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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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政服务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2
页码: 350-351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行政服务机构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了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键词: 青原区 依法行政 行政服务

内容

机构
  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9年3月中旬开始筹建,成立中心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萧兵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萧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朱谋俊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政府法制办、编办、物价局、投诉中心、机关事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组建日常工作。并从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物价局、区编办、区投诉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抽调人员联合办公,负责机构组建的相关具体工作。中心组建领导小组在借鉴市行政服务中心及泰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组建的基础上,结合青原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出台《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组建方案》,中心组建领导小组成员经过一个半月的努力,中心于2009年4月29日正式启动,5月4日中心正式对外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两个科(室),定事业编制8名。
  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区行政中心南北楼正后侧东面一楼。进驻中心窗口单位27个,其中区文广局、区工信委、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质监分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人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15个单位设独立窗口;区计生委、区档案史志局、区科技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残联、区教体局、区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区水务局、区交通局12个单位设综合窗口。2010年,共有窗口工作人员45名,负责办理118项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至2010年,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4095件,收费359.1万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2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府运行理念,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乡镇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依照行政许可法和省、市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至2009年,全区保留区级行政许可项目179项,精简199项;保留区级投资审批项目32项,精简38项;精简的行政许可和投资审批项目比例分别为52.6%、54.3%,保留项目的办理时限总体压缩44.5%。对保留的项目再造了审批流程,制作审批流程图,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布。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设立一个绿色通道专窗,对属于“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策划、项目审批、项目运营各环节,实行由首先受理部门牵头负责的联席审批制度。高标准建设了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设立行政服务科,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两集中:将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口行政服务科,行政服务科再成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两到位: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项目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到位,单位审批权限授权给窗口到位)改革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区9个乡镇街道组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民事代办点,将便民服务网络向农村扩展,构建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并开展“有事请找我、我为您服务”帮民服务。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0年7月,区政府启动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并完成管理员培训、信息采集及审核、系统业务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8月初,由省市项目组完成了审批事项的录入及系统的建立,从8月10日起,所有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全面进入为期15天的试运行调试期,8月25日开始,全区的网上审批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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