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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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70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3
页码: 767-779
摘要: 本章记述的吉安市吉州区公安、机构队伍、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公安

内容

第一节 机构队伍
  2000年,吉州区公安局内设机构有:户政科、政工科、秘书科、局纪委、通信科、法制科、警务督察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看守所、一科、二科。辖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5个城区派出所和长塘、天玉、禾埠、樟山、水上、兴桥、河东、白塘8个郊区派出所,以及市政府大院、市委大院、井化派出所,文山市场、贸易广场治安办。2003年,经机构调整,吉州区公安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户政科、信息通信科、法制科、信访科、装备财务科和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消防大队(现役编制)、指挥中心,辖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长塘、禾埠、樟山、兴桥、白塘、曲濑、水上、市政府大院、市委大院、工业园15个公安派出所。2004年9月,吉州区公安局整体上划到市公安局管理,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同年12月,增设巡警大队、禁毒大队,市出入境管理科与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合署办公,信访科与警务督察大队合署办公,撤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另设监察室,为市监察部门派出副科级机构。2006年2月,增设处警大队、刑事技术科、出入境管理科。2009年8月,增设城南派出所、余家河派出所、城北派出所。2010年8月,增设情报科。2012年底,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科、警务督察大队、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禁毒大队、户政科、法制科、处警大队、刑事技术科、出入境管理科、情报科,辖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白塘、禾埠、兴桥、长塘、樟山、曲濑、水上、工业园、市委大院、市政府大院、城南、余家河、城北18个派出所。在编民警416人,工勤人员18人。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2000~2012年年底,全区:破获刑事案件122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73人,其中逮捕3250人、劳动教养942人;摧毁犯罪团伙434个成员1502名;抓获网上逃犯2556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值6000万元。
  2000年7月2日,分局刑警大队用时5天,成功破获同年6月27日发生在吉安市柴油机厂内的特大持刀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全部追回被抢现金48.5万元,刑警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
  2001年9月30日,刑警大队用10个小时破获“9·30”特大绑架杀人案。全年破获9起市局督办案件,又以“打黑除恶”为龙头,摧毁公安部督办的流氓恶势力团伙15个,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1个。其中,曾某、刘某、康某某等12人流氓恶势力团伙,自1998年以来,赌博、嫖娼、吸毒、聚众斗殴、持刀杀人,还插手经济领域,欺行霸市,先后杀死2人,重伤致残1人。
  2002年3月11日,刑警大队全警参战,仅9个小时,破获“3·11”有线电厂恶性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落入法网。5月1日,大队通过蹲坑守候,摧毁一个跨省流窜作案的特大抢夺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破抢夺案60余起,缴获手机70余部,涉案金额20余万元。
  2003年,分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爱民月”破案行动和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开展以侦破大要案、恶性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及“两打一反”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先后破获“2002·12·26”抢劫杀人案、“1·23”入室抢劫杀人案、“3·3”系列杀害摩托车司机抢劫案、“11·2”杀人碎尸案等6起杀人案。“5·1”抢劫强奸案,分局干警仅用一天时间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此外,刑侦部门与派出所互通情报信息,一举摧毁以彭某某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涉及抢劫、伤害、敲诈、侮辱妇女、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犯罪,涉案30余起,团伙成员28人。
  2004年11月23日凌晨6时许,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吉州区拥军路段发现一起特大杀人烧车焚尸案,犯罪分子残忍杀死车内两人后又烧车焚尸。经过缜密的案情分析,专案指挥部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焚尸,并制定“立足本地,内外结合,逐步深入”的侦破思路,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逐步向外扩展。经侦查,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在吉州落网,18日,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在上海落网,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在广东落网。至此,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2005年相继破获“1·21”周某某放火致人死亡案、“4·24”邹某某故意杀人案、“8·28”彭某某故意杀人案、“12·2”长塘故意伤害致死案命案4起,实现全年现行命案全破的目标。在侦破“8·22”彭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民警闻警而动,在作案后3个小时就将已经逃匿的犯罪嫌疑人抓获。“12·2”故意伤害致死案,27小时内就成功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分局还始终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发性案件列入打击重点,牢固树立“重案必破”工作理念。3月10日,通过两个多月的苦心侦查,成功摧毁了一个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首的特大盗窃团伙,破获各类盗窃案件40余起,案值20余万元。4月21日晚,刑警大队和巡警大队、各派出所协同作战,经过连续数周的布控蹲守,成功将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刘某某擒获,并破获2005年以来发生在吉州区的50余起单身女性被抢挎包的系列案件。7月14日,成功抓获两名抢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廖某某,告破2005年3月份以来的飞车抢夺案20余起。9月9日凌晨,随着陈某、梁某某、梁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在吉水县某宾馆的落网,宣告了这一特大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团伙的彻底覆灭,40余起入室盗窃现发案件成功告破。9月9日,成功破获“8·12”特大抢劫案,傅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10月20日,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两名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管某某、陈某某,破获抢劫案一起,利用千斤顶撬防盗网入室盗窃案20余起。11月19日,震惊全区被抢走现金19万的“11·29”特大抢夺案在经过半个月的艰苦侦察后,得以圆满告破,两名广东籍犯罪嫌疑人丘某某、潘某某在广东落网。11月26日,成功抓获黄某某、曾某某、曾某某等3名广东籍飞车抢夺犯罪嫌疑人,破获发生在吉州区、青原区、吉水的飞车抢夺案16起,涉案金额数万元。
  2006年4月4日,分局刑警长途奔袭,辗转广东深圳、东莞、江西新余等地,抓获吕某某、朱某某、肖某、肖某某、周某某5名湖南籍犯罪嫌疑人,破获2006年3月份以来发生在湖南绥宁、江西吉安、赣州等地的盗窃面包车、自卸车、“后八轮”案20余起,案值逾百万元(公安部督办案)。8月28日晚,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唐某、谢某某、吴某某、黄某某,成功摧毁一个广东化州籍飞车抢夺犯罪团伙,破获抢夺金项链案件20余起,案值10余万元。至此,2006年发生在吉州区的飞车抢夺案已基本告破。
  2007年6月份,分局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王某某特大绑架案”,抓获以王某某为首的3名黑龙江籍犯罪团伙骨干成员,破获发生在江西、黑龙江、辽宁、湖北、陕西、山西等11个省的特大系列绑架案10余起,涉案赎金达40余万元。同年10月20日清晨6点30分,分局接到报警,有人被杀死在吉州区人民路32号茶馆店门外的沙发上。专案组经过缜密分析,果断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各项侦察工作迅速展开。10月22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摸排到曾经多次来过该茶馆店的流浪拾荒者黄某某。通过多方多项勘查、调查、搜查等取证工作,确定黄某某就是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将其抓捕归案。
  2008年公安分局以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追捕逃犯为重点,深入开展“赣安一号”、“打击两抢一盗”、“保奥运追逃犯”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全年现发命案共3起,破获3起,破案率100%,且侦破年前命案1起。1月18日,成功破获“2007·8·29”郭某某强奸杀人案。8月24日,破获邓某某投毒杀人案;9月10日,破获“2008·9·7”王某某故意杀人案。11月19日,破获“11·18”故意伤害致死案。“打击两抢一盗”行动中共破盗抢案件813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00多万元,摧毁团伙20个,瓦解团伙成员66人。“保奥运追逃犯”专项行动中,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66名,其中省重点逃犯25名。
  2009年2月3日,公安分局历时七天七夜,经过全体参战民警夜以继日侦查,成功破获“2009·1·28”陆某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捕归案。4月底,经过刑警大队近3个月的苦心侦查,先后在上海、宁波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3人抓获归案,破获“2009·1·25”特大轮奸案。7月7日,刑警民警经过36小时连续奋战,成功破获发生在吉安市柴油机厂宿舍的宋某杀人抛尸案。7月15日,刑警快速反应、3小时破获张某某杀人案。8月11日破获长塘镇吴某某杀父案。9月11日破获杨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全年共发命案10起,破9起。同年6月10日,分局刑侦民警经过20多天的艰苦调查和不懈追捕,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在云南昆明落网。至此,60多名受害人两年来先后多次到区、市两级政府上访,市长王萍接待并指示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成功告破。同年,分局组织专案组,成功侦破部督“801特大传销案”,抓获王某某、王某某、王某某、武某某、董某某、颜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共60人,其中A级传销头目30人,缴获赃车5辆、赃款1300余万元。
  2010年公安分局相继成功侦破“1·30”周某某故意杀人案、“2·26”刘某故意杀人案、“4·27”郭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5·31”田某某、梁某某杀人抛尸案、“6·29”焦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8·13”彭某某特大故意杀人案(2死1重伤)、“10·12”曾某故意杀人案、“11·18”彭某某故意杀人案等8起命案,当年命案侦破率达到100%。6月6日,公安分局全体“5·31”命案专案组民警,经过连续7天通宵达旦的奋战,成功破获5月31日发生在吉州区跃进路40号,六合盛世拆迁工地的杀人抛尸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和田某某在长沙市雨花区一网吧被抓获,并于6月7日凌晨顺利从长沙押解回吉州。同年4月26日,刑警大队打黑专业队正式成立,打黑专业队认真贯彻“主动进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年底先后打掉郭某某恶势力团伙,王某某持戒寻衅滋事团伙,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文某某等人贩持枪团伙,王某某抢劫团伙,周某某恶势力团伙,刘某某寻衅滋事团伙等8个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1名,其中团伙成员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2起。缴获枪支3支,子弹14发,缴获管制刀具80余把。
  2011年,公安分局对现发命案,坚持主动进攻、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全年共发命案7起,破7起,命案侦破率100%;破命案积案2起。3月17日,公安部督办案件“2002·3·24特大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2002年3月24日,吉州区韶山东路望江新村“跨世纪”美容厅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4人被杀,此案被公安部列为2002年第10号挂牌督办案件,经过省、市、区公安机关近9年的不懈努力,案件终于迎来转机。2010年5月8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的血样被吉州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采集。2011年3月9日,经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确定,罗某某的DNA信息与当年案发现场提取的生物检材比对同一,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对罗某某的调查,确认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7日凌晨2时,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无可辩驳的科学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全部作案过程,至此,吉州区建区以后最大的杀人抢劫案成功告破。刑事技术科为此荣立集体二等功。9月27日上午,刑警大队通过情报信息研判,采取跟踪手段在青原区新桥住宅小区当场端掉一流窜作案的“白日闯”盗窃团伙,抓获宜春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吴某某、黄某、陈某某4人,当场缴获作案用小轿车1辆,对讲机2部,缴获技术开锁工具和赃物若干,并缴获用于拒捕的剑2把,砍刀1把。破获发生在江西赣州、吉安、宜春、抚州、南昌等地和吉林、山东、湖南、湖北、福建等省的入室盗窃案120余起,涉案价值近百万元。同年6~12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吉州分局共抓获和规劝各类网逃108名,与行动前网上在册逃犯119名相比下降了90.76%,排名位于全市第一方阵。该次行动,公安分局还抓获多名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和重点逃犯。7月21日,区委常委、公安分局长高国荣身先士卒、成功归劝历年命案逃犯马某投案自首。8月14日,抓获潜逃24年,1987年8月涉嫌在原吉安市车站旅社蒙面抢劫的重点逃犯康某某。8月27日在深圳成功抓获2002年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网逃刘某某。11月1日在广东梅州成功抓获2002年涉嫌故意杀人的网逃尹某某。11月15日在浙江慈溪成功抓获2011年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网逃陈某某。11月18日在吉州区成功抓获1998年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逃犯王某。12月3日在云南抓获1998年涉嫌故意杀人的逃犯刘某。
  2012年2月3日上午,刑警大队在吉州“星港澳园”住宅小区当场摧毁一流窜作案的宜春籍“白日闯”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等5人,当场缴获作案用小轿车1辆,对讲机数部,技术开锁工具和赃物若干,破获春节期间发生在吉州和浙江温州、福建宁德等地的入室盗窃案60余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2月29日,刑警大队再接再厉,又成功摧毁一个湖南籍的插片入室盗窃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名,缴获部分作案工具和赃款、赃物,破获发生系列入室盗窃案30余起。3月16日刑警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破获2005年至2012年3月期间,吉州区樟山镇和长塘镇耕牛被盗案70余起。5月11日吉州区发生一起性质相当恶劣的杀人案,当天下午5时许,家住吉州区天龙花园住宅小区的卢某放学回家时在家门口遭遇被害,并受到性侵害。此案案情重大,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领导关注、群众关注、媒体关注。案发后,公安分局立即成立“2012·5·11”故意杀人案专案组,专案组成员顶住各方压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最终锁定嫌疑人。5月20日19时许,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博头工业区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抓获归案。5月22日下午,嫌疑人曾某某被押解回吉州时,吉州公安分局门口人声鼎沸,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上千名群众自发以各种庆祝方式祝贺成功破案并向专案组民警致敬。同年7~9月,开展“夏季飓风”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5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3名,其中刑事拘留158名,逮捕76名,劳动教养29名,抓获网上逃犯32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50余万元。
  第三节 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管理
  2000年,吉州区有旅店、刊刻、印刷、旧货业、机动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213家,实行特种行业须经公安机关审批,取得许可证和营业证方可开业的制度。2002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行业数量急剧上升,列管范围扩大,典当、寄卖、二手车、二手手机等行业列入特种行业范畴。是年,吉州区特种行业增至278家。同年11月,公安机关取消对特种行业的审批制度,除旅馆业、典当业、刊刻业外均实行备案管理。2005年,组织全区92家旅店业主进行业务培训,完善住宿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预防和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年,配合全区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对全区旅馆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无证经营的路边店13家,取缔违法经营的旅店5家,停业整顿14家;查处卖淫嫖娼、赌博案件29起,处理违法人员78人。2008年10月份,全区范围内102家旅馆业全面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09年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17名,破获刑事案件45起,提供有效线索123条。2010年,对全区78家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重点整治,查处不如实登记的废旧金属收购业13家,取缔违法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业9家,破获盗窃、销赃案件11起。同年,对全区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3家,处罚违法经营业主4人,并组织全区机修车业主和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业主,学习《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12年,与区工商、文化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查禁非法出版物和打击制黄、贩黄专项行动,检查印刷、音像制品业68家,收缴非法出版物(书籍)198本,淫秽盗版光碟324张,取缔音像制品出租店2家,责令4家印刷厂限期整改。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有旅馆业109家,典当行3家、刊刻业3家,备案管理的特种行业252家,其中废旧业89家、印刷业28家、汽修业84家、寄卖业18家、洗浴按摩业12家,其他21家。
  公共安全管理
  2000年,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7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13处,破获刑事案件29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87人。2001年,开展重点人口、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重点人口78人,出租房121家,流动人口1349人,治安处罚出租房主21人。2003年,成立吉州区治安巡防大队,将城区划分为一、二、三级治安防控区,建立并运行“一队防一区,四队控一片”、“步车结合,三级防控”的巡逻防控模式,对案件高发区、频发区实行白天巡逻防范、晚上便衣蹲坑守候和秘密设伏布控的机制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抓获各类现行犯罪嫌疑人员2599名,其中逮捕109名,劳教98名,行政拘留209名,取保候审56名,强制戒毒62名,抓获网上逃犯61名。先后救助受伤和遇险人员300多人,帮助困难群众100多人,找回走失儿童16人,化解民间纠纷100余起,先后收到锦旗和感谢信60多面(封)。2004年,全区推动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开展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确定工作,确定省级重点单位13家,市级重点单位39家,区级重点单位76家。2005年,开展“扫黄打非”和打击黄、赌、毒专项斗争,查处赌博案件132起、卖淫嫖娼案件46起、吸贩毒案件119起,处罚违法人员954人,捣毁卖淫嫖娼窝点11处。2006年,开展推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工作,取缔距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电子游戏室9家、KTV歌舞厅3家、桌球室4家、违章摊点23个,查处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案件7起。2008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涉毒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停业整顿涉毒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歌舞娱乐场所3家,破获吸贩毒案件56起,摧毁贩毒网络2个,处理收治吸毒人员112人。督促歌舞娱乐场所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禁毒自防措施。2010年,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收缴各类枪支34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9.8千克,管制刀具189把。2011年,开始实施“天网”工程建设,一期安装监控探头416个,其中高清探头39个;二期安装高清探头50个。利用“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发现案、事件线索136条,并由此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2人,强化了打击街头犯罪效能。2012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决定》和《关于推进社区警务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实施警务前移,建立社区警务室37个,实行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的警务模式,建成维护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和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2000~2012年底,查处治安案件9308起,治安拘留2136人,送劳动教养223人。
  危险物品管理
  列入公安部门管理的危险物品主要有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2000年,健全审批、发证和安全管理制度。与2家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全区涉爆施工单位的民爆物品由吉安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统一配送。2005年,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犬防。举办爆破人员培训班1期,参训37人,对考试合格的34人签发爆破作业证。2006年,加强对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使用4个重要环节的管理,对全区220家烟花爆竹经销户规定进货渠道,限制储存数量,加贴防伪标贴,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流入区内市场。查处非法销售爆竹的小商店4家,依法处罚5人。查处非法购买液氯案件1起。2000~2012年,配合“严打”、北京奥运安保、建国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持续开展收枪治爆、收缴剧毒化学品、清理整顿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检查涉爆单位2家,整改隐患9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取缔非法经营鼠药摊点56个,收缴剧毒鼠药1.5千克,剧毒水剂鼠药350支;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销点27个,收缴伪劣爆竹2000万响、伪劣烟花650箱。
  枪支弹药管理
  2005年,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建立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公务用枪单位的枪支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建卡和验证,均做到人、枪、证、卡相符。2008年,吉安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增设射击训练课程,该校成为全区第一家民用枪支使用单位。2000~2012年,配合“严打”、北京奥运安保、建国60周年安保、上海世博会安保,持续开展收枪治爆专项行动。张贴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违法犯罪的通告》1200份,查处涉枪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收缴各类枪支152支、子弹11876发(其中军用子弹2750发)、炸药8550千克、雷管3050枚、导火索850米、废旧炮弹38枚、人工增雨弹220枚、管制刀具856把。
  第四节 户政管理
  户政制度改革
  2000年,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促进城市化进程。全区为子女投靠、夫妻投靠、技术人员引进、投资兴业、购买商品房等需在城镇落户人员办理城镇户口3968人。2001年,全区建立人口信息二级网络,实现人口网络化管理。2002年,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实行条件准入制。同年,全区开展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人口记录与常住人口登记表进行全面的核对清理,输入常住人口信息31.4万条,图像19.1万张。2003年,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敞开式办公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下放审批权限,使群众进城入户条件更为宽松。全年审批办理改革类户口迁入3637人,各类投靠1666人,经商、购房1021人,其他950人。2004年,集中开展门楼牌编排核对工作,在城区重新编制安装门楼牌49000余块。2008年,加强户籍档案管理,完善户籍管理、审核、建档制度。2011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制度。2012年,在兴桥派出所开展户籍窗口“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采取精细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户口清理整顿
  2000年,解决3923名常住户口待定人员落户问题,注销应销未销户口4139人,录入漏登户口339人,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4390项。2001年,开展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清查流动人口3000余人,出租房屋470余户,娱乐场所30余家,登记暂住人口3415人,登记出租房屋566户。2005年,全区入户核对户口89793户,315397人,纠正公民身份号码重号185人,清理重复登记户口785人,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日期、住址等主项差错33968条,变更其他项目差错216901条;集中扫描人像照片23578人。2006年,深入开展人口信息数据的清理纠错工作,清理跨设区市重证号169条,重记录150条。2007年,在全区建立13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2010年6月,开展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入户核对103022户,完成入户核对人数343916人,解决应落未落常住户口3982人,解决应销未销常住户口人数2752人,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6485人,人户分离总数58112人。2011年11月,将32人“同名同号”人员信息维护至“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维护管理系统”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
  居民身份证办理
  2005年12月,启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同时制发新版临时身份证,2006~2008年12月底,全区有238473人申领换发第二代居明身份证。2009年,开展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工作,为268名现役军人办理居民身份证。
  第五节 出入境管理
  2000~2012年底查处“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案件26起,阻止18名以假户口骗取出国证照的人员出境。2006年10月,查处米西宾馆一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2007年2月,两名日籍男子护照签证均超期20天,并未办临时住宿登记手续,依法对其作出处罚。3月份,查处一对台湾居民夫妻非法居留案件。5月份,查处1名荷兰籍男子非法居留案件。7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新一代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9月25日,省厅出入境文明窗口达标建设考评组到吉州分局考评。10月份,出入境管理科荣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省级文明窗口称号。2010年10月,在全区开展“迎世博(亚运)、创平安”清理整治“三非”等违法犯罪外国人专项行动,查处4名俄罗斯籍女子在龙庭金尊娱乐会所非法就业,同年建立外企出境入境“绿色通道”,实行特惠服务。2011年初,为即将开通按需申领证照,做好“双备库”(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库、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报备库)登记备案管理工作。2012年5月15日开通按需申领工作。自开通按需申领证照以来,通过“双备库”报备系统,及时制止31名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出境。
  第六节 国内安全保卫
  情报信息工作
  2000~2012年,吉州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搜集、挖掘、提炼出情报信息3786条,其中政情714条,社情1475条,敌情145条,其他1452条。通过对情报信息的研判,确定多个重点地区和重点人员,并掌握了各个敏感时期的社会动态,为各级党政领导工作决策、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提供预警性信息。
  反颠覆渗透
  2002年1月,查破“1·4”公安部督办李某某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该案为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依法起诉1人。
  反邪教
  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7月22日,国家民政部发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出《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患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法轮功”被定为邪教组织,并予以取缔。
  2000~2012年,区公安部门通过严密侦查,发现境内邪教组织有“法轮功”“血水圣灵”“实际神”“观音法门”“三班仆人派”。政法部门建立“侦、打、防”一体的监控体系,坚决打击邪教组织活动。对各类邪教组织的活动进行排查分析,实施有效控制;取缔非法活动窝点,收缴邪教宣传资料、经书、传单、录音笔、光盘、电脑等;并与有关部门通过宣传教育、举办法制学习班、疏导谈话等举措,帮助邪教组织练习者逐步认清邪教的危害,彻底脱离与邪教组织的一切联系。全区未出现邪教组织分子捣乱破坏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
  机构与职责
  2000年,吉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吉安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摩托车、农用车辆检验,核发牌证、驾驶员考核、发证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站、一中队、二中队、河东中队。2002年2月27日,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隶属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系正科级单位。2004年5月,大队内设机构增设交通设施科、出租车管理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巡逻中队、步行街中队,河东中队划归青原大队。2007年1月增设财务科、三中队、兴桥中队、长塘中队和宣传科(后两者未组建),交通秩序科更名为事故处理中队,2009年3月,三中队正式成立。4月,增设科技信息科,与交通设施科合署办公。10月,兴桥中队组建。2011年6月,支队出租车管理权限正式移交市交通运管部门,大队出租车管理科撤销。2012年底,大队在编在岗交通民警和工作人员112人。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交警大队历年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2000年,在施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和《交通违章处理秩序规定》过程中,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或到有车单位召开驾驶员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结合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城市“畅通工程”工作,派出民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有车单位,宣讲创建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
  2003年,大队选派6名出租车驾驶员参加支队举办的“诚信吉安,从我做起”演讲赛均获个人奖,大队获组织奖。
  2004年,围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秩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秩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开展宣讲5次,印发宣传材料5000份,开展法律咨询3次,出动宣传车50次。并在吉安电视台和《吉安晚报》分别开辟《一路平安》专栏5期和《红绿灯下》专版5期,宣讲交通法规、交通动态及交通知识法。同年启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即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
  2005年,在中、小学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播放《爱心托起篮球女孩》《流泪的花季》专题片20余场,发放交通安全挂图20套、贴画40套、漫画200册;走进外资企业江西友利电的“五进”活动中,在下夜班的工人中推广穿反光背心的做法,多次受到省总队的高度评价。
  2006年,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年出动宣传车66辆次,悬挂横幅61条,张贴宣传挂图15套,上交通安全课76次,受教育达2.8万人次。印制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卡、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卡,安全提醒等宣传资料33700份,制作卡通警察温馨提示牌11幅。
  2007年,开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全年开展法律咨询6次,制作宣传版68块,制作宣传标语122条,上交通安全课24堂,印发宣传资料88000份、挂图74套296张,制作交通安全提示牌29块。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交通路况信息和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拍摄录制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08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出动宣传车166次,制作宣传板162块,上交通宣传课87次,制作宣传标语177条,发放交通宣传挂图369幅,印制各种交通提示资料69000份。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员179人,交通安全信息“秘密耳目”68人。完成总队要求在全省农村道路强力推进的“四个一”工作(一批刷写的标语、一批太阳能警示灯和模拟仿真警察、一批宣传展板、一个案例分析)。
  2009年,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围绕“春运”“1·10警营开放日”“2·20和3·5整治严重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遵守交通信号”“整治酒后驾驶”“12·2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主题宣传日等,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0次,举办交通安全学习班及安全讲座60次,发放近12万份宣传单和卡片,3万份针对旅游客车驾驶人和游客的景区交通安全提示卡,2万张轻微违法行为适应警告等宣传单,悬挂大型宣传标语300条。设计制作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墙板100块,摆放交通安全展板1000次,刻录宣传光盘80块,播放120场次。与市移动公司合作建立警迅通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发送交通安全提示语500万条,及时向群众告知即时路况和安全提醒等。与吉安市电视台联系播放交通安全提醒游走字幕36条次。确定市保育院、石阳小学、吉安二中作为首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试点学校。
  2010年,组织开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的“四个六”活动,组织开展“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的“四个六”活动。在文明交通“百城联播、千乡联倡、万家联勉”宣传活动中,开辟宣传栏目、联播公益广告、开展追踪报道;开展倡议签名、组织接力传递、实施安全教育;万家签写共勉语、万人评读共勉语、举办共勉语巡展。确定阳明路小学、吉安师范附属小学为第二批交通安全试点学校。
  2011年,以“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先后开展“3·28中小学生主题宣传日活动”“鄂湘豫赣四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联合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等宣传。与吉安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协作,参与播出“文明交通——安全行驶”系列专题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警营开放日”活动,内容为了解警营文化、体验交警执勤执法、警民座谈会等,各界代表2000人参加,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等资料4000份,展出宣传板30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人次,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40条。
  2012年举办“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摆放展板36块,印发宣传资料4000份。11月份,在支队支持下,建成“吉安市儿童交通安全情景教育基地”,基地位于吉安市保育院内,基地场景紧扣幼儿特色,搭建有十字路口、斑马线、微缩红绿灯等模拟道路交通环境,将交通元素融入其中,寓教于乐。12月2日,在市人民广场参加支队隆重举行的“12·2”全国首个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仪式,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进行为期两周的宣传活动。在广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大型咨询、宣讲,解读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组织吉安车友会张贴公益车标的私家车巡回宣传;联系吉安广播电视台《今晚八点栏目》《吉安晨报》《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和江西吉安网等媒体,开设“12·2”交通安全日曝光栏。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2000年以来,大队在做好辖区日常交通管理的同时,每年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在主要路段加强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重点查纠客车超员和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违规载客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2001年开始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确立韶山东路为示范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停车泊位3100个,增加施划交通标线1860平方米,在主要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实施24小时监控。同年经过2个月的整治教育和补偿工作,落实对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完成中心城区“蹬的”“拐的”的取缔工作。
  2003年,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收缴“黑车”5辆,查处违规营运65辆,非法营运24辆;取缔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共查扣无牌无证1356辆,查扣“摩的”非法营运783辆次,纠正违章17645起,其中无证驾驶985人、酒后驾驶91起、超速205起、超载859起、违章装载1387起及其他违章14118起,路面查处交通违法25371人次,电子警察、电视监控、摄像查处7094人次,行政拘留7人。会同安监、公路运输部门对126辆公交车,31辆中巴公交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报废公交车4辆,对5辆未配灭火器或汽油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公交车责令整改。
  2005年城区畅通工程,经省专家检查验收,达到C类管理水平。
  2006年对公路危险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初步排查城南转盘与迎宾大道接口处,阳明西路与吉州大道接口处,武警支队北侧三岔路口等6处为公路交通安全危险路段,并于6月向交警支队、吉州区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上报了《吉州交警大队关于危险路段排查整治报告》和《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情况报告表》。
  2007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队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同年,巡逻中队电脑信息系统连接支队指挥中心“视频电子监控系统”,对吉州区周边的禾埠桥卡口、高速公路吉安南出口处、迎宾大道等多个路况复杂地段实施同步监控,形成一个具有超速记录、号牌识别、交通违法数据信息及图片记录上传以及监控中心布控,语音报警等功能广泛覆盖的网络。
  2008年,历时40天的春运工作,始终伴随着一场面临严峻考验的抗冰雪过程。大队出动警力3043人次,出动警车1389辆次,清扫路面积雪109千米,路面撒盐3000千克,撒沙56立方米,设置安全提示牌39块,处理一般事故现场172起,分流、疏导拥堵车辆2703辆,使用警车护送车辆949辆,民警带病坚持工作59人次,每人平均加班4小时,救助困难旅客群众1439人次(送包子600个,牛奶360瓶等食品)。
  2009年4月中旬开始,大队一、二中队实行延长工作时间制,民警晚间执勤至21时。2010年3月份查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获得公安部通报表彰。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落实《校车标识》(GB24315—2009),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的设置和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的设置,督促辖区幼儿园37辆接送校车完成标识喷涂工作。6月中旬以来,吉州境内强降雨天气致发生洪涝灾害,大队出动绝大部分警力投入到路面一线,参与抗洪抢险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大队先后分赴吉州区的曲赖河堤、樟山的桥头村堤坝,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的交通安全秩序畅通。沿江路段因河水倒灌从下水道涌出,导致吉安大桥下道路积水淹没,大队紧急调配警力,冒雨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民警积极救援步行街周边房屋受淹的被困群众。由于连续强降雨,第三人民医院后山存在很大滑坡隐患,民警坚守岗位,确保了进出此路段人群、车辆的安全与畅通。11月底,经过辖区的高速公路因雨雾天气影响而多次封闭,滞留车辆大量涌向吉安南大道、吉安北大道的高速连接线,造成高速连接道路拥堵。民警24小时轮班在重点地段不间断巡逻,维护秩序和疏导交通。
  2011年,联合井开区交警大队,在毗邻禾埠新桥路段设立春运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配备休息椅、电暖器、饮水机、方便面、矿泉水、医药箱、摩托车修理工具箱等,为过往人员提供应急帮助。全年查获酒后驾驶102起,醉酒驾驶5起。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500多辆,无牌无证摩托驾驶违法行为650起。收缴非法号牌60副,假行驶证10本。大队在11所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12月1日会同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对全区47家民办幼儿园进行校车安全排查,检查所有校车54辆,清理后有校车43辆,下发隐患安全整改责任书11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确保每辆校车有一名民警负责监管营运安全。结合“鄂湘豫赣四省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联合行动”,在224省道上吉线、105国道吉州段深入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严控货车超载行为。11月1日开始,为加强和改进公路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吉安市公路局路政支队成立交通联合执法小组,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312辆、校车153辆、旅游车辆16辆、货车302辆,查处超速行驶730起,查处客车超员15起,查处货车超载29起,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合计11098起。据统计,全年完成各类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和安全保卫任务150次,其中二级警卫6次和三级警卫9次,共出动警力15000人次、警车5400车次。
  2012年,针对“三超一疲”等违法行为,全年组织4次暗访抓拍交通违法的“知了行动”,查处未系安全带、无安全锤、超员等各类违法行为166起。与路政部门联合执法,在吉州大道、105国道吉安段、迎宾大道路口设立2个“治超”检查点,采取4班24小时工作机制,共查处客货车严重超载行为1268起,超长、超高、超宽5687起,污损、遮挡号牌325起,货车超员325起,放大号不清727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查处无证驾驶67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14起,故意遮挡号牌360起。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2000年,结合实施“畅通工程”,将整治出租汽车交通秩序作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200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管理。2003年,投资9万元安装无纸化考试系统。2004年,大队先后16次组织民警深入吉州区曲濑、长塘等乡镇,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926本,办理摩托车挂牌1768辆。2005年,驾驶人考试实现“三化”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考试中心严格了桩考,在各科目考试中都实行“双考试员”共同把关,考试员和学员在考试后当场逐一签字制度。2009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并施行。大队初步建成兴桥交通管理和保险业务服务“双站”,形成“大队—中队—服务站”的三级农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模式。2010年4月,做好上海世博会的“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审核发放,接待群众咨询达120多人次,发放“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53张。2011年,创新车驾管工作服务理念,3月13日起,车管科推出“一窗式、规范化、程式化”便民服务新举措,在车驾管业务大厅设置4个综合受理岗,每位民警都能独立受理各项车驾管业务,所有业务办理资料全部实行内部传递工作,缩短办事时间。12月6日8时30分,正式启动“互联网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工作”。2012年12月协助市政府出台《吉安市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临时通行标志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2002年10月份开始,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将原统计范围外的轻微事故、路外事故及其他交通意外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单独统计、单独列表,注明为“路外事故”与正式统计报表同时上报。2003年1月,道路交通事故月度统计周期,由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调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同年9月,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代码的编制工作,安装启用2003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及通报制度。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完善抢救交通事故伤员快速反应机制,完成2003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2005年上网追逃2人,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起。2007年,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肇事逃逸“破案追逃”专项行动,全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7起全部侦破。2009年4月,联合吉州区人民法院在大队设立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城区路面中队启用现场调解的简易程序,快速处理辖区内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6月在韶山西路增设“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点,成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警务室;同年成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2010年,大队正式聘请区法院的3名法官为速裁法庭工作人员,专门裁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聘请吉安智桥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小组,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当事人双方的损害赔偿事宜。初步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格局。2012年查处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酒后驾驶17起,危险驾驶案件4起。
  特大交通事故案例
  2005年7月4日15时05分许,黄某某驾驶梅花牌大型普通客车从永新前往吉安火车站,当沿吉莲线由西往东行驶至18千米+20米(吉州区兴桥镇路段)处时,遇罗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带罗某某、彭某某两人由东向西相对行驶而至。因客车占道行驶,致使两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罗某某、彭某某当场死亡,罗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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