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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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6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357-358
摘要: 本章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其中包括了管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
关键词: 青原区 劳动监察 劳动争议仲裁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青原区劳动监察大队是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授权,统筹管理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为:宣传和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管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该大队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下属机构,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至2010年在编5人。
  第二节 劳动争议仲裁
  2001年,青原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管理局、区人保局劳动监察局9家单位组成,现有人员9人。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由劳动关系监察科具体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审查、立案、调查、调解、裁决等工作。
  受理范围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2010年,全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38件:
  企业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2010年,全区调解劳动争议案共有18件。
  开庭调解和裁决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2010年,全区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20件。
  受理案例
  2008年,受理周某与某酒店的工资争议案,仲裁委依据《劳动法》有关劳资合同关系条款,不支持周某提出的双倍工资请求。
  2009年,受理吴某与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伤医疗赔偿案,仲裁委调解结果: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吴某因工伤致残,理应得到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伤待遇赔偿。
  2010年,受理刘某与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仲裁委调解结果:某公司应支付刘某的工资赔偿金。
  第三节 劳动监察
  2001~2010年,区人事劳动部门加强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受理范围
  受理辖区内下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用人单位不依法建立或执行劳动保障制度;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实物;不依法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克扣或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或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或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工种劳动保护规定;使用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等。
  监察形式
  青原区的劳动监察形式有: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年度检查。对于举报案件由劳动监察机构做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所有案件自立案之日30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的,经市劳动部门批准后,延期时限最多不超过30日。区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以来,共计开展专项检查活动70多次,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200余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8万余人。2002~2010年,全区共接到举报投诉案730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所有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举报投诉案涉及人数达2762人,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520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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