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抚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抚恤
分类号: D922.51
页数: 1
页码: 8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中民政的情况,介绍了优抚安置,从2001年到2012年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民政 优抚安置 抚恤

内容

2001年,区民政局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问题,为5户有困难的老复员军人兴建和维修房屋。2004年,实行“三免四减”(“三免”:免收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和换药手续费;“四减”:“三大常规”、胸片、B超、住院普通床位费各减免50%)政策,为267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5.34万元(每人200元),并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大病救助医疗保障体系。2005年,做好伤残军人换证套改工作,即由原来的1-3级套改为1-10级,并适当增加补助标准。2006年,为160名残疾军人换发新残疾证,伤残军人新旧残疾等级得到合理衔接。2007年,做好17类参战人员生活补助的摸底工作,为415名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19.68万元。2008年,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220万余元;同时,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上调优抚金,发放医疗门诊补助金18.9万元;将全区9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录入全省优抚系统;实现乡镇优抚对象优抚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帮助14户重点优抚对象兴建、维修住房,补助资金10万元;制定《吉州区1-6级伤残军人医疗统筹保障办法》。2009年6月,向上争取资金20万元,整修天华山贺怡、梁一清烈士墓;8月出台《吉州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为591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26.595万元(每人450元);帮助11户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建房,13户维修,补助资金24万元;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300余万元。2010年,制定《吉州区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同步结算工作方案》,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同步结算服务,当年为优抚对象支付医保资金1.5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28万元;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340万余元。
  2011年,对全区的烈、军属摸底调查,为1500多户烈、军属家庭钉挂光荣牌匾;对全区的烈士墓和纪念设施摸底调查,把205座零散烈士墓和2座烈士纪念设施,以文字和相片形式,录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系统;将全区180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个人文字档案和相片,录入优抚系统,发放生活补助;为两名军休干部房改收集整理资料,及时录入军休房改系统,以确保落实军休干部的住房待遇;帮助9户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投资11.5万元;全年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40万余元。2012年,将全区68名60岁以上烈士子女的个人文字档案和相片,录入优抚系统。全年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54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吉州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