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438 |
颗粒名称: | 文物保护队伍 |
分类号: | G26 |
页数: | 1 |
摘要: | 文物保护队伍为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全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落实保护单位和责任人员。凡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均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按就近原则成立保护工作小组,安排村民担任义务文物保护员;乡镇文化站的同志为专职文物保护人员。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发展,全区已建成县(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达到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至少有一名文物保护通讯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还设有群众性文物保护小组。至2000年,除专业文物保护人员外,全区共有业余文物保护通讯员483人。 |
关键词: | 文物征集 文物保护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