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财税第一章财政第一节机构 1991年,井冈山市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农业财务股、企业股、综合股、会计股、监督股;下辖乡镇财政所5个。共有在职人员52人。1991年,宁冈县财政局内设办公室(内设监察股)、会计管理股、预算股、行政文教财务股、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农业财务股、农业四税征收股、综合计划股、 国库券推销办公室;下辖乡镇财政所12个。共有在职人员51人。
2000年5月,宁冈县和井冈山市合并,组建新的井冈山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内设机构与原井冈山市财政局相同,有乡镇财政所17个。共有工作人员103人。办公地址设在茨坪原井冈山市财政局办公楼。2001年,新增政府采购办公室、社保股和行政文教股,企业股更名为经济建设股。同年 4月,成立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综合股挂靠该局),撤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统评股(2003年,改为国资办)。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成立农税局。2003年,井冈山市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检办”)改为井冈山市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检办”)。同年,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同时成立国库股(挂靠国库支付中心)。2005年,成立信息中心、契税所(挂靠农税局)。2006年,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国库支付中心,农税局更名为乡镇财政管理局。2007年,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和编制上收市财政局管理。同年,将全市原有17个财政所进行撤并后,成立厦坪、下七、 龙市、大陇、鹅岭5个中心财政所。2009年,“财检办”更名为财政监督检查局。至2010年,市财政局有工作人员133人,其中局机关93人(含离退休23人、离岗退养3人、临时合同工2人),5个中心财政所计40人(含临时合同工2人);内设办公室、预算股、社保股、行政文教股、经建股、会计股、监督股、农业股、综合股、国库股、国资办11个股级单位;下辖乡镇财政管理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国库支付中心4个二级局和厦坪、下七、龙市、大陇、鹅岭5个中心财政所及契税所、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12个单位。2005年4月29日,从茨坪搬迁至新城区兴国路财政局大楼办公。
第二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994年,井冈山市、宁冈县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对增值税按中央75%、地方25%分成,消费税全额划入中央收入,当年完成增值税收入1336万元,当年税收返还980万元(宁冈县250万元,井冈山市730万元)ₒ 1996年,省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对井冈山市的递增率以1: 0.2环比增长。2008年,井冈山市完成增值税收入3744. 5万元,较1994年增长180. 28% ;消费税收入12. 1万元。同年,以上两税返还井冈山市1208万元,较1994年增长23.30%。2010年,两税返还1545万元,较2008年增长27. 90%,较 1994 年增长 57. 65%。
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2年,中央与地方按5: 5分成;2003年起,调整为6: 4分成。对所得税核定基数返还给地方,中央增量不予分成, 当年井冈山市所得税基数返还额432万元。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井冈山市、宁冈县财政收入稳定增长。1993年,县市财政收入2415 万元(宁冈县776万元,井冈山市1639万元)。分税制后,1996年,县、市财政收入4641万元,较1993 年增长92. 17% ; 2000年,县、市财政收入6303万元(宁冈县2180万元,井冈山市4123万元),较1993 年增长160.99% ;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收入37289万元,为2000年的5.9倍,是1993年的15.4倍。
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井冈山市被纳入江西省第一批21个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从 2005年起,直接由省财政对井冈山市下达资金指标,办理财政结算和预决算管理等财政管理业务。 井冈山为农业小县,经济欠发达,但由于按同口径计算人均财力较高,故未享受产粮大县“二奖一补” 政策。
乡镇财政体制改革1999年,宁冈县实行“收入上缴,超收分成,一定一年”的管理体制。1999 年4月27日,井冈山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乡镇财政包干办法的通知》,确定全市各乡镇财政实行 “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补定缴、超收全奖、歉收自负、自求平衡、一定三年”的包干办法管理体制。
2000年5月县市合并,市政府于2001年下发《井冈山市乡镇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确定乡镇财政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定补定缴、超收全留、短收自补、自求平衡、暂定一年”的包干办法管理体制。2002年,实施“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一是取消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二是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二是改革农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2003年6月29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新测定乡镇财政收支包干基数,包干期一定三年不变。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点43% ;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5年12月13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乡财县代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对乡镇财政收支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选择拿山乡、黄坳乡、古城镇、柏露乡4个乡镇为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乡镇。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于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市17个乡镇全面推开实行乡财县代管改革。2006年,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作适当的调整,不再下达乡镇财政收入任务,贯彻财力下倾,缺口上移的原则,核定乡镇支出基数,新增企业税收分成,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保持体制的相对稳定。
部门预算改革2005年起,对市公安局、法院、计生委等执收执罚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 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对市直86个部门、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推行综合预算管理,坚持“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之后,实行分类划档,制定出一个比较科学又切合实际的公用经费标准。
2006年2月10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井冈山市从2007年1 月1日起执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详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来源;确定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支出总结构与方向。2010年,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执收执罚的收支完全脱钩,全力推行收缴分离和缴罚分离,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改革宁冈县和井冈山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均起步于1999年。2000年3月23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1年4月9日,成立“井冈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开展业务工作。同年,采购目录只有车辆、会议、计算机等少数几个项目,每年实现的政府采购金额都比较少。2001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17万元,2002年为181万元,资金节约额分别为12万元和16万元。2003年5月23日,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2002年至2010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1455万元,资金节约额1510万元,节约率为13. 18%。其中:2005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724万元,为2001年117万元的6. 2倍;2008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1933万元;2009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2203万元;2010年为2699万元,是2001年的23. 1 倍,为2005年的3. 7倍。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每年下达一个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通知中规定的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申报,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后进行采购。2001年至2010年,市政府采购办均以询价方式的集中采购为主,做到政府采购项目中应采尽采。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7年9月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井冈山市财政国库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选择首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的预算单位有市纪委办、计生委、林业局、水务局、建设局、财政局等15个行政事业单位。同时,还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市支行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代理银行。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各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至2010年,在15个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平稳运行两年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达到90个,为市直预算单位的100%。
2010年,实行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的模式参照市直预算单位改革的做法。同年11 月,选择厦坪镇政府作为第一个试点单位,并选择有营业网点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乡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金融机构。至年底,试点状况良好。2011年,将在全市其他乡镇全面推广。
2010年开始,选择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城管局6家单位进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市财政局已拟定《井冈山市关于建立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市纪委和市财政局两家联合发文至市直各单位参照执行,根据试点的运作状况,逐步予以推广。
金财工程改革2005年,实现财政局机关内部局域网的联结,并与省财政系统内部网络实现连通。当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金财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7年,配有2名专业人员。2006年至2008年,购置局域网络设备及软件,其中江西省财政厅信息中心按计划配发17万元的设备及配件,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交换机等9台件;市财政局自筹资金14万元,本级财政配套 80万元,均全部用于金财工程建设。2006年,实现与各乡镇财政所的联网。2007年,财政核心业务软件全面铺开。2008年,15个试点单位开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支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核心业务;推行农民补贴的网络管理,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的业务,将全市17个乡镇25461户种粮农户的有关数据录入电脑,实行网络化管理。2009年和2010年,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分别拿出30万元用于金财工程建设。2010年,国库集中支付单位与财政联网全面推开,试点单位由2008年的15个扩展到90个,达市直预算单位的100% ₒ同年,省财政厅配发计算机19台,用于金财工程和“一卡通”。
第三节财政收入 1991年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财政收入(一般预算内收入,下同),来源于农业税收入、工商税收收入、企业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5项。2000年,宁冈、井冈山市上述5项财政收入6303 万元。其中: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504万元(宁冈县307万元,井冈山市197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 ;工商税收收入3576万元(宁冈县1015万元,井冈山市256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56. 73% ;企业收入868万元(宁冈县48万元,井冈山市82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 13. 77% ;专项收入62万元(宁冈县11万元,井冈山市5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0. 98% ;其他收入 1293万元(宁冈县797万元,井冈山市496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0. 51%。县市合并后,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收入37289万元。其中:农业四税收入204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5. 48% ;工商税收收入 26477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1% ;企业收入3384万元,占财政收入的9. 08% ;专项收入94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 52% ;其他收入4443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1. 92%。
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税收收入4080万元(宁冈县1322万元,井冈山市275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64.73%。其中工商税收收入3576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6.73%。县市合并后2010年,井冈山市税收收入3190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5. 56%。其中工商税收收入2647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 83%。
200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土地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从2006 年开始,井冈山市将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全部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俗称“ 土地财政”。2006年收入646万元,2007年收入4397万元,2008年收入13373万元, 2009年收入4814万元,2010年收入15909万元,5年合计收入39503万元。
1991年至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206569万元。其中2010年财政总收入37289万元,占井冈山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11. 99%,为1991年1426万元的26. 2倍,为2000年6306万元的5. 9倍。县市合并后2001年,完成财政总收入6636万元;2010年为37289万元,是2001年的 5.6倍。2004年,财政总收入达到10102万元,突破1亿元的大关;2008年,财政总收入达到2. 28亿元;2009年为2. 76亿元;2010年为3. 73亿元,创造井冈山财政总收入历史最高峰,是2005年财政总收入的3倍,是2004年的3. 7倍。1991年至2000年,县、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为40797万元(其中宁冈县13674万元,井冈山市27123万元);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65772 万元,是前10年县、市财政总收入的4. 1倍,年均增长达21. 14% ₒ 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局获得江西省财政收入三年翻番奖。
1991年至2000年井冈山市与宁冈县财政总收入一览表表14-1-1 单位:万元年份小计井冈山市宁冈县年份小计井冈山市宁冈县 1991 1426 936 490 1996 4641 3071 15701992 1615 1053 562 1997 5220 3556 16641993 2415 1639 776 1998 5982 4000 19821994 3062 2015 1047 1999 6180 4129 20511995 3953 2601 1352 2000 6303 4123 2180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总收入一览表表14-1-2 单位:万元年份井冈山市年份井冈山市年份井冈山市 2001 6636 2005 12355 2009 275792002 7359 2006 14752 2010 372892003 8265 2007 18625 2004 10102 2008 22810 农业税收入1991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农业四税收入1442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 98% ₒ 农业税2004年,农业税率由7%降低为4% ;2005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1991年至2004年, 累计完成农业税收入2899万元,占农业四税收入的20. 10% ₀ 农业特产税从2005年起,取消除烟草外的农业特产税。1991年至2004年,累计完成农业特产税收入2369万元,占农业四税收入的16. 42%。
耕地占用税1987年起,井冈山市和宁冈县根据江西省政府发布的《江西省征收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开征耕地占用税。2008年,井冈山市适用征收标准为22. 5元/平方米。1991年至2010年, 累计完成耕地占用税715万元,占农业四税的4. 96%。
契税1991年至2010年,累计征收契税8441万元,占农业四税收入的58. 52%。2000年至 2010年,全市房地产契税收入8382万元,占20年契税收入总额8441万元的99.30%。其中:土地出让契税收入4220万元;土地权属转让契税收入149万元;房屋买卖契税收入4013万元(其中个人购买住宅契税收入2350万元)。
2006年4月,市财政局1人荣获江西省财政厅授予2005年度农业税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农业四税收入一览表表14-1-3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131 64 28 13 24 1 1 1992 162 64 32 20 42 1 1 2 1993 174 64 32 26 45 3 1 2 1 1994 325 110 56 65 88 1 3 2 1995 447 117 55 104 164 2 3 2 1996 533 171 84 112 161 1 2 1 1 1997 540 168 84 108 175 2 2 1 1998 567 156 77 149 150 6 7 17 5 1999 541 154 76 154 120 11 2 18 6 2000 504 138 61 145 110 10 16 14 10 2001 485 181 243 5 56 2002 555 312 151 2 90 2003 571 422 34 115 2004 514 193 83 238 2005 980 180 800 2006 1050 50 1000 2007 1250 100 1150 2008 1500 150 1350 2009 1551 21 1530 2010 2044 15 2029 总计 14424 2899 2369 715 8441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工商税收收入1994年,国家试行分税制改革后,宁冈县和井冈山市开征的中央税只有消费税, 没有关税。1991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工商税收收入134263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1618万元,占工商税收收入的31%;上划省级收入3759万元,占工商税收收入的2. 80% ;地方收入88886万元,占工商税收收入的66. 20%。1991年至1993年,全市工商税收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个税种。1994年以后,全市工商税收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个税种。以上税种中,2002年取消屠宰税,2003年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工商税收收入一览表表14-1-4 单位:万元年份工商税收合计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地方收入合计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1191 290 901 138 422 2 12 150 467 1992 1344 320 1024 151 503 4 13 165 508 1993 1967 498 1469 213 685 7 15 278 769 1994 2103 568 1535 262 745 9 26 297 764 1995 2540 709 1831 320 848 15 27 374 956 1996 2892 839 2053 345 848 30 49 464 11561997 3142 843 2299 295 848 34 91 514 13601998 3567 991 2576 315 862 44 91 632 16231999 3824 1033 2791 290 848 66 118 677 18252000 3576 1015 2561 315 759 70 154 630 16482001 3761 3761 1138 236 2387 2002 4430 4430 1449 180 2801 2003 4897 4897 1630 158 3109 2004 6336 6336 1955 195 4186 2005 7905 7905 2088 223 5594 2006 9075 9075 2448 288 6339 2007 11247 11247 2924 461 7862 2008 14539 14539 3549 516 10474 2009 19450 19450 6092 625 12733 2010 26477 16477 8333 18144 总计 134263 134263 41418 3759 88886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企业收入随着企业改革和旅游业的发展,自1995年开始,企业收入增长较快。所得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各50%。2003年,改为中央60% ,地方40% ₒ 1991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企业收入2063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9. 99% ₒ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企业收入一览表表14-1 -5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企业上缴利润企业所得税年份合计企业上缴利润企业所得税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 1991 -54 -40 -86 72 2001 1571 419 1152 1992 -29 -34 -91 96 2002 924 202 722 1993 112 -43 -79 103 131 2003 1072 210 862 1994 188 -5 -10 87 116 2004 1101 381 720 1995 346 36 57 101 152 2005 815 100 715 1996 288 5 38 86 159 2006 1575 150 1425 1997 2力 10 86 181 2007 2363 2363 1998 313 10 73 76 154 2008 2810 2810 1999 674 366 88 220 2009 2032 2032 2000 868 318 48 502 2010 3384 3384 小计 2983 757 1783 总计 20630 1987 18643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专项收入1991年至2010年,全市开征的专项收入有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排污费、教育费附加、 水资源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中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于1997年停征。2007年以前,排污费属于地方收入;2007年之后,改为中央、省、地方按1:2:7分成。1991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专项收入4082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 98%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专项收入一览表表14-1 -6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国家预算调节资金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45 5 20 2 2 5 11 1992 44 5 19 2 2 5 11 1993 46 5 16 2 4 5 14 1994 39 3 9 4 7 16 1995 48 3 2 2 5 7 29 1996 43 1 3 6 15 18 1997 49 1 9 13 26 1998 46 5 6 10 25 1999 58 5 15 8 30 2000 62 3 12 8 39 续表年份合计国家预算调节资金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2001 116 23 55 18 20 2002 126 27 61 18 20 2003 138 25 75 18 20 2004 171 31 95 24 21 2005 275 40 163 30 42 2006 305 42 196 21 46 2007 362 82 226 21 33 2008 471 79 295 32 65 2009 697 28 98 561 10 2010 941 136 103 690 12 合计 4082 252 640 2719 204 267 [注]1. 2009年至2010年其他专项收入并入国家预算调节资金中; 2. 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费)、罚没和其他杂项收入。1994年至199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列入其他杂项收入。1991年至2010年,累计完成其他收入3317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6. 06%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杂项收入各为16302万元、 11199万元、5669万元,分别占其他收入的49. 15%、33. 76%、17. 09%。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其他收入一览表表14-1 -7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杂项收入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113 25 72 11 5 1992 94 24 60 5 5 1993 116 29 83 4 1994 407 25 72 49 108 135 18 1995 572 58 88 41 133 170 82 1996 885 75 104 91 147 171 297 1997 1212 196 213 131 317 97 258 1998 1489 439 182 105 341 24 398 1999 1083 392 24 169 252 25 221 2000 1293 586 87 186 409 25 2001 703 293 404 6 2002 1324 724 338 262 续表年份合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杂项收入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2003 1587 669 223 695 2004 1980 759 642 579 2005 2380 961 841 578 2006 2747 1453 966 328 2007 3403 1894 1440 69 2008 3490 2158 1264 68 2009 3849 2459 1232 158 2010 4443 2391 1077 975 总计 33170 16302 11199 5669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上级补助收入井冈山市和宁冈县均为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制补助县(市),地方财政收入较低, 财政支岀主要靠上级补助。上级补助包括专项补助、体制性补助、返还性补助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返还补助收入,主要是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后的增值税增量返还和2002年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的所得税基数返还。1991年至2010年,上级财政累计补助井冈山市317311万元。其中:1991年至 2000年,累计补助39867万元(其中补助宁冈县19151万元,补助原井冈山市20716万元);2001年至 2010年,累计补助为277444万元,为前10年的7倍。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上级补助收入一览表表14-1-8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专项补助收入体制补助返还性补助结算补助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1640 294 329 304 462 169 82 1992 1900 383 492 304 462 176 83 1993 1660 306 379 304 462 149 60 1994 2883 263 416 304 462 250 730 375 83 1995 3404 373 767 444 511 261 750 265 33 1996 4267 876 1117 304 462 265 750 453 40 1997 5349 1467 1466 304 462 255 750 559 86 1998 5197 1326 1316 304 462 258 752 708 71 1999 5632 1513 1204 304 462 253 749 854 293 2000 7935 2648 1665 304 462 258 731 1014 853 2001 9732 4233 766 1001 3732 2002 10929 3691 766 1375 5097 2003 11871 3486 766 1477 6142 续表年份合计专项补助收入体制补助返还性补助结算补助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2004 15466 4625 766 1520 8555 2005 22721 10405 766 1502 10048 2006 24062 8722 766 1534 13040 2007 33070 12280 766 1588 18436 2008 37917 16213 766 1640 19298 2009 50141 22949 766 2058 24368 2010 61535 34728 766 2072 23969 总计 317311 139932 15509 22779 139091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财政借款1998年至2008年,国债转贷项目8个,上级累计拨付井冈山市国债转贷资金2967万元。2010年年底,国债转贷资金余额为691万元。
宁冈县1998年自来水厂建设项目转贷资金330万元,其中1998年拨付165万元,1999年拨付 165万元;井冈山市1999年茨坪城区道路改造项目转贷资金1000万元,其中1999年拨付700万元, 2000年拨付300万元。
1998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国债转贷项目一览表表14-1-9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转贷金额转贷时间宁冈县自来水厂建设 330 1998 年井冈山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 37 1998 年茨坪城区道路改造 1000 1999 年宁冈县自来水厂建设 50 2000 年茨坪城区道路改造 500 2000 年茨坪城区道路改造 300 2001 年坳里乡农村公路建设 70 2003 年旅游发展总公司基础设施建设 300 2003 年新城区水厂建设 250 2003 年井横公路建设 130 2005 年 2000年5月县市合并后,为加快新城区建设和茨坪、龙市城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财政先后以门票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为担保,从2003年起,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共计34900万元。2010年年底,金融机构贷款本金余额为26075万元。2003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国内金融机构贷款一览表表14-1-10 单位:万元放贷银行担保物贷款时间还本期贷款金额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南昌市支行门票经营权 2005 年 2007年至2014年 1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门票经营权 2003 年 2003年至2011年 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门票经营权 2007 年 2010年至2015年 4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井冈山市支行土地使用权 2008 年 2009年至2016年 5300 江西省行政事业集团资产公司门票经营权 2008 年 2010年至2023年 3000 2009 年 2012年至2016年 26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井冈山市支行土地使用权 2009 年 2010年至2018年 5000 第四节财政支出 1991年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财政支出用途主要是经济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文教卫生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其他支岀和上解上级支出6大类。其中经济建设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教卫生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和其他杂项支出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经济建设支出419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3. 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岀675万元,占财政支岀的 5.46% ;文教卫生支出27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2. 47% ;行政管理支出281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 22. 72% ;其他杂项支出174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4. 07% ;上解上级支出17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 1. 31%。2010年,井冈山市上述6大类支出分别为33709万元、9480万元,28229万元J3707万元、 2744万元和68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是38. 06%、10. 70%、31. 88%、15. 48%、3. 10% 和 0. 78%。
1991年至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岀465195万元,其中2010年支出87869万元,是2000年支出12020万元的7. 3倍,是1991年支岀3081万元的28. 5倍。根据财政结算体制,1991年至2010 年,全市上解上级支出3556万元。1991年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一般预算支出71043万元,占 20年支出总额的15. 27%。县市合并后,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一般预算支岀394152万元,占 20年支出总额的84. 73% ₒ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财政支出一览表表 14-1-11单位:万元年份合计 ---般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合并前合计 71550 29603 41440 61 446 1991 3095 1211 1870 6 8 1992 3570 1523 2123 -54 -22 1993 4259 1704 2607 -34 -18 1994 4885 1923 2949 -6 19 续表年份合计一般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5 6001 2241 3654 35 71 1996 7407 2931 4424 11 41 1997 9145 3790 5308 10 37 1998 10275 4245 5917 14 99 1999 10543 4725 5698 23 97 2000 12370 5310 6890 56 114 合并后合计 397201 394152 3049 2001 15233 15167 66 2002 14978 14915 63 2003 1力94 17621 173 2004 22000 21702 298 2005 29514 29216 298 2006 35042 34776 266 2007 45161 44878 283 2008 59665 59420 245 2009 69257 68588 669 2010 88557 87869 688 总计 468751 465195 3556 [注1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经济建设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工交商贸支岀、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农林水气支出、城市维护费等10项支出。1991年至2010年,全市经济建设累计支出162399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岀的34. 91%。其中2010年经济建设支出33709万元,为2000年支出4193万元的8倍,为1991年支出833万元的40倍。1991年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经济建设累计支出21584万元,占20年累计支出的13.29%。县市合并后,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经济建设累计支出140815万元,占 20年累计支出的86.71%。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经济建设支出一览表表14-1-12 单位:万元基本建设公交商贸企业挖改科技三项费农林水气城市维护费支援不发达年份合计地区支出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合并前 21584 790 2724 441 1929 52 1451 83 247 2460 5838 514 2818 1862 375 合计 1991 893 45 32 10 40 2 15 179 328 25 174 25 18 1992 1062 51 47 10 43 2 14 181 390 28 255 29 12 续表基本建设公交商贸企业挖改科技三项费农林水气城市维护费支援不发达年份合计地区支出宁冈井冈宁冈冈市一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冈市一宁冈冈市宁冈井冈县山市县井山县山市县山市县井仝县井山县山市 1993 1299 55 141 12 185 2 2 183 369 34 285 21 10 1994 1114 16 89 6 84 25 11 179 382 38 276 8 1995 1456 12 294 13 106 2 79 5 9 182 496 36 171 42 9 1996 1607 698 66 137 7 482 209 8 1997 2881 95 794 19 403 153 7 63 370 509 59 349 7 53 1998 3540 111 510 37 298 282 17 40 394 879 102 226 609 35 1999 3539 336 282 158 128 261 8 64 4413 855 77 429 447 81 2000 4193 236 146 47 619 12 187 15 22 379 1148 115 444 682 141合并后 140815 26401 13731 2443 2748 64411 24242 6839 合计 2001 6445 2426 550 57 27 1621 655 1109 2002 3990 153 492 118 28 1831 801 567 2003 4271 159 610 25 75 2153 885 364 2004 5553 735 35 180 2520 1479 604 2005 10453 2878 1071 50 121 3567 1967 799 2006 10862 3099 1549 49 4082 1015 1068 2007 15720 1648 1897 50 675 7726 2630 1094 2008 23379 3826 2845 35 750 10404 4285 1234 2009 26433 5239 1542 1501 492 13517 4142 2010 33709 6973 2440 572 351 16990 6383 总计 162399 29915 16101 3946 3078 72709 27574 9076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抚恤、社会救济、各类社会保险、自然灾害救济、优抚、就业与再就业、 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支出。1991年至2010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4537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9. 75%。其中;2010年支出9480万元,是2000年支出675万元的14倍,是1991年支出123 万元的77倍;补助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70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39.03%。从1998年起, 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35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14%。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览表表14-1-13 单位:万元抚恤和扶优城乡低保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助社保基金就业补助其他年份合计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宁冈冈市宁冈冈市宁冈井冈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县县县山市合并前 2620 385 210 247 176 226 232 392 244 63 130 170 145合计续表抚恤和扶优城乡低保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助社保基金就业补助其他年份合计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县山市1991 123 21 24 12 15 19 15 8 9 1992 122 23 19 13 13 23 12 11 8 1993 99 18 11 14 12 20 11 8 5 1994 123 19 12 19 16 16 17 20 4 1995 144 33 16 29 16 20 16 10 4 1996 204 33 16 23 19 32 68 5 8 1997 226 51 25 24 27 69 20 2 8 1998 388 37 35 54 68 26 25 76 27 24 161999 516 72 24 104 61 29 20 59 30 39 39 392000 675 78 28 89 47 37 69 58 28 63 91 43 44合并后 42751 4541 5928 2239 4544 17516 4214 3769 合计 2001 603 68 25 65 127 266 25 27 2002 1199 126 71 119 84 659 4 136 2003 1544 110 220 130 140 776 40 128 2004 2389 268 210 160 40 1301 210 200 2005 2442 485 308 175 173 975 207 119 2006 4006 787 377 257 328 1754 325 178 2007 5401 520 693 207 433 2886 482 180 2008 8485 632 1076 836 629 4029 804 479 2009 7202 752 1506 151 475 2137 1065 1116 2010 9480 793 1442 139 2115 2733 1052 1206 总计 45371 5136 6351 2697 5180 17709 4214 4084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文教卫生支出包括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1991年至2010年,全市文教卫生累计支出120374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5.88%。从2005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推行“两免一补”政策。从2007年起,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收入。从2008年起,财政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支持力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按小学每生补助300元、初中每生初助500元。 1991年至2010年,全市教育支出71092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15.30%。其中2010年教育支出 13609万元,是2000年支出1639万元的8. 3倍,是1991年支出433万元的31倍。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文教卫生支出一览表表14-1-14 单位:万元合计文体广播教育卫生其他牛 VT 小计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合并前 16980 8721 8259 1308 1773 5378 4456 2002 1916 33 114 合计 1991 829 380 449 61 98 185 248 119 93 15 10 1992 1005 464 541 61 118 267 293 128 115 8 15 1993 1052 542 510 65 100 334 279 141 112 2 19 1994 1429 685 744 78 145 470 419 135 171 2 9 1995 1476 757 719 83 159 480 379 193 172 1 9 1996 1760 879 881 105 208 584 462 189 201 1 10 1997 1954 1033 921 136 248 688 464 208 200 1 9 1998 2190 1184 1006 287 190 664 551 232 254 1 11 1999 2505 1395 1110 204 211 820 608 370 280 1 11 2000 2780 1402 1378 228 296 886 753 287 318 1 11 合并后 103394 12133 61258 23493 6510 合计 2001 3083 565 2139 371 8 2002 4189 661 2891 632 5 2003 4967 729 3467 766 5 2004 5247 819 3679 714 35 2005 6461 900 4279 1177 105 2006 8120 1457 5041 1405 217 2007 10377 1600 6633 2065 79 2008 14780 1884 9142 3610 144 2009 17941 1902 10378 5600 61 2010 28229 1616 13609 7153 5851 总计 120374 15214 71092 27411 6657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行政管理支出包括行政机关经费、党派团体补助费、公检法司支出、武警和外事支出等。:1991 年至2010年,全市行政管理累计支出844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8. 14%。其中:公检法司支出 28146万元,占行政管理支出的33. 35% ;行政支岀56254万元,占行政管理支出的66. 65%。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行政管理支出一览表表14-1-15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行政支出公检法司支出小计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合并前合计 16010 7961 8049 6035 5862 1926 21871991 618 297 321 244 252 53 69 1992 847 423 424 354 346 69 78 1993 1012 501 511 412 397 89 114 1994 1415 663 752 525 607 138 145 1995 1446 717 729 595 577 122 152 1996 1946 934 1012 700 779 234 233 1997 1798 914 884 707 580 207 304 1998 1927 966 961 693 663 273 298 1999 2189 1130 1059 813 743 317 316 2000 2812 1416 1396 992 918 424 478 合并后合计 68390 44357 24033 2001 3096 2257 839 2002 3446 2410 1036 2003 4105 2888 1217 2004 3515 2294 1221 2005 4055 2634 1421 2006 6201 3908 2293 2007 8702 5714 2988 2008 9799 6547 3252 2009 11764 7492 4272 2010 13707 8213 5494 总计 84400 56254 28146 [注J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其他杂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除其他杂项支出外,包括其他部门事业费、专项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及其他支出。1991年至2010年,全市其他杂项累计支出5265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1. 32%。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其他杂项支出一览表表14-1-16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财税审计事业费专项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其他支出合计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合并前 8057 5236 2821 651 1620 148 367 513 834 3924 合计续表年份合计财税审计事业费专项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其他支出合计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宁冈县井冈山市1991 344 188 156 38 39 3 11 124 106 23 1992 427 265 162 42 42 3 11 115 109 105 1993 434 294 140 46 46 3 8 107 86 138 1994 462 237 225 59 91 4 48 71 86 103 1995 775 383 392 90 146 17 94 152 276 1996 1339 1025 314 47 210 30 33 57 71 891 1997 1506 1140 366 82 313 7 53 1051 1998 933 608 325 90 226 22 48 18 51 478 1999 831 458 373 94 254 24 56 10 63 330 2000 1006 638 368 63 253 42 58 4 57 529 合并后 39010 10184 3414 854 24558 合计 2001 1940 396 47 110 1387 2002 2091 617 125 69 1280 2003 2734 561 207 65 1901 2004 4998 905 126 65 3902 2005 5805 713 234 6 4852 2006 5587 1361 330 7 3889 2007 4678 1662 388 133 2495 2008 2977 1259 531 133 1054 2009 5248 1189 658 133 3268 2010 2744 1521 768 133 322 总计 52651 12455 3929 2201 34066 [注J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第五节财税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管理机构与办法1998年以前,宁冈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由财政局综合股负责。1998年3 月,县财政局成立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业务;同年下发《宁冈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方案》,实行定点收费、票款分离。全县86个收费点按规定时间将收入款及时交存预算外专户。
1987年至1995年,井冈山市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集中代管。按照“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管”的办法,收和支分开管理。从1995年12月起,执行吉安地区行署《关于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管理的通知》规定,财政专户储存实行全额缴存,收支两条线管理。从1999年9月起,执行财政部等5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 执收执罚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均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县市合并后,2003年6月21日,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票据管理、征收政府调控资金制度、预算外资金拨付制度、稽查制度、奖励与处罚以及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等。2008年9月26日,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行政事业性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方案》;同年10月开始,选择在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市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扩大试点至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 15个单位。
管理内容一是非税收管理。2007年9月3日,市财政局制定《井冈山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井冈山市范围内非税收入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领购程序、缴销规定、管理要求和稽查监督等。二是预算外收支管理。1991年至2010年,预算外资金收入总额为41344. 2万元。其中: 1991年至2000年为20862. 6万元(宁冈县5821. 8万元,井冈山市15040. 8万元);2001年至2010年为20481.6万元,是前10年的98.17%。预算外资金支出则依照收入的名目专款专用。从1993年7 月1 口起,企业开始实行“两则两制”,不再保留预算外资金的概念。1996年下半年开始,执行国务院 1996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凡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1991年至2010年,全市预算外支出总额为 39031. 8万元。其中:1991年至2000年为19054. 2万元(宁冈县为4608. 0万元,井冈山市为14446. 2 万元);2001年至2010年为19977. 6万元,是前10年的104. 85%。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览表表14-1-17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其中宁冈县井冈山市 1991 1490. 2 46.2 1444.0 1992 1962. 2 119.9 1842. 31993 1072. 7 214.7 858.0 1994 1216.9 241.5 975.4 1995 1931.9 229.9 1702.0 续表年份合计其中宁冈县井冈山市 1996 1917.2 571.0 1346. 21997 2465. 5 676.2 1789. 31998 3625. 2 2053. 2 1572. 01999 3187.2 1669. 2 1518.0 2000 1993.6 1993. 62001 1192.8 2002 1868. 3 2003 1823.2 2004 1802.4 2005 2518.5 2006 2548. 2 2007 1931.4 2008 1777. 1 2009 2147. 9 2010 2871.8 合计 41344. 2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预算外资金支出一览表表14-1-18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其中宁冈县井冈山市 1991 1639. 5 13.8 1625.7 1992 1993. 0 118.9 1874. 11993 1146.6 230.5 916. 1 1994 1161. 8 257.4 904.4 1995 1335.6 200.9 1134.7 1996 2053. 6 502.3 1551.3 1997 1774. 5 228. 6 1545. 91998 3036. 8 1516.8 1520.0 1999 3043.8 1538. 8 1505. 02000 1869.0 1869.0 2001 1180.6 2002 1699. 4 续表年份合计其中宁冈县井冈山市2003 1980. 3 2004 1675. 1 2005 2283. 8 2006 2622. 0 2007 1819.9 2008 1904. 2 2009 1798. 9 2010 3013.4 合计 39031.8 [注]2001年至2010年为宁冈县和县级井冈山市合并后成立新的县级井冈山市的数字。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1993年8月4日,设立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为副科级(局)行政机构,归口财政局。2001年下半年,体制改革,撤销国资局,成立统计评价股。2003年,改为国有资产办公室。2006年,改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至2010年,全市国有资产仍由市国资办管理,有工作人员3人。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1993年至2010年,市国资办共进行128起产权界定。其中: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合经营的5起;发生拍卖、兼并的3起;行政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120 起。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8年12月28日,市国资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市10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年检,检查个数达 100% ₀年检结果:资产总额14371万元,负债2472万元,国有资产总额11442万元。:1995年至2010 年,全市共进行128个单位的产权登记,其中企业单位20个.行政事业单位108个。
国有资产评估市国资办主要任务是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验证,同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至2010年,共下达28个单位的资产评估确认书。
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市国资局在1996年进行小范围试点和1997年进行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于1998年对31家城镇集体企业(其中市供销社系统10家,茨坪手工业联社1家,井冈山第二建筑公司1家,各乡镇企业19家)进行清产核资。1998年3月30日,市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下发《井冈山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由市财政局、工商局、经贸委、 地税局、国资局5家进行公告。公告清查时间为3月31日至10月31日。经过4月至9月初历时6 个月的工作,31家城镇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产权登记等) 全面完成。31家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234.31万元,负债合计2484. 89万元,所有者权益749. 42万元。 1997年年末,31家企业在册职工为1080人,各种收入合计2526. 90万元,实现利润为-39. 10万元 (亏损)。2010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16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其中行政单位59个,核资总额24097. 00万元;事业单位108 个,核资总额为46269. 00万元。
1999年6月11日,井冈山市政府下发《关于卬发井冈山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资局按照通知精神,对10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清查。重点是清查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盘存的时间是:从1999年5月10日开始,至1999年8月10日结束。
产权转让2000年,市国资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井冈山市国有企业产权出让暂行办法》,由市政府下发文件。同年,市政府就建材企业集团下属的水泥厂、石灰厂、板材厂、预制件厂等4厂,实施整体产权转让,并授权市国资局进行拍卖和办理产权转移等事项。以市国资局为主的9人工作小组, 于1999年9月至2000年4月,进驻4厂进行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确定转让底价。经过账务处理以后,4厂的资产总额为1128. 88万元,债务为1590. 62万元。产权转让合同书中约定,受让方应接收上述4厂职工,妥善安排,同时承担债务(主要是银行贷款)841. 00万元。经 2000年4月12日在市商贸宾馆3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乙方x x x中标,成交价为550. 00万元。后因乙方无力履行合同规定时间内的出让金付款,为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同年4月24日,经与受让方罗x X协商达成一致,仍以550. 00万元成交。之后,产权转让合同书由井冈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后并下达公证书。2000年5月23日,市国资局对市建材企业集团产权变更以井国资字〔2000〕10号文进行批复。此为井冈山市进行国营企业改制工作以来,第一次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实施企业产权转让。
2009年,市矿泉水厂拍卖收入32. 00万元,公务用车处置收入29. 90万元,两项合计61. 90万元。 2010年,罗浮大市场门店拍卖12间,收入21. 87万元;井冈山干部学院捐赠资产24. 90万元,公务用车处置收入10. 62万元。2009年至2010年,全市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合计119. 30万元。2000年至2010年,全市共进行28家企业的产权转让,成交额合计为12203. 30万元。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1996年5月14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市国资局核定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总额493. 80万元,当年收取“非转经”资产占用费9. 26万元。1999年收取13. 90万元。1996年至2010 年,共收取非转经资产占用费129. 60万元。
2000年,井冈山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为12. 8亿元,比国有资产统计伊始的1996年增长4. 8 亿元o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将单位用房大量转向出租使用,行政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化管理的资产额从1996年的0. 5亿元增至2006年的4. 8亿元。1996年至2010年,由房租等形式的收入约580万元,占行政事业单位总收入的15%,其中文化系统50万元,体育系统60万元,公安系统 46万元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不足。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依据市政府2010年5月30日《关于成立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批复>,2010年8月12日,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以下简称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至2010年年底,有工作人员5人。公司经营范围:对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城市建设、资本运营和投资。
2010年8月,公司完成团市委、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商业公司、市体育局等42个市直单位的闲置资产和对外出租经营资产进行摸底清查;完成市体育局茨坪店面、天街绿滋肴店面、科协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就业局茨坪再就业服务楼的资产进行划转,划转面积6895. 98平方米,总价值4171.80 万元;会同市委党校,完成市委党校龙市办公楼进行整体招租,每年租金8. 60万元;会同市建设局,完成新城区建设局办公大楼西侧宾馆(丽景湾宾馆)和建设局食堂进行整体招租,每年租金6. 00万元。 同年9月份开始,派员参与市非工企业改制工作,以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主体向市信用社贷款 1000万元作为改制费用。至2010年年底,公司与21家改制企业制订了改制方案,其中有15家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共安置职工437人,发放经济补偿金337. 26万元, 清偿养老保险金396. 34万元、医疗保险金59. 69万元和失业保险金150. 89万元,共计支付资金 944. 18 万元。
财政监督管理宁冈县和井冈山市的财政专职监督机构,是从1985年的“三检办”逐步演变过来的。1998年,国务院决定取消“三检办”,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局。县市合并前,宁冈县财政局办公室内设监察股,井冈山市财政局成立财政监督股。2000年5月县市合并后,2003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井冈山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财政监督股同时挂“井冈山市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牌子。同年,财政监督股配备4名专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检查。
2005年,对115个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593. 00 万元。
2006年,对8个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查岀违纪金额222. 37万元, 对其中6个单位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10. 20万元。
2007年,对市卫生局(含下属单位)、劳动就业局等12个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69万元,对其中5个单位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4万元。
2008年,对革命圣地大型实景演出井冈山项目工程款、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整治经费、市文化局奥运火炬传递文艺演岀经费等8个项目合计782. 40万元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核,核减资金70. 29万元。同年,对市卫生系统(含下属单位19个)、教育系统(含下属单位5个)、交通系统(含下属单位3 个)、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单位11个)共38个单位2007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463. 40万元,对其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24个单位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19. 54万元。按照年初下达的《井冈山市财政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对井冈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含下属5个单位)、市国土局、黄坳乡政府、睦村乡政府等15个单位2007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9个单位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款16. 40万元。同时对其他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单位的财务行为。
2009年,对井冈山管理局工作会议经费、衡茶吉铁路开工仪式、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上山用车经费和“祖国在我心中万人红歌歌咏大赛”经费等23个单位上报项目费用计956. 82万元进行审核, 核减资金86. 98万元;对旅游发展总公司等21个单位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及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查出违纪金额894. 52万元,对其中11个单位进行处罚,收缴罚没收3.45万元,补缴税金13.46 万元,纠正违规金额393. 75万元;对全市58个党政机关、172个事业单位进行“小金库”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处理“小金库”2个,自查应上缴财政金额11.00万元均已全部上缴,重点检查阶段查出“小金库”3个,金额85. 36万元,已分别作出处理。
2010年,对11个单位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和6个单位2009年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查出违纪金额126. 12万元,补缴税金0. 60万元,纠正违规金额69. 15万元。
至2010年,市财政局制定、修订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八项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达15项。
乡(镇)村财务制度建设1991年,宁冈县有12个乡镇,77个村委。1998年,建立12个乡镇农村经营站,推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以资本保全增值为核心的会计核算体系。
1991年,井冈山市有5个乡镇,29个村委。1993年,建立5个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1997年开始,推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K 1991年长坪乡、1993年黄坳乡试点推行“村账乡管”,1997年开展以清产核资为中心、全面摸清家底、建章立制为核心的村集体财务清理整顿工作。
县市合并后2002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井冈山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井冈山市所辖行政村委会的所有资金都要按“乡管村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全市“乡管村用”自 2003年逐步推开,至2008年全面实行。为适应双层经营体制,民主理财制度的需要,2007年开始,各村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2008年,首次全面推开村委换届财务审计监督制度。至此,全市的乡管村用实现“四变”:变随意管理为规范管理,变村级自我管理为村级组织和财政共同管理,变封闭式管理为开放式管理,变形式管理为实质性管理。
会计管理1989年年底,宁冈县财政局内设会计事务管理科(股),与会计事务所合署办公,其中管理会计事务的工作人员2人。1990年年初,井冈山市财政局内设会计事务管理科(股),独立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有工作人员2人。 1990年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组织各类财会人员业务、法规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共计培训2600人次;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人数1400余人,其中宁冈县800余人,井冈山市600余人。1992年开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至2000年,宁冈县、井冈山市的会计人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资格合格人数296人,其中会计师48人,助理会计师(含会计员)248人。
县市合并后2001年,市财政局内设会计科,有工作人员2人。会计科实施全市的会计制度改革, 会计执法检查、财会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技术职称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2003年至2010年,相继进行零户统筹、国库集中支付、村财乡管等多项会计制度改革,其中国库集中支付和村财乡管两项改革, 已在全市全面展开和稳步进行,取得显著成效。会计科成立以来,积极配合财政监督局的各项财务检查工作,尤其对全市各有关单位的会计信息、会计质量检查之后,对被检查单位违反财务制度和会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整改意见,促进全市各财务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促进财会人员行为的规范化,10年间,未发现财会人员有重大的违法违纪现象。2001年至2010年,会计科会同市劳动人事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全市财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培训4800人次, 通过培训和考试,全市取得会计从业证人员300人;组织全市财会人员参加全国会计资格统一考试 500余人次,通过考试取得会计资格人数为124人,其中中级职称(会计师)50人,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74人。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会计从业资格人数为1701人;有会计职称人数420人,其中会计师职称98人,助理会计师职称322人。此外,通过培训和考试,全市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人数680人。
第六节民生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持2006年1月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井冈山市新农合的筹资坚持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筹资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政实力的增强,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06年至2008年,井冈山市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人民币10元,地方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元。2006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省财政补助17元;2008年,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40元,省财政补助37元。由于农民自愿缴费和补偿金增加,新农合的参加人数越来越多,参合率越来越高。2006年至2010年,新农合的参加人数分别为 89283 人.91018 人 J01655 人,108090 人、109115 人,参合率分别为 79. 06% ,80. 98% ,90. 45%、 93. 60% ,94. 06% ₒ 5年间,市财政共支付“新农合”补助资金3739. 5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 3584. 38万元,市本级财政155. 16万元),其中2006年315. 72万元,2007年407. 70万元,2008年 774. 26万元。2009年921.43万元,2010年1320. 43万元。2008年开始,井冈山市新农合管理局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19个乡、镇、场。另外,住院补助封顶线逐年提高,使参合农民享受更多的实惠,从而切实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基本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扶持2001年2月,井冈山市医疗保险局成立,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纳入医疗保障的有:2003年8月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2005年3月起,企业军转干部。2007年2月,出台1 ~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给追役的1 ~6级残疾军人提供基本的医疗待遇。2007年5月24日,出台《井冈山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在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全市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2003年12月,全市设立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对患大病、重病、全年医疗费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5%;同时降低小额住院医疗费报销起付线,年住院费低于 2000元的,起付线调至200元。2007年5月起,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封顶线,由24000元调高至28000 元。
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本级财政预算安排5% ;二是职工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不断深入,参保人数逐年增加,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数额也逐年增大。2002年,全市参保人数6816人, 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68万元;参保人数2008年36693人,2009年36693人,2010年28630人; 200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额913. 97万元,2009年802. 90万元,2010年为872. 80万元(上级财政 309. 10万元,市本级财政563. 70万元),是2002年的3. 3倍。2002年至2010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数额总计达到5037. 38万元。到2007年4月止,市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62家1926人,困难企业39家3153人,上述人员也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由省财政和市本级财政共同出资解决。从2004年11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全部进入计算机信息管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扶持为给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5月24日,市政府出台《井冈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6月1日,全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凡井冈山市非农业户口并在市内居住的居民、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各类学校的学生、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林、水和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及关闭破产、 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辖区内“城中村”已被征地、尚未办理农转非户籍的、也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失地农民,均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8006人;2008年25630人;2009年29056人;2010年为26650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007年为 65. 53万元;2008年149. 55万元;2009年334. 23万元;2010年为330. 21万元,4年合计879. 52万元 (其中上级财政775. 62万元,本级财政103. 90万元)。从2008年7月起,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均已实行网上拨付。
教育投入增加199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教育经费支出71092万元,其中2001年至2010年为61258万元,是1991年至2000年9834万元的6. 3倍;2010年支出13609万元,是2005年4279万元的3. 2倍,是2000年1639万元的8. 3倍。市政府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努力做到“三个确保”。一是制定财政预算内年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做到逐年提高。2002年以前,井冈山市年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年每生7~8元。2003年以后,逐年提高,小学生从2003年每年每生30元提高到2005年每年每生60元,初中生从2003年每年每生40元提高到2005年每年每生80元。二是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2002年10月1日起,全市教师工资,由市财政局统发,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建设保障机制。市财政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安排90. 60万元用于学校危房改造,确保师生安全。
2005年春季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其中2005年免杂费76. 70万元;免费教科书48. 7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6. 60万元。2006年,免杂费64. 20万元;免费教科书 35. 45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6. 40万元。以上两年分别为152万元和126. 05万元,合计支岀 278. 05万元。
2007年,市政府下发《井冈山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全市免学杂费425. 80万元,免费教科书108. 90万元,发给寄宿生生活补助费34. 30万元,补助公用经费176. 10万元;2008年,免费教科书222. 10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63. 00万元,补助公用经费678. 50万元,两年合计1708. 60万元。二是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2007年,农村小学每年每生74. 5元,初中每年每生94. 5 元;城镇小学每年每生80. 00元,初中每年每生110.00元;2008年,井冈山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年均公用经费已达到国家基准定额,小学生每年每生达到30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达到500. 00 元。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财政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继续安排90. 60万元,用于学校危房改造,同时由市财政每年配套100. 00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教师津贴补贴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保障水平,且逐年提高。从2006年起,教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三保一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市财政列入市本级预算,2006年支出199. 80万元,2007年支出 235. 20万元,2008年支出268. 00万元,2009年支出367. 00万元,2010年支出464. 00万元,5年合计为1534. 00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7年秋季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750元。同时,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起,不仅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而且还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2007年起,设立“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同年,高中助学金补助金额为17. 28万元;职业中专补助金额为 28. 35万元;高考入学补助金额为28万元。2008年,高中助学金补助金额为19. 04万元,2009年为 20. 80万元,2010年为50. 80万元。2008年,职业中专补助金额为19.50万元,2009年为13万元, 2010年为41. 40万元。2008年,高考入学补助金额为28. 50万元,2009年为28. 50万元,2010年为 41. 50万元。2007年至2010年,全市三项补助合计支出263. 04万元。以上支出均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至2010年,井冈山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到 100%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支农资金发放农村路、电、水、气和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得到改善,全市11.33万农业人口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1991年至2010年,全市农林水气支出75663万元。其中:2004年至2010年7年共支出61760万元,是1991年至2003年13年共支出数13903万元的4. 4倍;2008年支出10404万元,2010年支出为 16990万元,比2008年增长63. 30%,是2005年支出3567万元的4. 8倍,是2004年支出2520万元的6. 7倍。井冈山市在贯彻“财力不倾,缺口上移”原则的同时,市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符合中共中央2006年提出的“三个高于”和2007年再次提岀的“三个继续高于”的政策。
2002年,井冈山市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至2005年,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其中之一就是改革粮食流动体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据统计,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改革前的2001年相比,农民减负总额约808万元,人均减负75. 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996元增到2010年的4692元,年均增加299元。
2004年,井冈山市开始对农民发放粮食、良种、农机具购置、农资综合等13种补贴。至2010年, 市财政支出总资金为10567. 79万元。
从2004年开始,井冈山市财政将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直接补给种粮农民,建立粮食直补制度,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顷150元。从2006年开始,提高到每年每公顷177 元。农资综合直补从2006年开始,补贴标准为每公顷138元;2007年,每公顷补贴288元;2008年, 每公顷补贴693元;2009年至2010年,每年每公顷补贴870元。2004年至2010年,市财政给予粮食补贴累计支出2877. 52万元。
2004年起,市财政给予农民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顷早稻补贴150元,中稻每年每公顷补贴225元,晚稻每年每公顷补贴105元。2008年,晚稻补贴调到每年每公顷225元。2004年至 2010年,市财政累计支出水稻良种补贴1177. 24万元。
对居住在库区、深山区和自然灾害较严重的频发区的农民,实行建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500元。至2010年,市财政累计支出深山移民建房补贴1145. 06万元。
从2005年起,市财政开始实施国家出台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至2010年,市财政累计支岀农机具购置补贴276. 10万元。
除上述5种补贴之外,市财政还发放了以下8种补贴,合计支出5091. 81万元: 油菜种植补贴从2007年开始实行,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顷150元。至2010年,市财政共计支岀75. 79万元。
能繁母猪补贴从2007年起实施,标准为每头50元;2008年增加到每头100元。至2010年,市财政共计支出46. 76万元。
扶贫贷款贴息从2006年起实施,标准为2006年贷款利率的5%由财政负担。至2010年,市财政共计支出233. 00万元。. 退耕还林补贴从2003年起实施,补贴标准每年每年公顷3450元,分为粮食(稻谷,下同)补助和现金补贴2种:粮食补助标准每年每公顷1800千克,折现3150元;现金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公顷300 元。至2010年,市财政共计分别支出734. 76万元和80. 00万元,合计814. 76万元。
生态公益林补贴从2001年起实施,按每年每公顷不低于90元的标准发给林农。至2010年, 市财政共计支出3536. 20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从2006年起实施,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放。至2010 年,市财政支出合计196. 64万元。
国有农林水困难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此项补贴从2007年开始发放,至2010年,市财政支出为159. 61万元。
其他补贴市财政支出29. 11万元。
为加强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于2007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印发农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推行“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账”为主要内容的“一卡通”管理和发放制度。到2010年年底止,全市共发放惠农“一卡通”农户为25416户,得到享受的农业人口为11. 33万人。
2008年5月,市财政局1人荣获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授予2007年度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先进个人称号。
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惠农补贴支出一览表表 14-1-19单位:万元项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水稻良种补贴 169.00 169.00 167.79 168.00 168.25 167.60 167.60 1177.24能繁母猪补贴 13.06 33.70 46.76 油菜种植补贴 11.91 21.25 21.33 21.30 75.79 深山移民建房 150.00 175.00 188.40 280.00 105.00 125.80 120.86 1145.06农机具购置补贴 5.00 5.00 8.00 80.00 106.12 71.98 276.10 扶贫贷款贴息 50.00 50.00 50.00 50.00 33.00 233.00 退耕还林补贴(现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80.00 金) 退耕还林补贴(粮 105.00 105.00 105.00 105.00 104.92 104.92 104.92 734.76 食) 生态公益林补贴 64.00 179.00 179.00 230.00 230.00 284.00 304.00 583.00 741.60 741.60 3536.20粮食直补及综合 120.20 122.53 257.70 372.30 696.05 651.30 657.44 2877.52补助续表项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水库移民后期扶 21.48 43.68 43.68 87.80 196.64 持补助国有农林水单位 28.08 44.93 29.00 57.60 159.61 退休职工补助其他补贴 29.11 29.11合计 64.00 179.00 189.00 784.20 816.53 1089.37 1394.03 1969.89 2007.67 2074.10 10567.79 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2006年,井冈山市开始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当年,共实施46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为积极有序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市财政局多渠道整合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按上级要求,每个点必须保证10万元建设资金(以下同)。2006年,由扶贫整合资金130. 00万元、以工代赈整合资金170. 00 万元、吉安市财政配套资金26. 5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00. 00万元和其他资金组成,共投入 804. 50万元,平均每个点为17. 49万元。其他资金是指农村改水资金20. 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资金 49. 00万元,沼气建设资金等80. 00万元。
2007年,全市实施71个新农村建设点,共计投入资金1180. 83万元(其中:省整合资金220. 00万元,吉安市配套70. 00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870. 83万元,其他资金20. 00万元),平均每个点为 16. 63万元。
2008年,全市共实施73个新农村建设点,其中省分配铺面点23个,经市里要求新增35个点,市政府决定提前实施15个点。共计投入资金1346. 95万元(其中:省整合交通资金138. 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70. 00万元,吉安市配套资金35. 65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841. 30万元,省转移支付资金 254. 00万元,其他资金8. 00万元),平均每个点为18. 45万元。
2009年,全市实施81个新农村建设点,共计投入资金1809. 85万元(其中:省整合资金675. 2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00. 00万元,吉安市配套资金34. 65万元,市本级配套800. 00万元),平均每个点 22. 34万元。
2010年,全市实施46个新农村建设点,共计投入资金1269. 10万元(其中:省整合资金353. 20万元,吉安市配套75. 90万元,市本级财政配套600. 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40. 00万元),平均每个点 27. 59万元。
2006年至2010年,全市共实施317个新农村建设点,市财政局整合资金7688. 1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412. 13万元,占总数的44. 38%。
2006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新农村建设资金支出一览表表14-1 -20 单位:万元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合计省整合资金 220.00 138.00 675.20 353.20 1386.40扶贫整合资金 130.00 130.00 以工代赈整合资金 170.00 70.00 300.00 240.00 780.00 续表项目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合计吉安市配套资金 26.50 70.00 35.65 34.65 75.90 242.70 市本级安排资金 300.00 870.83 841.30 800.00 600.00 3412.13省转移支付资金 254.00 254.00 其他资金 178.00 20.00 8.00 206.00 合计 804.50 1180.83 1346.95 1809.85 1269.10 7688.18 第二章国税第一节机构 1994年7月,实行分税制改革,国税和地税分设,9月12日和9月24日,宁冈县国家税务局和井冈山市国家税务局分别挂牌成立,均属正科级机构。至1994年12月,井冈山市国税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计划会计股、税政股、发票所、事务所7个机构;下辖稽查分局1个直属机构和下七税务分局、茨坪税务分局、罗浮税务分局、厦坪税务分局4个派出机构;有工作人员52人。 至1994年12月,宁冈县国税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计划会计股、税政股、发票所、事务所7个机构;下辖稽查分局1个直属机构和龙市税务分局、大陇税务分局、新城税务分局3个派岀机构;有工作人员42人。
县市合并后2000年8月18日,宁冈县国税局与井冈山市国税局合并成立新的井冈山市国税局 (简称市国税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计划会计股、税政股、发票所、信息中心7 个机构;下辖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和茨坪税务分局、龙市税务分局、下七税务分局、厦坪税务分局、大陇税务分局、新城税务分局6个派出机构;有工作人员91人。至2000年年底,人事管理、税收收入和经费管理仍按原管理,核算范围不变。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按新管理范围进行人事管理、税收收入和经费核算。
2001年,茨坪税务分局更名为城区税务分局。2002年,取消大陇分局、新城分局。2003年,税政股更名为税政法规股,取消发票所,成立征收管理股和管理二股,取消城区税务分局。2004年,管理二股更名为税源管理二科,成立税源管理一科、办税服务厅,同时取消厦坪税务分局。2005年,成立茨坪税务分局。2008年3月,取消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成立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至 2010年,市国税局内设办公室、税政法规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9个机构;下辖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和茨坪税务分局、龙市税务分局、下七税务分局3个派出机构及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72人。办公地址:2000年8月,局机关设在茨坪镇南山路;2005年12月,搬迁至新城区五指峰大道。
1994年8月起,实行由市政府和上级税务局双重领导,以市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从2000年起,实行以上级税务局领导为主,机构、编制、人事“三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从2005年起,实行机构、编制、人事、经费“四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第二节税种 1994年至2000年,宁冈县国税局和井冈山市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等15种。县市合并后,2001年至2010年,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 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7种。至2010年,市国税局管理纳税户1236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3户,小规模企业纳税人110户,个体工商业纳税户1053户。个体工商业纳税户中,达起征点户622户,未达起征点户 431 户。
增值税1994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对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对岀口货物实施的税率为0%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1998年7月 1日起,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商业个体经营者的征收率为4% ;商业企业和商业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2009年1月1日起,对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出口货物实施的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减为3% ,同时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1994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增值税54477. 09万元(其中1994年至2000年宁冈县征收2837. 30万元,井冈山市征收7665. 77万元),占17年国税征收总额62738. 53万元的86. 83% ;增值税收入从 1994年的1371. 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2326. 00万元和2010年的12641. 37万元,一直保持井冈山市国税收入中第一大税种。
消费税1994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对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从2006年4月1日起,新增对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5种征收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0档,最低为3%,最高为45%;定额税率为4档,最低为每征税单位0. 1元,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40元。2008年年底,比例税率为12档,最高税率为 45%,最低税率为1% ;定额税率为8档税额。井冈山市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 20%,黄酒定额240元/吨,其他酒比例税率为10%,粮食白酒同时按0.5元/500克定额征收。2009 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税率不变。1994年至 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消费税109. 26万元。
营业税1997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提高3%的部分,由国税局征收。2001年1 月1日起,税率减为2%, 2002年1月1日起,税率减为1%。2004年1月1日起停征。1994年至 2003年,市国税局共征收营业税772. 58万元。
企业所得税1994年1月1日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税率为33%。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率减为25%。1994年至2000年,县、市国税部门共征收企业所得税69. 74万元(其中宁冈县16. 94万元,井冈山市52. 80万元),年均收入10万元;2001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企业所得税4524. 97万元,年均收入452. 50万元,为前7年年均收入的45. 3倍。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999年11月1日起,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储蓄存款孳生的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从2007年8月15日起,税率减为5%。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1999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个人所得税2247. 05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7年合计为691. 07万元. 占总征收额的30. 75%,达到改革开放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最高年份。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991年,全国人大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征收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井冈山市从2003年开始征收,至2008年,市国税局共征收298. 65万元。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2001年1月1日起,市国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委托井冈山市稽征所代征。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从2005 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井冈山市国税局负责征收。2005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共征收车辆购置税269. 15万元。2010年起,缩小征收范围,只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三节税收征管税务登记1995年开始,凡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开业的或未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发照但涉及税收事宜的纳税户都进行登记,共办理596户。自1994年起,先后进行过三次换发税务登记的工作,共登记810户。在换发税务登记的同时,对清理出的漏管户、丢失税务登记户共135户,都按政策进行补税罚款处理,罚款金额3.58万元。2004年,市国税局将纳税人税务登记纳入信息化管理程序,所有税务登记都在CTAIS中进行录入,录入455户。至2010年12月,市国税局共办理税务登记 1236 户。
纳税申报2004年,市国税局在完善传统申报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构建银行网点申报、电话语音申报、远程申报等多种申报平台,实现征收集中、信息共享;同年,有46户次通过就近银行网点报税, 入库税款53万元,65户次采用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入库税款7万元。
2005年,不断拓宽电话语音、银行网点、计算机网络申报纳税平台,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在全市实行《农村信用社网点申报纳税管理办法》,有210户“双定户”采取电话语音、银行网点报税,月均入库税款38万元。对通过银行开设账户、预储税款的“双定户”,实行约定划拨缴纳税款的办法,由银行自行划拨入库。
2006年4月,开始推行多元化报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电话报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网上报税、银行扣税的方式进行,极大地方便纳税人。
2008年,积极推行多种申报和缴税方式.全面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认证培训和系统安装户数均达到100% ₒ 2009年,对个体工商户核定税款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运用“以电控税”系统加强行业管理,同时强化纳税评估丁作。
2010年,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井冈山市国税局经济惩戒标准》,强化个体税收考核,加强全市注销户的管理。至2010年12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率达到95. 89%,非一般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率为65%。
征管改革2001年1月1日起,市国税局推行以信息化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归类管理,统一稽查的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2007年以后,推出以电控税、纳税评估、税源核算星级达标、税收风险预警等征管举措,对全市10个行业推行以电控税管理办法,导入用电数据信息560条, 供电开户信息280户系统;构建评查互动,反避税评估机制,从人员、业务、管理、考核等方面完善一体化的专项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专项评估,入库税款450万元;将税源核算分解为收入质量、税源预测、核算管理、数据质量、分析预警、计统素质6大类32项指标,量化考核,星级评定。 税收收入从1994年起,县、市国税局依法治税、文明办税。对不需建账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财务健全的国有、民营单位实行查账征收的方式申报缴纳税款。1994年至2000 年,井冈山市、宁冈县国税局税收收入11410. 37万元,其中宁冈县3184. 90万元,井冈山市8225. 47 万元。
1994年至2000年井冈山市与宁冈县国税局税款征收情况一览表表14-2-1 单位:万元年份县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城市维护滞纳金企业教育费所得税建设税所得税附加 1994 宁冈县 380. 90 3. 80 115.50 13.70 9. 80 10. 10 6.00 井冈山市 990. 50 2.00 259. 60 22.00 29. 10 44. 90 14. 10 1995 宁冈县 423. 70 2. 00 27. 60 1.90 4. 20 井冈山市 1126.00 2.01 21.54 9. 08 4. 75 0. 48 3. 83 16. 70 1996 宁冈县 455. 40 2.00 3. 00 井冈山市 1132. 99 2. 02 0. 26 2. 05 1997 宁冈县 390. 20 1.90 12. 80 2. 10 井冈山市 1129. 05 0. 96 40. 30 0.41 1.05 1998 宁冈县 424. 90 0. 40 15.90 0. 10 井冈山市 1149. 74 0. 27 85.39 0. 93 1999 宁冈县 391.40 10. 40 0. 20 0. 80 井冈山市 1127.98 2. 12 50.64 0. 32 0. 17 0.51 2000 宁冈县 370. 80 19. 40 6.60 40. 40 0. 80 井冈山市 1009.51 3.52 30.01 63. 14 0.44 0. 50 年份县市国家能源国家预算车船土地投资方向印花税集体企业合计交通基金基金使用税使用税调节税所得税 1994 宁冈县 9. 30 5.90 0. 70 1.30 0. 30 9.00 566. 30 井冈山市 4. 32 3.68 5. 10 7. 70 0. 70 110. 90 0. 70 1195. 301995 宁冈县 3. 10 5.90 0. 20 468. 60 井冈山市 5.80 3.90 1194.09 1996 宁冈县 0. 60 461.00 井冈山市 1.70 1139. 021997 宁冈县 407.00 井冈山市 1171.力 1998 宁冈县 441.20 井冈山市 0. 10 1236. 431999 宁冈县 402. 80 井冈山市 1181.74 2000 宁冈县 438.00 井冈山市 1107. 12 2001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税收收入51328. 16万元。其中:2009年突破亿元,达到1. 27亿元; 2010年达到1.35亿元,创造国税收入在井冈山的历史最高点。税收收入从1995年的1662. 69万元至2000年的1545. 12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3445. 63万元,较2000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7. 7倍和7. 1倍,占井冈山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分別为4. 34%和36. 18%。
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国税局税款征收一览表表14-2 -2 单位:万元储蓄存款利外商投资年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息所得个人营业税企业和外国车辆购置税合计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2001 1527. 80 2. 10 1.00 192. 50 56. 60 1780. 002002 1 力7. 20 0. 50 1.60 216.00 26. 50 2021. 802003 1873.00 0. 20 101.90 220.00 13. 20 2. 00 2210. 302004 2263. 50 0. 68 74. 64 240.00 73. 00 2651.82 2005 2326. 00 1.00 190. 00 260.00 130.00 31.00 2938. 002006 2647. 27 8. 79 472.01 332. 43 81.76 51.72 3593. 982007 3072. 22 11.87 1006. 68 358. 64 11.03 71.61 4532. 052008 3744. 50 12. 15 1463. 25 194. 38 0. 86 37. 94 5453. 082009 12101. 16 16. 03 434. 67 72. 76 76. 88 12701.502010 12641.37 13.54 779. 22 11.50 13445.63 合计 43974. 02 66. 86 4524. 97 2098. 21 96. 30 298. 65 269. 15 51328.16[注]国税收入含上解上级国库和入本级国库数。
税收减免遵照井冈山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国税局积极实施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民创业,民生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有效利用资源“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措施,执行应对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国际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1年起,市国税局推出3个服务10条措施。
2006年,市国税局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办证费108户,落实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535户(其中A 类17户、B类234户、C类284户)。
2007年,市国税局共审批退(返)增值税30. 37万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66户,共计工本费 0.11万元;减免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增值税89. 80万元;减免所得税390. 00万元;办理出口退税93. 95 万兀。
2008年,市国税局免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增值税额255. 05万元,惠及纳税人564户;免征自产农产品税收185. 35万元;减免所得税590. 00万元;办理出口货物免抵调税收35. 81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13. 00万元;为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办理退税10. 00万元。
2009年,市国税局共审批退(返)增值税18.25万元;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6户;减免未达起征点纳税人增值税128. 86万元;办理出口免抵调131. 98万元。
2010年,市国税局免征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增值税额136. 47万元;办理出口货物免抵调的税收138. 18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9. 8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井冈山市社会经济发展。 税收宣传1991年4月,县、市税务人员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张贴税收宣传图画,悬挂宣传标语,散发税收宣传资料,摆设税收宣传咨询台,面对面地向纳税人和广大民众咨询和宣传税收法规、税收信息及财务会计知识。从199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把每年的4月份定为税收宣传月。1995年至 2010年,市国税局已开展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
2007年,市国税局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开展税法宣传进景区、进宾馆、 进社区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等措施,形成党政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传媒广泛宣传的良好格局。
2008年,市国税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培育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红飘带进景区”宣传项目被吉安市国税局评为精品项目。“从小学税法”“起跑线上的公平”等4幅作品,分别获吉安市国税局税收、民生、发展摄影比赛最佳奖和优秀奖。
2009年,市国税局在井冈山学校举办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300余名学生聆听了讲课。
2010年,中国税务报社、江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国税局、山东省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在井冈山联合主办、吉安市国税局承办《情系红土地•税收抚今昔》革命老区联动送税法进校园活动, 中国税务报社编辑部向井冈山中学赠送《中国税务报》70份,江西省国税局向井冈山中学捐赠电脑 6台。
发票管理1994年9月,设立新税制实施发票管理所,井冈山市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业、商业企业销货发票,加工修理发票等。市国税局每年进行一次以发票领、用、存情况为内容的检查,并对基层分局、所进行检查或到企业抽查,监督发票使用。井冈山市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方可申请领购发票。2003年6月, 撤销发票管理所,发票管理工作由市国税局征收管理股具体负责。2009年,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对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全面换版工作。2010年,实行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推行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对发票的领、购、存进行严格管理,并制定发票管理考核办法。
税务稽查2007年起,市国税局提出以计划联签、业务联办、人员联通、信息联享、监督联控为主要偷漏税行为特点的查评互动机制,创新稽查方式方法,跳出就账查账的思维定式,将深查账内与严查账外相结合,拓宽检查视野,采取先外后内、延伸检查、关联稽查、解剖式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摸索行业规律,总结归纳有色金属冶炼业、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加丁业、房地产业、林产化工品加工制造业等各行业检查方法,如投入产岀比例法、能源消耗指标比对法、行业税负比较法、询问约谈法等。
2010年5月,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周边摸底和实地核查,查证井冈山市某公司2007年至2009年隐瞒销售收入50. 87万元的违法事实。2010年5月31日,作出追缴增值税8. 65万元和处以罚款4. 17万元的处理决定,合计12. 82万元,于2010年6月17日全部收缴入库。2001年至2010年,市国税局稽查补缴税款分别为39. 67万元、13. 83万元、40. 61万元、35. 41万元、36. 29万元、37. 83万元、63. 77万元、75. 27万元、121. 06万元、239. 94万元,合计703. 68万元。 第三章地税第一节机构 1994年9月,井冈山市地税局、宁冈县地税局分别挂牌成立,实行同级政府和上级地税机关双重领导,以同级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10月起,地税部门实行上级地税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地税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至2000年年底,井冈山市地税局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计会股、征管股(发票所)、税政股、监察室6个股室;下辖稽查分局1个直属单位和茨坪分局、厦坪分局、罗浮分局、拿山所、下七所、黄坳所、长坪所7个基层单位;有人作人员46人。至2000年,宁冈县地税局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计会股、征管股(发票所)、税政股、监察室6个股室;下辖直属分局、 稽查分局2个直属单位和大陇所、古城所、鹅岭所、东上所4个基层单位;有工作人员42人。
县市合并后2001年1月,井冈山市、宁冈县地税局合并成立新的井冈山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局机关设在茨坪。2005年12月,下迁到新城区鹅岭路。至2010年,市地税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人教股(培训中心)、监察室、计财股、税政股、征管股(发票所)、信息中心、法规股8个股室;有办税服务厅、稽查局2个直属单位;下辖厦坪分局、茨坪分局、龙市分局、鹅岭分局、 黄坳分局5个基层单位。有工作人员87人(含退休7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17人。
第二节税种主要税种营业税营业税收入从1995年的445. 9万元(其中井冈山市274. 9万元,宁冈县171. 0万元)到 2010年的11146.0万元,16年增长25倍,一直保持着井冈山市地税收入中第一大税种。2003年以前,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城市400元,县城、镇300元,农村2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每次 (日)营业额为20元。2003年3月起,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城市为2000元,县城、镇1500元,农村10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100元。2005年7月起,调整为城市5000元,县城、镇和农村3000元。但明确个人房屋出租、个人从事客(货)运输业务、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和代理服务, 仍按2003年标准执行。2009年起,不论经营区域,一律调整到5000元。
企业所得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市地税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税率为25%。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执行吉安市地税局统一规定的税目税率。企业所得税收入由1995年的258. 5万元(原井冈山市155. 8万元,原宁冈县102. 7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05. 0万元,增长9倍。对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 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按季分析,增强企业所得税税源控管能力。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5年的23. 60万元(井冈山市15.20万元,宁冈县8. 40万元)增加至2010年1381. 00万元,16年增长58倍。2007年,首次推行年所得12. 0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当年有30人申报。2010年,井冈山市有95人申报,补税3. 6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9月28日,井冈山市相应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执行时间为2007年1月1日。具体如下:茨坪风景区内:一级每平方米7.5元/年;茨坪风景区外:一级每平方米 5- 0元/年,二级每平方米4. 0元/年,三级每平方米2. 5元/年。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 1513万元。
资源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主要对象为瓷土、稀土、沙石、花岗岩等。1995年至 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741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从1985年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所在地市区(茨坪、新城区)的,税率为 7% ;纳税人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镇以外的,税率为1%。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4847万元。
房产税1987年2月起,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年税率为1. 20% ; 房屋出租的,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 ₒ 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3837万元。
车船税车船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井冈山市执行全省统一的税目税额。1995年至 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484万元(含2006年12月前车船使用税征收数)。
印花税江西省于1988年10月1日起开征印花税。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389万元。
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在井冈山市开征。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3055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停止征收,对以前年度的投资额继续结算,多退少补。1995年至2002年,市地税局共征收2526. 40万元。2003年1月1日起停征。
屠宰税1995年至2001年,市地税局共征收230万元。2002年1月1日起停征。
非税收项目教育费附加从1990年8月1 口起,税率提高到2%;从1994年1月1日起,提高到3%₀ 1995 年3月,附加率为3%ₒ 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教育费附加2621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2010年9月1日起,对井冈山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2010年,市地税局全年共征收165万元。
防洪保安资金1996年1月1日起代征收防洪保安资金。1996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代征防洪保安资金276. 50万元。
残疾人保障资金2004年12月21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E卩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自2005年1月1日起,代征残疾人保障资金。200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代征残疾人保障金35万元。
工会经费2006年3月20日,省总工会、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代征。2006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代征工会经费184万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从2007年起开始代征,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6. 10万元。
其他至2010年,价格调节基金,市地税局共计征收308万元;下岗再就业基金,市地税局共计征收70万元。
第三节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改革1994年起,井冈山改革旧的征管制度,提出由“粗放”管理向重点稽查上转变,由税务“单一”管理向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管理转变,由手工操作为主向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为主转变。1997年,建立健全纳税申报制度和逾期申报处罚制度。1998年,实行税务宣传咨询、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资料储存一条龙作业与服务。2001年,实施城区、农村税收征管改革。2004年,建成1个中心机房、1个局域网;同年,省局征管软件上线工作全面展开,10月,上线数据录入工作相继揭开序幕。2005年,实现省地税务局到基层分局四级联网。2007年10月,市地税局网上办税暨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软件推广应用;12月,实行网上办税平台。2009年1月起,全面推广网上报税。至2010年,全市1362户纳税户纳入系统管理,上线率达到98%以上。
发票管理2008年起,市地税局开始推行有奖发票,当年共兑付发票8191张,奖金107100元。 2009年,兑付发票11668份,奖金156370元。2010年,兑付发票10444份,奖金138310元。
税收收入市地税局强化措施,挖潜增收,对不需建账的单位和个体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账目健全的国有、民营单位实行查账征收的方式确定应缴税额。地税收入由1994年组建之初的572万元(其中井冈山市地税局404万元、宁冈县地税局168万元),增至2010年的19080万元,增长32. 4 倍。1994年至2000年,县、市地税局共征收各项税收12712万元(其中井冈山市9172万元,宁冈县 3540万元)。县市合并后,2001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共征收各项税收83069万元。1994年至2010 年,市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95781万元。2008年.市地税局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亿元,达到12129万元;2010年达到19080万元,占井冈山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分别为6. 10%和 51%,较2000年和1995年地税收入分别增长6倍和15. 2倍。
1994年至2000年井冈山市与宁冈县地税局税款征收一览表表14-3-1 单位:万元 1994 年 1995 年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项目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井冈宁冈山县山县山县山县山县山县山县总计 404.0 168.0 833.9 344.6 1102.5 476.3 1375.5 541.6 1606.6 697.4 1911.0 742.2 2089.0 651.3税收收入 404.0 168.0 822.0 342.9 1085.1 468.8 1350.1 536.3 1580.2 647.1 1880.8 734.4 2050.2 643.0营业税 274.9 171.0 467.1 239.0 578.1 266.2 551.8 324.6 773. 1 346.8 915.9 331.2企业所得税 155.8 102.7 161.7 89.1 181.4 86.0 154.1 76.0 220.2 88.4 502.3 48.0 个人所得税 15.2 8.4 51.4 28.3 79.1 30.5 96.1 63.2 137.6 105.0 88.0 119.7资源税 8.9 0.3 8.9 3.1 12.2 2.5 11. 1 5.0 12.8 6.0 8.8 9.2 固投税 293.3 13.2 277.7 16.7 293.5 32.7 580.6 51.4 447.5 67.3 131.5 城建税 32.4 28. 6 48.5 27.6 59.4 34.0 54.1 35.3 122.6 34.6 111.1 47.6 房产税 23.5 7.8 28.4 14.6 66.9 13.9 60.7 14.0 76.6 25.7 219.5 25.0 印花税 0.6 0.5 1.5 1.1 1.0 1.0 1.6 1.2 2.7 2.6 0.3 2.3 土地使用税 10.8 1.8 32.9 29.0 68.2 37.5 58.0 26.7 63.6 26.2 63.8 18.8 土地增值税 0.4 车船使用税 3.6 1.1 2.8 1.6 3.1 1. 1 5.7 0.6 4.7 0.5 4.6 屠宰税 3.0 7.4 3.9 18.7 5.9 30.7 6.4 48.7 19.4 31.3 4.4 41.2 税收滞补罚 0. 1 0.3 1.3 0.2 代征收入 11.9 1.7 17.4 7.5 25.4 5.3 26.4 32.3 30.2 7.8 38.8 8.3 教育费附加 11.9 1.7 17.4 7.5 25.2 5.0 26.3 32.1 30.0 7.8 38. 8 8.3 文化事业费 0.2 0.1 0.2 防洪基金 0.3 0.2 2001年至2010年井冈山市地税局税款征收一览表表14-3 -2 单位:万元项目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省计划 2895 3640 3745 4232 5411 6800 8460 10750 13600 16000 地市目标 2950 2270 3780 4367 5710 7300 9500 12120 13800 19080 实际完成总计 3451 3451 3865 4764 6154 7526 9958 12633 14656 20128 一、税收 3396 3390 3789 4665 5991 7319 9510 12129 13801 19080 营业税 1265 1714 2061 2878 4094 4550 5477 7622 8332 11146 企业所得税 1152 720 759 573 395 902 1344 1346 1597 2605 个人所得税 207 258 382 453 591 753 1016 1214 1087 1381 资源税 16 12 12 24 13 28 154 132 131 219 固投税 232 89 城建税 147 150 186 248 321 358 447 581 1113 1296 房产税 275 282 246 300 343 367 469 470 517 568 印花税 9 8 13 16 14 33 40 50 94 112 土地使用税 84 137 124 71 103 81 102 245 262 304 土地增值税 10 76 87 212 388 394 559 1329 车船使用税 10 6 26 30 35 73 75 109 120 屠宰税 9 二、其他收入 55 61 76 99 163 207 449 504 856 1048 教育费附加 55 61 75 96 162 196 226 287 561 689 地方教育附加 165 文化事业费 1 1 1 1 1 1 罚款 2 1 18 15 30 2 残疾人保障资金 11 7 3 9 5 工会经费 16 42 57 66 防洪基金 65 79 74 58 价调基金 94 53 100 61 下岗再就业基金 22 24 24 税收减免2003年开始,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共办理残疾人税收优惠23户,免征地方各税2万多元。
2008年,井冈山市遭遇罕见冰冻灾害,依程序为5户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3万元。
2009年,出台井冈山市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2003年至2010年,共为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业户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975 户,共免征地方各税980万元。
税收法制税收宣传1995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己组织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16年来,围绕11个主题开展宣传,体现时代特征和井冈山特色。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介进行宣传,又采用集中宣传、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2006年,市地税局开展的“红军路上税法行”税收宣传活动获国家税务总局优秀创新项目奖。2008年,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井冈精神”税收宣传活动。2009年,开展“重温嘱托情共振腾飞志”宣传活动。2010年,开展“情暖红土地发展绿井冈”税收宣传活动。
规范化建设2006年以后,市地税局引入ISO 9000T004系列标准先进理念及方法,开展和推广以规范干部执法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F类规范化文本,包括管理手册1个、程序文件3 个,作业指导书10个,表证单书51个。与省地税局A类、吉安市地税局D类文本一并执行,涵盖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2009年,市地税局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达到省一级标准。
执法监督1995年至1997年,对一些与新税制有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和纠正,制止随意变通税收政策、越权减免税的行为。1998年,对地方税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交叉检查。 1999年至2007年,开展年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2008年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对外规范税收秩序,对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税务稽查2001年以后,市地税局每年制定稽查计划,有重点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工作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的执法型稽查。2006年,稽查法制模块上线成功,规范稽查案卷管理。 2007年,以建立执法服务型稽查为目标,积极推行“阳光稽查”,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分级分类稽查,规范审理程序,完善审理制度。2009年6月起,茨坪某宾馆(张某承租经营)未申报缴纳核定的地方税费,且多次催缴无效。同年9月,该宾馆突然停业,张某失踪。市地税局稽查局以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对其立案稽查。10月,查证结束并对该宾馆作出追缴税费48000元(其中营业税3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元、教育费附加900元及承租人张某个人所得税15000元)的处理,同时依法加收滞纳金1484元.并处以罚金23550元,合计人民币73034元。 1994年以来,地税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偷税、抗税、假发票案件共20起,追究刑事责任10人,追缴税款 530万元。2001年至2010年,市地税局通过稽查查补入库,增加税收收入共计2900万元。
前志概要《井冈山志•卷十五财税金融》 财政机构民国16年(1927),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的财政部和红军中的军需处、留守处,就是地方和军队的财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井冈山仅为区、乡行政建制,无财政机构。1959年,井冈山管理局成立后,开始设立财政局,下设人事秘书、财政科。1964年, 财税局改为财税处。随着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的变化,撤财税处,成立财贸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在生产指挥部设财贸组;1975年11月设财税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管理局建制,成立财税处。1981年10月,井冈山管理局改县,财税处改为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1982年11月,撤县建市,改称为市财政局,下设人事秘书、监察、预算、文教、行政财务、综合计划、企业财务、农税征管、农业财务、会计事务管理等8个行政科,还有市三大检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国债推销、治理三乱等 4个办公室和1个中华会计函授站。1992年,干部职工26人。1985年起,拿山、厦坪、黄坳、下七、长坪5个乡(镇)设立了财政所;在罗浮垦殖场驻地设立了农业税收征收站。先后配备和招收了乡财政干部、职工14人。
管理体制井冈山斗争时期,红军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9年井冈山管理局初创时期,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财政收支“由省直接核定拨补,一年一定,结余留用”。1971年,实行“财政包干、定额补助”的体制。1980年,中央和省财政与井冈山“分灶吃饭”,采取“划分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的体制。1987年,本级财政收入475万元,上级定额补助稳定在462万元。1989年,市财政与乡级财政也采取“分灶吃饭”的体制进行试点。次年,对5个乡推行了“定收定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 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办法。
财政收支革命根据地建立后,井冈山拥有红军1万余人,每月至少要15000块银圆作伙食,粮食在当地筹集,其财源主要靠打土豪。井冈山斗争时期,财政支出主要是维持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财政收入主要是农业税和国民党军的财产变卖收入,且全部上缴中央统配。井冈山管理局成立的第2年(I960年),全山首次有了地方财政收入9. 1万元,加上宁冈县收入共有149.6万元(当时宁冈县与井冈山管理局合署办公)。到1965年,井冈山地方财政收入已达43. 8万元(不含宁冈县)。“文化大革命”10年,财政年平均收入不到50.0万元。1978年,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实收达146.0万元。1979年,财政收入达158. 7万元。1985年,财政收入达292.9万元。1990 年,全市财政收入为859. 1万元,相当于改革开放前1978年的5.9倍。1995年,财政收入达2600. 7 万元,为计划的100. 80%。
井冈山管理局成立后,财政支出,主要是用于基本建设。1963年至1965年,压缩基建投资。“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均支出231.0万元。“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支出最多的年份是1995年达3749. 5万元,比1990年增加1. 1倍。其支出分类是:基本建设支出294.0万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78. 7万元; 科技三项费用9.0万元;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18.2万元;农、林、水气象事业费278.0万元;工交商业事业费106. 1万元;城市维护费170.8万元;文卫事业费710.5万元(其中教育事业费379.0万元); 科学事业费8. 6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554.0万元;支持不发达地区资金8. 6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51. 8万元;行政管理577.5万元;公检法支出152. 1万元;专项支出93.6万元;价格补贴59. 8万元;其他支出378. 2万元。
1959年至1995年部分年份井冈山财政收支情况一览表表14-前-1 单位:万元年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年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 1959 106. 1 331.7 1980 170.4 600.8 1960 149.6 651.5 1985 292.9 1184.8 1965 43.8 68. 5 1990 859. 1 1776. 81970 60. 1 231.2 1995 2600.7 3749. 51975 66.9 240.4 财政监督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创立时,监督经济则由上级士兵委员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设立财政监察审核员,负责财政预算和各单位的财务审查及财政纪律检查工作。“文化大革命”时期,财政监督失去功能。1978年起,设立财政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开展此项工作。1984 年,成立市审计局后,财政监督机构撤销。1987年,市政府成立“三大检查”办公室,靠挂市财政局。 1990年,市财政局恢复财政监察室,在系统内进行了廉政勤政教育和财政普法工作的同时,还开展各项执法检查。
财政构成及特点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井冈山的经济建设开始起步,特别是1985年后,井冈山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平均每年以百万元的幅度上升。工商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整个财政收入比重85%以上。1990年,工商税收收入720.0万元,比1978年增长7倍;1995年,工商税收955.8万元,比1990年净增235.6万元。1995年,在企业上缴税利的产品中,卷烟纸达315.0万元, 比1978年增长13倍。1990年“农业四税”收入50.0万元,1995年221.6万元(其中农业税54. 4万元,农林特产税164. 2万元)₀ 1985年以后,狠抓各种罚没收入及时入库。1990年,全市其他收入达 52.0万元,是1984年8万元的6.5倍;1995年,其他收入额达305.2万元。上级定额补助,每年 462.0万元,加上每年不等的专项补助和结算收入与该市财政收入共同构成全市可用财力,1990年为 1421. 0万元,比1985年增长54%。1995年,井冈山市的财政收入为2600. 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可用财力比1990年翻了一番。井冈山的财政收入,1978年至1984年,为起步阶段,财政收入每年均在 135.0万~ 176.0万元之间;1985年至1995年,为迅速发展阶段,财政收入由1984年的175.8万元上升到2600. 7万元,每年增长23%以上。国营工业企业是井冈山稳定的财源。1984年以来,全市8户预算内工业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年年超额完成,1990年,总产值为3989万元,实现税利660万元,上缴利税377万元,为1978年的9.4倍。乡镇企业、村(联户)办企业和个体商户给财政增收添翼。从 1985年起,乡、村、户办企业较快发展。至1994年年底,总产值1. 7亿元,个体工商户上千个,两者共上缴税收250多万元。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超编人员不给公用经费,临时工不安排预算;支出预算安排实行“低标准”,公用经费压缩到最低限度;实行单位预算包干办法,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税务机构民国16年(1927)至民国19年(1930)间,井冈山红军主力筹款,取之于打土豪,在农民分得土地恢复生产后,只在部分地区征收税率为20%的土地税。当时,在井冈山区域只是像征地开征几个税种。民国23年(1934)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稅收收入划分国、地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井冈山仅立乡(区)人民政府,故未设税收管理机构。1959年,井冈山管理局成立后,才设财政税务处,配备税务干部1人。1964年3月,财政税务处改为财粮贸办公室,有税务人员9 名。1966年1月,恢复成立井冈山财政税务局。1970年2月,财政税务处更名为财政金融局,有税务人员10人。1972年1月,井冈山税务局成立,工作人员16人c 1975年8月,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 成立财政税务局。1982年,恢复成立井冈山县税务局。1984年10月,成立井冈山市税务局。1990 年,全市税务人员共46人。1994年10月,新税制实施,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市国稅局设置办公室、 计财股、税政股等8个职能部门,1995年,有工作人员51人。市地税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教察审计、税政、征收管理、发票管理、会计科和稽查分局,至1995年,共有干部和职工计27人。1961年10 月,设立拿山税务组。1964年2月,拿山税务组改设为拿山税务所。1965年1月,设罗浮税务组。 1969年8月29日,黄坳税务所设立。1970年1月,全山税务所与财政所分别合并,名为财金所。 1972年1月,拿山和黄坳两个税务所从财金所分出,增设罗浮税务所和茨坪税务所。1977年5月,厦坪税务所、下七税务所单独设立。1985年7月,井冈山税务干部培训基地开业。1988年7月,设置长坪税务所。1989年4月至1990年11月,茨坪、罗浮、厦坪3个所分别先后改设税务分局。1995年年底,市国税局共有4个税务分局,一个直属征收站。市地税局下设有茨坪、罗浮、厦坪3个分局及拿山、黄坳、下七、长坪4个税务所。
法规和税目1959年,部分税种在井冈山开征。至1995年,全市开征的税收共有25种(基金除外)。经过历次税制改革、并改、废除、取消或停征的有7种,继续在征的有17种。1959年至1972 年,开征的税种有工商统一税、牲畜交易税、工商所得税、集市交易税、车船使用牌照税(1962年曾停征)和屠宰税。1973年至1982年,全市开征的税种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和屠宰税。1983年至1995 年,井冈山市开征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国营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印花税、建筑税、工商统一税、屠宰税等17种。
税收征管1962年,井冈山对合作商店和临时经营者,实行统一使用税务机关加盖专用章的发票。1975年,一律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由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申请购用。1982年,重新制订了发票管理办法。全市历年检查处理的税收违章案件共3件,补税罚款800元。1983年至1995 年,发生暴力抗税案件2件,由税务部门罚款500元,由公安部门逮捕、拘留2人。自1979年起,对部分产品和行业的税收进行了减免,基层供销社所属饮食、服务、修理行业的工商所得税税率已由39% 调减为20% ;社队企业所得税应征起点由取得额2400元调为3000元;1979年4月起,用毛茶加工精茶免稅。1980年以后,国营和集体饮食业由5%的税率调减为3%征收工商税。1983年,茶叶税率由 40%减为25% ;1983年9月起,服务业临时经营税率由10%减为8%和5% ,个体饮食业按3%的税率征收工商税。1984年7月1日起,使用议价粮酿酒由40%减按30%的税率征收产品税;是年10月 19起,集体手工业、合作商店和个体经济,改按八级超额累计税率计征工商所得税;农村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率减按20%征收所得税。税务局历年减免乡镇企业工商税收143万元,国营企业工商税收 968万元,其中井冈山造纸厂440万元(含建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959年至1982年部分年份井冈山税收收入一览表表14-前-2 单位:万元年份税收合计占分配任务% 其中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地方各税 1959 32. 56 117. 57 30.44 1.09 1.03 1960 50.41 102. 88 44. 99 4. 39 1.03 1961 30. 60 无分配任务数 29. 96 -0. 22 0. 861965 26. 70 111.25 25. 16 0. 03 1.51 1975 71.00 104.41 62.41 7. 67 0. 921980 134. 14 122. 12 129. 56 3. 90 0. 981982 153. 98 127.50 140. 73 12. 62 0. 63[注J1959年至1961年含宁冈县税收。表中负数为退库数减去实征数出现的差额。
1983年至1995年部分年份井冈山税收收入一览表表14-前-3 单位:万元年份税收合计国营企业所得税工商税入库数工商税收占任务% 1983 199. 11 36. 23 162. 88 120. 65 1985 325. 90 66.40 259. 50 136. 58 1990 859. 34 137.14 722. 20 109. 42 1995 1167.58 3. 82 1163. 78 100.61 地税 1994(10 月至 12 月) 155. 82 62. 46 93. 36 1995 822.00 145. 67 676. 33 14 8. 00《宁冈县志•第二十二篇财政税务》 财政机构设置元、明、清县衙设户房。民国元年(1912),县设财政课,民国7年(1918)成立县财政局。苏区时期,县工农兵政府设财政部。民国22年( 1933)6月,县设立财务委员会。民国35年 (1946),设县田粮科。民国36年(1947)秋,田粮科改为田粮处。民国37年(1948) 1月,撤销田粮处,业务并入县政府财政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成立财政科;1956年5月,改称财政局。1968年10月,县财政局与县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税务临时领导小组。1970年4月,与县人民银行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1972年7月,析出税务局。1973年8月,又析出县人民银行,恢复财政局。1986年,全县各乡成立财政所。1990年年底,县财政局内设预算股、农业财务管理股、工商企业财务股、人事秘书股、文教行政财务股、综合计划股、国库券推销办公室、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会计事务所,下辖12各乡镇的财政所,共有干部、职工68人。
管理体制清代,实行“统收统支,尽征尽解”的财政管理体制。民国初,县财政收支由省核定, 不足部分自增捐税抵补。苏区时期,实行高度集中财政管理制度。民国26年(1937),田赋征收、公款出纳、会计预算、审核,实行“四权分立”的管理制度。民国31年(1942),宁冈县开始有独立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执行“半级财政”管理,县只管乡镇收支,县财政收支由省统一管理。1953 年,县成为一级财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1954年至1957年,实行“固定收入,比例分成”的管理体制。1958年,实行“划分固定收入,以收定支,一定三年不变”的管理体制。1959年,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体制。1965年,改为“固定收入,总额分成”的办法。从1974年至1975年, 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管理体制。1979年,实行“定收定支,一年一定,收支挂钩,增收分成,下年使用”的体制。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5年, 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新财政管理体制。包干年度收入任务为109.6万元,支出基数为378. 8万元。至1990年,仍按此种管理依制执行。
财政收入明、清年间,县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田赋税收。民国初期,全县田赋沿袭清末定额。 苏区时期,财政收入主要靠打土豪和征收土地税。民国22年( 1933),始编制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 但无决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预算内收入主要来源是企业利润收入、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1950年至1952年,仅有工商税和农业税收入共17. 7万元。1953年至1958年,5年共完成100. 8万元。1963年至1965年, 财政收入共177.4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10年亏损总额200.5万元。1978年,工商税收入50. 3 万元,占总收入的58. 62% ;农业税收为34. 5万元,占总收入40. 09%。1980年,县财政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达103. 0万元。1990年,工商税收上升为371.9万元,占总收入的75. 23% ;农业税收为72. 5 万元,占总收入的14. 67%。
1950年至1990年部分年份全县预算收入一览表表14-前-4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其他收入 1950 1.20 1.20 1951 5.40 5.40 1955 26. 30 2. 50 18. 90 4. 901960 53. 80 11. 80 13. 80 27. 90 0. 301965 67.00 7. 30 29. 60 29. 50 0. 601970 34. 50 -23. 60 23. 20 34. 50 0. 401975 54. 60 -16. 70 36. 20 34. 20 0. 901980 103. 10 -9. 20 86. 40 24.00 1.80 1985 159. 30 -6. 90 130. 90 14. 10 21.20 续表年份合计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其他收入 1990 440. 60 -51.70 371. 90 72. 50 47. 90 合计 2514. 40 -469. 70 2638. 00 1098. 40 247. 70[注]合计数中含期间未列年份的发生数。
自1950年开始,上级补助数额逐年增加。至1985年,补助额逐年递增5%,—直执行至1988年。 1950年至1990年,上级补助收入(含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合计8801. 8万元,年平均 214.7万元,是县财政总收入的2.5倍。
预算外收入包括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县办工业利润留成、集中全县企业的折旧基金、公房租赁收入及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1950年至1961年,县预算外资金未集中财政统一管理。 1988年开始,县预算外收支实行专产储存。1962年至1990年,全县预算外收入累计2443. 2万元。
财政支出清代,县财政除解外,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银、祭祀费用、科举开支、孤贫救济等。民国初期,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县署职员的月俸、公务费的开支。苏区时期,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补助和公务费,规定县、区、乡三级政府总的办公费不得超过当地打土豪款总数的5%。 民国22年(1933),县始编制支出预算,但无决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级财政支出主要有:预算内和预算外支出两大类。1950年至1990年,全县预算内支出出11759.7万元。其中1981年至 1990至年期间,支出为7888. 3万元,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41年支出的67. 09% ,年均支出为 788.8万元。1962年至1990年,全县预算外支出合计2208.9万元,为预算内支出的18.70%。
1950年至1990年部分年份全县预算内支出一览表表14-前-5 单位:万元年份合计经济建设类文化教育类社会救济与行政管理类其他支出类物价补贴类抚恤类 1950 2. 82 1951 7. 54 0. 03 2. 10 5.21 0.20 1955 35.20 1.40 10.00 3. 30 18.60 1.90 1960 64.20 6.00 19. 50 23. 50 15.20 1965 80. 60 14. 50 30.00 6. 70 25. 10 4. 30 1970 163. 20 84. 50 38. 20 7. 50 28. 80 4.20 1975 217.10 72.00 71.70 11.40 60. 60 1.40 1980 462. 74 184. 70 157. 60 24. 10 83.40 12. 90 1985 736. 50 203. 00 229. 50 81.70 145. 70 33. 60 43. 30 1990 1140. 40 307. 20 360. 50 55.40 220. 50 109. 30 87. 50 合计 11759.74 3346. 22 3357. 78 924. 70 2568. 10 659.16 503. 70[注]合计数中含期间未列年份的发生数。
债券民国3年(1914)至民国5年(1916),国内公债全县派募额银币共16700元,共募解银币 2955元。民国5年(1916)至民国8年(1919),县派募额银币12000元,募解银币4600元。民国26 年(1937)始,每年抽签还本一次,县派募救国公债1万法币。民国31年(1942),县派同盟胜利公债额39. 56万法币。民国32年(1943),县派同盟胜利公债额39. 56万纸币,募解数44. 42万。民国22 年(1933),湘赣省苏维埃政府,先后发行第一、二、三期革命战争公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 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以实物折算,单位为“分”,县分配任务1万分,实际完成1.1万分。 1954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自第二年开始,每年9月30日起至12月底抽签还本一次,至1957 年,累计任务数9. 41万元,实际认购10. 41万元,完成率107. 75%。1981年,财政部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至1990年,发行10期,共完成95.00万元。1985年,县工商银行发行金融债券 2.00万元。此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相继发行,至1990年,全县共发行66. 30万元,其中工行34. 10 万元,农行15. 20万元,建行17. 00万元。1987年6月,县人民银行代理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6. 00 万元。1988年5月,县人民银行继续发行24. 70万元。1989年,工行代理发行1. 57万元。1988年, 建设银行代理发行大化肥奖券1. 00万元。1988年,发行铁路债券2. 10万元。
财政监督1951年,对县直各单位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检查,有3个单位乱支用资金155元(新币),责成领导写出书面检讨。1955年,抽查新城、排头两个乡的账目,发现乡干部挪用群众度荒稻谷 275千克,贪污公款103元,除责成如数退赔外,通报批评。1963年,有个大队擅自将3栋公房出售, 得款1100元,财政局宣布买卖无效。1965年,某公社借建小学为名,拆除国家仓库,挤占建校经费兴建礼堂,县人委责成有关人员写书面检讨,由公社筹集700元续建小学。1969年,某单位擅自提高福利费345元,每人多得20 ~32元不等,县通报批评,多得部分在个人工资中扣回上缴财政。1975年, 财政重点检查一个国营企业,查出该厂应缴而未缴利润7401万元,全部追缴国库。1982年以后,每年冬季都协同税务、物价等有关单位进行大检查。至1990年年底,共查出违纪金额154万元。最多的是1987年,查出违纪金额30万元。
1962年,地区分配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为10. 70万元,实际支出11.50万元,占控制指标的 107. 50% ₒ从1966年开始,不再分配控购指标,改由各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定的经费数额内,按制度规定,自行掌握。1976年,控购采用分级管理。从1981年起,控购管理权限,由省、地两级改省、地、县三级掌握。1990年,控购指标为15.00万元,实际支出34. 00万元,占控购指标的2. 1倍。
税务机构设置明代,县衙户房掌管征赋,设主簿1员,清沿旧制。民国元年(1912)4月,县设财政课掌田赋捐税;11月,由本地绅士设经征局。民国2年(1913),由县政府第一科职掌稽核征收国税地方税。苏区时期,县设财政部。民国35年(1946),成立县税捐稽征处。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宁冈后, 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9月,成立宁冈县人民政府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9 年1月,县财政局、税务局合并,成立县财税局,同年3月,又并入县人民银行,称财政金融局。1972 年,县财政,税务、人民银行三家分设,成立税务局革命委员会。1990年,县税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审计股、税政股、计划会计股、稽查队、发票管理所等机构。分支机构有龙市税务分局,古城、新城、东上、白石、大陇等5个基层税务所,睦村税务检查站。全县税务干部69人。
田赋农业税民国初期征银币203314元3角7分。苏区时期为支援红军,缴纳20%的农业税。民国时期除征收田赋正税外,还征收田赋附加(地方、保安、保甲、卫生、经征费等)和田赋滞纳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农业田亩常年产量计税,依率征收农业税(公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41年来,农业税的税率逐步降低,征额连年趋向减少,1950年至1990年,全县共计征收农业税1098. 40万元。
工商税收民国时期,工商税收主要征收货物税(原称统税)、营业税、所得税;此外还有地方各税:屠宰税、印花税、牌照税、契税、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县内开征工商业税、货物税、印花税、属宰税、交易税和利息所得税等6种。1973至1990年, 全县征收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牌照税、集市交易税、增值税、营业税、资金税、建筑税、房产税、 印花税、个体收入调节税,代财政部门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代教育部门征收教育附加费。 1990年,工商税征收入库达371.90万元,比1950年的1. 17万元增长3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