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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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0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7
页码: 773-779
摘要: 本节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道路交通管理机构与职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情况。
关键词: 道路 交通 管理

内容

机构与职责
  2000年,吉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吉安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摩托车、农用车辆检验,核发牌证、驾驶员考核、发证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站、一中队、二中队、河东中队。2002年2月27日,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隶属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系正科级单位。2004年5月,大队内设机构增设交通设施科、出租车管理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巡逻中队、步行街中队,河东中队划归青原大队。2007年1月增设财务科、三中队、兴桥中队、长塘中队和宣传科(后两者未组建),交通秩序科更名为事故处理中队,2009年3月,三中队正式成立。4月,增设科技信息科,与交通设施科合署办公。10月,兴桥中队组建。2011年6月,支队出租车管理权限正式移交市交通运管部门,大队出租车管理科撤销。2012年底,大队在编在岗交通民警和工作人员112人。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交警大队历年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2000年,在施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和《交通违章处理秩序规定》过程中,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或到有车单位召开驾驶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结合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派出民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有车单位,宣讲创建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2003年,大队选派6名出租车驾驶员参加支队举办的“诚信吉安,从我做起”演讲赛均获个人奖,大队获组织奖。
  2004年,围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秩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秩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开展宣讲5次,印发宣传材料5000份,开展法律咨询3次,出动宣传车50次。并在吉安电视台和《吉安晚报》分别开辟《一路平安》专栏5期和《红绿灯下》专版5期,宣讲交通法规、交通动态及交通知识法。同年启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
  2005年,在中、小学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播放《爱心托起篮球女孩》《流泪的花季》专题片20余场,发放交通安全挂图20套、贴画40套、漫画200册;走进外资企业江西友利电的“五进”活动中,在下夜班的工人中推广穿反光背心的做法,多次受到省总队的高度评价。
  2006年,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年出动宣传车66辆次,悬挂横幅61条,张贴宣传挂图15套,上交通安全课76次,受教育达2.8万人次。印制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卡、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卡,安全提醒等宣传资料33700份,制作卡通警察温馨提示牌11幅。
  2007年,开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全年开展法律咨询6次,制作宣传版68块,制作宣传标语122条,上交通安全课24堂,印发宣传资料88000份、挂图74套296张,制作交通安全提示牌29块。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交通路况信息和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拍摄录制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08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出动宣传车166次,制作宣传板162块,上交通宣传课87次,制作宣传标语177条,发放交通宣传挂图369幅,印制各种交通提示资料69000份。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员179人,交通安全信息“秘密耳目”68人。完成总队要求在全省农村道路强力推进的“四个一”工作(一批刷写的标语、一批太阳能警示灯和模拟仿真警察、一批宣传展板、一个案例分析)。
  2009年,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围绕“春运”“1·10警营开放日”“2·20和3·5整治严重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遵守交通信号”“整治酒后驾驶”“12·2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主题宣传日等,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0次,举办交通安全学习班及安全讲座60次,发放近12万份宣传单和卡片,3万份针对旅游客车驾驶人和游客的景区交通安全提示卡,2万张轻微违法行为适应警告等宣传单,悬挂大型宣传标语300条。设计制作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墙板100块,摆放交通安全展板1000次,刻录宣传光盘80块,播放120场次。与市移动公司合作建立警迅通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发送交通安全提示语500万条,及时向群众告知即时路况和安全提醒等。与吉安市电视台联系播放交通安全提醒游走字幕36条次。确定市保育院、石阳小学、吉安二中作为首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试点学校。
  2010年,组织开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的“四个六”活动,组织开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的“四个六”活动。在文明交通“百城联播、千乡联倡、万家联勉”宣传活动中,开辟宣传栏目、联播公益广告、开展追踪报道;开展倡议签名、组织接力传递、实施安全教育;万家签写共勉语、万人评读共勉语、举办共勉语巡展。确定阳明路小学、吉安师范附属小学为第二批交通安全试点学校。
  2011年,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先后开展“3·28中小学生主题宣传日活动”“鄂湘豫赣四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联合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等宣传。与吉安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协作,参与播出“文明交通——安全行驶”系列专题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警营开放日”活动,内容为了解警营文化、体验交警执勤执法、警民座谈会等,各界代表2000人参加,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等资料4000份,展出宣传板30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人次,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40条。
  2012年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摆放展板36块,印发宣传资料4000份。11月份,在支队支持下,建成“吉安市儿童交通安全情景教育基地”,基地位于吉安市保育院内,基地场景紧扣幼儿特色,搭建有十字路口、斑马线、微缩红绿灯等模拟道路交通环境,将交通元素融入其中,寓教于乐。12月2日,在市人民广场参加支队隆重举行的“12·2”全国首个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仪式,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进行为期两周的宣传活动。在广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大型咨询、宣讲,解读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组织吉安车友会张贴公益车标的私家车巡回宣传;联系吉安广播电视台《今晚八点栏目》《吉安晨报》《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和江西吉安网等媒体,开设“12·2”交通安全日曝光栏。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2000年以来,大队在做好辖区日常交通管理的同时,每年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在主要路段加强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重点查纠客车超员和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载客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001年开始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确立韶山东路为示范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停车泊位3100个,增加施划交通标线1860平方米,在主要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实施24小时监控。同年经过2个月的整治教育和补偿工作,落实对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完成中心城区“蹬的”“拐的”的取缔工作。
  2003年,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收缴“黑车”5辆,查处违规营运65辆,非法营运24辆;取缔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共查扣无牌无证1356辆,查扣“摩的”非法营运783辆次,纠正违章17645起,其中无证驾驶985人、酒后驾驶91起、超速205起、超载859起、违章装载1387起及其他违章14118起,路面查处交通违法25371人次,电子警察、电视监控、摄像查处7094人次,行政拘留7人。会同安监、公路运输部门对126辆公交车,31辆中巴公交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报废公交车4辆,对5辆未配灭火器或汽油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公交车责令整改。
  2005年城区畅通工程,经省专家检查验收,达到C类管理水平。
  2006年对公路危险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初步排查城南转盘与迎宾大道接口处,阳明西路与吉州大道接口处,武警支队北侧三岔路口等6处为公路交通安全危险路段,并于6月向交警支队、吉州区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上报了《吉州交警大队关于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报告》和《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2007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队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同年,巡逻中队电脑信息系统连接支队指挥中心“视频电子监控系统”,对吉州区周边的禾埠桥卡口、高速公路吉安南出口处、迎宾大道等多个路况复杂地段实施同步监控,形成一个具有超速记录、号牌识别、交通违法数据信息及图片记录上传以及监控中心布控,语音报警等功能广泛覆盖的网络。
  2008年,历时40天的春运工作,始终伴随着一场面临严峻考验的抗冰雪过程。大队出动警力3043人次,出动警车1389辆次,清扫路面积雪109千米,路面撒盐3000千克,撒沙56立方米,设置安全提示牌39块,处理一般事故现场172起,分流、疏导拥堵车辆2703辆,使用警车护送车辆949辆,民警带病坚持工作59人次,每人平均加班4小时,救助困难旅客群众1439人次(送包子600个,牛奶360瓶等食品)。
  2009年4月中旬开始,大队一、二中队实行延长工作时间制,民警晚间执勤至21时。2010年3月份查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获得公安部通报表彰。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落实《校车标识》(GB24315—2009),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的设置和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的设置,督促辖区幼儿园37辆接送校车完成标识喷涂工作。6月中旬以来,吉州境内强降雨天气致发生洪涝灾害,大队出动绝大部分警力投入到路面一线,参与抗洪抢险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大队先后分赴吉州区的曲赖河堤、樟山的桥头村堤坝,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的交通安全秩序畅通。沿江路段因河水倒灌从下水道涌出,导致吉安大桥下道路积水淹没,大队紧急调配警力,冒雨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民警积极救援步行街周边房屋受淹的被困群众。由于连续强降雨,第三人民医院后山存在很大滑坡隐患,民警坚守岗位,确保了进出此路段人群、车辆的安全与畅通。11月底,经过辖区的高速公路因雨雾天气影响而多次封闭,滞留车辆大量涌向吉安南大道、吉安北大道的高速连接线,造成高速连接道路拥堵。民警24小时轮班在重点地段不间断巡逻,维护秩序和疏导交通。
  2011年,联合井开区交警大队,在毗邻禾埠新桥路段设立春运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配备休息椅、电暖器、饮水机、方便面、矿泉水、医药箱、摩托车修理工具箱等,为过往人员提供应急帮助。全年查获酒后驾驶102起,醉酒驾驶5起。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500多辆,无牌无证摩托驾驶违法行为650起。收缴非法号牌60副,假行驶证10本。大队在11所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12月1日会同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对全区47家民办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排查,检查所有校车54辆,清理后有校车43辆,下发隐患安全整改责任书11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确保每辆校车有一名民警负责监管营运安全。结合“鄂湘豫赣四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联合行动”,在224省道上吉线、105国道吉州段深入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严控货车超载行为。11月1日开始,为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吉安市公路局路政支队成立交通联合执法小组,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312辆、校车153辆、旅游车辆16辆、货车302辆,查处超速行驶730起,查处客车超员15起,查处货车超载29起,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合计11098起。据统计,全年完成各类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和安全保卫任务150次,其中二级警卫6次和三级警卫9次,共出动警力15000人次、警车5400车次。
  2012年,针对“三超一疲”等违法行为,全年组织4次暗访抓拍交通违法的“知了行动”,查处未系安全带、无安全锤、超员等各类违法行为166起。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在吉州大道、105国道吉安段、迎宾大道路口设立2个“治超”检查点,采取4班24小时工作机制,共查处客货车严重超载行为1268起,超长、超高、超宽5687起,污损、遮挡号牌325起,货车超员325起,放大号不清727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查处无证驾驶67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14起,故意遮挡号牌360起。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2000年,结合实施“畅通工程”,将整治出租汽车交通秩序作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管理。2003年,投资9万元安装无纸化考试系统。2004年,大队先后16次组织民警深入吉州区曲濑、长塘等乡镇,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926本,办理摩托车挂牌1768辆。2005年,驾驶人考试实现“三化”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考试中心严格了桩考,在各科目考试中都实行“双考试员”共同把关,考试员和学员在考试后当场逐一签字制度。2009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并施行。大队初步建成兴桥交通管理和保险业务服务“双站”,形成“大队—中队—服务站”的三级农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模式。2010年4月,做好上海世博会的“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审核发放,接待群众咨询达120多人次,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53张。2011年,创新车驾管工作服务理念,3月13日起,车管科推出“一窗式、规范化、程式化”便民服务新举措,在车驾管业务大厅设置4个综合受理岗,每位民警都能独立受理各项车驾管业务,所有业务办理资料全部实行内部传递工作,缩短办事时间。12月6日8时30分,正式启动“互联网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2012年12月协助市政府出台《吉安市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2002年10月份开始,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将原统计范围外的轻微事故、路外事故及其他交通意外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单独统计、单独列表,注明为“路外事故”与正式统计报表同时上报。2003年1月,道路交通事故月度统计周期,由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调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同年9月,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代码的编制工作,安装启用2003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及通报制度。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完善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快速反应机制,完成2003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2005年上网追逃2人,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起。2007年,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肇事逃逸“破案追逃”专项行动,全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7起全部侦破。2009年4月,联合吉州区人民法院在大队设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城区路面中队启用现场调解的简易程序,快速处理辖区内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6月在韶山西路增设“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点,成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警务室;同年成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2010年,大队正式聘请区法院的3名法官为速裁法庭工作人员,专门裁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聘请吉安智桥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小组,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当事人双方的损害赔偿事宜。初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2012年查处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酒后驾驶17起,危险驾驶案件4起。
  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2005年7月4日15时05分许,黄某某驾驶梅花牌大型普通客车从永新前往吉安火车站,当沿吉莲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8千米+20米(吉州区兴桥镇路段)处时,遇罗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带罗某某、彭某某两人由东向西相对行驶而至。因客车占道行驶,致使两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罗某某、彭某某当场死亡,罗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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