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1991年,井冈山市、宁冈县根据当地林业实际,经过可行性的调查研究,开展世界银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争取工作,4月,江西省林业厅批准立项。1991年,项目在两地正式实施。
世界银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1995年开始实施,至2000年,市县共完成造林 2249. 94公顷。共投资791. 98万元,其中世行贷款633. 60万元,配套资金158. 38万元。
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生态兴林致富工程1993年5月,在江西省林业厅的倡议和支持下,宁冈县委、县政府邀请省林业厅、江西农业大学、省林学会等多学科专家现场考察、分析、论证,认为宁冈县很适宜开展生态林业致富工程试点,并制订生态林业致富工程的实施方案。是年9月,经林业部批准,宁冈县生态林业致富工程正式立项。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兴林致富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指挥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县分管领导及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6个项目组1个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36人在林业局挂牌办公,各乡、 镇、场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兴林致富工程领导小组。聘请省林业厅、省林学会、省林科院、江西农业大学7名专家、教授为工程建设技术负责人,林业科技骨干人员十余人深入山头地块及工程实施的每项生产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生态兴林致富工程从1994年开始实施,1999年基本建成, 项目实施总投资为10880万元。县乡自筹6528万元,占60% ,其中以劳动力积累的形式投入740万个工日,折合人民币4440万元;上级给予扶助资金4352万元。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1354”目标: 即人均0. 07公顷果药材林;人均3株银杏树;全县3333. 30公顷笋竹两用林及2666. 60公顷用材林。 造林5366. 00公顷,毛竹低改2533. 00公顷,完成果业整地666. 00公顷,新造果业、竹业面积266. 00 公顷。
公益林认定与维护1999年,井冈山市、宁冈县林业部门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调查工作。 2001年,井冈山市林业部门根据《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和《江西省国家公益林认定工作操作细则》, 在县市森林分类经营区划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国家公益林区划认定工作。2002年,江西省林业厅、财政厅下发《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井冈山市制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实施方案,批准井冈山市国家重点公益林试点面积34120公顷。是年3月,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组成。列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山场,按照《江西省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保护管理办法(暂行)》实行封山育林,选聘106名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管护员签订管护合同,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用于管护人员费用、森林防火费用,森林公安和病虫害防治等费用、资源监督管理费用、林区道路维护费用等。 中央财政按每年每公顷7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05年,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改为国家公益林补偿基金。是年4月,国家公益林补助试点工作结束,全市34120公顷试点面积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2008年,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增加到42120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0. 90% ,区域覆盖全市90%的行政区域和国有林场。2002年至2008年,全市获中央财政补助金2500余万元。
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涉及全市15个乡镇、3个营林林场、井冈山企业集团及林业公司、林科所、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3月,井冈山市成立市长为组长,林业、计委、财政、粮食、土管、农业、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实施单位相应成立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 2002年至2003年,按照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地每亩每年补助原粮150千克。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面积666. 70公顷,其中市林场333. 30公顷、古城镇52. 51公顷、鹅岭乡49. 90公顷、柏露乡23. 50公顷、大陇镇65. 71公顷、荷花乡6. 33公顷、茅坪乡49. 10公顷、东上乡29. 32公顷、新城镇57. 10公顷。 江西省退耕还林复查组对全市2002年、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复查,面积核实率达100%,苗木合格率达98. 50%。2004年7月开始,每亩每年改为折合现金补助210元,苗木补助每公顷750元, 生活补助20. 00元,封山育林封育管理费每公顷每年150元。补助年限分为经济林5年,生态林8 年,封育管护费5年。2005年,完成封山育林面积333. 30公顷,其中拿山乡151.80公顷、厦坪镇 152.50公顷、林科所29. 00公顷。2006年6月,国家林业局华东规划设计院对全市历年的退耕还林进行全面核查,面积核实率达100% ₀ 2007年,完成荒山荒地造林333. 30公顷;2008年,完成荒山荒地造林133. 30公顷,完成封山育林333. 30公顷。至2010年,全市退耕还林面积2333. 20公顷,其中坡耕地333.31公顷,荒山地933. 30公顷,封山育林1066. 61公顷。同年,国家已投入1156.90万元, 其中粮食补助折合现金839. 90万元,种苗补助费135. 00万元,生活补助80. 00万元,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管护费102. 00万元。
0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资金项目。项目年度资金规模大,采购条件优惠,贷款用途广,贷款年利率在0. 75% ~1.50%,还款期30年至40年。2004年4月,井冈山市林业局项目办公室和林业调查设计队,参加江西省林业厅外资项目办公室的“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县级总体设计招标,成为该项目中标单位;8月,市林业局项目办公室、林业调查队组织编制《口本政府贷款江西省井冈山市营造林项目总体设计规划》,总体设计项目建设规划6990. 00公顷,其中防护林4990. 00公顷,低效林改造200. 00公顷,毛竹低改 2000. 00公顷,次生阔叶林改造、防护林新造666. 70公顷,用材林170. 00公顷,经济林新造300. 00公顷;在2009年完成。为此,井冈山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业、计委、财政、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9月,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井冈山市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管理细则》。同年冬季,项目建设开始实施,国营林场为主体实施封山育林,乡、镇、个体或联合体实施毛竹低改,国有林业单位实施用材林的中、幼林抚育间伐,大户和民营企业实施经济林新造。当年,贷款128. 21万元,完成封山育林1904. 40公顷。2005年,贷款327. 70万元,完成项目面积2457. 00公顷,其中封山育林973. 30公顷,毛竹低改600. 00公顷,中幼林抚育390. 00公顷,防护林新造256. 70公顷,用材林新造120. 00公顷,“四旁树”27. 00公顷,经济林新造90. 00公顷;同年7 月,首次使用林权证抵押方式贷款60. 00万元。2006年,贷款327. 70万元,完成项目面积1978. 80公顷,其中毛竹低改700. 00公顷,防护林新造197.31公顷,低产林改造100. 00公顷,“四旁树”造林 36. 00公顷,用材林新造514. 92公顷,经济林新造40. 70公顷,中幼林抚育390. 00公顷。2007年,贷款332. 40万元,完成项目面积907. 61公顷,其中毛竹低改574. 00公顷,防护林新造10. 00公顷,“四旁”造林27. 00公顷,用材林造林409. 60公顷,经济林造林53. 00公顷。2008年,贷款90. 31万元,完成项目面积307. 50公顷。2009年,贷款183.81万元,完成项目面积4971.00公顷,其中防护林新造 132. 90公顷,用材林新造364. 21公顷。2010年,贷款65. 10万元,完成项目面积200. 00公顷,均为防护林新造。2004年至2010年,全市完成项目面积7348. 80公顷,占总体设计面积的105. 11% ₒ 长江防护林工程2002年1月,井冈山市启动长江防护林工程。2月,井冈山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长江防护林工程规划设计;3月,成立井冈山市长江中下游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项目建设以生态环境脆弱的小区域为治理单位,采取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补则补,封、造、改、管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配置树种,推广运用优质速生阔叶树种,同时与生物防火林带相结合,建成以阔叶树为主的针阔混交林,提高植被覆盖率和地力,控制水土流失。在工程建设中,首次引入项目监督机制,市林业局营林科和乡镇技术员组成质量监督小组,负责辖区内建设质量、技术培训和指导,分阶段,分项目,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每道工序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建设资金由国债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组成,先施工,后报账, 接受省、市林业部门的资金检查和审计。2002年至2010年,完成国债资金659万元,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3870公顷,其中:2002年,荒山荒地造林300公顷,封山育林367公顷,完成中央财政国债资金 100万元;2003年,荒山荒地造林333公顷,封山育林333公顷,完成中央财政国债资金100万元; 2008年,荒山荒地造林667公顷,完成中央财政国债资金100万元;2009年荒山荒地造林373公顷, 封山育林363公顷,完成中央财政国债资金150万元;2010年,荒山荒地造林467公顷,封山育林869 公顷,完成中央财政国债资金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