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计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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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2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审计监督
分类号: F239.2
页数: 10
页码: 523-532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审计监督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审计监督 经济管理 吉州区

内容

第一节 财政金融审计
  财政金融审计包括财政审计和金融审计,财政审计是指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下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金融审计是指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地方性合作制的非银行金融保险部门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199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不够细化,其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已制定,国家政策性支出的政策又不断出台,而上级追加的计划都是年底下达,来不及预算调整;财政列收列支787.08万元,其中返还河东贸易广场营业税330.97万元、返还改制企业所得税423.11万元;;999年财政决算结转下年支出金额较大,达230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以后年度财政资金调度压力;财政周转金回笼缓慢,多数放款已超期限,存在较大风险;有些部门单位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存在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的现象。
  当年对兴桥、禾埠、河东、长塘、文山、北门6个乡镇街道1998年至199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有些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未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部分乡镇财政决算不够真实,存在虚列财政支出问题;乡镇街道财政超收分成均未建立20%的预算周转金,而是用于弥补各方面经费不足。
  2001年,对200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吉州区财政、地税、教委、科委、法院、检察院、建设、环保、卫生、农业10个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了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违规问题。为规范预算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区政府提交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预算编制仍然不够完整,不够细化;财政列收列支640万元,其中返还河东贸易广场营业税228万元、返还改制企业所得税412万元;2000年财政决算结转下年支出金额较大,达2577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以后年度财政调度压力;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进度缓慢,2000年收回周转金104万元,占年初财政周转金放款余额1527.2万元的6.8%;吉州区地方税务局2000年未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124.07万元;有些部门单位没有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和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预算资金现象比较普遍,并且屡查屡犯,如:环保、科技、农业等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公用经费。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逐年增多超编或借用人员现象严重,而一般预算支出安排逐年相对压缩。
  当年还对白塘、曲濑、樟山及永叔、古南和习溪桥等六个乡镇、街道1999年和2000年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各乡镇街道行政机关未能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樟山镇1999年垫交农业特产税1.8万元,虚增了财政收入,2000年垫交屠宰税18.77万元,所垫付款项在事业支出中列支15.77万元;樟山镇挪用专项资金抵缴农业税,将应付修路款抵交清湖村农业税5000元;习溪桥街道财政将1999年拨付街道办事处经费17.98万元,挂往来科目,少列当年支出。
  2002年,对200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有: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回收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果差,财政周转金资金回笼存在很大风险。区地方税务局2001年多提代征代扣手续费60.8万元。部分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不能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预算资金的行为屡查屡犯,如区环保局挪用环保专项资金33.5万元弥补机关经费不足,教委、卫生等主管部门挪用下属单位公用经费。
  当年还对区农业发展银行200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1年年底,区农业发展银行资产总额32705.86万元,负债总额32182.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23.49万元,实现利润443.5万元,新增库贷比例100%,贷款利息收回率100.22%,贷款收回率108.06%,资金合理利用率100.43%,资金成本和费用1247万元,资产负债率98.4%。审计发现区农业发展银行存在漏交契税、个人所得税和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
  2003年,对200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区环保局2002年挤占污染治理专项资金34.6万元用于行政事业费支出;区财政局和地税局收取的工本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征管力度不够,仍然存在税收“跑、冒、滴、漏”和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如白塘街道年丰村委会华丰宾馆租赁收入38万元,应缴各种税费6.45万元,区地税局只象征性地收了5300多元营业税及其附加,另收取赞助费15000元。
  当年还对长塘、禾埠、兴桥、樟山、白塘5个乡镇街道2002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83%,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65万元。
  2004年,对2003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003年区财政局、地税局、林业局收取的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发票工本费、绿化费、植被恢复费等共计62.9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而是作为单位预算外收入;少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8.2万元,少征教育费附加76.8万元;部分预算执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办公和发职工福利等,区林业局挤占挪用绿化费10万元、植被恢复费6.8万元,区计委违规占用项目资金37.09万元。
  2005年,对200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区财政局对林业局收取的育林基金和植被恢复费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而是将其纳入预算外管理,年终将其中一部分转作预算内收入,至2004年底还有23.95万元滞留在预算外。审计提出问题后,2005年3月已整改,缴入财政预算内的政府基金管理。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出租门面租金收入漏缴营业税及其附加、房产税等4.49万元、土地收益金1.07万元、个人薪金漏缴个人所得税12.72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9.88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4.32万元;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乱收费5.17万元;财政管理资金在银行所开户头太多,同一项资金在多家银行开户,有些科室管理几项资金,因此有较多的银行户头,这不仅增加了财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影响了工作效率,而且不利于对资金加强管理。
  当年还对长塘、兴桥、禾埠、樟山、白塘5个乡镇街道2003年至2004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问题金额533.49万元。其中:预算支出挂“暂存款”,虚列支出501.33万元,造成财政决算不真实;租金收入漏交税费16.38万元;违反政府采购4.11万元;历年收取的特产税及农业税尾欠收入5.27万元一直挂预算暂存,未及时缴入国库;预算外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5.07万元;乱收费1.32万元。审计处理资金23.77万元,其中:审计收缴金额4.8万元,调账增加财政收入5.28万元,指明要求纠正金额13.69万元。
  2006年,对200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2005年年底,育林基金29.84万元、植被恢复费18.92万元和社会扶养费22.73万元滞留财政预算外账户,当年未缴入金库,于2006年缴入。区财政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区级留成部分下年结转数34.7万元,未缴入预算内作基金预算收入,除拨水利资金专户2.65万元、区工业园借款20万元外,还有12.04万元滞留在区财政局综合科水利资金专户上;区财政局企业科账上反映2005年12月收回李祥臻等8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收入15.68万元,列“暂存款”科目,当年未缴入金库,于2006年缴入;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存在漏缴税费6.37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6.3万元、坐收坐支预算收入67.84万元、乱收费26.61万元等问题。
  当年还对曲濑乡2004年和2005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乡存在虚列一般预算支出和漏交税费等问题。
  2007年,对200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区财政2006年将土地出让金、蔬菜开发基金、造地费等非税收入80.45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未入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核算,虚增了一般预算收入;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执行单位坐收坐支应缴财政资金6.5万元、截留应上交财政资金13.4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0.23万元、漏交税费10.37万元、乱收费乱赞助11.6万元。当年还对禾埠乡、兴桥镇和白塘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街)2005年和2006年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个别乡财政年终决算时,虚列财政支出107万元;个别乡城管中队未使用专用罚款收据收取违章建房罚款3.77万元,并且收入未上交国库;某乡计生办2006年未用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收取社会抚养费12.71万元,未入乡计生办财务账,放在账外直接坐支,其中用于发放各种补贴7.19万元;个别乡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出频繁。
  2008年,对200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2007年年底社会保障资金结余7925.29万元,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部分财政收入未纳入预算内核算。2007年6月转让江西电线电缆总厂股权8270万元,除2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内核算外,余款在预算外专户直接支出,截至2007年年底滞留在区财政预算外专户余额为423万元;延伸审计的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漏交税费20.83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事业费176.53万元、罚没收入未纳入预算内管理13.29万元、乱收费1.8万元,个别乡镇以村规民约罚款为名由村委会向计生对象收取社会抚养费43.21万元、区水务局因未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7.5万元。
  当年还对曲濑、长塘、樟山三个乡镇2006年至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277.89万元。其中:虚列一般预算支出262.17万元;预算内存款利息收入2.71万元未作一般预算收入;水土保持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等非税收入未缴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内管理,截留预算收入10.04万元。有的乡镇还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009年,对200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区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民政局、林业局、环保局、发改委、水务局、计生委、法院10个区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以下问题:2008年底社会保障资金结余9872.70万元,结余过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年土地收益8%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974.98万元,未用于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其中调入预算内用于公共财政的资金配套及补交改制企业社会保障资金670万元;拨付城北新区278.20万元、吉州区工业园816万元、白塘财政所39.09万元和樟山财政所83万元等共计1216.29万元用于退还招商引资企业上交的土地出让金,拨付区供销社下属改制企业缴欠交社保资金88.69万元;2008年公共财政资金区级配套需要3976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3528万元,少配套448万元,并且有些配套资金来源不合规,挪用了其他专项资金;2008年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圣银金属有限公司、比利奇公司、上海物流公司和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等企业各种税收784.25万元,存在变相减税免税问题;违规返还征地单位土地出让金4115.9万元。
  通过延伸审计10个预算执行单位,发现:漏缴税费8.5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77.83万元;违规收费12.85万元;2008年各乡镇计生办收取社会抚养费未及时足额上解区财政50.56万元,滞留在乡镇计生办账上。延伸调查审计乡街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时,发现应收未收社会抚养费仅2008年就达173万元,不符合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
  当年还对禾埠乡、兴桥镇和白塘街道3个乡镇(街)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财政支出核算不实262万元,截留财政收入4万元,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2万元,个别乡镇存在违规收费和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2010年,对200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化局、检察院、建设局以及工业园管委会9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2009年区财政将预算内财政资金1750万元分别无偿借给恒威实业有限公司1500万元、圣泉金属回收公司150万元以及发展货运业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00万元,用于借款人纳税周转,且未订立借款合同。从预算内借款给区城北新区建设指挥部832万元,用于上缴城北片区报批征用土地欠缴的耕地占用税。2009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33.24万元缴入区国库。2009年违规使用维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590.67万元,其中:用于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70万元、困难企业职工医保70万元、拨付区工业园管委会170.67万元、支付改制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资金280万元,与资金规定的用途不符,侵害了农民利益。根据公共财政政策要求,2009年公共财政资金区级配套需要9122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6917万元,少配套2205万元,公共财政本级配套资金没有完全到位。2009年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货运办、恒威实业、精诚有限公司,康居锦江开发有限公司,比利奇公司,摩比公司和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等企业1519万元,属于违规变相减税、免税行为。部分非税收入年末滞留过渡户,未及时缴库。2009年底社会抚养费、绿化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267.94万元滞留过渡户,未及时缴库。个别行业税收征收成本过高,对可用财力与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有较大的影响,一是铜回收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不符,退税及返还比例过高,对地方财政几乎没有贡献;2009年铜回收加工企业的税收入库5389万元,其中中央收入3751万元、地方收入1638万元;2009年对铜回收加工企业税收退税及奖补4261万元,其中中央退税2626万元,地方退税及奖补1635万元,占地方收入1638万元的99.8%。二是货运物流业税收返还比例高,2009年货运物流业纳税总额1530万元,剔除奖补返还总额888万元及与上级共享部分,实际可用财力只占纳税总额的20%。由于上述行业执行过高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财政收入增长与地方可用财力的增长不同步现象,给财政收支平衡增加了较大的压力。区直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漏缴税费和挤占用专挪项资金和事业费。
  当年还对樟山、长塘和曲濑3个乡镇2008年至2009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36.59万元。其中:漏交税费1.61万元;水土流失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未缴入财政预算管理,截留财政预算收入6.51万元;个别乡镇政府调用计生办计生事业费,挤占计生专项资金28万元;小城镇建设项目有些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设未经法定程序,不利于小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个别乡镇政府未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账实不符。
  2011年,对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税务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法院、民政系统、教育系统、计生系统等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2010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105.9万元,缴入区级金库,列作“一般预算收入—其他收入”,违反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吉府字〔2003〕386号)关于“吉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全部缴入市金库”的规定。2010年底社会抚养费、绿化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仍有865.62万元滞留过渡户,未纳入预算管理。2010年底政府调控资金结余478.42万元,未作调入资金及时调入预算。区直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漏缴税费和挤占用专挪项资金及事业费,有的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清晰。
  当年财政决算审计项目1个,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22万元,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2012年,对201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城乡建设局、检察院、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10个区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财政预算资金1123.15万元,分别借给吉州区发展货物运输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323.15万元用于纳税周转、借给吉安市海联国际饭店有限公司500万元用于饭店资金周转、借给吉安市诚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00万元用于企业出口退税周转。2011年将公房上市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57.59万元,缴入区级金库。2011年底社会抚养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仍有2282.49万元滞留过渡户,未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公共财政政策要求,2011年公共财政区级配套资金需要15795.71万元,而实际到位配套资金14771.22万元,少配套1024.49万元。2011年区财政以“税收奖补”形式,返还给货运办、精诚有限公司、恒威实业、康居锦江、六合盛置业、再生资源、银丰小额贷款公司、摩比通讯等15个企业税收5062.91万元,属于违规变相减税、免税。区直部门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以及专项资金和机关经费混淆核算、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2000年至2012年,吉州区审计局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共计624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147万元,收缴违纪款上缴财政302万元。
  第三节 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2000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体育彩票资金、国债资金及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路建设资金、普教经费、科技三项经费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对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环保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提交了审计综合报告。对住房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水利建设基金征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专项资金总额2190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3800万元、地方国债资金658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自筹资金510万元、普教专项经费297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101万元、公路建设资金294万元、体育彩票资金103万元、住房资金701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9万元、水利建设基金39万元。收缴违纪款47万元,其中:对挤占挪用转移专项资金21万元和私设“小金库”4万元进行了处理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漏交水利建设基金39万元予以补缴。同时,针对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拨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部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1年,对吉州区1998年至2000年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1999年至200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9年至2000年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和1998年元月至2001年6月住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于中央、省、市资金多数是跨年下拨,所以影响全区及时下拨到项目建设单位,导致项目建设单位难以在计划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在项目单位财务处理中,分不清单个项目资金来源哪一级的资金,给单个项目审计带来困难;有个别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有偿资金回收力度不够,省级配套无偿资金未到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社保局违规提取管理费17.5万元;基金征缴不到位,收缴率偏低,主要原因是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无缴费能力的企业较多;收支倒挂日趋严重,确保发放难以为继;旧欠未清,新欠难堵,2000年,全区加大清欠力度,补缴欠费743万元,但全区欠缴历年养老保险金高达5800万元;养老金扩面工作困难,由于扩面对象主要是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及社会闲散劳力,其对参加养老保险的认识还不够,对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使扩面工作较困难。
  民政救灾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救灾资金拨入和发放不及时,由于财政拨付民政救灾资金有时不及时,影响民政部门及时下拨和发放。另外,民政部门对已指定项目的救灾资金能够做到及时拨款,但对于没有指定项目的资金不能做到及时分配下拨,到2000年底还有结余资金57.38万元;救灾物资管理手续不完善,区民政局救灾物资入库、出库和库存情况没有在财务账上反映,不符合财产物资的管理办法,不能达到对财产物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998年以前住房资金被挪用到非住宅方面的建设达1555万元,其中有部分不但利息收不到,连本金也难以收回,而且催收工作难度大,对住房资金的安全运作带来一定的风险;住房公积金参与和缴费率还有一定差距,欠缴、不缴情况仍然存在,侵害职工利益。
  农村电网“两改一同价”审计调查表明:区农网改造工程于1999年10月开始,2000年12月基本完工,共改造6个乡镇24448户农户。通过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区农村用电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改造资金不足,改造未完全到位。白塘乡历来属市网供电,一直没有设立电管站,未下农改资金,按现有资金规模1863.81万元,远不能满足六个乡镇的农网改造。改造后抄表到户,线损增大,管理难度加大,人员缺乏,农改资金还本付息压力大,成本增加,农电公司经营利润大幅下降;有部分用户电费难以收取,供电部门面临优质服务与电费收取困难的矛盾;农改后线损仍然偏高,原因主要是农村窃电现象严重,抄表到户后表损,低压台区至入户的线损;农电公司将挖洞、抬杆、立杆等工作量由农民以资代劳或投劳力方式解决,加重了农民负担。
  2003年,对区财政、税务、工商管理、水务局4家行政机关,工行吉州区支行、江西堆花酒业公司、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区粮油储运公司、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吉安电机公司、吉安机床厂8家被征单位2001年至2002年防洪保安资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8家被征单位欠缴防洪保安资金11.49万元;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力度不够,在防洪保安资金征收过程中,各征收部门未做好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除财政部门征收情况较好外,工商、地税等部门多年来尚未开征,而且征收宣传工作滞后,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征收防洪保安资金的政策不解,给防洪保安资金的征集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还对2002年度计划生育各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全省计划生育专项审计方案的要求,对区计生委和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审计,并对11个乡镇街计生办中的古南计生办、文山计生办、北门计生办、禾埠计生办进行延伸审计,覆盖面达36.36%。审计发现: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3.18万元;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严重不够,2002年应缴社会抚养费638.68万元,已收178.83万元,欠缴459.85万元,征缴比例为28%;乡镇街道的乡收县管支出结构不太合理,大部分用于招待费和人员补助、加班补贴等,而用于“四术”费和宣传费方面的开支很少;乡镇街道计生办财务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不规范,错账较多,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还与区计委、民政局、财政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完成了吉州区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经审计,截至2003年7月31日,吉州区总共筹集抗“非典”款物522.23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26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6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98.43万元;乡镇街道自筹资金投入57.8万元。抗非典实际支出494.83万元,其中:拨付抗“非典”款物471.54万元。
  还按照省、市审计机关要求,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农业税减免补助和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1.2002年区财政将各项补助指标全部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实际下拨518.9万元,占应下拨补助资金663万元的78.27%;2.少数村委会在农业税灾歉减免时未按程序进行操作,即未向村民公布减免农户的名单,致使工作缺乏透明度和可信度。某些村委会将乡镇下拨的农业税减免补助未按申报名册发放到户,而是将此项资金留在村委会,弥补历年代农民垫付的应缴税费;3.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不足,主要原因是吉州区财政举步维艰,可用财力严重不足,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审计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及时向吉安市审计局上报综合调查报告。
  2004年,对2002年至2003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和公路三年“大决战”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4年1月至9月粮食直补资金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2003年油(水泥)路建设补助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对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中发现:区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区扶贫办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违反规定向2002年和2003年非直接用于扶贫项目的扶贫贴息贷款户,按照国家贴息的20%收取扶贫基金16.7万元。
  2005年,对200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4年度财政扶贫资金、2003年至2004年水利建设资金、2003年至2004年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农业税减免补助、晚稻良种补贴、贫困县乡农村中小学“一费制”试点公用经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补助、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补助六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共查出违规金额1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3万元。
  2007年,加大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力度。全年共完成街道2005至2006年护税协税管理和奖励情况审计调查、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审计调查等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资金总额113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3万元,存在的问题:违规改变项目资金和资金用途19万元,应缴未缴专项资金93万元,违规有偿使用资金46万元。审计后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审计调查,揭示了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作。
  2008年,对2007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情况,2005年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专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806万元,查出违规金额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6万元。审计发现:违规改变项目资金和资金用途105万元,违规有偿使用资金23万元,资金滞留闲置48万元,配套资金不落实28万元。
  2009年,对2008年社保五项基金收支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农机具补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金额14778万元,审计查出应缴未缴专项资金2850万元。
  2010年,对中小企业现状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认为吉州区中小企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企业融资困难;成本负担重,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弱,技术模仿多于技术创新;产品品牌效应缺乏。并提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资助行业协会和中介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工作等多项建议。
  2012年,对吉州区2008年和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21万元。审计表明,吉州区能够将各级政府拨入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和县级报账制,确保了资金安全。
  第四节 经济责任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24个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行政事业单位违纪违规金额253万元,其中,“小金库”2个金额28万元,账外固定资产146万元,偷漏税金21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7万元,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3万元,对外投资损失5万元。查出国有企业存在成本不实97万元,有账无实162万元,虚增利润874万元,虚减利润40万元等问题。
  2001年,经区委研究同意,成立“吉安市吉州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和处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中查出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刘晓聪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段平生、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宋毅、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文惠、区政府副区长刘品任副组长,成员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审计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审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当年审计单位34个,涉及领导干部40人,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8人,行政机关领导5人,街道办事处领导2人,6个乡镇党政一把手12人,事业单位领导13人。审计结果表明: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包袱沉重,亏损加剧,除文山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因改革到位未产生新的亏损外,其他企业如万向节公司、连杆公司、农资公司、泵业公司、二建公司、粮油收储公司、区政府招待所审计认定的潜亏共达1181万元。此外,在应收款中还存在需求量暂时难以认定的潜亏因素。2.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金额101万元,其中偷漏税费38万元,乱收费10万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3万元。
  2002年,审计领导干部30人。查出:中小学多收代收费等29.3万元,新村小学自立收费项目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严,忽视了资产管理和核算等问题;对区土产棉麻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认定企业累计亏损825.95万元,不良资产177.95万元,国有企业原有的经营模式早已无法生存,必须彻底改制寻找新的出路。
  2003年,审计领导干部40人,查出单位违纪违规金额16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53万元。
  2004年,审计领导干部53人,其中任中审计5人,查出单位违纪违规金额2136万元。通过审计,揭露和处理了一些单位存在的虚列支出、套取现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滥发现金等问题,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
  2005年,以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为区委区政府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为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当年对吉安市第五中学、吉安市第十二中学校长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区人大要进行工作评议的4个单位:区发改委、区计生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进行了任中审计。在实施审计中,以单位收支是否真实、合法以及领导人员应负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员任期内是否由于个人专断,违反民主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领导人员是否有不廉洁和其他经济问题为审计重点,在查深查透上下功夫。
  2006年,审计领导干部49人,其中:对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白塘街道办事处等6名行政事业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长塘镇等6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换届前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单位违规金额3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07万元。
  2007年,审计领导干部38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4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03万元。
  2008年,审计领导干部15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224万元。
  2009年,审计领导干部38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58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1万元。
  2010年,审计领导干部7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8万元。
  2011年,审计领导干部26人,其中对5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单位违规金额1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56万元。
  2012年,审计领导干部36人,查出单位违规金额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3万元。
  第五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对永叔路赣江堤一期工程、赣江西堤防洪管理房工程、自来水二水厂扩建工程等11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623.21万元,审计核减286.71万元,核减率为17.66%。其中永叔路赣江堤一期工程送审金额666.81万元,审计核减155.12万元,核减率为23.26%。
  2001年,对农网建设和改造、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政协大楼、工商局五岳观商城等13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6047.3万元,审计核减977.50万元。其中沿江路堤改造及滨江花园工程送审金额1814.18万元,审计核减396.95万元,核减率21.88%。
  2002年,对区建设大厦、文化馆大厦、收容遣送站大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樟山镇鸽山水库大坝改造及新建渠系配套工程决算等1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912万元,审计核减340.5万元,核减率为11.7%,纠正了工程决算中的虚假行为,为国家节约了资金。
  2003年,加大了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质稻基地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力度。当年对吉州大道三期、区委区政府办公楼装饰工程等1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757万元,审计核减298万元,核减率为16.94%,其中一个项目最高核减率为40.78%。
  2004年,审计项目11个,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乡镇公路决算3个,部门单位装饰维修工程决算4个。送审金额596万元,审计核减103万元,核减率为17.28%,其中滨江三期续建工程决算送审金额446.5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61万元,核减率为36.07%。并且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通过审计,纠正了工程决算中高估冒算、高套定额、多计费率等虚假行为,节约了大量资金。
  2005年,区审计局在经费紧张、工程技术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向社会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了基本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高套定额、抬高单价、多计费率等虚假行为,维护了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促进规范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当年对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A、B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吉州区体育场改造工程等20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413万元,核减工程款525万元,核减率21.76%。
  2006年,对区工业园友利电土石方工程、官塘至李家坊公路工程等6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3955万元,核减工程款244万元,核减率6.17%。
  2007年,对区工业园土石方工程、城北连接线工程、农业开发办农田平整工程等5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4023万元,核减工程款399万元,核减率9.91%。
  2008年,对区工业园土石方工程、城北连接线工程、农业开发办农田平整、农村公路等65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5935万元,核减工程款1329万元,平均核减率达22.39%。
  2009年,对城北新区建设工程、吉州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9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10122万元,核减工程款1584万元,平均核减率15.65%。
  2010年,对区工业园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等91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送审金额6579万元,核减工程款1016万元,平均核减率15.44%。
  2011年,对区工业园基础设施、城南专业市场、水利基础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108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工程送审金额33190万元,核减工程款3385万元,平均核减率10.2%,其中吉州北大道B、D两标段,送审金额7095万元,核减工程款1675万元,核减率高达23.61%。
  2012年,审计项目109个,工程送审金额20653万元,核减工程款2717万元,平均核减率13.16%。
  第六节 机构人员
  2000年,吉州区审计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文教审计科、工交审计科、商粮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监审科。定编31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个,实有人数21人;过渡性事业编制1个,实有人数1人。
  2003年,根据《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吉州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区发〔2002〕8号),吉州区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财政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等6个职能股室,有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
  2010年12月,根据《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吉安市吉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吉区府办发〔2010〕20号),吉州区审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股、财政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等6个职能股室,有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
  12月,根据吉区编办字〔2010〕10号文,成立吉州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区审计局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5人。
  至2012年12月,吉州区审计局在职干部职工19人,其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2人。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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