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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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98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城乡管理
分类号: TU984.256
页数: 4
页码: 218-22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的管理机构、城市管理、镇村管理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青原区 城乡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青原区的城乡管理工作在吉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001年4月,青原区建设局成立,是青原区城乡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2010年更名为城乡建设局。
  2001年4月,青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区拆迁代办处成立。青原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区城乡管理监察机构,青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护处为城区市政管理机构。三个机构均为建设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1年7月,青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区长担任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下设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010年,青原区城乡建设局内设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两个科室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分别承担区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能。
  第二节 城市管理
  建区前,辖区内城区功能未形成,城区管理仅限于吉安贸易广场、吉安火车站广场、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管理职能条块分割,未整合。建区后,城区管理统一在市城管委和青原区城管委领导下,由区城乡建设局实施管理。
  市容管理
  市容整治 2001年10月,对青原大道两旁的经营店面摊点进行了综合整治。2003年8月,对严重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农民自发形成的杨家庄菜市场进行了规划整治。2005年10月,对师范学院附近的流动摊点进行统一管理。至2010年,共查处占道经营11500余起,店外经营6970余起,乱停乱放车辆27230余起,查处随意挖掘道路950余起。
  建筑工地管理 2001年10月,对影响井冈山师范学院环境的12户占地1038平方米临时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2005年9月,对梅苑小区新干路出入口至吉州路的百米地段进行了硬化。至2010年共查处占道装修7100余起,占道施工3530余起,拆除破旧电话营业亭26个,规范建筑工地硬化出入口2600余处。
  余土砂石管理 2001年10月,对青原区内装运砂石的车辆进行改装,统一在车辆后挡板处加垫一块保护板,防止了运输的细沙从底板与后挡板缝隙处的撒漏。2003年6月,将青原区内从事运输余土、废渣的63辆东风车和12辆后八轮组成了两个车队,对车辆加高挡板,由余土废渣清运管理处统一组织调配车辆清运。2005年6月,组织了一次与运输司机、工地负责人、沙场负责人的座谈会,开展保护城市道路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从源头控制车辆装载量的措施。至2010年共教育纠正非法营运车辆8530余辆,查处抛漏车辆7480余辆,查处不按规定时间或路线运输垃圾和倾倒建筑垃圾7400余辆。
  户外广告管理 2001年10月,对青原大道两旁的经营店面广告牌进行了整治。2005年6月,在主要街道设置了九块广告张贴栏,聘请专业清洁公司对垃圾广告进行清除。至2010年,清除垃圾广告41500余处,清除乱挂横幅27200处,拆除各类乱挂广告牌10800余块。
  火车站广场管理 火车站广场是青原城区人流车流最密集的地段,管理任务繁重。在卫生管理上,广场内各经营户门前垃圾实行了袋装管理,日产日清,摇铃收集,派专人12小时三班清扫流动垃圾;在车辆管理上,对广场内经营的出租车、公共汽车实行画线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在门面前画线区内。
  小区管理
  已开发入住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小区各住户普遍对住房外阳台、窗户安装了防盗设施。各小区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每年向住户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配有固定安保人员在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出入及时进行登记,安排保安人员在小区进行全天候安保巡查,在小区重点位置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同时雇请一定数量的小区保洁员,每天不定期清扫小区卫生。
  “三城”同创
  2008年8月正式启动吉安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三城同创”活动。2008年10月,青原区成立了“三城同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内。
  绿化建设 2008年青原区在城区开展了“拆墙透绿、拆房建绿、见缝插绿、全民兴绿”活动,共拆墙3000余米,透绿42000平方米,拆房7000平方米,建绿10000余平方米。投入120万元,完成了道路增绿补绿工程。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和园林式单位及小区的创建活动,全区有112个单位捐款,金额达
  61.49万元。在正气广场栽种竹类3000株、乔灌木5000余株、草坪面积3.5万平方米。在文山公园栽种竹类5000株,其他乔木1500株。
  市政配套 区财政投资120万元对小街小巷、人行道进行硬化。硬化面积23642.85平方米,其中城区道路维修面积3500平方米,彩色人行道板砖4335.4平方米,增设排污管涵412.1米。城区各路段配置果壳箱、垃圾桶168个,垃圾中转站8座。2009年新建4座公厕。
  城市亮化美化 区市政管护部门在城区主、次干道,永兴大厦、亿通大厦、吉安供电大楼、区行政中心等高层建筑安装射灯,正气广场、文山公园等公共场所安装不同的景观灯,亮灯率达98%。
  街景街貌治理 统一对青原大道、文天祥大道等路段临街房屋进行了立面粉刷、卷闸门改造、门店招牌统一设置,空调外机装饰、临街晒衣架、雨棚拆除,防盗网规范、强电弱电网线整理、沿街乱搭乱建和屋顶垃圾清理、空地围挡、亮化美化等改造整治工作。
  其他整治活动 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各主次干道,重点街路、城区出口处机动车等实施了集中整治。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农贸市场、修(洗)车场点进行了规范整治,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的区域进行了重点整治,对违章建筑和户外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
  2009年10月,城区成功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验收。2009年11月,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2009年11月,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
  第三节 镇村管理
  建区前,青原辖区镇村管理工作分属各乡镇所在县市城建部门,所在县市城建部门未设立专门镇村管理工作机构。建区后,2005年8月4日,青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青原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为建设局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08年8月11日由青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天玉、富滩、值夏、文陂、新圩、富田、东固7个乡村规划建设管护站,为区建设局派驻乡镇机构,级别股级,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定事业编制3名,履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卫”等职能。
  青原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和各乡(镇)乡村规划建设管护站具体履行职责为贯彻实施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审批全区中心城区以外,所有的农民建房审批工作;组织村镇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负责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区内公共设施和村容镇貌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集镇管理
  20世纪80年代,辖区内乡镇集镇管理以村(居)委会和机关单位为主。集镇卫生按居民住户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划分卫生责任区,每周周末组织集镇卫生大扫除;农贸市场卫生由工商部门聘请清洁工清扫;社会治安由派出所、联防队负责。
  进入20世纪90年代,辖区内随着小城镇建设提速,乡镇集镇人口大量增加,原集镇所在地村委会相继改为居民委员会,并开始创建文明集镇活动。各乡镇就集镇管理作出明确分工:解决垃圾乱倒、乱放问题,由居民委员会负责;解决乱挖、乱占、乱搭、乱建问题,由乡镇综治办负责;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由农机站、联防队负责;解决乱摆摊设点问题,由工商所、居民委员会负责;解决乱挂、乱晒、乱涂、乱贴问题,由各单位及居民委员会协管。各单位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责任制。
  建区后,各乡镇加强了对集镇的管理力度,聘请卫生清洁员每天早晚对街道进行清扫,增设垃圾填埋场,或购建垃圾焚烧炉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对街道路网进行绿化、硬化、美化、亮化;规范车辆有序停放;集中摊点入市经营。由于地方政府注重集镇建设和集镇管理,辖区内的集镇面貌日益更新。
  村庄管理
  村庄管理多以村规民约形式进行,按照村规民约自发进行管理是村庄、宗族管理的重要手段。村规主要为禁令,民约主要为守则。早期村规禁令包括禁偷盗、禁淫乱、禁赌博、禁私宰等。如有违禁者,“轻则禁,中议创,重则鸣官律究主家。有庇护者并惩”。
  现代民约守则内容有所扩展,多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下制定,并在村庄显要位置张镑公布,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社会等方面,主要内容有:村民不得造谣惑众,结伙打架;不得破坏道路,乱挖堤坝;不得敲诈勒索,偷盗他人财物;不得乱丢毒物,造成牲畜家禽死亡;不得放火烧山,损害树苗,砍伐树木;不得私装电网,乱拉电线,危及人畜安全;不得偷用电量,拒交电费;不得闯放猪牛,损坏庄稼;不得伤害牲畜,妨害生产,蓄意报复;不得虐待家庭成员,侵害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得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破坏邻里关系等。民约守则是实行村庄管理的制度保障,由村民自发进行管理,村民自治组织进行规范指导。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村庄,其民约守则内容更翔实,管理更规范、更科学。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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