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反渎职侵权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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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1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反渎职侵权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782
摘要: 本节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负责直接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刑讯逼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2012年,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关键词: 反渎职 侵权 检察

内容

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负责直接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刑讯逼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2012年,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2000年,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2001年,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2002年,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2006年,对两名涉案案由为玩忽职守的吉安市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予以立案并侦查终结,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2007年,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吉安市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1件2人。2008年,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扩大渎职侵权犯罪案源,受理案件线索4起,对两名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吉安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予以立案并移送起诉。2011年,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件,初查3件,决定立案侦查3件3人,立案侦查区水利局黎某玩忽职守案、市商务局刘某滥用职权案、市商务局刘某玩忽职守案,3件案件均已由区法院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办案数比上年增长了200%。2012年,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件,初查5件,决定立案侦查3件3人。
  2000~2012年年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1件35人。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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