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务员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6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务员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355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公务员管理具体内容,其中介绍公务员录用制度、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等。
关键词: 青原区 人事 公务员管理

内容

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中央机关及全国各地全面实行“凡进必考”,标志着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2005年以来,青原区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25人。每年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教育培训,参训公务员累计2250人次。
  200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青原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区委机关6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7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工商联机关1个,乡镇机关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从此,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步入正轨。
  公务员年度考核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科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科级以下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布置,本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