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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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3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治政府建设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2
页码: 458-4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关键词: 政务工作 法治建设 吉州区

内容

组织机构
  2000年8月,撤市设区以后,区政府法制局作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的副科级单位承担政府法治工作职能,由局长主持政府法制全面工作,2名政务秘书兼职履行法制工作职责。
  2002年3月,法制局更名为法制办公室。2005年,全区机构改革后法制办升格为正科级政府办事机构,归口办公室管理,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兼职工作人员2名。
  2010年,政府法制职能划入办公室,对外挂法制办公室牌子。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法制办公室主任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决策起到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法制机构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调解等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
  主要工作
  2001年~2012年,区政府共出台23件规范性文件并全部向市政府报备,对318件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涉法文件和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148份;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9件,办结79件;参加行政诉讼48件;审核山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73件,裁决52件;区法制机构主持全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听证会议98次,深入基层参与和指导调解行政争议纠纷300次,调处信访案件100次,参加区政府信访复查案件9件。
  2003年、2008年、2011年,对符合条件的全区41个行政执法机关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2005年、2009年,全区分别两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09年保留区级行政许可项目207项(含市级下放项目),精简196项;保留区级投资审批项目44项(含市级下放项目),精简392项。
  2006年、2009年,全区分别两次对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进行梳理,仅2009年梳理出全区执行的法律依据1342部,其中法律217部、行政法规386部、地方性法规110部、政府规章79部、部委规章550部;全区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执法职权4504项,其中行政许可207项,非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3544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41项、行政确认2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308项。
  2009年,全区有行政处罚权的39个执法单位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核、案件评查、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
  2010年,清理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24件,失效170件,修改6件,继续有效84件;对全区478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重新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2012年,全区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8项,保留133项,精简率32.8%,办理时限压缩30%。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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