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区委议事和决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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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06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区委议事和决策方式
分类号: D262
页数: 2
页码: 285-2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共青原区委的议事和决策方式主要是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2002年2月7日,中共青原区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讨论通过了《中共青原区委工作规则》,对中共青原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的职责、议事原则与程序、表决方式等事项作出具体的界定。
关键词: 区委议事 决策方式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中共青原区委的议事和决策方式主要是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2002年2月7日,中共青原区委一届二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讨论通过了《中共青原区委工作规则》,对中共青原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的职责、议事原则与程序、表决方式等事项作出具体的界定。
  区委全委会
  在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作为区委的领导机关,负责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区的工作。
  全委会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政组织的指示在青原区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讨论决定以区委名义发布的重大以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区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区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区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对区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全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召开全委扩大会议。
  全委会的议题由区委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2/3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区委常委会
  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一般将整个工作划分为党群、工交商贸、农林水、政法、文教卫生等若干战线。书记主持区委全面工作,副书记按照分工,协助书记处理分管的工作,其他常委按照分工协助一名副书记管理某一方面的工作,每人主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政法等一方面工作。2006年地方党委换届后,实行区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只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常委按照分工协助书记分管一方面工作。常委成员分工合作,重大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常委会的主要职责:召集区委全委会或全委扩大会议,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和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区政府向区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对其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重大事项主要包括:1.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中所制定的重要具体政策和措施;2.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重大决策,以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及其重大调整;3.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乡镇行政机构的增设、调整、合并、撤销;4.属区委管理的干部的奖惩;5.涉及全区范围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行政措施和工作部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讨论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考核和奖惩等事项;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人武部党委以及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协调区级各种组织的活动,协调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之间及其与区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向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通报重要情况;以区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和区直机关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区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常委会会议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经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以区委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时,书记或副书记或常委会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和政协党组书记列席参加区委常委会。
  区委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得决定重大问题。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和副书记出席;根据有关规定,纪委书记也参加书记办公会;讨论干部问题时,组织部长参与汇报。2006年,地方党委换届,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涉及干部问题由区委干部工作五人小组会议酝酿。书记办公会的主要职责: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酝酿涉及区委管理的干部任免和其他重大问题;讨论处理不必由常委会议作出决定的日常工作,交流日常工作情况,商讨一段时间的工作安排;研究决定区委各部门和群众团体涉及全区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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