案1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9人,抓捕网逃64人,摧毁犯罪团伙29个。人均破现发案排名全市第二,多项侦破工作居全市前列。2001~2010年,破获各类命案22起,命案破案率达百分之百。
破获特大抢劫、杀人案
2006年3月13日早上7时25分,青原公安局刑警大队接群众报案: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王某一家三口被杀、另一人重伤。接报案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成立了现场勘查组、现场访问组。经现场勘查,被杀三人系富滩镇丹村村委会石溪口村小组7号户主王某(37岁)、妻子杨某(36岁)、儿子王某(9岁),重伤者系王德汉女儿王某(11岁)。王某、杨某被杀死在离家近百米远的路上,王某被杀死在家大厅靠房门口,女儿王某重伤在房门口靠墙。现场访问组将范围扩到了方圆十里,走访每一家每一户,寻访有没有人员在当天失踪或有异常举动,现场勘查组则在现场寻找痕迹物证、血迹、毛发、指纹等。经过搜索及排查,确定富滩中学初二(4)班的学生李某(男,汉族,1991年3月7日生,富滩镇丹村村委会上源头村小组人)、周本诘(又名周富勇,男,汉族,1991年9月10日生,富滩镇龙塘村委会新居村小组人)两人有作案时间并已失踪,侦查人员到学校调查,找到了二人脱下的血迹斑斑的衣裤,予以提取。分局组织警力架网布控、堵卡清查,并分派侦察员到李、周二人的亲戚家去突袭,下午4时10分,将李、周两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对杀人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分局从接到报案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用了8个小时。
侦破盗窃变压器、电缆线案
2005年4~7月,青原区天玉镇、河东街道、富滩、值夏等乡镇农村以及富滩工业园的一些私营企业,先后发生多起变压器、电缆线及水利灌溉设施被盗案件,致使农田无法灌溉,企业无法供电生产,严重影响了农村抗旱救灾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安民警在重点区域,连续蹲坑守候;技术人员加强对已发案件的研判,对同类案件的现场进行反复类比;情报人员对周边的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并调取了所有发案时段发案所在区域的所有电话记录2万多条,从中进行电话号码碰撞。一个多月后,锁定了收购被盗变压器铜线圈的废品收购站,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在第十天的凌晨,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带着在周边城市盗窃来的变压器铜线圈出现,被抓捕,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刑警大队成功摧毁了这个集“盗、运、销”于一体的特大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发生在青原区、吉水、泰和、吉安、安福等县的盗窃变压器案件26起,盗窃摩托车案件16起,盗窃花木雕版文物案件14起,总计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打黑除恶
2006年1月3日,群众举报:富滩镇古富村委会青年谢某、陈某、陈某和贵州人李某可能藏有枪支,且陈某于2004年12月在富滩镇将人打成轻伤甲级后一直在逃。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排。12月2日,团伙成员萧某又在古富村因纠纷将王某打伤。王某的老板胡某知道后叫了一帮人准备前去报复,萧某也邀集四人手持3支鸟铳、砍刀去应战,谢某用鸟铳朝天开枪,陈学爱用勾刀将胡某的汽车玻璃打烂。刑警大队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抓捕,当晚将谢某、陈某、陈某、李某、萧某、谢某6人抓获。经审查查明,2003年12月,谢某、陈某等4人在广东惠州的惠东绑架一名4岁男孩,向男孩家长敲诈现金8万元,团伙成员从2000年起,先后流窜于广东、惠州、深圳,江西的吉水、峡江、遂川等地,绑架敲诈勒索、入室抢劫、拦路抢劫、盗窃作案共40余起,是一个集多种犯罪为一体的特大分子集团,主犯是广东和吉水警方多年来一直通缉的网上逃犯。
严惩毒品犯罪
2007年10月分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获取一条涉毒案件线索,经初查发现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刑警大队民警派人化装跟踪,蹲守在嫌疑人经常出入的宾馆、饭店、迪厅,然后对其接触的人再进行分析、摸排,经过一百多天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把这条线上的贩、卖、吸上下线都掌握清楚了,在2008年1月16日一举抓获刘某、萧某、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摧毁毒品加工窝点一处,破获贩卖毒品案169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136.2克、麻古135粒、冰毒2.7克及一批制贩毒工具。经审讯,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加工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为青原公安分局成功破获此特大贩卖毒品案专门发来贺电。
第四节 经济侦查
2001年3月,青原区公安局设置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5年3月,因分局上划至吉安市公安局,撤销了经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职能主要由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承担。2001~2005年,青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6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1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58.3万元。
特大诈骗案侦破
2003年,立案破获胡某诈骗案。2001年11月,家住吉安火车站宿舍区的群众举报有人以介绍其女儿当兵为由实施诈骗。经初查此案受害人涉及多人,且涉案金额巨大,案情较为复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及其丈夫刘某谎称有门路能帮助别人去部队当兵,2000~2001年,先后对多名受害人进行诈骗,共骗取现金十余万元。经侦大队及时有效地开展侦查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查清了胡某及其丈夫刘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2002年11月将畏罪潜逃的胡某抓获归案。此案被移送起诉,诈骗犯胡某被依法判刑。
非法经营卷烟案侦破
2004年经侦大队与烟草公司联合开展烟草市场整治,对非法经营烟草、生产出售假卷烟等经济犯罪进行查处,立案查处周某非法经营案,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2007年10月,有人举报吉安市城区的多家烟店都在吕某处购买过假冒品牌的香烟。经初查案情复杂,于是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先后远赴福建南安、云霄及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知道公安机关在调查此案后都先后逃往全国各地,侦查人员立即将几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在2008年将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查明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犯罪嫌疑人吕某为了牟取暴利,贩卖假冒品牌香烟,从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王某三人处购买假冒红双喜香烟1000余条、利群香烟400余条、软中华香烟100余条、硬中华香烟110余条、黄芙蓉王香烟250余条、蓝芙蓉王香烟180余条、软芙蓉王香烟30余条、三五烟100余条、如意烟50余条等品牌香烟,涉案价值20余万元。后成功将此案移送起诉,几名犯罪嫌疑人都相继获刑。
第五节 治安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
2001年,青原区公安局开展整顿青原区社会治安秩序。对辖区烟花爆炸批发、储存、零售单位和业主进行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检查,全面清理整顿共检查了45家单位和业主,取缔3家,限期整改6家,捣毁4个非法批发烟花爆竹的窝点,缴获烟花爆竹1150万响,收缴民用炸药190公斤、雷管105枚、导火索1062米、各类枪支105支、子弹336发。针对青原区内矿产资源丰富,涉及开山采矿的民爆物品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的人员多水平参差不齐,开展对“四员”的安全培训,换发“四员”证,使安全意识得到加强。2002年依法查处3起非法买卖储存爆竹案,缴获爆竹16万响。2002~2004年对全区配发枪支的2个单位进行统一检查验证工作,并对枪支建档,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持枪证。2005年,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开通了《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机关联网,将枪支、持枪人员、涉爆单位、涉爆人员等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微机管理。2005年捣毁了2个重大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当场缴获烟花爆竹200余件。2006年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涉爆单位17家、危险品使用单位2家,发现存在隐患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2007年组织区内40名涉爆人员参加了全市爆破员资质培训。2008~2010年,分局连续三年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涉爆、涉枪、涉毒和放射性物品单位进行全面、细致安全责任检查,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火车站、青原汽车站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了奥运会、六十周年国庆期间的安全。
特种行业管理
2002年,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全区的特种行业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对182家特种行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中对10家特种行业的违法行业进行了处罚,对35处行业场所进行检查时下发了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业分系统管理为辅,场所以辖区管理为主”的方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复杂场所物色好治安耳目及信息员,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有力的掌控。2004年,分局开展了对废旧回收业的专项整治,共清理整顿了26家废旧金属收购点,对不规范经营,收购赃物的3家收购点进行了治安处罚,严厉打击了盗窃销赃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对废旧回收业不再进行审核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是实行备案制。2006年,分局对火车站广场周边的旅馆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审核发证38家,同时下发了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2008年,分局分别对印刷业、刻字业、寄卖业、配锁业、机动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共整顿行业场所4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有效的对特种行业进行了规范化管理。2010年底,青原区特种行业审核发证的有81家(其中旅馆业79家,刻字业1家,典当行1家),备案登记的行业有74家(其中废收业25家,机动车修理业40家,寄卖业5家,印刷业4家)。
群防群治
2002年,青原区公安局推行警务下沉战略,先期在天玉镇做试点,以三个村委会为一个警务区,建立三个警务室,并在105国道赣龙加油城第一警务室设置治安卡点和治安报警点,组建矛盾纠纷排查队、义务巡防队、治安信息员队、社区保安队、专职治安巡防队、综治特派员队伍、治安志愿者队、看楼护院队、治安民兵应急分队九支群防群治队伍,初步构建天玉镇“打防管控”一体化治安防范网络。2002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起,调处重大不稳定因素5起,上报各类信息20起,破获刑事案件2起,有效杜绝105国道天玉路段频发的拎包案件发生。2003年,分局在全区铺开社区(驻村)警务建设,建立23个警务室,实行一区一警,全面实行警力下沉,大力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设。2007年,按照省公安厅关于社区(驻村)警务室“六统一”建设标准,分局增建了2个警务室,并全面统一了标识牌、编号、办公设施、警务公开栏、工作台账、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警务室建设,为社区警务发挥更大作用奠定了基础。2008年,随着社会治安状况的变化,分局将设在偏远地区、发挥作用不大的警务室进行撤改,在原有的基础上保留了15个,确保河东城区一区一室,农村治安复杂村一村一室。在创建新型警务的同时,全区的群防群治队伍也蓬勃发展,2009年底,全区共建设治安自愿者队、看楼护院队、治安信息员队、治安巡防队、社区保安队、综治特派员队六支共1123人。
2003年6月,组建一支30人的城区专职巡防队伍,由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对行政中心、金融网点、火车站广场、开发区、贸易广场、住宅小区等重要部位和治安复杂地区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2007~2009年通过巡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56名,破获各类案件200余起。
2004年12月,组建吉安市保安总公司青原分公司,成立之初公司派驻保安25名。2007年4月,更名为吉安市青原区保安服务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一家专为国家机关、金融单位、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害部门提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专业化防范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区。2010年,派驻保安105名,指导单位自建保安员290名,挂靠保安员60名,年营业额165万元。保安公司共安排下岗职工49名,无业人员57名,派出保安参加大型安全保卫活动150余人次,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120余条,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犯罪嫌疑人65人,为居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二百一十余万元。
第六节 户政管理
2001年3月,吉安市青原区公安局组建成立,设立户政科,负责全区户政管理。同时从原所属吉安县、吉水县、吉州区的部分乡镇将户口划归青原区管理。
2004年8月9日,青原区成立青原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青原区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各项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2005年4月21日~2005年6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户口核对、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门楼牌编制、人像采集和扫描录入、微机信息补录、变更更正工作,青原区共动员乡镇、村干部800余人,民警80人参与到户口核对工作中,核对全区人口总数188932人,完成19项信息核对录入188000人,核对录入率达99.5%,16周岁以上的人口数150246人,录入人像121276人,总人口人像录入率64.2%,清理户口待定人员470人,已解决户口待定人员入户142人,注销应销未销人员666人,补登更正人口信息项目168970条,补登更正主要项目1660条,纠正公民身份号码错误610人,补编公民身份号码46人,采集近期相片57607张,补编新编门楼牌44371块。2005年,市政府下达青原区三年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总任务132950张。2005年11月,全区开始换发二代证工作,同时,正式启用青原区行政区划(360803)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截止2008年11月20日,累计上传合格制证信息133636条,完成三年工作任务的100.52%。青原区负责吉安市驻地消防官兵军人身份证的申领发放工作,2009年6月开始受理军人身份证的申领发放工作。2009年7月28日,首批99名驻地消防官兵的身份证制证信息100%的顺利通过审核签发。截止2009年12月31日,累计受理军人身份证信息145人。
2010年4月23日,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青原公安分局召开会议部署户口整顿工作,开展户口整顿入户核查工作。抽调人员310人,其中民警50人,办墙报、黑板报183块,张贴标语200多幅,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组织工作会议培训数26次,筹措经费20余万元。截至2010年9月2日,全区共核查常住人口60015户204856人,核实重复户口人数97人,清理应销未销常住户口1114人,登记应落未落户口2796人(其中出生未报户口2489人),登记暂住人口4442人,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清理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166个,纠号144个,装订门(楼)牌15个,清理废弃地址70个,提供破案线索4条,破获刑事案件2起,查处治安案件37起。
第七节 交通管理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简称青原交警大队)于2004年3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出租车管理科、车管科、违法处理中心、秩序科、河东中队8个科、室、中队。2004年4月,成立值夏中队;2006年9月,成立东固中队;2007年3月,成立公路巡逻中队,与大队合署办公;2007年10月,值夏中队更名为新圩中队,办公地点由值夏镇迁至新圩镇;2007年10月,秩序科更名为事故处理中队,与大队合署办公,2009年1月,政工科和宣传科合并,命名为政宣科。2007年10月28日,交警大队整体迁至位于青原区行政中心的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工作,实现了合署办公。2010年5月21日,大队成立南苑中队、富滩中队、财务科。至2010年底,青原交警大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宣科、财务科、出租车管理科、违法处理中心、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河东中队、南苑中队、公路巡逻中队、新圩中队、富滩中队、东固中队13个科(室、所、中队)。
2010年,青原交警大队实有人员94名,其中:正式警察53名,合同制警察5名,协警、协勤36名。
指挥中心、营房建设
青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大楼2007年9月竣工,位于青原区行政中心北侧,占地6680.03平方米,高8层,建筑面积5908平方米,大队内设机构除农村中队外,全部搬至大楼内合署办公。
新圩中队营房于2007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中队营房占地4000.02平方米,建筑面积904平方米,配备食堂、活动室、洗衣房、浴室等“五小工程”,有办公室10间,住房10间。
东固中队营房由东固镇一栋住宅楼房改造,2007年7月投入使用,占地约3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平方米,有办公室及卧室8间,办证大厅1个,配有食堂、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富滩中队2010年成立以来办公用房一直租用。
交通安全宣传
青原交警大队每年支出六万余元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门配备道路宣传工作车辆、数字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脑、录音笔等宣传设备,采取上交通安全课,发宣传资料,播宣传光盘,开展法律咨询,张贴标语和开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圩镇、中小学校、客运场站等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2007年,青原交警大队联合演艺团体举办多场次送文化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演出;2007年12月6日,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在吉安火车站广场举办以“构建和谐、共筑平安”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演出;2009年,参与编写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材;2004~2010年,通过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办了《红绿灯》、《司机交警面对面》、《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节目。
路面管理
2000年,青原大道建成,全线设置标牌施划标线。2002年,开通海关十字路口红绿灯,在海关路口、华昌转盘设置防护栏。2004年,在海关路口、华昌转盘、火车站路口、坪田路口、公略路口、南苑转盘、吉安大桥安装电子监控眼;2005年,完善青东公路全线的标志标牌,2006年施划青东公路标志标线;2007年,开通青原大道与坪田路、公略路十字路口红绿灯,路口防护栏于2008年设置完成;2005~2009年,在105国道天玉卡口、大桥东路、海关路口、文天祥大道、赣江大道、坪田路、公略路设置电子警察;2010年,在区行政中心十字路口、东井冈与公略路口、坪田路口、天立小学与胡铃路口、正气路(消防大队门口、旅游公路口)、青原大道渼陂路口设置了红绿灯。2004~2010年大队每年出资翻新城区及青东公路的各种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秩序管理
青原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在高峰期和平峰期的不同特点,采取“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勤务模式,坚持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科学调配警力,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每年中、高考期间,都加派警力和车辆,保证参考学生的道路畅通和安全。在重要节日、重要会议期间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重要外宾途经辖区时,安排警力上路巡逻,执行警卫任务;区内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庆典活动,安排警力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青原交警大队成立以来开展了“摩托车违法”、“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校车整治”、“预防交通事故”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2004~2010年,在青原区新圩、富滩、南苑等农村地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共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350多次,查处摩托车超载、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几十余种,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3500多台,对3500多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受教育群众3.5万余人。
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管理青原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负责管理青原区机动车驾驶员,主要工作是农用车、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及驾驶员证照的核发、换发、补发、异地登记和所有驾驶员的审验工作,建立驾驶员档案分类工作。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的驾驶证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培训、考试和核发、换发、补发。至2010年,辖区汽车驾驶员保有数33377人,农用车、摩托车驾驶员保有数41951人。
车辆管理 青原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的审验、核发牌证、以及换证、年检、变更等日常业务。大货车、大客车、小货车、小客车的审验、上牌等由市交警支队办理。出租汽车营运权证由市交警支队统一核发,大队内设出租车管理科负责对辖区出租车的日常监管。至2010年,辖区大型汽车保有量1014辆,小型汽车保有量5618辆,农用车保有量643辆,摩托车保有量35901辆。
交通事故处理
青原交警大队具备简易轻微、一般、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2009年度,被评为“全省一等事故处理岗位”,同年被公安部交管局评为“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执法示范单位”。2004~2010年,全区共处理交通事故807次,死亡人数69人,直接经济损失113.1万元。
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2008年8月23日0时50分,吉水人杨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桑塔纳轿车(车内搭载4人),沿105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1921公里+200米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冲下公路西侧,造成杨某、刘某、钟某3人当场死亡,另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调查当事人杨某醉酒且驾驶无号牌桑塔纳轿车,未保持安全车速,造成此次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事故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385542.9元全部由杨某承担。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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