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协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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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组织协调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1
页码: 349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具体内容,政府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协商;部门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分管副区长进行协调;分管副区长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再报请区长或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关键词: 吉安市 政务管理 组织协调

内容

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主持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调研员、区长助理协助区长、常务副区长、副区长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于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区长报告;涉及其他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分管领导商量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区审计局在区长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政府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协商;部门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分管副区长进行协调;分管副区长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再报请区长或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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