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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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8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劳动
分类号: F014.2
页数: 4
页码: 573-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0年到2012年吉安市吉州区,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劳动的情况,介绍了劳动就业 再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吉安市 吉州区 劳动

内容

第一节 劳动就业 再就业
  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牢牢把握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的,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以“两个合同、三个台账”为基础,做好辖区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4050”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就业局每年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活动,积极引导就业。2010年,为使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成立“吉州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均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主要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基地管理、开业指导和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给各类创业人员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创业服务,实现创业服务全覆盖。同时,大力开展创建创业一条街举措,把石阳路、白塘街道先锋小区的临街店面定为创业示范街,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场所和便利,坚持“引导、协调、服务”的原则,推动创业一条街逐步发展壮大。2000~2012年10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1546人,其中,“4050”后人员再就业7087人。
  第二节 创业服务
  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进城创业且进行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帮助。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对申请贷款人员,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地,其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个人申请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视项目发展情况可享受二次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据实由国家政府全额贴息。2000~2012年,全区累计设立担保基金1176万元,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8100万元,其中个人贷款11674万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2322人,带动就业11364人,到期贷款回收率为99%。举办创业培训班,聘请有创业培训资格的专家授课,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帮助他们创建有生存能力的微小企业。2003~2012年,共培训2530人。
  第三节 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国家规定一些职业(工种)必须经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要求,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
  2000年,全区有公办职业培训机构2家,吉安实验技工学校、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00~2002年,区人事劳动部门陆续审批设立4家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山电脑培训学校、新世纪模具技能培训学校、东方红电脑职业培训学校。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至2012年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增至12家。这些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按要求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教材规定的课时数,聘请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教师开展教学,在培训过程中,侧重实践操作的教学,使学员动手能力增强,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培训结束,颁发给学员“培训证书”,并推荐一部分学员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工种
  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或市场缺乏技术工人的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2000~2007年,培训工种主要有计算机操作员、工具钳工、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美发师、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2008年后,随着一些新职业的出现,各职业培训机构为适应市场和就业的要求,又开设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广告设计师、推销员等新职业(工种)的培训。
  定向培训
  为满足工业园区的用工需求,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吉安实验高级技工学校与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校企合作,对园区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实行订单培训、定点培养、定向分配。工业园定向培训,从2007年开始,至2012年,培训13520人,培训内容有无线电装接工,汽车线束装配工,电子电气设备装配工,电机缝纫工,服装针织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装调工,机械设备装配工,裁剪缝纫毛皮革制作工,机械制造加工工及其他金属冶炼、轧制工等专业。
  第四节 劳动保障监察 争议仲裁
  宣传与培训
  2000~2012年,监察大队先后单独或联合工商联、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举办多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区属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培训人员超过2000余人。在市中心人民广场、步行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举办多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维权保护意识。
  执法与监察
  监察大队每年均通过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方式,对全区20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员工参保、就业准入、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等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社保经办机构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检查、制止建筑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随着监察大队宣传力度的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监察大队处理投诉案件逐年增多,并一直呈上升趋势。2005年以前,平均每年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达20件,此后达到40件以上;每年保持所有投诉案件成功结案。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后,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至2012年,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2%以上。
  争议仲裁
  仲裁委专职工作人员,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5名,且均持有仲裁员证。2012年成立吉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接待有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2000~2012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9宗,涉及劳动者人数836人,法定审限内结案179宗,结案率100%。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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