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图书馆
吉安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吉安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土地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9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资源管理
分类号:
P96
页数:
4
页码:
117-12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管理机构、土地用途、土地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等。
关键词:
土地资源
管理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管理机构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是吉安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内设秘书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科和矿政科4个科室、下属8个国土资源所,分别为:天玉、富滩、值夏、文陂、新圩、富田、东固等国土所,承担辖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2002年,青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期限为2001~2010年,采用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有关数据。在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规划调整2001~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667.84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39.07公顷。
土地用途
区内实施《1997~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快速下降的趋势得到缓解,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土地用途分为8个一级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
土地规划
青原区因是撤地设市后组建的新区,乡镇行政区划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2002年,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吉安市请求调整部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2002〕64号)文件要求,在《1996~2010年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青原区2001~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667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39公顷。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和保护率不变的前提下,减少河东、天玉、富滩、值夏4个乡镇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4.7公顷,增加东固、富田、文陂3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4.7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1766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3.25%。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轮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需要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年5月,青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式启动,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分为近期(2006~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规划。历时近两年,规划编制工作于2009年完成,2010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2月,区政府向社会进行公告。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49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000公顷,保护率81%。
基本农田保护
2004年,青原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基本农田保护调整划定工作,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资料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确定规划至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706.7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个,保护地块89块,保护率83.25%。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地方政府、村组和农户,区与乡镇签订责任状8份,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105份,村与村小组签订责任书1164份,31929户农户填写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登记表。及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五不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等六项制度。修建、修缮保护标志牌21块。2007年,区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印发青原区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2001~2010年,累计在河东镇、富田镇、新圩镇、富滩镇新造耕地113.5公顷。
建设用地管理
土地征收 2001年,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宏观控制、微观调节”的原则,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申报、审批手续。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003年3月,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建立和完善六项基本制度,即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国有土地使用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土地登记查询、集体决策制度。2001~2010年,青原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通过实地勘查,确定了青原区富田镇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总面积21.69公顷,整理复垦后预计可新增耕地18.60公顷,新建区总面积21.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29公顷。9月,上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类建设用地724.56公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实施规划的批复。
土地开发整理 为加强耕地保护,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1年,在河东镇庄塘村、大塘村、胜利村进行百亩造地工程,新增耕地16.1公顷。
2002年,百亩造地工程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通过造地,新增耕地16.12公顷。
2004年,在新圩镇、富田镇进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77.2公顷。
2005年3月,百亩造地工程项目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通过开发,增加耕地77.28公顷。
2007年,组织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
2008年,组织实施富滩镇土地开发项目,11月,项目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开发,新增耕地面积20.2公顷。
2009年,组织申报富滩土地开发项目,面积16.66公顷。12月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新增耕地14.6公顷。组织申报青原区富滩社山村等2个镇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总面积647.3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05公顷。
2010年,组织申报青原区新圩镇河边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5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立项批复,11月,江西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审核批复,规模建设用地14.14公顷,项目预算投资1412万元,可新增耕地面积12.39公顷。
土地交易管理
2009年以前,青原区土地交易统一在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2009年8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出“主攻项目、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号召,下发吉府办抄字〔2009〕66号和吉市国土资字〔2009〕165号文件,将青原区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的土地管理审批权委托给青原区人民政府,并由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承办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出(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2009年8月~2010年,共挂牌出让工业用地面积47.26公顷,成交价款7939.7302万元。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土地情况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土地档案整理归档等。青原区的地籍管理工作始于2001年。2009年8月,根据市政府吉府办抄字〔2009〕66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字〔2009〕165号文件精神,地籍管理增加青原区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初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等工作。
土地登记发证
2001年开始,青原区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2001~2010年,共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6220宗,面积70.9公顷。2009年8月~2010年12月,办理工业园区内出让国有土地初始登记23宗,面积26.61公顷,办理出让国有土地抵押登记14宗,面积479.1公顷。
土地调查
从2001年起,青原区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统计台账,实行土地动态监测。2003年,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中心城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鉴于青原区是由原吉安市的两个乡镇、吉水县的一个镇和吉安县的五个乡镇合并而成的新区,测绘出了一套青原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2007年,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区内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对1996~2006年的变更调查工作重新进行梳理,查清全区土地面积,完成详查结束年初始数据库和变更数据库资料收集工作。
2008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业队伍为河北天元地理信息公司。5~8月,完成外业调查,随后开始进行内业建库工作。10月,完成内业矢量化工作。2009年2月,通过了青原区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验收,建立区“二调”数据库并通过了市级“二调”内业复查。10月,通过了国家级外业核查。2010年,对“二调”资料进行整理.修改了“二调”数据库,完成了“二调”数据库标准时点更新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区耕地16303.9公顷,园地1332.6公顷,林地61089公顷,草地104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12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7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37公顷,其他土地736公顷。
测绘管理
2007年10月始,市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由吉安市规划建设局调整到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后,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负责青原区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并根据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市、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开展辖区测绘管理工作,建立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和测绘成果提供制度;建立健全测量标志保护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查清青原区测量标志点共16个,采取修建保护井,加水泥盖板和贴标识板等措施对各测量标志点进行保护,对9个测量标志点进行征地并核发国有土地证。
土地监察
2003年,对开发(园)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将吉安河东经济开发区原1650公顷的规划面积核减为400公顷。
2007年,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清理“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008年,建立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2009年4月,青原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成立,为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内设机构。聘请监察资源信息员122人,开通“12336”举报电话和信箱。8月,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批而未用土地、矿山企业临时用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2010年,开展2009年度土地分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查迎检工作。对全区64个片区监测图斑进行核查,核查面积355.48公顷,共查出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用地32宗,面积53.33公顷,其中耕地15.93公顷。对清查出的违法用地,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完成复耕4.62公顷,复绿6.51公顷。
2009~2010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宗,占地面积56.2公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1栋,面积0.12公顷。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