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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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4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E289.56
页数: 2
页码: 501-5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民武装委员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军事机构 委员会 吉州区

内容

人民武装委员会与国防动员委员会
  人民武装委员会 中共吉州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区武委会),是区委领导地方武装工作的常设机构,行使境内武装工作中重大事项决定权。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联系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和区人武部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党、政、群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人武部副部长或军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区武委会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人民武装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人民武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人民武装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国防动员委员会 1995年12月,成立吉安市国防运动委员会,2000年8月,因撤市设区,改为吉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简称区国动委),由区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区长任主任,区人武部部长任常务副主任,联系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和区人武部政委任副主任,成员由区人武部各科室,区委办、政府办、发改委、公安、组织、宣传、教育、财政、交通、城建、电信、卫生、民政、科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政治动员、信息动员、科技动员8个办公室。区国动委的职责是贯彻上级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监督国防动员法规的实施和国防动员计划的执行,组织领导全区的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等工作,做好应付突发事件和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动员的准备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
  区人民武装部(简称区人武部)既是中共吉州区委的军事部门,又是区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第一书记。
  1986年5月,人武部由军队建制改为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继续领导民兵预备役工作。1996年4月,收归军队建制,隶属吉安军分区,为正团级单位,工作任务不变。
  2004年军队进行体制改革,撤销副部长编制。2005年又恢复副部长编制。2012年底,区人武部内设军事、后勤、政工3个科室,干部7人,职工9人;下设基层人民武装部25个。
  2000年以来,区人武部出色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分区赋予的各项任务。年,连续3年被吉安军分区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吉州区抗洪抢险民兵分队被省军区表彰为先进集体。2009~2011年,连续3年被吉安军分区评为全面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被省军区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团党委。
  基层武装部
  乡镇、街道、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武装部,系国防体制的组成部分和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基层工作机构。2005年,全区所辖基层武装部31个,其中乡镇、街道武装部11个,企业武装部8个,事业单位武装部12个。2010年,基层武装部经压缩精简为22个,其中乡镇5个、街道6个、行业9个、企业2个,专武干部34人。2012年,区人武部协调区委、区政府,成立区农业局武装部、区交通局武装部和区卫生局武装部,基层武装部增至25个,其中乡镇5个、街道6个、行业12个、企业2个,专武干部39人。
  2000年以来,先后有60个基层武装部被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吉安军分区表彰为先进武装部。乡镇、街道武装部长为同级党委领导成员,行政事业单位武装部长为同级副职职务,企业单位武装部长为同级中层领导职务。各基层武装部受同级地方党委和区人武部的双重领导。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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