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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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1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反贪污贿赂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782
摘要: 本节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类罪案行使侦查权情况。
关键词: 反贪污 贿赂 检察

内容

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类罪案行使侦查权。
  2001年,以追逃专项行动为主线,根据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追逃策略,使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包括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周某涉嫌挪用公款25万元案。2002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其中“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案件6件6人。2004年,查办国企改制过程中的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5件5人,保证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当年查办贿赂案件取得历史性突破,共办理贿赂案件13件13人,是前三年办理此类案件的4.3倍。2005年,成功侦破吉安市运管处长彭某(副县级)受贿案、吉安市吉福公路管理处长左某受贿案等4件交通系统的贿赂串案。2007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此类案件3件6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件3人。2008年,查办樟山镇曲沙村委会彭某职务侵占案,为村民追回征地补偿款220余万元。2010年,查办杨某、杨某某擅自挪用其保管的本村小组征地补偿款564万元一案。2011年,集中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涉农案件6件10人,其中查办的禾埠乡冻头村陈某等2人挪用公款1809万元案。2012年,集中力量侦办原泰和县委常委、副县长彭某受贿、非法占用农地案,彭某利用分管泰和县交通、房产、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多名开发商贿赂的钱物82万余元,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10个月。
  2000~2012年年底,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87件1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19万元。其中:贪污贿赂案65件83人,占73.6%;挪用公款案13件19人,占17.5%;其他案件9件9人,占8.8%;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31件31人,占立案总数27.1%。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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