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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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337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6
页数: 12
页码: 429-440
摘要: 本篇记述的吉州区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2000~2012年,吉州区召开了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罢免权和监督权情况。
关键词: 吉州区 地方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吉州区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2000~2012年,吉州区召开了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罢免权和监督权。吉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吉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在中共吉州区委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从吉州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对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审议、决定吉州区的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促进吉州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吉州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顺利发展。
  第一章 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2000年8月撤市设区,至2001年4月,原吉安市(县级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顺延。2001年4月,吉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前选举代表172名。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43名,占代表总数的25%;妇女代表43名,占代表数总数的25%。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2002年11~12月,选举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1名,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30名,占代表总数的16.5%;妇女代表43名,占代表总数的23.8%。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2006年12月~2007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全国第一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全区登记选民238831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74.9%。根据“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安排选举1~3名代表的原则”,全区划分为87个选区。各选区依法在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各选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政党、人民团体或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并在选举日15天前依法张榜公布,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并依法于选举日5天前进行张榜公布。各选区的选举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全区参加投票选民210887人,参选率为88%。87个选区选出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0名。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50名,占代表总数的27.8%;妇女代表35名,占代表总数的19.5%。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2011年3~7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表。全区总人口数为340721人,登记选民207571人,占全区总人口数60.9%。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原则,全区划分为86个选区。各选区依法在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各选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政党、人民团体或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并在选举日15天前依法张榜公布,各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并依法于选举日7天前进行张榜公布。各选区的选举都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全区参加投票选民186984人,参选率为90.1%。86个选区选出吉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9名。其中:非中共党员代表42名,占代表总数的23.5%;妇女代表38名,占代表总数的21%。
  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1年4月7~9日,吉州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吉安市人民剧院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代区长周瑞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周智作的吉州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肖仕文作的吉州区2000年财政决算和2001年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利达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关于吉安市吉州区十五计划纲要的决议和《吉安市吉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王先侯为吉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王先侯为吉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补选周瑞生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肖键为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02年3月28~30日,吉州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代区长刘贤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周智作的吉州区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肖仕文作的吉州区2001年财政决算和2002年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发洪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接受缪占华、刘发洪辞去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周瑞生应工作调动辞去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补选刘贤清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易玉珍为吉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3年1月9~11日,吉州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代区长李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玉珍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李键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彭守仁、卢淑清、娄致文、谢小忠、曾利民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肖劲松为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肖键为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李键、宋毅为吉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25日~27日,吉州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吉安市人民剧院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李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夏梁祥为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第三次会议 2005年3月4~6日,吉州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吉州区委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李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梁祥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2006年3月1~3日,吉州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代区长李建国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安文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劲松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吉安市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李建国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第五次会议 2006年12月4~6日,吉州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吉安市文山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出吉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2名。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7年4月10~12日,吉州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李建国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曾道漫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李建国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彭学凯、汤文仙、卢秋如、范希秀、边晓玲、廖东生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曾道漫为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肖键为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08年3月1~3日,吉州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李建国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王进作的关于吉州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作的关于吉州区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安文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道漫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林启飞为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三次会议 2009年1月14~17日,吉州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代区长程以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王进的关于吉州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
  青的关于吉州区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道漫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程以金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补选鄢洪刚为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四次会议 2010年2月3~6日,吉州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区长程以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匡晓卫的关于吉州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的关于吉州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道漫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补选黄斌、刘朝军、欧阳小芳为吉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五次会议 2011年1月18~21日,吉州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程以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吉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匡晓卫的关于吉州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罗文青的关于吉州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毅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曾道漫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11年8月5~8日,吉州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吉安市白鹭宾馆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代区长朱谋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诗文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郭泽庆作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志军作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吉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朱谋俊为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彭耀圣、刘曦、边晓玲(女)、廖东生、金启云、姜志明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郭泽庆为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志军为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2011年9月11~14日,吉州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吉安市文山国际大酒店和白鹭宾馆召开。会议通过《吉安市吉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选举出席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名。
  第三次会议 2012年2月14~16日,吉州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吉州区行政中心西侧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审议、通过区长朱谋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王锐波的关于吉州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区财政局局长鄢洪刚的关于吉州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捷作的吉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泽庆的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军的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二章 区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
  2000~2012年,每届吉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15~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7名,委员9~1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工作机构
  吉州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和政法办公室。2005年,在全区6个街道增设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或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或设有专职主任;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的,配有专职副主任。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岗人员为行政23人、工勤10人;全区有各级人大代表479人,其中省人大代表4人、市人大代表33人、区人大代表179人、乡镇人大代表283人。
  根据《地方人民大会组织法》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一般每年召开常委会会议六至七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一是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重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府两院”人事任免案。2000~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08次。2000年9月25日,召开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学习《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周瑞生辞去吉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推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占华代理常委会主任职务;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陈日武辞去吉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肖达来、左继生辞去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07年12月26日,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三家关于大案要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郑菁晶、吴安虹辞去吉安市吉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2012年10月11日,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区本级决算;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吉州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1~2020)》;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节 决定 决议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常委会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2000~2012年,作出决定决议59项。为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决定》。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作出《关于通过吉州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决定》。为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促进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适应吉州区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加速推进,保护好关系到全区人民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和环境总量,以最小的环境成本保障经济发展,建设好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新吉州,常委会作出《关于吉州区生态区建设规划的决议》。2003年部分计划年度指标和2003年、2004年、2005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数,因执行情况发生变化,常委会对区政府提交的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分别作出了批准调整方案的决定,要求区政府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计划和财政收支预算方案。
  第四节 人事任免 述职评议
  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吉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表态性发言和当场颁发任命书制度。2000~2012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4人次。其中: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9人次,政府工作人员62人次,法院工作人员57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17人次,共155人次;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19人次,政府工作人员71人次,法院工作人员87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9人次,共186人次;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政府工作人员57人次,法院工作人员39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17人次,共137人次,区四届人大常委会(截至2012年)任免人大机关工作人员8人次,政府工作人员28人次,法院工作人员26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14人次,共76人次。
  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被任命干部、“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2003年,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吉州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经区委批转执行。本办法对评议工作进行量化,明确将评议结果与单位评先、个人评优相结合,与个人责任和干部任用相结合,增强评议工作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截至2006年底,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区政府12个组成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对区政府两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法院1名副院长、区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通过开展述职评议,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三位一体,从而强化了人大监督机制,增强了监督工作力度,促进了干群关系的改进,推动了“一府两院”的勤政廉政建设,增强了被评议干部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以及接受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第三章 区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第一节 制度建设
  2000年8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或修订《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实施办法》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等,以制度约权、用制度理事、靠制度管人,逐步使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第二节 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有效监督的主要形式。区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牢牢把握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着力在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
  效上下功夫。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和自侦案件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关于对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院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听取区人民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一府两院”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如区政府针对城郊新建住宅小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管理服务盲区的状况,组织民政、城建、公安、物业、计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调整或增设了部分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居委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解决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差额补助的问题;改原来的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为社区公共卫生“一卡通”。区法院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将“审执兼顾率”列入考核内容,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一般在每年的8~10月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本级上年度财政决算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并提出审议意见。如2009年8月20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吉州区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吉州区200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08年财政决算。常委会指出了全区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重点项目开工不足、建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采纳了建议,开展了“奋战一百天,推进项目建设”的活动,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的若干意见》,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是区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每年组织2~3次,重点是经济、教育、计划生育等执法难度大的法律法规,同时,根据上级人大执法检查安排和全区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2000~2012年,由常委会组织的价格法、统计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畜牧法、森林法、建筑法、农业法、公务员法、工会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消防法、档案法、劳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职业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种子法、文物保护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及对内务司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检查50次。
  第三节 议案建议办理 信访受理
  议案建议办理
  区一届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由区政府承办的意见和建议175件。其中:一次会议102件,二次会议73件。
  区二届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由区政府承办的意见和建议320件。其中:一次会议115件;二次会议84件,承办工作涉及到区政府36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其中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有77件;三次会议70件,代表满意的47件,基本满意的20件,不满意的1件,未表态的2件,满意率为95%;四次会议51件,除由张永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曲濑乡大巷高联两村委会土地整理进度的建议》(第18号)由区土管分局承办的建议,未将书面答复件送达代表本人,也未征询代表本人意见外,其余50件办复完毕。代表满意的44件,基本满意的6件,满意率为88%。
  区三届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由区政府承办的意见和建议249件。其中:一次会议56件,承办工作涉及区政府41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承办内容涉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有31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有55件,1件因承办单位的变更,延时至10月19日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的51件,基本满意的5件,满意率为91%。二次会议42件。涉及文化、城建、交通、财税、劳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民政、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园区建设等多项内容。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42件,满意率达到100%。三次会议65件,承办工作涉及区政府29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涉及文化、教育、卫生、城建、交通、财税、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多项内容。表示满意的58件,基本满意的6件,拒签意见的1件,办结率、答复率为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8.46%。四次会议45件,涉及文化、教育、卫生、交通、农林水等多项内容。答复率为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五次会议41件,涉及道路交通、教科文卫、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
  区四届人大会议期间(截止2012年年底),代表共提出由区政府承办的意见和建议109件。其中:一次会议66件,承办工作涉及区政府31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涉及招商、城建、交通、财税、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体、政法等多项内容。代表表示满意的65件,基本满意的1件,办结率、答复率为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三次会议43件,承办工作涉及区政府23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涉及招商、农林水、环保、城管、交通、工商、财税、民政、劳动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体、政法等多项内容。代表表示满意的43件,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信访受理
  区人大常委会把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0~2012年,共收到群众来信400件,接待群众来访1100人次。对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对群众来信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加强催办督办工作。对其中一些重要的信访件,还组织专题组进行调查,并向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收到了较好效果。如2004年上半年,造纸厂职工因企业改制多次到市、区上访,常委会组织10名人大代表深入造纸厂调查研究。召开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调查的区人大代表、造纸厂职工代表和区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人大代表询问会议,澄清了部分职工对改制政策的模糊认识,较好解决了造纸厂职工群体上访问题,维护了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四节 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2000~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暂行条例》和《吉州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指导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坚持常委会领导包挂乡镇、街道指导人大工作和邀请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经常性联系。召开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现场交流会,指导乡镇开好人代会和组织好街道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促进基层人大工作稳步协调开展。全区5个乡镇先后成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了常务主席,配备了工作人员。各乡镇先后召开过3次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大会期间代表们听取和审议本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乡镇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政府的新一届领导班子。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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