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检验20世纪90年代末,木材检验分两大块。江南木材市场集材的木材,由市国营林场和林业工业公司的木材检验员进行检验,旧房料、毛竹,由林业管理所的检验人员负责检验。统一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批准实行的《木材检验国家标准》。2002年1月开始,制订并实施《井冈山市木材检验管理暂行办法》,木材检验员由持有“木材检验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全市拥有持证检验员188人。按照《井冈山市木材检验管理暂行办法》,国营单位的木材,由本单位的木材检验员检验; 乡村集体的木材,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或林业公司的木材检验员凭林业工作站的通告单检验。检验人员按规定填具《木材检验记录表》,检量时逐根打上斧印,装车后画上封全线。2002年至2008年,检验木材12. 40万立方米。
办证1996年,井冈山市和宁冈县有20多人取得省林业厅颁发的办证员资格证,负责办理全市、县的木材运输证。销售出境的木材,由林业局办证点办理省内木材运输证。2001年1月起,跨县集材运输使用“江西省木材运输证”,从外省购进木材,须有省批边境木材检查站验证签章的木材运输证。2004年始,从林区运出木材及木竹制成品、半成品,凭林木采伐证、森林植物检疫证和林业规费票证,统一使用市林业局印制的“县内木材运输证”办理运输手续。木材运输坚持一车一证,货证同行的办证和验证制度。
2001年至2008年,办理“江西省木材运输证”4206张,木材221416立方米,办理“县内木材运输证”108张,木材1263立方米。按照省林业厅关于全省林木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网上办证的通知, 2008年10月1日,井冈山市林业局全面停止手工办证,启用林业行政内网审批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木材运输证401份,木材14436立方米。
2009年至2010年两年启用林业行政内网审批核发木材运输证共计356份,木材49448立方米, 核发后的运输证均在及时网上公示,并实行全国联网。
放行木竹检查站负责木竹的放行管理。1990年,宁冈县有古城、睦村、黄洋界、东上、洋布上、七溪岭、大陇7个木竹检查站,其中东上、睦村、黄洋界3个检查站是江西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井冈山市在下七汉头、拿山、刘家坪等地设有木竹检查站,其中下七汉头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2008年,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井冈山市只在罗浮、中江坪、睦村、下七设有木材检查站。其职责是检查木竹运输、放行是否符合规定及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费用情况。对货证不符,无运输证,重复使用运输证、检疫证,使用伪造运输证、检疫证,擅自涂改运输证、检疫证,偷漏规费6种情形之一者,扣留所运输的木竹,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处理。
1998年7月开始,执行《江西省木竹检查站管理监督办法》,木竹检查人员执行任务时,按规定查验相关票证,登记木竹流量;对手续不全,可在当事人补交每立方米120元规费,补办手续后放行。 2000年开始,执行《江西省木竹运输检查人员行为规范》、《江西省违章运输木竹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木竹检查站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对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或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错误事实, 经依法认定确为错案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站长承担30%,办案人员承担70%。2004年6月开始, 执行《江西省木竹运输监督管理办法》,竹木运输放行丁作步入规范化管理。2001年至2010年,木材检查站凭证运输放行26. 20万立方米,毛竹75万根。查处无证运输木材6230. 00立方米,毛竹2. 1 万根,罚没款180万元,补缴规费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