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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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项目管理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518-5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项目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项目管理 计划管理 吉州区

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管理工作。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全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固定资产项目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项目审批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根据市区分工,吉州区有权审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和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超过上述限额的项目,经区发改委审查后报市发改委审批。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放宽社会投资,严控政府投资。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由发改委负责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手续,但需要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仍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国债项目管理
  区发改委为全区国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债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国债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及咨询服务职能。国债项目管理必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制、项目审计制、报账制及项目竣工验收制,国债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
  重点项目建设管理
  区发改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推进和综合管理工作。2009年以来,实行区领导抓重点项目制度,按照“一个项目、一个主抓领导、一个第一责任单位、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的运作模式,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年终一考评”等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09年以来,共实施重点项目212个,项目总投资1120亿元。
  项目招标投标
  区发改委负责管理和监督市管理规模以下、区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工程质量。2006年10月区政府颁布《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文件规定各类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估算价在20万元~5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元~1000平方米;交通、水利等其他工程在20万元~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在10万~3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1000万元。文件规定各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从招标准备、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招标情况备案、招标告知、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踏勘、招标答疑、标底编制、收标、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和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备案、合同签订十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2006~2012年,受理招标项目218个,项目总投资约15620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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