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5288
颗粒名称: 井冈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
分类号: D912.3
页数: 1
摘要: 农村宅基地管理1999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归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只有审核权。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坡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关键词: 用地制度 宅地法

内容

农村宅基地管理1999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归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只有审核权。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用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占用耕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坡不得超过240平方米。1999年至2010年,审批农村居民建房8150宗,占地面积9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0公顷。

知识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和井冈山市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