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5174 |
颗粒名称: | 井冈山市国税局实施发票管理 |
分类号: | F8 |
页数: | 1 |
摘要: | 发票管理1994年9月,设立新税制实施发票管理所,井冈山市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业、商业企业销货发票,加工修理发票等。市国税局每年进行一次以发票领、用、存情况为内容的检查,并对基层分局、所进行检查或到企业抽查,监督发票使用。井冈山市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方可申请领购发票。 |
关键词: | 发票管理 财务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