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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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8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中民政的情况,介绍了优抚安置,从2001年到2012年接收和安置相关人员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民政 优抚安置 安置

内容

2001年,全区安置2000年的退伍军人141名。2002年,接收和安置退伍军人和转业志愿兵93名。2003年,发放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每人每月80元,当年发放金额达10万元。2004年,在安置工作中,倾向货币安置,鼓励自谋职业,全区有13名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30%。2005年,把2000年以来,分配在企业或因企业改制未上班的退伍军人,全部列入自谋职业范围,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2005~2011年,接收退役士兵766人,安置136人,给352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663.9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87.6万余元。2012年,组织29名退役士兵在吉安实验高级技工学校参加免费职业培训,发放培训补助金11.3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2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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