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信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118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32.8
页数: 4
页码: 323-32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地方组织信访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信访办理、信访机制等。
关键词: 信访工作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2002年8月,中共青原区委信访局(区政府信访局)成立,为区委、区政府正科级行政工作机构。核定行政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和信访督查科。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按规定逐步建立接待、办理、督办、信息、总结、汇报和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主要职能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区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指导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2006年11月,区信访系统专网实现与省、市连通。
  2008年,在全区开展了“基层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全区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0平方米以上的信访办公室,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无赴京、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访、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其中河东街道办事处、新圩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信访办公室常设机构。
  2008年8月,开通运行“区长手机”、“区长信箱”;11月,设立青原区区长手机信箱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1名;12月,区政府决定成立“区长手机、区长信箱”工作领导小组。同年,设立信访应急处置专项基金。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组建后,根据信访形势发展变化,建立覆盖全区的信访工作网络。全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访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信访员,全区所有村委会、社区都由支部书记担任信访信息员,建立基层的信访工作队伍,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第二节 信访办理
  青原区群众信访问题主要是集中在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园区建设进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问题及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环境污染、安全事故、下放知青生活保障、山林权属纠纷、群众生活困难救助和基层干部作风等问题。
  从2003年,建立实行区党政领导每周三信访接待日制度,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带头在区信访局接待室接待受理群众信访。
  2005年6~7月,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月活动。
  2005年9月,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下发赣信字〔2005〕51号文件,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向全省“人民满意信访干部”胡力争学习活动;11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吉青办字〔2005〕157号文件转发了赣信字〔2005〕51号文件,在全区开展向全省“人民满意信访干部”胡力争学习活动。
  2006年6~7月,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月”活动,区党政领导均参与接访、主动约访和带案下访。
  2006年6~9月,在全区开展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和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进京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9~11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以防范进京访为重点的越级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全区实现赴京非正常上访为“零”。
  2008年7~12月,在全区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由区委书记带头接访,县级领导干部均参加接访。2008年7月,区委书记率12名区党政领导和建设、土地、民政、信访等16个区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到河东街道邓家社区现场举行“区委书记大接访”暨“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活动期间,有32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接访96人次、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276人次参加接访,共接待上访群众83批284人次,通过开展该项活动,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区实现越级上访为“零”。
  2009年8月,依托青原区政务网建成开通青原区区长信箱工作平台,网上受理群众诉求。
  2010年9月,区两办以吉青办字〔2010〕131号文下发青原区开展“三访”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从9月26日开始至12月20日在全区开展一次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简称“三访”)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排查交办17件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和下访制,落实办理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办结时限,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化解。
  2010年11月,区两办以吉青办字〔2010〕160号下发《全区开展五类信访问题百日大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从2010年11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区开展五类信访问题百日大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权属纠纷等5个方面的问题,把省里挂牌督办的2个信访案件,市里挂牌督办的4个信访案件,区联席办、区信访局排查梳理的7件信访突出问题,总共13件信访案件全部实行挂牌督办。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包案,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负责承办,明确工作措施和办结时限,建立一个由领导带组包案的专门工作小组,将工作责任落实“三定三包”,即定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时间;包负责进京接人、负责协调处理上访诉求、负责做思想教育及就地稳控工作,直至上访人停访息诉。其中,省里挂牌督办的两个信访案件,分别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包案;市里挂牌督办的4个信访案件、区里挂牌督办的7个信访案件,由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包案,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包案调处。
  第三节 信访机制
  规范信访工作制度
  2003年8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预防和处置来区集体访异常访工作联动责任制的通知》(吉青办字〔2003〕147号),建立集体访异常访预防化解、现场处置和责任查究制度。
  2004年2月,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吉青发〔2004〕5号),建立健全信访责任网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和信访工作保证金制度,明确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保障。
  2004年8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通知》(吉青办字〔2004〕125号),建立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企业军转干部、山林权属纠纷和上海垦民问题7个专项工作小组。
  2006年7月,区联席办下发《关于开展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和处理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进京上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原成立的7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新成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军队退役人员问题和其他信访突出问题3个专项工作小组
  2007年,鉴于青原区内上海垦民问题都得到解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组成机构的通知》(吉青办字〔2007〕179号),上海垦民问题专项工作小组不再保留,其他专项工作小组仍予保留,10个专项工作小组调减至9个专项工作小组。
  2006年9月,区信访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制度>等十项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2006年10月,下发《青原区处置重大集体访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有效处置的预防控制越级访、集体访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
  2006年12月,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青原区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奖惩的规定》,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探索信访工作方式
  实施跟班学习制度。2004年8月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从区直部门单位选调年轻干部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工作锻炼的通知》(吉青信发〔2004〕1号),建立选调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锻炼制度,每年抽调部分区直部门单位信访员参加为期1~2个月的跟班学习,熟悉信访工作流程,提高信访业务水平。2004年区卫生局、区林业局派员到区信访局工作锻炼。2005年10月,区委组织部安排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挂职锻炼1个月,担任局长助理,接待上访群众,督办重点问题,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储备信访工作后备力量。2008年,区农业局、教体局、民政局抽调1名信访员到区信访局跟班学习。
  探索信访听证制度。2005年1月,就河东街道新生社区庙上村一上访户反映1992年河东经济开发区征用该村低洼地带劳动指标安置就业重访问题召开信访听证会,听证会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信访人拒绝参加,信访责任单位河东街道办、新生社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知情人,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区法院、区市政管护处、区人大办、区政协办等单位参加听证,邀请青源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和区广电新闻中心1名记者到场参加。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听证、讨论,形成一致的听证结论。
  建立信访矛盾三级排查化解机制。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形势,实行厂矿企业、村(居)每周一排查,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排查,区每月一排查并汇总的“三级排查化解”制度,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套方案,一包到底),推行“带案下访制”,主动下去,深入基层,调查协调处理信访矛盾纠纷,实施“问题销号制”,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包息访,确保案事了结,以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2007年6月23日,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为组长的中央联席会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合督导组在青原区检查指导工作,对青原区“信访矛盾纠纷三级排查化解机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6月25日,中央督导检查组在南昌召开会议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称赞青原区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树立了“青原模式”。
  推行信访代理制。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村一级不能解决的,由村级代理向乡镇(街道)反映,乡镇(街道)不能解决的,由乡镇代理向区里反映。在新圩镇街道居委会建立“杨慧芝工作室”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代理群众信访,从而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定在当地,防止信访群众越级、无序上访。2008年7月,中央信访工作督查组至青原区督查指导工作时,对该工作方式给予了肯定。
  实施特殊疑难信访个案救助制。2010年,按照中央特殊疑难信访个案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信访救助金作用,把好信访个案审查上报关、资金管理使用关和资金发放落实关,在全区筛选了8件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确定包案领导,由责任单位与上访人签订《停访息诉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