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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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28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8
页码: 389-396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区委纪律检查发展情况。
关键词: 纪律检查 区委 吉州区

内容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机构
  中共吉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副县级单位,在中共吉州区委员会和中共吉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区监察局属于区政府系列,接受区政府的领导,并对区纪委常委会负责。
  区纪委常委会是区纪委的常设机构,其成员包括区纪委正、副书记,监察局正副局长,部分纪工委书记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区纪委的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信访举报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宣传调研室、纠风室、干部室、信访举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区纪委正科级工作机构。
  2010年8月,撤销19个单位设置的纪委(纪检组),组建五个纪工委与监察分局,纪工委为正科级机构,监察分局为副科级行政机构,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一样,是区纪委、监察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
  队伍
  2000年以来,先后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市纪委学习培训。机关党总支连续12年被区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2006年始,连续7年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2007年,在基层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副组长),在村级党组织中配备了纪检委员,聘请了廉政监督员。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评比列全市第一。2012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走县区、看亮点、比成效”活动中荣获第一名,被评为全市经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
  2001年,关于下发“每季度书面报告招待费情况”的通知,全区各单位每季度要按时报告招待费情况。在城市信用社设立廉政专户。对11名不能主动纠正自己的不廉洁问题的党员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2人为正科级领导干部。
  2003年,进行正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政教育,春节前夕组织30多个正科级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集中“谈廉”;组织正科级领导参加“孙文苏案”警示教育,调阅87名党政主要领导的心得笔记;组织正科级领导集体观看“慕马案”警示教育片。加强专项检查和清理工作,清理公款购买的小灵通84部;查实并处理22件党员干部多处占房问题。
  2004年,开展对“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及配偶子女购买商业保险”“党政机关违规购建住房”“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企业领导职务”“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简称‘红包’)”情况的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款”共计60600元,清理违规购房12套、“小金库”1个。。推行区纪委常委与下级党政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当年廉政谈话96人(次),诫勉谈话27人(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区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并实行了微机管理。
  2005年,对领导干二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清理。清理出红包款14000元、违规购房9套、“小金库”2个。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基本实现“专人专管、专库专柜、专档专卷、专机专存”。
  2006年,督查责任制分工落实情况。7月,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立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下发《吉州区有关全面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场所等。在全区2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成立村民理事会;9月,对全区24个牵头单位牵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个别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12月,重点对乡镇、街道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召开区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11个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2007年,完善区、乡、村三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出台《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实施“双创”工程意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吉州区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吉州区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若干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2008年,区委、区政府下发《200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把责任制考核与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和业务工作考核、与领导班子考察、与建立勤廉档案相结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评比,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对各单位综合考评以及对班子成员的年度工作考评当中。年底,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和92个区直单位及班子成员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2009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下发《吉州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建章立制,并着力抓好制度执行到位;在党内监督制度的配套措施方面,下发《关于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试行)》《吉州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督查工作制度》《吉州区实施单位内部行政管理权监督及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在完善决策程序与规则方面,出台《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办法(试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程序、细则》,规范了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办法;在规范从政行为方面,印发《关于大力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和改进区内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关于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的规定》《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吉州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吉州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制度。各部门单位普遍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等便民服务的具体规定;在公共资源配置活动的监管制度方面,相继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吉州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通知》《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吉州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吉州区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制度规定;在规范执纪执法工作方面,相继实施《吉州区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协调制度》《吉州区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深入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实施意见》《吉州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察办法》等制度规定,有效地规范执纪执法工作行为。
  按照市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共收到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6.5万余元;对4个单位超标准购车问题进行了处理,对2名违规使用公车的科级领导干部给予了问责;清理和纠正违规购房9套,补交资金12万余元。加强了对厉行节约工作的督查,全区各项支出较大幅度下降:与上年相比,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各类会议费、接待费,分别下降16%、17%、93%、31%、14%和17%。
  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镇村干部定期接访和入户听诉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质询、民主评议制度,村民理事、监事会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村账区审计”制度等六项制度。拟定了“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帮民活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区5个乡镇、6个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89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组民事代办点;全年为村民办理各类事项共计2万余件。
  2010年,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差额比选机制。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区委全委会差额票决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了5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通过书记会确定原则,征求各方意见,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等程序产生了4名纪工委书记建议提名人选;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出台了《吉州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吉州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审核暂行办法》《吉州区财政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区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达到114个;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有171个用票单位实行了票据电子化改革。吉州区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式,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基层站所都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同时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为平台,大力建设阳光市场,全年共交易28宗,交易金额300余万元,增收节支32万余元。
  兴桥镇、长塘镇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围绕人、财、物重审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从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认真查找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的风险点。
  2011年,按照省、市纪委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和区委《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印发了《吉州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先后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两次督促检查。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检查。全年对34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6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清理违规购房3套、违章建房4套,收缴“红包”8.66万元,查处“小金库”4个、赌博人员4人、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1人。
  围绕“服务”、“公开”两大主题,规范和深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深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拓展服务功能的意见》,在全区推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n”建设模式,将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既是为民办事的窗口,又是党务政务公开的平台。“5”,即:有一个便民服务大厅,有一个触摸屏查询系统,有一个党务政务公开长廊,有一个公共资源交易站,有一个阳光服务的环境;“n”即:各乡镇每年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打造工作亮点,推出一项以上特色工作,创建一个示范村。同时实行“九个推行”: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绩效考核机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公开服务、特色服务,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重点实行“五个公开”:公开运行程序。制定了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按全局工作、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六大类,将区委全委会、常委会的集体权力划分为29项,将区委权力基本构架梳理清晰并公诸于众。公开干事规则,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编制了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等7个流程图,确保各项权力依流程运行、各项工作按权限操作。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中,通过规范操作,强化招投标、专项资金使用、工程监管等方面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公开用人导向,在实干中锻炼干部,在实干中识别干部,在实干中使用干部,树立凭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让干部在一线接受公开“考试”。在全区形成了优秀干部主动请缨到急难险重工作一线锻炼的良好风气。公开便民承诺,把市里关注的重点、市民关心的热点作为区里工作的着力点,创新社会管理,在城市社区以创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为抓手,在农村以创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为抓手,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公开纪律要求,提出“上班不关门、下班不串门、区内不吃请、外出少游玩”纪律要求,倡导开门办公,面向群众,打造阳光政务。针对少数干部“不在一线、不在视线、不在底线”的现象,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了治理“庸懒散软”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实行公开问责。同时注重抓延伸,抓拓展,出台了《中共吉州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分类别印发了《乡镇(街道)党务公开基本目录》《行政村(社区)党务公开基本目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务公开基本目录》《“三务公开”一点通触摸屏录入条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公开内容的通知》;按照“公共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透明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把区委权力的公开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区、乡街、村居三级联动。
  2012年,起草下发《2012年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强化责任,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3项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27个牵头单位和45个责任单位,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
  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重点在全区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公开用权,廉洁履职”主题活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基层扎实开展“公开用权、廉洁履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区纪委编印了包含条规篇、风范篇、警示篇、忏悔篇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知识五部分内容的《吉州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学习读本》,分发给乡村干部学习。组织开展了九项活动,即:举办了一期全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公开用权,廉洁履职”专题培训班;深入乡镇开展了为期六天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巡回宣讲活动;分6个场次组织全体农村干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了“乡、村干部廉洁履职承诺签名仪式”;各乡镇、村以“学习贯彻《规定》,促进廉洁履职”为主题办了一期廉政专刊;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挂点村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各行政村组织干部自学读本;乡村干部就学习《规定》《学习读本》等内容进行了一次测试;乡、村干部分别对照《规定》41个“不准”认真自查,填写自查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按照省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吉州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再清理,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农村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将相关数据录入电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了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清理和检查,清理核实村集体资产总数约合44825.5万元,核增1590.7万元,核减债权26.07万元,核减债务365.5万元,整改问题56个,涉及资金30万,依法终止合同1个,规范或补签合同5个;查处农村三资管理方面违纪违法案件8件。
  加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投入,构建“公开平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阳光化”“公开化”“人性化”和“规范化”。全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年累计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33775件,调处矛盾纠纷1134宗,发布和公示各类信息1443余条,咨询服务9907人次,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群众办事难、诉求难等问题。
  以公职人员为重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八个一”(开展一次党纪法规集中学习、组织一次警示片展播、编办一份廉政教育刊物、上好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岗位廉政教育书籍(资料)研读活动、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组织一次廉政宣誓、进行一场廉政测试)活动。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出台《关于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设立公开宣传栏、新闻发布中心和党务公开网;下发2012年全区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党务公开联系点6个,其中市级1个,区级5个。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建设的通知》,对村(居)党务村务公开实行五个统一;更新区行政中心廉政文化宣传牌32块。出台“六个一律”(凡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的,一经查实,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如用公款报销,将一律收缴,缴入国库;单位一律予以通报;一律扣除该单位全年廉政考评分值;一律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属单位集体研究决策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禁止各单位借考察学习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对60余名新提拔重用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对全区车辆进行摸底清理,对全区公务用车重新进行了核编,对违规借用车辆和超编车进行了处理,出台了《吉安市吉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的治理工作,追缴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承揽工程、承包项目谋取非法利益20万元,有16人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三节 信访受理与案件查处
  信访受理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2000~2012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353件,初步核实1085件,立案查处412件,其中大要案102件。
  200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6件,其中初核84件;立案26件,比2005年增长37%,涉及科级干部5人,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大案9件,分别比2005年增长25%和125%,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2007年,构建信访“绿色通道”,聘请400余名信访信息员,建立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工作网络,快速反应、快速受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当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7件(次),补核84件;立案32件,比2006年增长23%;涉及科级干部7人,涉及金额万元以上大案15件,比2006年分别增长40%和6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深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件。
  2008年,推行乡案区审,实行案件的查审分开,提高办案质量。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实行区纪委书记亲自抓办案,副书记直接组织分管室办案,纪工委书记、室主任具体负责查办案件,并将办案绩效与职能室及机关干部职工评优评先、年终表彰挂钩的工作机制。突出查处大要案。注重打破分工,统一调配人员,实行全委、全系统办案。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沟通,互通案件信息,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当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2件(次),初核165件;立案33件;涉及科级干部7人;查处大要案17件,比2007年增长1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
  2009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4件(次),初核73件;立案42件,比2008年增长27%;查处大要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
  2010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3件(次),初核137件;立案45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86%,涉及科级干部7人,查处大要案12件。
  2011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1件(次),初核78件;立案查处48件,其中大要案17件,涉及科级干部4人。
  201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5件(次),初核80件;立案44件,涉及科级干部3人,查处大要案10件。
  第四节 执法监察
  近几年,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依法履责。特别是抓住招标投标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仅2011年就查处工程领域案件11件。相继开展了国债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社保资金、低保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0年,全区共开展专项执法监察180余项,协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179项,作出监察决定84项。为维护政府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出台了《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吉州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规范了区级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和办事制度。文件出台后共交易招投标项目8个,成交金额550.1万元。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已涵盖了两大类49个品种,全年采购预算总计477万元,采购金额413万元,节约资金64万元。对全区乡镇所有账户进行了清理和撤并,开展了“乡财区代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选择了8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试编,扩大了国库支付范围,在教育系统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全区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93件,办结率100%。
  2007年: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3万多元,依法关闭和取缔了5家违法排污企业;对3起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责任追究。
  2008年,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4万多元;依法关闭和取缔4家违法排污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9年,加强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5个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和所涉及到的6000余万元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7个问题及时纠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项目决策、土地审批、招标投标、资金安排等8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同环保部门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对2家高耗能和高污染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会同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54处;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42起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010年:对全区25个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落实情况及其6400多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0个;对2007年以来投资20万元以上的96个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查纠问题12个;同环保部门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对1家高污染和高能耗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依法关闭和取缔2家违法排污企业。开展违章建房整顿清理工作,严肃查处了5名党员干部违规建房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督查,集中力量开展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法规行为专项检查,处理党员干部20人;组织开展对中心城区门面租赁行为专项检查,查纠问题20多个,进一步规范了租赁行为。
  2011年,开展对中央、省、市政策执行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监察15项,提出监察建议29条,查处案件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确保政令畅通。
  2012年,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节能减排、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落实情况、落实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对全区农民违章建房控违查违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落实违章建房“报告制”及违章建房摸底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创新手段,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工作。现有37个部门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审批事项208项,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结11778件。扎实开展电子监察,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装置16个摄像头和拾音器,对所有窗口进行全程监控。对审批中不同的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并进行电话提示,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全程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实时滚动公开。
  第五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2000~2012年,相继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涉农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机关违规办班收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与收费行为、清理评比达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商业物流领域乱收费、招聘考录、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100多项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治理教育乱收费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一费制”和实行“两免一补”政策,2000~2012年共减免学生家长负担11605.4万元,查处违规收费50多起,涉及金额100多万元。2007年,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处置教育乱收费行为,该项工作得到省、市纪委的表彰和推广。2008年,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快速反应机制,将快速反应机制引入到纠风治乱工作的各个方面,建立纠风工作预警机制,构建覆盖医药、卫生、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网络。
  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落实药品集中招标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保证百姓用药安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00多件;打击非法行医案件46件。
  减轻农民负担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行为58起,涉及金额70多万元;严肃查处农民建房乱收费行为,立案查处案件2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
  专项活动
  2007~2008年,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36家区直单位参与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共征求意见、建议上千条,受理群众诉求537件,大多数得到解决,区直20个单位受到市政府表彰。
  2008年,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涉及被检查资金9800余万元,查纠各类问题31个、资金192万元,立案查处案件10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2009年,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对全区21家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治理,尤其对公职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33名违规兼职的公职人员。
  2010年,开展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金发放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760人,推行低保三级评审三榜公示和低保听证制度等长效机制,其中开展的城乡低保资金听证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
  2012年,扎实推进“阳光医药”和“阳光财政”两个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通过构建全区统一的医药电子监察平台和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实现对医药购销实时监控和财政资金的全程电子监察,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六节 宣传教育
  每年将科级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安排到监狱、看守所等地接受警示教育;联合区妇联共同举办吉州区“廉内助”培训班,对全区正科级领导干部家属进行廉政培训。
  2001年,组织全区2000多名机关干部开展“慕马案”警示教育活动。
  2002年,利用原泰和县副县长孙文苏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04年,集中开展《两个条例》巡回宣讲。
  2005年,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工程的“七进”活动。8月,召开“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动员大会暨“反腐倡廉,从我做起”签名活动。10月,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正气杯”演讲比赛、廉政文化进社区——“先锋杯”讲故事比赛暨“争当廉洁小卫士”签名,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文艺演出、廉政文化书画展等活动。
  2006年10月,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清风进农家“三下乡”(送戏、送展、送册)活动。
  2007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工作。4月5日,举行廉政文化进学校——“清风校园行”启动仪式。
  2008年5月,召开廉政文化进机关动员大会,并参观区国税局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7月起,区纪委开始编印月刊《廉文荐读》,2011年改刊为《吉州清风》,发至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份;7~10月,区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宣讲团,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先后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巡回宣讲40余场;9月10日,成立吉州区廉政文化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
  2010年,开展30多场《廉政准则》巡回宣讲活动。
  2012年,以朱北公路为示范,在全市率先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
  截至2012年年底,开展廉政文化景观阵地建设。建立永久性的廉政文化景观点10个、廉政文化长廊3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5个,其中市级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点2个(太平桥社区、阳明路小学)。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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