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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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4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5
页码: 806-8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中民政的情况,介绍了社会福利,包含了救灾救济,慈善救助,老龄补贴,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民政 社会福利

内容

第一节 救灾救济
  2000年,因受副热带高气压影响,吉州区遭受严重旱灾,全区受灾人口达3.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760万元。区民政局及时下拨救灾款26万元,下发救灾口粮6.75万千克,解决灾民基本生活问题。
  2001年,全区开展募捐活动,募集资金15万元、衣物7230件。收到北京捐赠衣物4.48万件。捐赠物资全部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并发放救灾款38万元。
  2002年3月,全区连续遭受龙卷风、暴雨和洪涝灾害袭击,尤其是6月下旬和9月初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区5个乡镇60%的村委会受灾。全区开展扶贫济困“捐赠一日工资”等活动,接收捐赠款18.5万元,衣物3200件。7月份接收市民政局救灾大米2.5万千克,11月份接收上海捐赠衣物火车皮1节。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款41.5万元,7户全倒房户于年底搬进新居。
  2003年,制定《吉州区救灾工作应急方案》。接收北京、上海等地捐赠大米4.5万千克、衣被10万余件,其他物资3000余件。5月“非典”期间,收到社会各界捐资近200万元,全部用于抗“非典”工作。10月,全区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捐献一日工资”活动,募集救济款13万余元。全年发放大米8.25万千克,衣被15万余件,下拨用于灾民购买抗旱设备和种子6万元。
  2004年,制定《吉州区春荒救济和生产救济工作实施方案》,在春夏荒和冬令生活救济期间,全年下拨救济资金100余万元,发放大米8.25万千克、衣被15万余件。
  2005年,在建立救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吉州区春荒(冬令)救济和生产自救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灾民救济人口台账》,全年下拨救济款89万元,发放8.6万元大米,衣被1.6万件。
  2006年,制定《自然灾害因灾倒房重建实施方案》,下拨救济款68万元,发放大米5.8万千克、衣被5万余件,为26户倒房户发放建房补助金10.4万元。
  2007年,全区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干旱和病虫害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117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2604公顷,绝收面积23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86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93万元。全区发放救济款49万元、棉被260床、衣裤5000余件、大米3.5万千克、食用油2000千克,救济农村灾民6800人。下拨长塘镇大塘村委会社上村20万元,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灾民集中新建房屋,首批入住新居灾民77户。
  2008年初,全区相继遭受低温冰冻、风暴等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9亿元。吉州区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区投入抗冰冻救灾工作。下拨救灾款383.9万元、棉被960床、羽绒服120件,39.5万元的大米和食用油。分期分批下拨因灾倒房重建款89万元,69户倒房重建房在新年前夕搬入新房。
  2009年,吉州区成立减灾委员会,制定《吉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吉州区开展首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同年3月份,联合审计局对各乡镇、街道,对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项资金、救灾捐赠资金和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2006~2008年的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5月7~13日,在市人民广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内容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募集赈灾福利彩票。全年发放救灾款和困难群众建房资金216万元,发放救济大米5万余千克、食用油7500千克、棉被1020件,向53户灾民发放建房维修补助资金43万元。
  2010年,全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8个乡镇、街道67个村(居)委会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6892.4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7030.5万元)。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救灾工作;区民政局成立8个救灾核灾小组,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点,会同乡镇(街道)和村(居)干部,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5456人,发放50余万元的食品、饮用水、照明等应急用品;通过财政一卡通向灾民发放救灾资金259万元,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喝、有饭吃、有房住。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款496.5万元、大米4万余千克、食用油6500千克,向67户灾民发放建房和房屋维修救助资金130余万元。
  2011年,向灾民发放救济款137万元、大米5.5万余千克、棉被1270件。
  2012年,全区遭受洪涝、风雹灾害,向灾民发放救灾款240万元、大米4万余千克、棉被1100余件,3万余元的饮用水、(方便面)等救灾物资。
  第二节 慈善救助
  2008年汶川地震,区民政局募集善款256万元和价值5万元的药品。2010年玉树地震,募集善款31万多元。所有善款均及时捐往灾区。2011年4月6日,区慈善会正式成立,筹集创建基金66万元。慈善会每年开展各类慈善活动。
  2011年5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30位贫困纯女户女孩每人资助500元助学金和学习用品,共资助1.5万元;同时,开展“社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助教”工程,为60名社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每人救助500元,共资助3万元。8月,与区总工会在井冈山宾馆开展贫困大学生“金秋助学”活动,为1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共资助2万元。9月,与韩国衣恋集团开展“衣恋慈善阳光班”助学项目,为吉安三中50名困难学生资助生活费,每人每学期2000元,共资助10万元;同时,在全区先后建立22个“慈善爱心超市”,救济困难群众。11月,开展“青苗关爱工程——大病儿童救助”活动,为3位患病贫困儿童资助3.3万元。
  2012年1月,与仁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吉安十三中开展“贫困助学”活动,为该校50名贫困学生每人资助400元,共资助2万元。8月,与鹭洲府邸房地产公司在吉州区行政中心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为20名贫困学子每人资助2000元,共资助4万元。11月,开展“青苗关爱工程——大病儿童救助”活动,为2名患病贫困儿童资助5万元;开展“留守儿童幸福家园”公益项目,在古南街道古南镇社区和红声社区设立2个“留守儿童幸福家园”点,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和紧急救助场所。
  第三节 老龄补贴
  2009年8月开始,吉州区对本区户籍内年满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分批次审核。至2012年12月,发放2421人次、总金额139.23万元。2012年7月开始,对80~8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每人每月50元,至12月,发放4886人次,总金额125.675万元。同年,对10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至12月,发放金额1.26万元。
  第四节 福利院
  吉州区社会福利院是吉安市中心城区唯一一所集收养、抚孤、养老、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院内设四部一室:护理康复医务部、儿童部、老年部、精神病人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收养市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公民)老人、孤残儿童、弃婴。2012年,全院有“三无”老人32人、残疾儿童30人、弃婴17人、精神病人15人。
  福利院基础设施逐年得到完善。2001年院内接通自来水;2003年建残疾儿童楼;2005年新建办公楼、老年楼;2008年新建食堂、老人祝寿厅、老人活动室、婴儿活动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太阳能热水器、阳光晾衣场等。
  “三无”老人供养
  该院老年部担负辖区内“三无”老人的养护、康复、医疗等工作,配有医生、护士、护理员及炊事员,院内设床位60张。在安全方面设有监控系统、呼叫系统;在护理康复方面,设有医务室、护士室,配备健身器材;在文化娱乐方面,设有阅览室、电视房、老人活动室等。老年人的供养标准逐步递增,2000~2008年为每人每月165元;2009~2011年为每人每月320元;2012年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孤残儿童抚养
  该院儿童部主要收养无人供养的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为他们提供照料、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国内外收养、家庭寄养等服务。抚养标准逐步递增,2000~2008年为每人每月165元;2009年为每人每月320元;2010~2012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该院先后与“爱德基金”“爱心无国界”“宝贝之家”等组织联系,为孤儿提供救助和各类残疾救治。2002~2012年,“爱德基金”为孤儿提供上学费用、儿童女保姆工资等救助资金45万元;“爱心无国界”组织为孤残儿童免费提供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治疗手术11例;“宝贝之家”组织为手术患儿提供康复服务。按照“让孩子走进家庭、为孩子寻找亲情”的工作原则,该院大力开展涉外送养和国内收养,2000~2012年,涉外送养儿童226人,国内收养儿童61人,使孤儿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精神病人供养
  该院精神病人部主要担负辖区内“三无”精神病人的养护、医疗等工作。精神病人供养标准近年来有所提高,2000~2008年为每人每月165元;2009~2011年为每人每月320元;2012年为每人每月400元。该院护理人员每天定时给精神病人喂精神类药物、送饭、换洗衣服、打扫卫生,每天定时让精神病人在指定地点活动。为保证病人身心健康,定期请吉安市精神病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医生为院内精神病人巡诊。
  第五节 敬老院
  全区有敬老院5所:长塘镇敬老院、兴桥镇敬老院、曲濑镇敬老院、樟山镇敬老院、禾埠乡敬老院。
  机构建设
  敬老院机构人事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敬老院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得到解决。2012年5月,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加强全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吉区民字〔2012〕58号),方案科学设置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明确公开选聘敬老院负责人和落实工作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9月,区编委《关于设立各乡镇敬老院的通知》(吉区编办字〔2012〕8号),明确各乡镇敬老院为乡镇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名。2013年3月,吉州区组织公开招聘各敬老院院长和会计,择优录取7名合格人员。
  设施建设
  2007年,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完成禾埠乡敬老院的兴建和整体搬迁工作,该院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床位100张。2008年,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长塘镇敬老院的兴建和整体搬迁工作,该院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床位80张。2008~2012年,陆续投入资金400余万元,为各敬老院美化院内环境、改造卫生间、兴建猪栏、添加健身器材、添置新家具、安装监控设备和空调等,各敬老院的面貌大为改观,老人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五保户供养
  五保户(指为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保障)对象是社会中特殊的困难群体,根据五保户的意愿,采取集中和分散供养两种方式,供养标准有所不同。集中供养由敬老院负责;分散供养,由五保户亲戚或朋友领养,政府按标准发放供养金。
  第六节 福利企业
  企业变更
  2000~2002年,吉州区有福利企业4家,即吉安市福利综合厂、吉安市福星皮鞋厂、东庆化工有限公司、民政五交化公司。2003年,东庆化工有限公司、民政五交化公司两家注销。2009年,新增吉安市恒威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吉安市恒威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全区福利企业有2家,即吉安市福利综合厂、吉安市福星皮鞋厂。 安置残疾职工 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吉安市福利综合厂原有职工108名,其中残疾职工54人,2012年有残疾职工23人。吉安市福星皮鞋厂原有职工128人,其中残疾职工60人,2009年至今有残疾职工30人。吉安市恒威实业有限公司原有职工230人,其中残疾职工132人。各福利企业每年为每位残疾职工按月足额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税收优惠
  吉安市福利综合厂从1997年停产,至今未经营、未改制。1997~2008年,吉安市福星皮鞋厂处于亏损,2009年该厂研发了新产品,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和皮革制品,开拓了新市场,企业扭亏为盈。2010年吉安市恒威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良好,产生利润。年检合格的福利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福利企业年检
  区民政局每年对注册的福利企业进行年检,并将年检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年检合格的福利企业,市民政局以书面形式公布其名单;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注销其福利企业资格,收回福利企业证书。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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