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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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6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人事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354-357
摘要: 本章记述吉安市青原区人事工作,其中包括了管理机构、人员录用、人事任免、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交流。
关键词: 青原区 人事 人民政府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青原区委组织部是区委管理干部人事的职能部门,其干部人事管理职责是:负责提出关于乡镇街道和区直科级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查工作。负责区委备案干部的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各部门、群团组织、人大、政协、法检两院及各乡镇街道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等。
  青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主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其人事管理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资福利、劳动保障监察与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承办区政府系列干部职工的人事调配工作。
  青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于2001年1月组建,下设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青原区人才劳务市场)、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劳动监察大队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有人事秘书科、工资福利科、职业教育培训科、劳动关系监察科4个内设机构。
  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中保留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4个内设机构不变。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编办主任1名,编办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办公室、人事人才科、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个内设机构。区人保局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编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节 人员录用
  人员招录
  青原区成立之初,先后三次面向行政区划调整的吉州区、吉安县、井冈山市和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考区直机关干部,择优选调机关干部近120名。
  青原区各工作部门组建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补充大量工作人员。从2001~2010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当年就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110余人,面向全省公务员考试招录25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80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6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2001年以来,接收安置了团职以下军转干部13名,接收安置随军随迁军队干部家属41人。
  第三节 人事任免
  科级职务干部任免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区委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规定程序管理,乡(镇)和部分区直单位的正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区直单位党内正副科级干部和党群部门的正副科级干部由区委直接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正、副职由区委、区政府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及下属副科级单位的正职和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区政府任免;乡镇政府的正副职由区委提名候选人或乡(镇)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罢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任命正科级(含主任科员)干部170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干部283名。
  股级职务干部任免
  区政府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主管部门决定,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
  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免
  按照全区党政机关的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由区委任免,区政府序列的科员、办事员职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2001~2010年,全区共审批科员120人,办事员90人。
  第四节 公务员管理
  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至此,中央机关及全国各地全面实行“凡进必考”,标志着考试录用制度的正式建立。2005年以来,青原区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25人。每年开展公务员更新知识教育培训,参训公务员累计2250人次。
  2007年,区委、区政府印发《青原区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区委机关6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7个,政协机关1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工商联机关1个,乡镇机关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从此,全区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步入正轨。
  公务员年度考核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科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科级以下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布置,本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第五节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青原区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审定的办法,不再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实行以考代评、资格评审、审定的办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实行资格评审、资格审定、考评结合的办法。评审工作由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跨部门同专业的原则,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专业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组织。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职称改革
  1991年起,辖区在统计系统实行“以考代评”。1993年起,在会计、经济、审计系列全面推行“以考代评”制度。教育、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仍实行评委会评审通过确定资格的办法。1995年,评审范围扩大到民办教师和个体医生。1997年,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普查,并采取“打擂台”方式确定新增高级职称指标的晋升对象。1998年起,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技术水平和创造能力,企事业单位晋升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继续教育。2000年,取消对事业单位下达指标,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将职数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个岗位。2001年,首次在非国有企业开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2002年起,卫生系统的初级药、护专业及中级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考制度。同年,开始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指导”的“评聘分开”模式,即:把资格申报权交给个人,把资格评审权交给社会,把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2008年起,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至2010年底,全区事业单位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落实《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计算机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学时认定工作,2001~2010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完成率达100%。
  第六节 人才交流
  人才引进
  积极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的等各类专业人才到青原区工作或投资办厂、经营企业。2001~2010年,全区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3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中级职称170人,初级职称121人。
  人才流动
  区人力资源市场通过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承办组织人才招聘会、洽谈会和大型人才交流会,开展人才派遣业务,承办本地、外地人才输出等方法进行人才交流。至2010年5月,共组织参加省级招聘会7场,参加市级招聘会30场,自行举办大型招聘会6场,开展工业园企业岗位对接活动50余场,免费为14596人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每年组织劳务输出三千人以上,为区内工业园企业招聘各类人才2665人。
  人事代理
  2002年,青原区开始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根据《江西省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确定在2001年以后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试点。对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部实行人事代理,人事关系存放在区人才交流中心,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促进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至2010年5月,全区共为670人和4家单位办理了人事代理业务。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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