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土地使用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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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5284
颗粒名称: 井冈山市土地使用制度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摘要: 土地使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土地使用制度经历了 3个阶段: 1995年以前,实行单一的行政划拨。1990年至1995年,井冈山行政划拨用地10公顷,宁冈县行政划拨用地3. 5公顷。
关键词: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

内容

土地使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井冈山市和宁冈县的土地使用制度经历了 3个阶段: 1995年以前,实行单一的行政划拨。1990年至1995年,井冈山行政划拨用地10公顷,宁冈县行政划拨用地3. 5公顷。
  1995年以后,实行协议出让。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出台,井冈山市在1997 J998年,对拿山、厦坪、黄坳、下七、罗浮墟镇建设用地进行统征管理,共协议出让土地50宗,岀让面积2. 3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62万元。1995年至2000年,宁冈县共协议出让土地36宗,出让面积1.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81万元。
  2002年以后,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1995年12月,井冈山市在拿山乡开展“五荒”土地拍卖试点工作,成功拍卖3. 27公顷荒山,成交价9805. 60元。2002年7月1日,市国土局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施“招拍挂出让制度”。井冈山市对商业、 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至2008年年底,共出让69宗,面积227. 78公顷,其中2007年12月6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007 - 13地块3. 20公顷(茨坪统计基地旁),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成交额9000万元。2007年1月1日起,对工业用地也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等别为11等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144元/平方米。 2009年1月1日起,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井冈山市土地等别调整为13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为96元/平方米。

知识出处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和井冈山市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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