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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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3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9
页码: 533-541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
关键词: 工商管理 行政管理 吉州区

内容

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与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按照观念、措施要创新,管理要依法,服务要优质的要求,努力实施发展民营经济“54321”工程。同年6月,落实原县级市政府确定的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变更工作方案,对18户产权变更的企业逐一进行了走访,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政策咨询。同时,完善了“绿色窗口”建设,开通了“三改”咨询服务热线,强化服务力度,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2001年,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针,制定《支持和服务全区国企改革配套措施》,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办理营业登记和变更登记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在鼓励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上,实行了“四放宽、五不限”政策,即:放宽经营主体、放宽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放宽投资形式;不限规模大小、不限经营项目、不限经营形式、不限雇工人数、不限三产比例。同年11月,贯彻落实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按照“经济户口”和“六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改革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工商所实施属地监管的内容、方式、范围及权限,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并结合属地管辖的监察权、调查权,依法加强对各级登记机关核准的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工商企业的监管,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2002年1月,执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从2002年起有步骤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决定,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的营业执照,暂停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加工户办理年检结合验照手续。同年7月,贯彻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强化服务职能,力促经济发展的意见》,创新登记管理制度,简化企业前置审批手续,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置审批事项(64项),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登记程序。对部门、行业管理需要设置的前置审批事项(69项),改为后置审批,即由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还放宽了变更登记条件,即企业以净资产投资高技术产业,不受“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的限制。对非公司企业法人实有资金变动超过20%,不再要求实行变更登记。年检时对资信较好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对按规定一时达不到企业设立登记条件又需要营业执照开展筹建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核发六个月预备期的营业执照,待企业筹建完毕后,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同年8月,执行省工商局《关于加强企业登记注册受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实施“首办责任制”、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对提交材料齐全、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必须在最短时限内办结。按照“主动跟进、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
  2003年,放宽了经营范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高危行业和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项目需经前置审批条件以外,其他项目,尤其是生产型项目可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先发照、后补证,逐步建立起“有宽有严、宽进严管、优存劣汰”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继续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投资者在吉州区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实缴出资额只需达到公司申请注册资本的30%,允许其注册资本在两年内分期注入。对个体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主动介入,跟进服务,优先办理公司登记注册。改制前原有企业的原始登记材料未发生变化的可继续沿用,原企业的专项经营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沿用,原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可继续沿用。对改制企业原则上按变更办理登记手续,并免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2004年,继续放宽注册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文件、材料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体、企业登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预约的项目,随时等待;对进入工业园区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保证市场主体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同时,严格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再就业服务窗口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提供“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一站式服务,专门制定了对失业、下岗人员免收登记费和管理费的具体操作办法。
  2005年,就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拓展创业空间、落实优惠措施、激活创业活力、改进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当年为高校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农民、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办照126户;同年,由浙江外商投资开发建设的凯震阳明商城1000余间商铺竣工投入使用,针对商业区业主多而又将近期陆续开业经营的状况,在商业区I内设置了1个办照服务点,当场受理登记注册申请和咨询,并逐户送照上门,极大方便了办事业主。
  2007年,深化落实省、市、区局推动全民创业的具体措施,营造一个宽松利民的准入环境,坚持做好“一审一核”制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推行网上年检工作;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集中力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实行“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新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私经济,实现再就业。当年,共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76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16万余元,为1532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180余万元。
  2008年,继续坚持和完善上述服务措施,为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办理工商登记167人,减免各类工商规费30余万元。累计为1827户下岗工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减免各类规费281万余元。同时,还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纪人45名。并帮助曲濑乡几个经纪人在当地建立了一个黄牛交易市场,圩日牛上市量达200余头,成交量达100余头。
  2009年,按照省、市局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五条”和“三十条”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两年内免费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新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放宽民营企业冠省名的限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新型行业进入市场;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同时,突破了原来市场准入的法定办理时限,在名称预先核准上突破本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对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完备的,由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缩短为2~4个工作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当场发照。
  2010年,设立了“创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对从事农民专业合作及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扶持对象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实施“一站式”服务,按照立即办、预约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五办”工作方式,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发放营业执照;放宽准入领域。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业主开放;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完善“上门服务制”。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年检,对边远交通不便的乡村个私业主,实行送照上门等。通过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做好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
  2011年,为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主攻项目、决战两区”主战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31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还推行了企业网上年检,公布了网上年检的操作流程和方法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移动手机短信平台向企业主发送网上年检短信,告知年检相关事宜,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发布企业网上年检公告。同时,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窗口移至区办证服务中心,与营业执照办证窗口合并,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
  2012年,全力改善了登记窗口服务,开辟“园区企业、全民创业、服务‘三农’”三大绿色通道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和联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还推行企业网上年检,有效提高了年检效率。网上年检率100%。
  第二节 市场监督管理
  2000年,水沟前农贸市场由香港中东企业集团公司投资改造扩建。从4月5日开始,水沟前农贸市场关闭,临时设市场于小桥。6月,该工程破土动工,11月18日建成投入使用,并举全局之力培育水沟前市场,由局后勤服务中心监管其物业管理。同年,原县级吉安市政府将城北市场改造列入吉安市民营经济“54321”目标。4月28日,吉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城北市场土地开发权。另外,五岳观商城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市场学会联合在五岳观商城2楼开办五岳观家具城。吉安贸易广场二期工程动工兴建。
  2001年2月,按政府要求开展对城南专业市场集群的建设,引资进行论证和协调工作。3月,五岳观商城有限公司出资17.8万元,对五岳观商城底层农贸市场摊位设施进行改造。4月1日改造后的五岳观商城底层农贸市场投入使用。该市场改造后,有各类摊位265个,是当时全区硬件设施最规范的农贸市场。4月19日,城北市场改建后正式投入使用。
  是年,按照国办发〔1998〕41号和赣府发〔1999〕17号及吉市府发〔2001〕48号文件要求,区工商局与区政府签订《工商部门自办(联办)市场和分流人员移交协议书》,与区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吉州工商分局办管脱钩移交总协议》,当年11月11日起,将产权或承担物业管理的市场移交区物业中心管理,进行了市场办管脱钩移交工作。共移交自办市场6个,联办市场1个,投资参办市场2个。此后,吉州工商分局不再承担对市场的开办与物业管理,转向对市场的培育。
  2002年8月23日,省政府批转省工商局《关于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管脱钩和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开办者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职责。工商部门的职责是依法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督促其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同时,要指导、督促和协助市场开办者整治场内秩序、卫生,落实安全措施,并加强场内的经济秩序管理,倡导文明经营、依法经营。9月,由吉安市金建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对文山市场实施转制工作基本完毕。其底层改制为万家福超市,首次实施“农改超”工程。同月,署前街临时设立署前街市场。原文山市场底层经营户迁入其内经营。
  2003年元月,吉安市鼎晟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1000万元,开始新建书街市场。长岗北路市场由吉安市吉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改造为吉福超市。五岳观市场由吉安市好润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改造为好润佳购物广场超市。拆除阳明东路区委、区政府大院全部房屋,由浙江丽水凯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大型商城。是年,相关人员移交市政府及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至此,办管脱钩工作全面完成。
  2004年,针对部分地区禽流感疫情发生的严峻形势,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控预案,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关注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工作主动权;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屠宰点、养殖户、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登记造册,准确掌握禽类来源、销售动向等基本情况;督促市场主办单位、物业部门和经营户开展卫生整治,加强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发放消毒药水20余瓶,坚持每天消毒。其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余人次,检查屠宰点、零星销售点、加工点、养殖户和经营户376处,有效地做好了防控工作。同年,还积极探索实施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以落实“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在城区各大、中型市场、超市推行实施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以食品、农资、易燃易爆物品、家电五金建材为主的四类商品,规定四类商品必须具备“四证、二照、一书”方可上柜销售,并且经营者在购销过程中必须建立重要商品经营台账,以追踪问效,确保消费安全。
  2005年,根据《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准入实施办法》,制定和完善了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保证承诺制度、农资商品投诉举报制度等。在种子的质量监管中,要求业主实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留样备查公示制度。
  2007年,进一步加大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主要采取了市场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区68户农资企业进行了清查,建立了档案,并按照经营户的诚信情况给予了信用等级的评定,共评定A级经营户20户、C级2户;在辖区继续实行了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农资经营户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准入备案制度、质量保证承诺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继续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强化对水稻种子的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损农害农案件,对20批次的复合肥、7批次农用柴油机进行了抽检,其中查处复合肥不合格9批次8.7万公斤、不合格柴油机5批次,案值达20余万元。
  2008年,针对“三鹿”奶粉事件,及时成立了奶粉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实施“六项措施”对全区各奶粉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清查,对问题奶粉下架退市,做到数据清、去向明,共下架奶粉5734公斤;审查奶粉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和食品台账是否相符;对经营户所经营奶粉的品牌进行统计;要求投诉处理一定要及时,应急措施一定要到位。
  2009年,以出租屋、居民楼、高校或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完善制度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不断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网吧经营行为,使网吧业主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坚持服务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倡导网吧“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对少数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业主进行了批评并及时向文化部门通报,最大限度地杜绝了未成年人上网现象。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经营户的诚信情况给予信用等级的评定,共评定A级经营户44户、C级3户。
  2010年,针对市民热议的“地沟油”事件,分段进行了4次“地沟油”专项整治,清查了全区212户食用油经营户(含农村41户),未发现问题食用油。同时,加大节假日食品市场整顿力度,扎实开展了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整治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9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9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438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9份,向相关部门函告16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6件,其中注水牛肉案12件,其他食品案件14件,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消费环境。
  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方面,对75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分类,其中A级72户、B级3户。并与相关部门加大推进农资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共建立农资示范店6个。在对种子、肥料(主要是复混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等专项执法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车辆2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75户次,取缔农资无照经营2户,受理农民投诉农药案件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同年,还开展了网络监管试点工作。对辖区内的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普查。重点建立了58个具有交易性的网站基本台账。10月22日,吉州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互联网行业分会正式成立,这是全省首个互联网行业协会,该行业分会发展会员28名。会员本着诚信为本,“合作、公平、发展、自律”的精神,共同签订了互联网行业分会信用自律公约。互联网行业分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开展信用建设,促进吉州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011年,为4家网站经营者办理了工商登记,免费为150多家网络商品服务经营者办理了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并建立了电子台账。消费者或交易对象只要点击该企业的网站或网页,就能显示工商登记等方面的信息。还规范了网络经营者的网上信息内容,纠错210多处。开展网上巡查300多次,实地巡查100多次。在农资监管方面,实行了农资商品信用分类监管,对全区75户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信用分类,评出2户为A类、13户为B类,建立农资示范店5个。
  2012年,坚持“五结合”,即结合“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继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行政指导,继续培育农村经纪人;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结合红盾护农,继续推行放心农资下乡;结合维权网络建设,继续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全区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8户;培育农村经纪人87户,并重点帮扶了肉鸡、蔬菜和二手车特色经纪人;指导签订各类涉农合同61份;发放“红盾护农”执法报务卡800余份,与全区76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经营户承诺保证书》。第三节经济合同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年检复审工作。对全区32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了年检复审,取消了3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资格。
  2001年4月,《江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实行A制,即A、AA、AAA三个等级。是年,认定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户,向市工商局推荐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户,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户。
  2002年,按照市工商局《关于走访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办理认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通知》要求,对4户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走访。走访的目的是: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服务;走访了解企业一年来的信用状况,并记载于走访表中。
  2003年,继续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有9户企业被评为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10年,组织开展了吉州区2010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认定和继续认定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规范合同行为,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10年,全区有2户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全省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有12户企业被(继续)认定为全市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同时,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3笔,帮助企业贷款3778万元。
  2012年,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活动,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全区申报“重合同、守信用”AAA单位5户、AA单位3户、AA续认定8户、AAA续认定2户。
  第四节 商标广告管理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开展查处虚假广告和户外乱张贴广告行为的“两整顿”专项活动,整顿的重点是查处弄虚作假,夸大诊疗效果及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设置圈套进行诈骗,骗取合同保证金、中介费或借机出售劣质材料的加工承揽广告;夸大产品效果,虚假欺骗宣传具有治疗癌症肿瘤、性功能障碍以及食疗美容、减肥等作用的保健食品广告;违反科学规律,虚假夸大产品具有减肥、增高、塑身、美容、增智益智等使用效果的电视直销广告及未经批准擅自在广告栏以外张贴广告的行为。在整顿活动中,查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起、违法广告等34起。
  2001年,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电视直销等商品和行业的广告进行了整治。同时,结合市容整治,对户外广告和招牌广告进行清理,收缴违规广告牌150块、条幅67条、印刷品广告5000余份。是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4起,罚没金额0.58万元。
  2002年,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收缴违法广告牌17块、条幅32条、印刷品广告6000余份。是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9起,罚没金额0.15万元。
  2003年,建立健全了广告监督制度和对媒介单位的巡查制度,在“非典”期间,查处了5起利用防“非典”名义,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行为。另外还开展了医疗广告、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收缴违法广告牌匾横幅17块(条),印刷品广告1000余份。在加强广告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科学运用广告战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
  2004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10件,发展广告经营户6户,引导15户企业申报注册商标。开展“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城区医疗机构专项检查5次,检查广告经营单位39家,检查广告牌80余块,收缴印刷品广告500余份,责令停止已发布广告行为13次。
  2005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97件,帮助吉安市庐陵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庐陵”商标获得了省著名商标,帮助江西电缆有限公司的“三色”商标申请续认省著名商标。积极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了“广告经营许可证”和城区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广告经营单位42家,检查广告牌108块,收缴印刷品广告1300余份,责令停止已发布广告9条。
  2006年,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20件,为江西电缆公司的“三色”商标、江西堆花酒业公司的“堆花”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并开展了长塘空心菜子、曲濑韭菜花申报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工作。同时,还开展了“打虚假树诚信”、零售商促销广告、大中专和高等学校招生广告等专项整治。
  2007年,全区注册商标共有97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25件。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9件,为江西电缆公司的“三色”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
  2008年,全区注册商标共有103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25件。积极开展了奥林匹克标志及奥运特许商品专有权等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4月中旬,对城区的商场、超市、娱乐等场所利用标有“2008北京奥运”“福娃”等奥林匹克专用标志进行宣传,或销售标有五环等奥林匹克专用标志商品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帮助指导企业申报注册商标6件,为江西省南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南健”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认定,为吉安市庐陵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庐陵”商标申请了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
  2009年,继续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营造对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40多家,检查药品广告30多条,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起,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72户;开展了烟草广告经营活动的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烟草广告经营活动的整治工作,共检查烟草广告6条,督促整改1条;开展了“家电下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名义虚假宣传行为,严查利用标识进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同年,帮助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三色”商标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的“堆花”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续认定。
  2010年,在服务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精心培育、打造“育优、扶优”工程,成功对吉安市小桥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小桥”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认定,为抢占市场份额作好了准备。同时,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创牌意向情况,为企业品牌发展献计献策,积极推进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在开展党员“1+X”帮扶活动中,帮助吉安市富仁禽业有限公司申请了“伍氏富仁”商标注册。2010年,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20件,共拥有有效注册商标84件,其中省著名商标4件。
  2011年,帮助吉安市天利电声有限责任公司、吉安绿鑫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进行了商标注册申报。当年,全区共有注册商标总数达132件,其中省著名商标7件(含农产品商标4件,工业产品商标3件)。在已注册的商标中,选择一些发展后劲强的商标,进行定向培育,促进品牌升级。为吉安市天利电声有限责任公司的“XIJIAN”注册商标和吉安市庐水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庐水”注册商标进行了省著名商标申报,为江西省南健实业有限公司的“南健”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进行了申报。
  2012年,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企业主创、社会参与”的思路,积极推进品牌强区、品牌兴企的商标战略。同时,紧扣吉州区产业特色,通过“行政建议函”、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大力发展注册商标,积极鼓励、协助企业培育和申报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并成功为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的“三色”和江西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的“堆花”省著名商标的续认定进行了申报。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0件。当年,全区共有商标注册单位152家,其中省著名商标5家。
  第五节 工商执法
  2000年,吉州区工商局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共检查种子经营户97户,检查各类种子119种,收缴冒牌种子包装袋2万余只,假种子2.4千克,立案查处5户;检查农药经营户28户,各类农药50余种,查获假农药、过期失效农药9种,共计353瓶,立案查处3户;检查化肥、农机具经营户27户,抽查各类化肥6万千克,收缴劣质化肥800千克,暂扣劣质农膜13.3千克,立案4起。
  2001年,参加了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开展了农资、食品、药品及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专项“打假”整治,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5件,案值140.42万元,罚没金额2.46万元。
  2002年,重点开展了集贸市场整治。通过开展购“放心肉”专项执法活动,一举捣毁私屠乱宰点3个,收缴注水肉400余公斤,收缴并销毁未经检疫和变质肉类制品500余公斤。是年,还开展了其他“打假”专项整治15次,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车辆900余台次,与市场经营户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1800余份,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68件,案值62万元,罚没金额3.1万元,收缴各类假冒伪劣食品1380公斤。
  2003年,重点打击了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了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市场51个,经营户663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0.3万元;开展了移动电话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手机经营户46户,发现5户超范围经营,对其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了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整治,收缴不合格化肥6.93万千克,立案查处5户经销不合格化肥案件;开展了建材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及“地条钢”专项整治,检查建材经营户38户,立案查处13户销售不合格建材案件,案值11.5万余元,罚没金额5.81万元;开展了保鲜奶乳和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检查保鲜奶乳和制品生产经销户10户,立案查处4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件,案值4万余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要求,开展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案51件,案值38.73万元,罚没金额9.16万元。是年,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件,案值0.6万元,罚没金额0.19万元。
  2004年,集中开展了商品市场专项整治。明确了以食品、农资、易燃易爆行业、地条钢生产企业、集贸市场、成品油市场、超市为重点的整治范围,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87人次,检查市场823户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6起,查处销售不合格汽油、柴油违法案件6起,罚没金额10.08万元,收缴过期变质食品、调味品31件。
  2005年,加大了传销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印发了1000份《打击传销活动,加强出租房管理》的公告,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同时,参与由公安、工商、街道共同组织的联合清查行动,对辖区内暂住人口和出租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排清查。在公安、街道等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采取蹲坑守侯、突击检查的方法,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一举查获了以传销广州天冀日用化妆品公司的露娜·卡诗美白化妆品和“拉人头式”非法传销团伙24个,劝遣传销人员340人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传销蔓延的趋势,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2006年,集中开展了集贸市场、农资、食品、打击传销、保护知识产权、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18次,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车辆20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超市、经营商家1500户次。与商业局联合开展了猪肉市场整治,打击了销售白条肉行为,平抑了市场肉价,查缴各种问题猪肉300余千克。同时还收缴注水光鸭70余只,放归野生青蛙200余千克。对金区经营食品的520余户个体工商户、17家超市、120余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其中查处了一超市销售不合格花生调和油2.7万千克,涉案案值15万元。检查农资经营户200余户次,查获不合格农资案4起。捣毁传销窝点34个,说服教育并驱散传销人员500余人,查处非法传销案1起(罚没9100元)。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立案调查7起。查处包括“狗牯脑”商标侵权、“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案等20起,案值29万余元。查处违法广告案5起,案值6.5万余元。
  2007年,集中开展了食品、农资、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无照经营、猪肉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1056户食品经营户的市场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等行为进行多次检查,同时在6个乡镇发放“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建立农村食品经营示范点18户,确保了流通领域食品市场“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辖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为零。检查农资经营户200余户次,查处不合格农资案6起。查处商业贿赂案1起,罚没入库5万元。清查无照经营346户,其中取缔无照经营79户,疏导办理证照267户。查处4起销售未经检疫上市的猪肉案件,收缴病死猪肉150余千克,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7起,罚没金额1万余元。查处违法广告案3起,罚没金额5万余元。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对“拉人头式”传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敏感地区、群众反映强烈地区和易发、多发地区强化巡查和监管。7月31日,工商、公安各抽调100名执法人员进行专项行动,38名省、市、区新闻记者随同,现场跟踪报道,共捣毁传销窝点43个,遣散传销人员600余人,暂扣涉案现金6400元、银行卡10张、传销书籍134本,并解救1名误入传销组织的在校大学生。
  2008年,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损农害农案件,抽检化肥15批次,农药10批次,配合市局抽检农机具5台次。其中化肥不合格批次8次,涉案金额15万余元。对兴桥志军农资经营部销售假“施大壮”复合肥,使兴桥65名农民蒙受损失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吊销了其营业执照。同时,还集中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3542人次,检查经营户1056户,依法查获不合格酱油630箱、食用油80瓶。
  2009年,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强化“打传”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乡镇、街道、社区(村)对出租房屋进行严查,有效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建立了防控和打击传销工作不力追究责任制。由区政府牵头在白塘、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街道建立了33个社区防控打击传销工作联系点,明确了联系人,为创建无传销社区建立了较完善的日常监管网络。是年底,配合公安部门一举彻底摧毁颜桂英组织领导的“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在吉州区的庞大组织,抓获颜桂英等犯罪嫌疑人36人,其中,A级传销头目9人,B级传销骨干13人,C、D级传销人员14名;涉案金额700余万元,从而有效地打击了传销违法活动。
  2010年,开展了防汛抗洪期间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暂扣了一批假冒“家电下乡”的伪劣小家电28台;开展了药品市场恶性低价竞争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11起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了公用企业滥收费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对车辆保险300元以下不赔保、水电部门指定购买水电表、长运公司购买保险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滥收费用、校服厂向中小学销售服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初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针对部分省区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卡拉OK厅、餐厅、饭店、食品餐饮摊点等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网吧47户。
  2011年,开展了户外广告登记引导,加强对电视、广播、互联网、户外印刷品广告的监测与巡查;加大了打击非法虚假广告力度。做到一般广告定期查,违法广告专题查,面上工作不断档,重点工作不落空。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方面,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对传销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接群众举报共发现传销窝点19个、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取缔窝点23个,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起。同时,加强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重新设立了39个联系点,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在社区开展宣传、排查等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在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与公安、文化、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落实信息抄告、回访复查、信息报备、廉政和监管风险防范等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黑网吧”打击力度。在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做好打击医疗违法广告,把好药品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同时,还开展了“瘦肉精”、肉类市场监管和“限塑”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注水牛肉案5件,与商务、农业、质监等部门联合关闭一违规屠宰点,并与6家市场单位的猪肉经营户签订了上市肉类质量安全责任书,查处违反“限塑”规定案4起。
  2012年,组织开展了打击“仿名牌”专项活动。与厂家联手,对辖区内销售侵权“剑南春”“五粮液”酒及“奥利奥”饼干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共缴获侵权“剑南春”“五粮液”酒33瓶,立案4起;组织开展了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和人造猪耳、太太乐鸡精、腐乳食品等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欺诈行为专项整治,共查处不合格格式合同7起;开展了打击传销活动。当年接群众举报共发现传销窝点11个,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取缔窝点8个,遣散传销人员90余人。同时,还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酒类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00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户次,发放食品宣传资料2000余份,抽检食品215个批次。2012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3起,其中进口食品违法案件4起,从而确保了食品市场的安全有序。
  第六节 机构人员
  2000年,根据省编办《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所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的原则,调整、设置了7个基层工商所、1个直属工商所、1个公平交易执法大队。同年8月,因撤市设区,原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吉州分局。8月6日,吉州分局正式挂牌。
  2001年11月20日,吉州区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人事、组织关系与区工商局正式脱钩,移交区政府直属管理。
  2002年7月26日,根据《江西省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吉安市工商局吉州分局更名为“吉安市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至2012年12月,吉州区工商局共有136人,其中行政编96人(女性28人)、事业编40人(女性15人)。其中,本科学历29人,大专学历80人,党员人数90人。内设机构7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法规股、监察室。3个直属机构,即: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6个派出机构,即:城南分局、水沟前分局、五岳观分局、长岗北路分局、城北分局、文山分局。9月19日,吉州区工商局正式挂牌。5个下属单位,即: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个私协会办公室、消协办公室、广告协会、信息中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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