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484 |
颗粒名称: | 自由婚俗 |
分类号: | K892.22 |
页数: | 1 |
摘要: | 有经介绍人介绍相爱的,也有相互倾慕尽在不言中的。经介绍的多属双方不相识或接触少,致使通书信或约散步、逛街、游公园等形式,相互了解,双方中意后,感情逐渐加深,最后结成终身伴侣。有的青年男女不讲道德,同时与几个对象相恋,叫“三角恋”。男女相恋已久,突然变心,一方另有新欢,另一方被抛弃,叫“失恋”。失恋者思想不通,往往造成悲剧。男女恋爱,通常双方在工作上或劳动中,经常接触,建立感情,产生爱情,情真意笃,永结良缘。汽车迎亲,新夫妇佩带红花。多数不举行结婚仪式,只在酒家宴客,新婚夫妇和其父母向宾客敬酒。 |
关键词: | 婚嫁民俗 风俗习惯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