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任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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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任免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355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人事任免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了科级职务干部任免、股级职务干部任免、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免。
关键词: 青原区 人事 人事任免

内容

科级职务干部任免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区委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规定程序管理,乡(镇)和部分区直单位的正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区直单位党内正副科级干部和党群部门的正副科级干部由区委直接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正、副职由区委、区政府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及下属副科级单位的正职和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区政府任免;乡镇政府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候选人或乡(镇)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罢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任命正科级(含主任科员)干部170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干部283名。
  股级职务干部任免
  区政府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主管部门决定,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
  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免
  按照全区党政机关的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由区委任免,区政府序列的科员、办事员职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科员120人,办事员90人。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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