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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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0198
颗粒名称: 第七篇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
页数: 17
页码: 313-329
摘要: 本篇记述了2000年—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吉州区

内容

随着全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加强环境保护已成为社会共识。区政府加大投入,治理“老污染”,控制“新污染”,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赣江吉州区段河流水质各项指标在Ⅲ类标准以上,浅层地下水为Ⅱ类标准,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环境噪声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7年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下达减排计划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至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每年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第一章 环境质量
  第一节 大气环境
  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工业与民用锅炉、窑炉、生活炉灶排放的烟气,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是大气的主要污染源。2011年,全区拥有工业锅炉40多台,工业废气排放总量39.91亿标立方米。经过治理整顿,2012年工业废气排放总量降至5.65亿标立方米。
  城市居民生活用燃料,除少数居民使用煤为燃料外,大多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和石油液化气,生活废气排放量呈下降趋势。
  2001~2005年吉州区酸雨污染较为严重。中心城区降水pH值年均值范围为4.20~4.97,其中2005年的pH值为最低值3.36,郊区降水pH值年均值范围为4.27~4.49,pH值最低值出现在2005年为3.42,酸雨频率五年均值为85.4%。
  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大气监测结果表明,2000~2012年吉安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保持在二级水平。各年度二氧化氮、氮氧化合物均值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第二节 水体环境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带有污染物的地表径流是水体的主要污染物。2011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1497.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11.4万吨、生活污水1185.8万吨。
  2011年全区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有30余家,主要污染源有化工、制革、纺织、电子、食品等行业,分布在赣江吉州区下游段西岸及螺湖水附近。其中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堆花实业有限公司、新源污水处理厂等20多家企业废水排放量较大,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氧、石油类等有机物。这些逐年增长的工业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流入赣江、后河等水域,污染水源,破坏水质,危及人体健康和水生动植物的生存。
  2000~2012年,吉州区环境监测站先后采样,监测了辖区内40多家企业的废水排放,获得监测数据2750个。其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排放浓度标准的218个,占总数的7.93%。
  2000~2012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赣江吉州区段各水期主要污染物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未出现超标现象,其中氰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监测结果均未检出。
  由于市区居民生活废水和工业排放的部分废水垂直渗入地下,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对吉州区浅层地
  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pH值达Ⅳ类标准,氰化物、铜、铅、锌、镉、汞、六价铬、硫酸盐评价因子达到Ⅱ类标准。
  2001~2011年,吉安市城区各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情况,统计结果表明:阳明水厂、吉福水厂、河东水厂水源地水质11年达标率均值分别为68.8%、75.9%、56.1%;吉福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最高;2001年和2003年水质达标率最高,均值为80.5%。
  第三节 固体废物
  工业废物
  吉州区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燃煤形成的炉渣、粉煤灰和污水处置产生的污泥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
  生活垃圾
  吉州区城镇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即生活垃圾,全部按照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收集至垃圾中转站,并及时清运。2001年7月前,生产垃圾送天华山垃圾处理场,此后,送樟山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医疗废物
  2009年9月前,中心城区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单位通过简单焚烧炉焚烧处置,乡镇和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基本上无处置,直接丢弃或随生活垃圾填埋。此后,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都送至优艺环保科技(吉安)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第四节 环境噪声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及旅游业的发展,噪声污染越来越重。尽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治理,但噪声扰民问题尚未解决。吉安市城区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等。
  吉安市城区噪声声源以道路交通和社会生活为主。道路交通噪声声源点多声高,而区域噪声则声源面广。
  2001年,吉州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点7个,分别为市干休所、体育场、青少年宫、质检站、食品公司、江西樟脑厂、区环保局。2011年,撤销市干休所、青少年宫、质检站、食品公司、江西樟脑厂5个监测点,增加了壹街区、书街市场、吉州宾馆、江西电缆总厂、吉州区工业园、市人防办6个监测点位,全区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增至8个。监测结果显示:2001~2012年,吉州区功能区噪声白天达标率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达标状况最好,4类功能区达标状况最差。
  第二章 环境监测与治理
  第一节 监测项目
  2008年12月29日,吉州区环境监测站通过江西省计量认证,获得认定资质。所开展的监测项目有三大项。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水温、流量、悬浮物、pH值、高锰酸盐指数、电导率、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非离子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可吸入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烟(粉)尘烟气参数、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噪声:场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机场噪声、城市区域噪声等。
  第二节 监测技术和设备
  空气监测技术
  2000~2012年,吉州区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4个,降尘监测点位4个,降水监测点位1个。
  地表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
  地表水监测 赣江吉安段及其主要支流设9个监测断面,其中吉州区段设神岗山、大巷口、石油库3断面。逢双月10日左右监测一次。
  饮用水监测 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阳明水厂、吉福水厂、河东水厂,监测频率每月一次。
  噪声监测技术方法
  在吉安市城区开展了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其中功能区噪声设10个监测点,区域环境噪声设108个监测点,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设50个监测点。
  监测设备
  2008年,吉州区环境监测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后,逐年配备基本监测仪器设备,至2011年已配备监测仪器设备37台(套)。现有监测能力与国家标准化建站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在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生物监测、突发性应急监测、有机毒物监测方面的差距。
  第三节 污染治理
  污染减排
  2007年3月,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召开,建立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与51家企业单位签订了“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对各企业下达2007年~2010年每年减排计划,各企业按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并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在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饮用水源地保护
  2007年开展“5·31”零点行动。旨在加强对赣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关闭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所有排污口。此后每年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的检查,确保饮用水达标率达100%。
  环保专项行动
  13年来,全区连续开展了各种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烟控区锅炉和窑炉、农村重点污染区域、造纸行业、、餐饮油烟扰民、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畜禽养殖污染、危险废物普查更新等行动。而连续多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责令一批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并行政处罚了一批违法企业,关闭了吉安三江电源有限公司这一严重污染企业。
  工业污染治理
  2000年是国家、省实行“一控一达标”的最后一年,一控指酸雨控制区,一达标指所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在2000年底达标排放。全区投入治理资金约600万元,完成7家企业限期治理任务,并最终通过上级环保部门对吉州区“一控一达标”任务验收。
  随着经济发展,新上工业企业和老企业的改制搬迁,2004年污染治理工作重新开始。至2012年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9930万元。其中2004~2011年,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拆迁及技术改造,投入500万元;江西金嘉纸业有限公司在原吉安造纸厂基础上改制,于2004~2009年投入6000万元;吉安环球皮业有限公司在原金鑫皮革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于2004~2011年投入3000万元;吉安市新君山粮油食品厂搬迁并进行技术改造,于2005~2008年投入150万元;吉州区金林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搬迁并进行技术改造,于2005~2006年投入120万元;吉安市庐水河食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投入80万元;吉州区红井冈纸制品厂收购吉安市第二造纸厂,于2004年投入8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2001年7月,吉安市樟山垃圾处理场建成投入运营,总投资2537万元,自此吉州区城镇生活垃圾全部运至该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
  2007年前,吉州区生活源中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420吨/日,2007年实际处理医院废水19.7吨,处理率68.38%。建有城镇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一座,使用生物膜法处理其产生的渗滤液,设计处理能力为250立方米/日,2007年实际处理垃圾处理场排放的全部渗滤液20000立方米。2009年9月,优艺环保科技(吉安)有限公司建成投入运营,总投资1300万元,全部医疗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生活污水处理
  2002年,中心城区着手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同年7月,《吉安市螺子山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省环保局批复通过。2003~2009年,后河改造,对生活污水废水及少量工业废水进行拦截,投入1000万元购买埋设雨污分流管道,将废水引入后河终点进行处理。
  2006年3月,吉安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市政府签订处理中心城区污水合同,兴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期第一阶段工程于2006年6月动工,投入4600万元。2007年建成投入调试,日处理污水4万吨,10月投入试运行,11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2010年4月,动工兴建一期二阶段工程,投入4000万元,日处理污水4万吨。2012年3月进水调试,4月投入试运行,一期合计日处理污水8万吨。
  第三章 环境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吉州区环境保护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2012年,内设办公室、法制股、管理股,机关编制8人。下属2个事业单位:吉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吉州区环境监测站(正股级)。
  第二节 地方环保法规
  1999~2012年原县级吉安市和吉州区先后出台下列地方环保法规:
  1999年,原县级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的决定》(吉市府发〔1999〕35号);
  2000年,原县级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缔手烧燃煤锅炉的决定》(吉市府字〔2000〕41号);
  2003年,吉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缔1000千克(含1000千克)以下锅炉、窑炉的通知》(吉区府字〔2003〕63号);
  2003年,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防治“非典”期间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03〕64号);
  2005年,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取缔1000千克(含1000千克)以下锅炉、窑炉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05〕83号);
  2012年,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城区烟尘控制区范围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12〕72号)。此次烟尘控制区范围在原来21.45平方千米的基础上扩展至全部建成区。具体范围为东起赣江,西至吉福路赣西变电站,赣粤高速公路和吉福路围成的三角地带,北至吉州区工业园,南至神岗山,面积32.73平方千米。
  第三节 环境规划
  总体目标
  基本实现主要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基本控制新的污染产生,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构建吉州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初步建立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工业清洁生产体系。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让全区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吉州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环境支撑。
  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有所降低,酸雨污染程度有所下降;环境质量得到稳定改善,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出境地表水水质满足Ⅲ类水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全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和农业面源的污染;不出现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使吉州区环保工作进入全省一流水平。
  规划指标(2015年)
  规划指标由环境质量指标、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指标四个部分共18项指标组成。
  环境质量指标 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出境地表水水质满足Ⅲ类水质标准;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酸雨频率控制在80%以下;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2类区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全区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1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吉州区获得省级生态区。
  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在2010年613.47万千克基础上削减7.5%(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8%),控制在567.46万千克以内;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67.73万千克基础上削减12%(其中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12.5%),控制在59.6万千克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62.56万千克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18.99万千克以内;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污染防治指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大于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80%以上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加大推进非电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
  环保管理能力建设指标 建成全区环境管理与决策综合信息系统,包括:建立区环境信息处理中心,形成信息传输系统;完善中心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赣江吉安段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建成酸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区环境预警应急指挥中心,继续完善“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平台设备,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区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站标准、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机构逐步达到《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建设要求。建设区级环境保护人才和技术培训基地。
  第四节 环境调查
  2008年初,吉州区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活动,组织70人参加,当年底全部完成普查任务。由于工作突出,吉州区被环保总局授予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称号。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分布在吉州区各街道、乡镇和工业园区,普查对象911个,其中工业源186个、规模以上的生活源467个、农业源25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个、建制镇3个、市区1个。普查数据截至2007年年底。
  普查对象行业类别
  工业源行业类别 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量。生活源行业类别 主要包括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疗行业及其他行业。
  调查结果
  废水 2007年全区废水总产生量为208.8万吨,其中生活占63.13%、工业占36.87%;废水排放总量为1924.2万吨,其中生活占68.5%、工业占31.5%。说明吉州区废水主要来自生活,生活废水是工业废水的近一倍。废水治理设施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4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套,总设计处理能力66858万吨/日。2007年实际处理废水总量1022.5万吨,处理率48.97%。农业源无废水产排统计,也无处理设施。
  废气 2007年全区废气排放总量为468697.78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占5.52%、工业占94.48%,说明废气主要来自工业源。废气治理设施总计35套,其中工业31套,生活4套、总设计处理能力588252立方米/时。2007年实际处理废气量105535.81万立方米,处理率22.52%。农业源无废气产排统计。
  固废 2007年全区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0.94亿千克,其中生活占73.27%,工业占26.73%,说明吉州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远超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建有城镇集中式生活垃圾处理场一座,可处理吉州区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及少量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1.64%。农业源无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危险废物 2007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36.43万千克,其中工业占91.15%、生活(医院临床废物)占8.85%,说明吉州区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工业源。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58%。
  第五节 排污收费
  2000年,县级吉安市征收排污费60.8万元,征收单位220个。因撤地设市,吉安市中心城区分辖吉州和青原两区。2001年吉州区征收排污费45万元,征收单位180个,比原县级吉安市排污费征收减少15.8万元,征收单位减少40个。
  2003年以前,收费对象主要是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乡镇加工业和建筑施工行业。2003年7月,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总量排污收费全面实行,由超标收费转变为排污收费,排污费征收对象主要是制革、水泥、电子、电线电缆、白酒、建材、食品、制药、化工、粮食加工、机械等行业。是年,排污申报户数263户,比2001年增加46.1%,排污费征收54.4万元。
  2006年全区开展环境执法年行动。全区停产治理企业8个,取缔“十五小企业”2个,排污费征收112万元。2007年11月,吉安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费由市自来水公司统一代收。其他排污费收费项目主要是废气、噪声超标、危险废物排污费。
  吉州区实施旧城区改造以来,大型商住楼盘开发建设规模扩大,在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力度的同时,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额也逐年递增。2012年征收排污费达230万元,较2000年增长278%,其中征收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达100万元,占当年排污费总量的55%。

知识出处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吉安市吉州区志(2000~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2000年8月,下限断至2012年12月,分自然环境、建置区划、人口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36个篇目及附录,详细记述了吉安区建区12年来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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