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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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4428
颗粒名称: 行政机构
分类号: G264
页数: 1
摘要: 管理机构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初,吉安地区文物工作由专署教育科管理。各县(市)文物工作由县(市)教育科或文化馆兼理。1981年,吉安地区文化局成立,文物工作改由文化局管理。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地区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从1978年2月至2000年12月,全区各县(市)先后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关键词: 文物管理 行政机构

内容

管理机构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初,吉安地区文物工作由专署教育科管理。各县(市)文物工作由县(市)教育科或文化馆兼理。
  1981年,吉安地区文化局成立,文物工作改由文化局管理。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地区成立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1983年,地区文化局下设文物科,专司文物工作。其职能是:参与起草、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办理文保单位、文物藏品定级、考古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的报批业务;监督文物事业经费使用;指导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商店的业务工作和文物市场流通;承担地区文物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从1978年2月至2000年12月,全区各县(市)先后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或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博物馆或纪念馆合署办公,为临时机构,一般设主任、副主任,无固定编制),具体负责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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