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源管理与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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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94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资源管理与保护
分类号: P96
页数: 5
页码: 117-12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驻区地质勘探机构等。
关键词: 资源管理 保护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第一节 土地资源管理
  管理机构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是吉安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内设秘书科、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科和矿政科4个科室、下属8个国土资源所,分别为:天玉、富滩、值夏、文陂、新圩、富田、东固等国土所,承担辖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以及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2002年,青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期限为2001~2010年,采用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有关数据。在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规划调整2001~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667.84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39.07公顷。
  土地用途
  区内实施《1997~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快速下降的趋势得到缓解,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土地用途分为8个一级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
  土地规划
  青原区因是撤地设市后组建的新区,乡镇行政区划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2002年,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吉安市请求调整部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复》(〔2002〕64号)文件要求,在《1996~2010年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青原区2001~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667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39公顷。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和保护率不变的前提下,减少河东、天玉、富滩、值夏4个乡镇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4.7公顷,增加东固、富田、文陂3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4.7公顷。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1766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3.25%。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轮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需要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8年5月,青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式启动,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分为近期(2006~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规划。历时近两年,规划编制工作于2009年完成,2010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2月,区政府向社会进行公告。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49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000公顷,保护率81%。
  基本农田保护
  2004年,青原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基本农田保护调整划定工作,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资料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确定规划至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706.7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7个,保护地块89块,保护率83.25%。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责任逐级落实到地方政府、村组和农户,区与乡镇签订责任状8份,乡镇与村签订责任书105份,村与村小组签订责任书1164份,31929户农户填写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登记表。及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五不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等六项制度。修建、修缮保护标志牌21块。2007年,区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印发青原区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2001~2010年,累计在河东镇、富田镇、新圩镇、富滩镇新造耕地113.5公顷。
  建设用地管理
  土地征收 2001年,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宏观控制、微观调节”的原则,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申报、审批手续。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003年3月,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建立和完善六项基本制度,即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国有土地使用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土地登记查询、集体决策制度。2001~2010年,青原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通过实地勘查,确定了青原区富田镇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总面积21.69公顷,整理复垦后预计可新增耕地18.60公顷,新建区总面积21.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7.29公顷。9月,上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类建设用地724.56公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实施规划的批复。
  土地开发整理 为加强耕地保护,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1年,在河东镇庄塘村、大塘村、胜利村进行百亩造地工程,新增耕地16.1公顷。
  2002年,百亩造地工程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通过造地,新增耕地16.12公顷。
  2004年,在新圩镇、富田镇进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77.2公顷。
  2005年3月,百亩造地工程项目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通过开发,增加耕地77.28公顷。
  2007年,组织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
  2008年,组织实施富滩镇土地开发项目,11月,项目通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开发,新增耕地面积20.2公顷。
  2009年,组织申报富滩土地开发项目,面积16.66公顷。12月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新增耕地14.6公顷。组织申报青原区富滩社山村等2个镇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总面积647.3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05公顷。
  2010年,组织申报青原区新圩镇河边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5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立项批复,11月,江西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审核批复,规模建设用地14.14公顷,项目预算投资1412万元,可新增耕地面积12.39公顷。
  土地交易管理
  2009年以前,青原区土地交易统一在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2009年8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出“主攻项目、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号召,下发吉府办抄字〔2009〕66号和吉市国土资字〔2009〕165号文件,将青原区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的土地管理审批权委托给青原区人民政府,并由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承办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出(转)让、出租、抵押等业务。2009年8月~2010年,共挂牌出让工业用地面积47.26公顷,成交价款7939.7302万元。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土地情况调查、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土地档案整理归档等。青原区的地籍管理工作始于2001年。2009年8月,根据市政府吉府办抄字〔2009〕66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字〔2009〕165号文件精神,地籍管理增加青原区工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初始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等工作。
  土地登记发证
  2001年开始,青原区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2001~2010年,共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6220宗,面积70.9公顷。2009年8月~2010年12月,办理工业园区内出让国有土地初始登记23宗,面积26.61公顷,办理出让国有土地抵押登记14宗,面积479.1公顷。
  土地调查
  从2001年起,青原区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统计台账,实行土地动态监测。2003年,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中心城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鉴于青原区是由原吉安市的两个乡镇、吉水县的一个镇和吉安县的五个乡镇合并而成的新区,测绘出了一套青原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2007年,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区内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对1996~2006年的变更调查工作重新进行梳理,查清全区土地面积,完成详查结束年初始数据库和变更数据库资料收集工作。
  2008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业队伍为河北天元地理信息公司。5~8月,完成外业调查,随后开始进行内业建库工作。10月,完成内业矢量化工作。2009年2月,通过了青原区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验收,建立区“二调”数据库并通过了市级“二调”内业复查。10月,通过了国家级外业核查。2010年,对“二调”资料进行整理.修改了“二调”数据库,完成了“二调”数据库标准时点更新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全区耕地16303.9公顷,园地1332.6公顷,林地61089公顷,草地104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12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7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37公顷,其他土地736公顷。
  测绘管理
  2007年10月始,市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由吉安市规划建设局调整到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后,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负责青原区的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并根据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市、县两级测绘行政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开展辖区测绘管理工作,建立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制度、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和测绘成果提供制度;建立健全测量标志保护制度,通过调查摸底,查清青原区测量标志点共16个,采取修建保护井,加水泥盖板和贴标识板等措施对各测量标志点进行保护,对9个测量标志点进行征地并核发国有土地证。
  土地监察
  2003年,对开发(园)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将吉安河东经济开发区原1650公顷的规划面积核减为400公顷。
  2007年,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清理“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008年,建立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2009年4月,青原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成立,为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内设机构。聘请监察资源信息员122人,开通“12336”举报电话和信箱。8月,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批而未用土地、矿山企业临时用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2010年,开展2009年度土地分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查迎检工作。对全区64个片区监测图斑进行核查,核查面积355.48公顷,共查出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用地32宗,面积53.33公顷,其中耕地15.93公顷。对清查出的违法用地,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完成复耕4.62公顷,复绿6.51公顷。
  2009~2010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宗,占地面积56.2公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1栋,面积0.12公顷。
  第二节 矿产资源管理
  矿产资源勘探
  2004年以来,江西省煤田地质局227地质队、吉安市地质队、赣西地质调查大队、赣南地质调查大队、省水文地质环境队分别在青原区进行了矿产资源勘探工作。
  矿业权管理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矿业权由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无偿授予。1988年后,矿业使用权初步实行有偿取得制和依法流转的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制度要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新办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黏土、页岩的企业可行性报告的审查,变更和注销的初审;协助市执法监察支队调处采矿权属纠纷;查处浪费破坏,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使用费。
  矿产资源登记、发证
  采矿许可证的发放,是由采矿权人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预审、会审,请有资质地质部门做地质储量报告,经专家评审后,再请有资质评估部门对采矿权价款评估后,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估合格,由工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预评估,林业部门进行林木砍伐补偿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2004年前,矿产资源登记、发证工作由区经贸委矿产资源管理局负责。
  2004年,由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重新换发采矿许可证,按照国务院50号令开始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区内27个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报登记和8个矿山企业的动态检测。
  2006年,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关闭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开采建筑用石英砂岩矿山6个,关停开采砖瓦用黏土矿8个。同年,开始执行采矿权挂牌出让制度,挂牌出让页岩矿1个。
  2007年,挂牌出让建筑用石英砂岩矿2个、砖瓦用粉砂质页岩矿1个。
  2008年,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通过了省、市的检查验收并合格,挂牌出让砖瓦用粉砂质页岩矿1个。
  2009年,挂牌出让石英砂岩矿山1个。
  2010年,完成了17个矿山企业的实地核查,并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挂牌出让炭质泥岩矿山1个,粉砂质页岩矿山1个。
  区内矿山企业19个,其中省级发证1个,市级发证6个,区级发证12个。
  第三节 驻区地质勘探机构
  驻青原区的地质勘探机构有: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七地质队。成立于1965年6月,原在吉州区石溪头,2001年迁至青原区青原大道255号,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下属经济实体有:地质勘察院、路桥工程处、华昌大酒店、对外经营部等。
  2010年有职工311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6人,管理人员49人,技术工人229人,勤杂人员19人。主要业务是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电磁法物探勘测、水井施工,路桥施工,宾馆服务业。
  二二七地质队先后为江西省探明并提交了天河煤矿、大光山煤矿、吉水螺田煤矿、永丰杏严煤矿、万安宝山煤矿、信丰内江煤矿等有开采价值的地质勘查报告20多份,探明煤炭资源储量8000多万吨。为吉安市数百家矿山编制了上千件资源储量地质报告和储量检测报告。完成包括吉安市城区地籍测量在内的测量项目近20项,测绘面积累计200平方公里。完成吉安市造纸厂、青原山林场、青原区米东大酒店以及永丰、吉安、万载等缺水地区找水勘查与地下水污染地区找水勘查项目60多项,建成管井50多口。完成吉安大桥桩基础工程,泰和环溪特大桥以及省外近100项桩基工程的施工,完成昌金高速公路部分标段、南昌南莲路高架桥,吉安城北连接线A标段的施工项目。2006年参与埃塞俄比亚公路局Afdera-Abala公路施工项目,中标50口水井工程;2008年参与埃塞俄比亚当地水坝灌浆工程施工。
  华昌大酒店,位于吉安市青原区,为涉外二星级酒店,酒店有客房67套间,140个床位,可提供食、宿、购、行、游等综合性服务。二二七队汽修厂为地质队下属企业,有机械加工设备10台(套),从事工程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汽车的维修,机械钻具的加工等,开发的小型电动机车出口泰国。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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