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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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页码: 533-5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工作情况。
关键词: 企业登记 行政管理 吉州区

内容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按照观念、措施要创新,管理要依法,服务要优质的要求,努力实施发展民营经济“54321”工程。同年6月,落实原县级市政府确定的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变更工作方案,对18户产权变更的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同时,完善了“绿色窗口”建设,开通了“三改”咨询服务热线,强化服务力度,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针,制定《支持和服务全区国企改革配套措施》,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办理营业登记和变更登记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在鼓励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上,实行了“四放宽、五不限”政策,即:放宽经营主体、放宽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放宽投资形式;不限规模大小、不限经营项目、不限经营形式、不限雇工人数、不限三产比例。同年11月,贯彻落实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按照“经济户口”和“六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改革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工商所实施属地监管的内容、方式、范围及权限,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并结合属地管辖的监察权、调查权,依法加强对各级登记机关核准的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工商企业的监管,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2002年1月,执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从2002年起有步骤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决定,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的营业执照,暂停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办理年检结合验照手续。同年7月,贯彻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服务职能,力促经济发展的意见》,创新登记管理制度,简化企业前置审批手续,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64项),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登记程序。对部门、行业管理需要设置的前置审批事项(69项),改为后置审批,即由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还放宽了变更登记条件,即企业以净资产投资高技术产业,不受“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的限制。对非公司企业法人实有资金变动超过20%,不再要求实行变更登记。年检时对资信较好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对按规定一时达不到企业设立登记条件又需要营业执照开展筹建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核发六个月预备期的营业执照,待企业筹建完毕后,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同年8月,执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登记注册受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实施“首办责任制”、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对提交材料齐全、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必须在最短时限内办结。按照“主动跟进、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
  2003年,放宽了经营范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高危行业和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项目需经前置审批条件以外,其他项目,尤其是生产型项目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先发照、后补证,逐步建立起“有宽有严、宽进严管、优存劣汰”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继续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投资者在吉州区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实缴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30%,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两年内分期注入。对个体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主动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改制前原有企业的原始登记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可继续沿用,原企业的专项经营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可继续沿用。对改制企业原则上按变更办理登记手续,并免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2004年,继续放宽注册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文件、材料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预约的项目,随时等待;对进入工业园区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保证市场主体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同时,严格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再就业服务窗口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专门制定了对失业、下岗人员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的具体操作办法。
  2005年,就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拓展创业空间、落实优惠措施、激活创业活力、改进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当年为高校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农民、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照126户;同年,由浙江外商投资开发建设的凯震阳明商城1000余间商铺竣工投入使用,针对商业区业主多而又将近期陆续开业经营的状况,在商业区I内设置了1个办照服务点,当场受理登记注册申请和咨询,并逐户送照上门,极大方便了办事业主。
  2007年,深化落实省、市、区局推动全民创业的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坚持做好“一审一核”制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推行网上年检工作;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集中力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新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私经济,实现再就业。当年,共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76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16万余元,为1532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180余万元。
  2008年,继续坚持和完善上述服务措施,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167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30余万元。累计为1827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281万余元。同时,还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纪人45名。并帮助曲濑乡几个经纪人在当地建立了一个黄牛交易市场,圩日牛上市量达200余头,成交量达100余头。
  2009年,按照省、市局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五条”和“三十条”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两年内免费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新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放宽民营企业冠省名的限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新型行业进入市场;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同时,突破了原来市场准入的法定办理时限,在名称预先核准上突破本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对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完备的,由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缩短为2~4个工作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当场发照。
  2010年,设立了“创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对从事农民专业合作及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扶持对象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实施“一站式”服务,按照立即办、预约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五办”工作方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发放营业执照;放宽准入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业主开放;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完善“上门服务制”。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年检,对边远交通不便的乡村个私业主,实行送照上门等。通过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做好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
  2011年,为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主攻项目、决战两区”主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1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还推行了企业网上年检,公布了网上年检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移动手机短信平台向企业主发送网上年检短信,告知年检相关事宜,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发布企业网上年检公告。同时,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窗口移至区办证服务中心,与营业执照办证窗口合并,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
  2012年,全力改善了登记窗口服务,开辟“园区企业、全民创业、服务‘三农’”三大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和联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还推行企业网上年检,有效提高了年检效率。网上年检率100%。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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