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井冈山市志(199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5166 |
颗粒名称: | 井冈山市车辆购置税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1 |
摘要: | 车辆购置税2001年1月1日起,市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委托井冈山市稽征所代征。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从2005 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井冈山市国税局负责征收。2005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车辆购置税269. 15万元。2010年起,缩小征收范围,只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征收车辆购置税。 |
关键词: | 购置税 消费支出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