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生态建设 2004年至2006年,井冈山市被纳入全省三家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之一;2006年12月,经国家环保总局验收为合格单位。2007年,井冈山市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十佳生态(县)市之一的优秀生态市。到2010年年底,全市已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的有厦坪镇、大陇镇、长坪乡、黄坳乡和茅坪乡5个乡镇;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的有睦村乡、葛田乡、峨岭乡、龙市镇、古城镇、东上乡、拿山乡、 下七乡、柏露乡9个乡镇;获省级生态村称号的有厦坪镇的菖蒲村和茅坪乡的茅坪村。2009年,井冈山市被命名为江西省首批省级生态市。
第一节生态道德建设红色土地、绿色发展。市委、市政府坚持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发展过程中,在保持井冈山青山绿水蓝天的基础上发展工业,推进城市、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生态道德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有基本规范。2004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井冈山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方案》等环境保护规范化文件,内容是: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实行强制性保护;对工业园区、 小城镇建设以及农村环境整治,实行积极的预防性保护;坚持节能降耗、治污减排与发展循环经济 “三结合”,推进生态经济一体化,对新建、扩建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审议制度,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2007年4月,成立井冈山管理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各部门、各乡镇紧密配合的井冈山市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同心协力,切实做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为生态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在创建过程十分注重政府的主体责任,一方面通过开展全民生态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另一方面,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新的生态责任观念。强调建设 “绿色现代化”,增强“绿色执政能力”,同时确立“既要考核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又考核COD”的环境优先发展理念,使各级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
倡导环境保护基本道德规范。2001年起,市政府先后制定《井冈山市公民道德》,把保护环境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有特定的道德规范"在全市范围开展的“公民道德教育”,有“环境保护养成教育”,有“爱我井冈山,保护井冈山的环境”的教育,有“绿色生态是井冈山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品牌”的价值观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活动,通过社会舆论、教育感化,在全社会讲环境保护,促社会和谐的新型道德规范。以茨坪、新城区为重点,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旅游城市”的目标取向,深化环境道德建设,促进生态道德的进步。茨坪、新城区宜创业、居住、生活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已基本形成。
第二节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井冈山市拥有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森林覆盖率达86%,新城区建成后绿化覆盖率达25%。2000年,实行县市合并后,将新城区建在厦坪,实行政府机关办公地与旅游景区分离,避免人为开发,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2005年7月,井冈山市投资5368. 89万元组建环保车队,2008年11月,开始营运。环保车队严格按照欧HI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配置,减少景区景点大量的汽车尾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污染,使景区景点的空气质量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类标准。
2006年,井冈山市环境保护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2625万元,丁业污染防治投资为507万元,各种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为218万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4%。井冈山市紧紧围绕“发展建设生态和谐平安井冈山” 的发展战略,坚持走生态之路,逐年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计划到2010 年达到国家生态(县级市)建设标准。
生态农业建设井冈山市在坚持保护资源的同时,在景区及全市大搞植树造林,实施“林相改造”、“翠竹工程”等绿色工程,人均占有绿地面积54平方米。形成天蓝水清、鸟语花香的美好环境。 根据山林多、耕地少的特点,大力发展“三商农业”、“旅游农业”,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采取农村复合、农牧复合、种养复合、庭院经济和大田生产复合等模式,推进生态农业有效的发展,已建成高产稳产田1000. 00公顷、果园666. 67公顷,茶园466. 67公顷、笋竹两用高产林333. 33公顷,使生态和经济“双赢”。全力推广“猪——沼——果(菜)”生态农业模式,推行清洁生产,2001年至2008年,全市建成沼气池9300多座,农户沼气使用率达36% ,居全省前列,可处理禽粪15.67万吨,畜禽粪便处理率达91. 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
按《“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实现“ 一个村一品种、一个镇一个特色”,如茅坪乡2002年开展一条“猪——沼——莲”生态农业综合利用模式,为群众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的同时,盛夏时的荷花绽放为八角楼景区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生态林业建设2001年,井冈山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的“两个文明”建设重点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中,对保持生态林业建设纳入考核,实施天然保护工程,完成造林274. 33公顷,针叶林补阔33. 33 公顷,竹低改53. 33公顷,封山育林12000. 00公顷。
2002年将茨坪、大井、罗浮、小溪洞、朱砂冲、长古岭6个林场划归风景名胜局管辖淀为禁垦禁伐区。
井冈山市“十一五”规划的林业生态建设,从2007年至2011年,日本政府贷款井冈山造林项目, 建设6990万平方米防护林和用材林,退耕地造林33. 33公顷,欧洲发展银行建设186. 67公顷生物质能源林,建设42120. 00公顷国家公益林,7320. 00公顷省级公益林。巩固市森林面积达到79000. 00 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78. 7%,林木绿化率达到80. 4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34万立方米。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和补偿办法,解决生态公益林保护对部分农民生产生活问题造成的影响,补偿相应损失。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提供有力的社会与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