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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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9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
分类号: D922.591
页数: 1
页码: 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的情况,介绍了宣传与培训,执法与监察,争议仲裁等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

内容

宣传与培训
  2000~2012年,监察大队先后单独或联合工商联、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举办多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区属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培训人员超过2000余人。在市中心人民广场、步行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举办多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维权保护意识。
  执法与监察
  监察大队每年均通过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方式,对全区2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员工参保、就业准入、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检查、制止建筑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随着监察大队宣传力度的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监察大队处理投诉案件逐年增多,并一直呈上升趋势。2005年以前,平均每年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达20件,此后达到40件以上;每年保持所有投诉案件成功结案。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后,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至2012年,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2%以上。
  争议仲裁
  仲裁委专职工作人员,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5名,且均持有仲裁员证。2012年成立吉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接待有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2000~2012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9宗,涉及劳动者人数836人,法定审限内结案179宗,结案率100%。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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