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革命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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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44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革命遗物
分类号: A717
页数: 11
摘要: 革命文献类吉安市保存的革命文献有:区委每月工作报告大纲2张,毛边纸,长19厘米,宽29厘米,1928年12月6日写,手书,墨笔字迹。井冈山保存的革命文献有:李却非烈士照片李却非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是制县县委书记,特委委员,1932年遭敌人杀害。1965年由其子捐献。遂川县农民协会志愿书1927年1月3日印发,原物有破旧,文字残缺。莲花县泰岭乡党支部会议记录毛边纸,计495字,已残缺破损。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7页,3800字。杜修经给湖南省委的报告写于1928年6月15日,内容是介绍井冈山红军及湘赣边界特委情况。前6页为开会的记录,后7页是登记会员缴纳会费的
关键词: 革命 遗物

内容

革命文献类吉安市保存的革命文献有:区委每月工作报告大纲2张,毛边纸,长19厘米,宽29厘米,1928年12月6日写,手书,墨笔字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1份,粗毛边纸,长18厘米,宽12厘米,上书:“借乾(干)谷壹佰斤”。
  《农村调查》书1本,1941年延安版,粗糙纸质,铅字印刷,长19厘米,宽13.5厘米,共186页。内收有1930年10月毛泽东在吉安写的《东塘等处调查》、《木口村调查》、《西逸亭调查》、《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等4篇调查文章。
  井冈山保存的革命文献有:李却非烈士照片李却非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是制县县委书记,特委委员,1932年遭敌人杀害。此照片是他1924年在北京求学时留影。1965年由其子捐献。
  遂川县农民协会志愿书1927年1月3日印发,原物有破旧,文字残缺。
  永新县泥金乡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为毛边纸的土黄色记录本,长方形,线装;毛笔和铅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记录了该党支部1927年7月至1928年3月历次支部会议的内容;是研究井冈山斗争时期地方党组织的建设尤其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史料。国家一级文物。
  莲花县泰岭乡党支部会议记录毛边纸,计495字,已残缺破损。
  湘赣边界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7页,3800字。原件存中央档案馆。
  中央给前敌委员会的信1928年1月写给朱德、毛泽东并转前委的信,计5页2700余字。从中央档案馆复制。
  宁冈县工农兵政府购物粮账簿为封皮蓝色的记账簿,长方形,横本,红竖条格,共27页,墨字。簿内主要记载了 1928年5、6月间宁冈县三区四乡、四区一乡、四区三乡及桥上、东源、金源、焦坡等村农民售粮数量和付款金额。国家一级文物。
  中共湘赣边界特委报告1928年5月20日,边界特委向湖南省委汇报边界三月失败等情况,原文 9408字。从中央档案馆复制。
  杜修经给湖南省委的报告写于1928年6月15日,内容是介绍井冈山红军及湘赣边界特委情况。 从中央档案馆复制。
  湖南省委给湘赣边界特委及四军军委的工作决议案1928年6月29日制定,计2页2600字。
  遂川县工农兵政府临时政纲1928年8月制定,计3页2262个字,据湖南安化县档案馆所存国民党十六军政训处档案复制。
  井冈山前委给中央的报告起草人毛泽东,1928年11月25日于井冈山书写,全文35页23000字。 原物存中央档案馆。
  遂川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文件包括《新遂边陲特别区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布告》、《区政府训令 6号》、《遂川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训令》等8个文件。1950年,革命老人罗冬祥捐献。1928年手抄件, 计21页,3000余字。
  红军第四军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案1928年11月制定,原文6页3700余字。从中央档案馆复制。
  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12月制定,全文3页,1000余字。从中国军事博物馆复制。
  袁文才与宁冈农民自卫军9人合影照片原物由袁夫人谢梅香保存,1964年献出。
  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写于1929年1月,布告系四言体,全文92句,简称四言体布告。从中国革命博物馆复制。
  滕代远写给湖南省委的报告1929年1月12日写于井冈山上井村,原文7000余字,从中央档案馆复制。
  劳动法、土地法1931年印刷件,万安刘绍铅捐。
  鄙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通知2号印刷件,纸张局部腐烂,字迹清楚,鄢县刘新梅捐。
  永新县《三大纪律八个注意说明》油印小册子为毛边纸的土黄色油印小册子,长方形,竖本,纸线装订。封面四周有黑线框,框内题《三大纪律八个注意说明》10个字。1932年中共永新县编印的这本小册子对三大纪律八个注意逐条作了浅释,是当年广大红军指战员学习三大纪律八个注意的辅导材料,对研究我军早期的政治建设和军纪作风以及为什么提出三大纪律八个注意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国家一级文物。
  朱德题写“井冈山革命博物馆”馆名手稿为白色宣纸的馆名题字,长方形,竖幅,高70厘米,宽29 厘米。楷书,竖行,墨字,字迹清晰。内容为井冈山革命博物馆馆名。是朱德委员长1962年3月4日至 6日重上井冈山时,于3月5日,在井冈山宾馆题写的。国家一级文物。
  吉安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革命烈士罗石冰的省立师范毕业证书1份,使用过的《共产党宣言》 1本,革命烈士梁明哲使用过的《论教育》手稿1本,《古田会议决议》(原件)1份。
  吉水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1份。1929年1月,红四军向赣南闽西进军,毛泽东和朱德发布《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号召人民为民主革命而斗争。此布告现保存完好。
  前委通告第一号1份。1930年2月7日,毛泽东在吉安县陂头主持召开了“二七”会议,2月26 日,前委发布了第一号通告。此通告现保存完好。
  阜田命令1份。1930年10月2日,毛泽东和朱德在本县阜田土于镇为进攻吉安城颁发了《阜田命令》。此命令现保存完好。
  宣传动员令1份。1930年11月10日,红一方面军前敌委员会为了瓦解敌军,号召人人都拿起笔, 书写针对白军的十二条标语口号而颁发的《宣传动员令》。此动员令现保存完好。
  永丰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红军家属优待证1张。布质,长方形,长9厘米,宽5. 5厘米,是土地革命时期对红军家属的优待证明。正面竖印:“中央内务人民部颁发”,上部横印“永字第126号”,中间是“红军家属优待证”,右边是“江西省永丰县区发给”。背面印有“当红军是光荣的”两行红字。泰和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路条白纸,油印,长18厘米,宽9厘米。已破损。内容是介绍明巨等9人前往赤色区域调查,落款:泰和二区二十七乡苏维埃政府,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七日。
  中华苏维埃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委任令白纸,铅印,长28厘米,宽25厘米,套红。 1932年9月,中央军委委任赖憩(泰和人)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经理部副部长,委任令上盖有中央军委公章和军委主席、副主席印章。
  中共党员登记表白纸,铅印,长23.5厘米,宽20厘米,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制发。表中登记的是江西省公略县罗家区孤塘上王坊村(1931年划归公略县)王度镜的入党年月(1932年2月)、登记时间及其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证两份:一份是公略县罗家区王度镜的,一份是万泰县古坪区杨则才的。白纸,铅印,长10厘米,宽6.5厘米,纸略呈黄色,均为1933年填发。已破旧。正面横印“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直印“中国共产党党证”,背面印“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扉页为党员基本情况,二、三页为“党费缴纳登记表”。
  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会员证白纸,油印,中间对折,左边刻印五角星,中间为交叉镰刀锤子,并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和“会员证”等字,右边为万泰县古坪区田心乡康圣儒1929年10月加入工会的基本情况。1933年12月20日发证,下盖“临时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印。
  土地税纳税证和土地税免税证白纸,铅印,条形,长21厘米,宽10厘米。纸已转黄黑色。纳税证是万泰县古坪区田心乡堪下村康招宗在1933年12月纳税后收到的证据。全家有田18担,纳税谷44市斤,因是红军家属,免税谷22市斤。
  拥苏反帝大同盟记录簿毛边纸装订,长18厘米,宽15厘米,共21页。用江西省苏维埃裁判部出版的石印小报作封皮,上书:“全乡登记”、“书院乡拥苏反帝同盟”、“一九三四年一月”。前6页为开会的记录,后7页是登记会员缴纳会费的账目。
  反帝大同盟印章桃木,长条形,阳刻“万泰县古坪区书院乡反帝大同盟”。
  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告白军官兵书白纸,铅印。1934年,中央苏区组织“北上抗日先遣队”,于 7月1日发布《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告白军官兵书》。老红军战士王世茂(老营盘乡田丰水西村人)得此书后,将它贴在房门背后,1975年上交。
  抚恤证白纸,油印,长21厘米,宽14厘米。内容:证明文塘区文塘乡施有根在革命战争中负伤,通知发给残废证明和给予抚恤。落款:总抚恤委员会主任贺诚,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福建军区医院介绍信白纸,油印,长23厘米,宽10厘米。内容:证明施有根在革命战争中负伤已成残废。落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福建军区医院,一九三四年九月二十日。
  残废证白纸,油印,长28厘米,宽21厘米。内容:证明张声祖在战斗中负伤致残,落款:部队医院 (加盖公章)。
  遂川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会员证零田区油溪乡农民协会会员证2件,零田新泽农民协会会员证2件,草林泥木工会会员证 1件,草林总工技部蒋兴缔会员证1件。
  学习资料《健全支部生活的几个中心问题》1本,湘赣省委印发给碧洲游击队的。
  万安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万安赤色游击大队布告1930年发布。纸质。经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训令及调查表1件,纸质,1933年印发。经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苏区互济会会员证2件,1932年制作。纸质,石印,长18.2厘米,宽10.2厘米。
  土地税免税证2件,1933年制作。纸质,长19厘米,宽9.2厘米。第三十四篇文物苏区结婚登记证1件,纸质,木刻印,长25.5厘米,宽18.5厘米。 苏区统计表1件,1934年印制,眷印,长30厘米,宽22厘米。
  苏区扩红统计表1件,1934年印制,眷印,长30厘米,宽22厘米。
  苏区通行证1件,1932年印制。纸质,眷印,长21厘米,宽12厘米。
  永新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湘赣苏区邮票38张,国家一级文物。
  《红色湘赣》期刊,108份,国家一级文物。
  报告、文件类《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1份,《永新县团组织联席会议决议》1本,《湘赣省文化教育工作计划决议》1本,《永新县高坑区苏维埃政府颁发第2号训令》1件,《鄱阳区第五次活动分子决议案》1本,《任弼时同志在湘赣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报告》1份,任弼时著《关于增强党性问题的报告大纲》及《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各1份,《湘赣省立第一期列宁小学教员训练班修业证书》1纸,《红军家属证》2件。
  墨迹图画任弼时童年墨迹图画,2件。
  信件任弼时、陈宗瑛给远儿的信,1件。
  莲花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农民自卫团文件2件。一为上西乡农民自卫团于1927年3月28日发给第七区第三乡农民协会执委,要他们参加严家团本部联席会议的通知;另一是农民自卫团于1927年4月,送给二十七都(今坊楼乡所管)之士绅,令其督促催解二三两月之经费的函告。均为当时统一使用之八行书笺写就。信笺长 27厘米,宽20厘米;笺芯长20厘米,宽15厘米。天头印有“总理遗嘱”字样;笺芯两边上方为遗嘱原文: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左下方印有“江西省莲花县上西乡农民自卫团用笺”。下衔铃有朱文正楷“莲花县上西乡农民自卫团”长条戳。
  王佐支部决议案1件。长26厘米,宽16厘米,共10页。为当时数簿纸装订而成。上有高滩村王佐所领导的支部从1933年2月24日~ 4月13日的5次支部会议记录。虽残缺不全,却记录了革命战争年代艰苦斗争史实。
  宁冈县保存的革命文献有:红军教导队学员蔡德华听课记录本1927年11月,工农革命军根据前委指示,在龙江书院中栋“明道堂”,开办第一期军官教导队培训班,学员100余人,毛泽东常亲临讲课。县人蔡德华为此期受训队员之一,他用此记录本记录授课内容,内有《政纲报告》、《宁冈的工作》、《侦察知识》和革命歌曲等,字迹清晰可辨。此后,蔡历任宁冈县第三区赤卫队队长、县赤卫大队副大队长、红四军第32团某排排长。1930 年在斗争中被捕,遭敌人杀害。记录本系道林纸订成,64开,长12.5厘米,宽7厘米,重10克,今尚存26 页,分别用毛笔、钢笔和铅笔书写。1979年10月,其子蔡官妹献出。国家一级文物。
  县赤卫委员会订《教练士兵、教练官之注意》1928年3月,县成立赤卫委员会;后相继成立了 4个区赤卫队,39个乡赤卫队。为提高广大队员的军事素质,特编写《教练士兵、教练官之注意》训练规则。 《规划》共由6页双折毛边纸订成,两面写字,墨写竖式,并附图例,字迹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分甲、乙、丙三大项目,各种规划18条。装订成纵22厘米、横16厘米规格的小册子,重10克,并盖有蔡德华的私章, 为其手抄。原由县赤卫大队长副大队蔡德华烈士秘藏,1979年,其子蔡官妹献出。国家一级文物。
  宁冈县第三区第八乡苏维埃政府布告1928年春,全县各区、乡成立工农兵政府。第三区第八乡已完成土地分配,乡政府颁发布告。该布告为毛边纸质,毛笔正楷书写,采用六言体例,共十六句,对仗工整,双句押韵。墨汁为松香水磨成,至今字迹仍然明艳清晰。长48.5厘米,宽37.5厘米,重5克,上蹬 “宁冈县第三区第八乡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印”.该印为6厘米方印。此布告由原第三区第八乡•(含壤南乡塘南村)赤卫队长韩花鼻秘藏。1969年,其子韩绍武献出,国家二级文物。
  赤卫连点名册32开,毛边纸装订,毛笔书写,长19厘米,宽12.7厘米,重10克。封面墨笔竖写 “宁冈县赤卫连点名册”,内页按班次用墨笔竖写从班长到士兵的姓名,字迹至今清晰可辨。原为一本, 现散落成三张。原藏于蔡德华烈士家,1979年其子蔡官妹献出。国家二级文物。
  赤卫队花名册苏区时期宁冈县第三区第九乡赤卫队花名册。纸质,长10厘米,宽6厘米,共20 页。用三层毛边纸粘好折合成一本。封面用铅笔竖写《赤卫队点名册》,内载3个班44个赤卫队队员姓名。原藏于蔡德华烈士家中,新中国建立后其子蔡官妹献出。国家二级文物。
  宁冈县第三区第四乡苏维埃政府通告此通告系1928年夏,由第三区第四乡苏维埃政府转抄,上盖区政府长条印章。它通告农民必须进一步巩固土地革命成果,为此要求提高警惕,严防敌人破坏,烧毁契据字约、田粮表册,破除迷信,焚毁道书道具,禁止米谷外果等。此通告由蕉陂村村民尹其章保存, 毛边纸质,墨笔竖写,长27.5厘米,宽26厘米,重5克。国家二级文物。
  浆山乡苏维埃政府发给农民邹冬英的分田证1928年3月,浆山乡苏维埃政府发给村民邹冬英的分田证。此证为毛边纸,毛笔书写,长21厘米,宽19. 3厘米,内载有邹冬英所分田亩的面积数量、位置等,并有乡政府主席、乡土地委员会主任的签名。国家二级文物。
  “庆祝红军胜利会师”标语1928年4月底,朱德、陈毅等率领南昌起义余部和湘南农军在宁冈县龙市与毛泽东领导的工农革命军胜利会师。为庆祝朱毛两军会师,宁冈县工农兵政府布置各乡刷写大量标语。“庆祝红军胜利会师”这条标语是当年龙市区政府刷写在龙市河西坳上袁吉生家房屋的山墙上的,石灰水刷写,横向长170厘米,纵向高57厘米。1979年,宁冈县兴建井冈山会师纪念馆,因这条标语切合馆旨,遂组织人员将砖头编号,仔细拆下,运回纪念馆,镶砌在第三展厅展出。国家二级文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临时借谷证1932年冬至1933年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为解决战时紧急军食,暂向群众借谷借油,对借油者则按时价折成米数,同时发给临时借谷证。现保存的这张临时借谷证为纸质,纵长6. 6厘米,横宽11.8厘米,绿色印油印制。正面上首两条弧形线条中印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借谷证”字样,紧挨字下正中印“0”图案,正中印“干谷十斤折米七斤四两”,下为竖排的三条说明文字,最后两竖行字为“财政人民委员鄧子恢”,左下首盖“鄧子恢号”印章。 借谷证正中加盖圆形公章,外圈边沿文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会”,中圈两束稻穗图案,内圈为地球图形。背面空白无内容。1978年10月,宁冈县东上乡七里船村党支部书记罗学华献交。国家二级文物。
  “欢迎朱军长”标语1928年4月28日,朱德、陈毅率领“八一”南昌起义保留下来的部分部队和湘南农军万余人到达宁冈,与毛泽东率领的工农革命军在龙市胜利会师。当时,宁冈各地写了大量标语, 欢迎朱德部队。这条“欢迎朱军长”的标语是用石灰水刷写在大陇街上尹家一户农家的右侧砖墙上,横式,横向长170厘米,纵向高57厘米。1969年5月,组织民工将刷写标语的砖仔细拆下,砌置在会师纪念馆展室墙上。国家二级文物。
  宁冈县第四区苏维埃政府指令该指令为任职书,行文主要内容是:经本区政府常委决议,指定陈嘉吉同志为本区政府干事,并限即日随带行李来府工作。文末有委员长朱天俊签名盖章,常委罗灿恒、 张源、陈念昕、赵云鹏等4人签名。落款时间为“中华苏维埃元年四月十二日”,上加盖“宁冈县第四区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印”方印。1986年4月,湖里背村高贵和献交。国家二级文物。
  红军武器类井冈山市保存的红军武器有:王佐赠给李嗣凤的青龙剑为铁、木质地,颜色呈灰黑色的青龙剑,长条形,两面刃,长74厘米,宽 3厘米。靠护手圈内一组的铜片圈两侧各有一条青龙,故称青龙剑。此剑原为王佐所用。1928年春,井冈山罗浮乡成立工农暴动队时,王佐将此剑赠给该暴动队副队长兼军事教官李嗣凤。国家一级文物。
  段红皮1928年在龙源口战斗中使用的土枪为灰黑色,铁、木质地的土枪,长124厘米,枪口口径2厘米,重3.6公斤,由一木托和一根铁管组成。1928年,永新县秋溪乡暴动队将这支枪发给该乡横溪村少先队员段红皮站岗放哨使用,此后,段红皮经常持着这支枪在龙源口石拱桥上站岗放哨。同年6月 23日,段红皮又用它参加了著名的龙源口战斗。国家一级文物。
  吉安县保存的红军武器有:土枪4支,土炮3门,步枪1支,梭镖10支,刺刀3把,手雷3个。
  峡江县保存的红军武器有:大刀4柄,4式,为金滩暴动时农民使用过的武器。1式:全长82厘米,刀身长55厘米,宽4. 3厘米,厚0.5厘米。2式:全长77厘米,刀身、刀柄连为一体,刀身长52厘米,宽5. 6厘米,厚0.5厘米。 3式:全长75厘米,刀身、刀柄连为一体,刀身长54厘米,宽4厘米,厚0.5厘米。4式:全长58厘米,刀身、刀柄连为一体,刀身长43厘米,宽4.2厘米,厚0.5厘米。
  梭镖2柄2式,为金滩暴动时农民使用过的武器。1式:长24.5厘米,圆锥形銮。2式:长26.5厘米,圆锥形崟。
  遂川县保存的红军武器有:暴动武器堆前乡烈士曾宪坤用的中正剑1把,草林乡主席王绍沿用的大弯刀1把。
  宁冈县保存的红军武器有:古城区西源乡赤卫队使用的土砲1928年5月,古城区西源乡赤卫队在鄢县九都同挨户团作战获胜,缴获敌人地铳式土砲两门,带回宁冈;6月23日,赤卫队员扛着这两门土砲参加七溪岭战斗,取得胜利。红军主力离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后,该乡赤卫队队长谢香林布置谢锡光等人,把这两门土砲用油纸包裹好,沉入屋背山冲夹雷湖的湖洋田里。1968年,谢锡光等人献交。这两门土砲均系生铁铸成,长 1.1米,中间外径13厘米,砲口直径6厘米,除表面生锈,其余保存完好。国家二级文物。
  湘南暴动农军耒阳第四师某连连长周鲂使用过的匕首1928年,湘南暴动农军耒阳第四师某连连长周鲂带12人,攻打耒阳恶霸地主曾水仙家,用一把匕首杀死曾水仙之子和团丁数人,缴获1支长枪和 2支短枪。在随南昌起义余部和湘南暴动农军上井冈山之前,他将这把匕首交妻子保存。周鲂后在江西大余县平头坳战斗中牺牲。该匕首铁质木柄,通长25. 7厘米,宽3.2厘米,宽肚竹叶形,已有铁锈。:1987 年,周鲂妻谷子英携女前来献交。国家二级文物。
  红军用品类吉安市保存的红军用品有: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证章1枚,铁质,长方菱形,长5. 3厘米,宽0.5厘米。
  吉安市赤色总工会证章1枚,铜质,五角形「正面有铸字“吉安市赤色总工会证章”,字呈环形排列。
  挎包1个,长30厘米,宽33厘米,带长70厘米,永新灰色粗布。1930年10月在吉安红军被服厂制。
  新四军驻赣办事处方凳2张,杉木质,红漆。凳底板书“新四军驻赣办事处秘书处一号”、“副官处”字样。
  井冈山市保存的红军用品有:一雄食盐(原物)陶罐高18厘米,食盐结晶为大硬块。是当年红军送给贫苦群众李尚发的。1959 年,李尚发献出。国家二级文物。下同。
  南陂乡少先队奖旗(原物)三角形,长130厘米,宽70厘米,棉布,红色转黄。1965年于莲花县坊楼征集。信笺印版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用过的信笺木刻印版,上部刻有列宁语录,下部为io个竖式条格。 1968年从茶陵县烈士纪念堂征集。
  瓷碗毛泽东在鄢县桥头江家村汪德良家中吃饭用过的,1965年由汪夫人王长秀献出。
  石碑柱子(原物)由三方石柱与两根横石柱斗樺而成,碑上有1928年红军写下的5条墨汁标语。 石碑原在宁冈龙江书院内,1962年收藏于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米缸1927年,工农革命军路过莲花县甘家村时,吃了该村贫农妇女陈娇枝家半缸大米,走时将一床棉絮放在米缸里。1969年,陈娇枝献出此米缸。
  木梯毛泽东指挥红军攻打宁冈新城时用过。1965年从新城征集到。
  木桶1928年6、7月间,毛泽东在永新塘边开展土地革命,曾用此水桶为群众挑水。1965年征集到。
  缝纫机机架(原物)1928年,桃寮红军被服厂用过的缝纫机,因埋藏在地下,机头已锈烂,只剩下机脚架子。1962年从茅坪群众家里征集。
  吉安县保存了红军用品有:行军锅1 口,马灯2盏,军绒毯1床,牛皮公文包1个,军号嘴1只,笔筒 1个(梁明哲),文件柜1个(曾山);办公桌1个(梁一清),藤书箱1个(赖经邦),半面红旗1面(曾山与胡海分手的“艰苦奋斗“4字旗,曾山手持“坚苦”,胡海手持“奋斗”,现在“奋斗”2字旗),东固区苏维埃政府各种印章、红军印章、印盒。
  吉水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慰劳红军急先锋第一等奖”银质奖章1枚。1933〜1934年,阜田区黄金湖乡上石瀨村罗前修支援红军有功,被湘赣省赣北斗委会颁发银质奖章。今存县博物馆,经鉴定为省一级文物。
  峡江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铜盆、棉絮是1930年10月19日红一方面军战士临走时赠给张家壁村农民张富开的纪念品,张一直珍藏,1969年主动献给文物部门。铜盆:敞口,口沿外卷,高11厘米,口沿直径34. 8厘米,盆深10. 5 厘米,底径18.5厘米,重1.5千克。棉絮:长2米,宽1.5米,重2千克。
  永丰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苏维埃印章两枚,木质,圆形。一颗直径8厘米,高3厘米,印面刻有两道圆圈,外粗内细,内外圆圈刻上、下文。上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江西省永丰县藤田区”;下文:“田心乡苏维埃”,印面内圆中心刻一个地球图案,地球上刻有交叉镰刀斧头,地球四周刻有稻穗、五角星等。另一颗文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江西省永丰县石马区夏村乡苏维埃”。两颗印章大小、形状及印面上所刻图纹均相同。
  遂川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印章“遂川县第四区高圳上苏维埃政府”条印1枚,“全安乡苏维埃政府”圆印、条印各1枚,“第三区第十三乡苏维埃政府”圆印、条印各1枚。
  印盒遂川县零田区工农兵政府印盒1个。
  袖章红军战士李金华袖章、第五区第九乡苏维埃政府袖章、第四区赤卫队袖章、古塘农民协会袖章各1只。
  识别带遂川县第三区、草林区第二乡苏维埃政府、古塘乡农民协会识别带各1条。
  桌凳毛泽东在邱家厦所用过的方桌1副、长板凳2条。
  万安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红色五月纪念章2件,1930年制作。红棉布,长17厘米,宽15厘米。
  农民自卫军胸章2件,1927年制作。红棉布,长15厘米,宽9.5厘米。
  万安七区第十七乡苏府赤卫队条章1件,1930年制作。木质,长10.3厘米,宽7.4厘米,高2.7厘米。
  “万安五区第九乡苏维埃政府査验”章1件,木质,圆围长12.9厘米,高2.5厘米。
  农民协会梯形印章2件,木质,下底宽9. 3厘米,上底宽8.4厘米,厚1.9厘米,高3. 8厘米。
  乌塘乡、蕉源中村乡、黄公塘乡、太平乡农民协会印章4件,木质,长8. 5厘米,宽2.1厘米,厚1.5 厘米。
  黄公塘乡、蕉源中村乡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印章2件,木质,椭圆形,圆围长10.8厘米,高2.2 厘米。
  永新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石模1块,湘赣省造币厂用以铸造苏区银元。国家二级文物。
  油灯1盏。毛泽东在三湾改编时使用过。
  纪念章、奖章类《抗美援朝功劳证》4件;抗美援朝纪念章、解放东北纪念章、解放华北纪念章各 1枚(李湘军长遗物);对越自卫还击战二等功勋章1枚(贺佐文烈士遗物)。
  莲花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赤色邮局牌1件。红绸竖幅,长2. 8米,宽0.48米。上绣11个13厘米见方的黑体大字:“中华赤色邮政湘赣省总局”。它是湘赣苏区赤色邮局于1931年绣制的第一面局牌。1981年曾参加过全国邮电展览,并在日本展出,受到中外人士珍视。
  宁冈县保存的红军用品有:砚台、青油灯1927年10月至1929年1月,毛泽东在茅坪八角楼办公时,曾在此青油灯前,用此砚台盛墨,写下《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著作。砚台青石质,圆形,厚 3厘米,口径25厘米,底径22厘米,重2650克。青油灯重400克,灯座系竹筒,直径7. 5厘米,高27厘米,上置凹形铁灯盏,直径9. 8厘米。红军主力转入赣南,房东谢池香将其秘藏,后交其孙谢慕尧保存。 1968年谢慕尧献出。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农民运动训练班毕业纪念章1927年1月,在中共宁冈党组织领导下,县农民协会在龙市张家祠举办全县第一期农民运动训练班。5月9日结业,学员每人发纪念章1枚。纪念章为铜质,圆形,宜径3.5 厘米,重5克。正面外圆周边凸境,境内弧形排列“宁冈县农民运动训练班第一期毕业纪念章*1927 • 5 • 9”的铸字,中间是一个直径2.2厘米的内圈,圈内有国民党青天白日党徽和一张犁及花饰,象征国共合作。此纪念章由农训班学员陈达生的孙子陈世阳献岀。国家一级文物。
  桃寮红军被服厂的缝纫机机头1927年11月,桃寮红军被服厂创办,翌年有缝纫机6台,后因红军主力出击赣南.被服厂解散,该厂工人黄文祥将机头携回家中埋藏。新中国建立后,其弟黄文禧献出。 该机头面板长43厘米,宽18厘米,整体高28厘米,重10.5公斤。这个缝纫机机头作为我军初创时期军需生产的见证物,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编写为《军需生产史料丛书》中予以介绍。国家一级文物。
  茅坪红军医院的碾權1927年10月,坝上村李云甫,原业中药。经袁文才动员携带碾槽、药柜絆药'材加工设备,来到红军医院工作。此碾槽为加工草药用。后红军离开根据地,李云甫将其搬回家中保存,于1959年献出。碾槽铁质。长形,中间部位有一凹槽。整体通长50厘米,宽20厘米,高16厘米,重 7公斤。国家二级文物。
  烈士吴滕云攻城用过的棉絮吴滕云,大陇乡源头村人,系工农革命军一师二团某班班长。1928年 2月,在新城战斗中,吴滕云和战友一道,为减少伤亡,将自己家的棉絮浸湿,捆扎作掩体,迅速靠近城墙, 攀登入城,为攻克新城立下战功,后吴在战斗中牺牲。这床染上烈士鲜血的棉絮,其弟吴步云珍藏多年, 于1979年3月献出。棉絮血迹、弹痕犹存。国家二级文物。
  烈士余贲民用过的木箱革命烈士余贲民任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财政部长时,常用此木箱存放账本。木箱长31厘米,宽17厘米,高13厘米,黑漆,配老式铜锁扣。红军主力离开根据地时,余贲民将此箱赠茅坪五斗村刘应龙。新中国建立后,收集存放于井冈山会师纪念馆。国家二级文物。
  中共湘赣边界“一大”会议长条桌1928年5月20日,中共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茅坪谢氏慎公祠召开。会场上首置谢氏慎公祠的香案作为主席台桌。后由当地群众保存,今陈设在原会址内。条桌系杉木制成,长3. 2米,宽0.6米,高0.84米。桌面由5块厚杉板镶接而成,板上雕有较粗糙的凤鸟图案。国家二级文物。
  陈毅安烈士生前用过的座钟陈毅安,湖南湘阴人,曾任红三军团第一纵队司令员。为了革命事业,陈多次推迟婚期。1929年在坚持井冈山斗争中负伤,经组织考虑护送其回家养伤,始同恋人李志强完婚。这架座钟便是他们结婚的纪念物。1930年8月7日,在长沙战斗中,陈不幸牺牲,时其妻正怀孕在身。她矢志抚养烈士后代,这一珍贵纪念物伴随她度过风风雨雨几十年。1990年,陈毅安烈士的儿子陈星明,遵照其母遗愿,专程从北京将此钟送交井冈山会师纪念馆收藏。国家二级文物。
  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用过的草鞋勾1927年底和1928年春,毛泽东曾在茅坪洋桥湖村谢槐福家居住过一段时间。当时,红军物质生活极为艰苦,多数官兵穿的是草鞋,且都是自己学习打草鞋。毛泽东也不例外,他跟房东谢槐福学会了打草鞋。毛泽东打草鞋用过的草鞋勾,是用杂木制作的,长35厘米,宽30厘米,重1650克。谢槐福一直珍藏着,1964年献出。国家二级文物。
  红军被服厂工人用过的火熨斗、剪刀、铁尺、竹尺1927年冬,工农革命军在茅坪乡桃寮村张家祠内创办了被服厂。坝上村的裁缝李继祖带着火熨斗、剪刀、尺等必用工具在厂里做事。红军被服厂工人用过的火熨斗为铁质,熨斗口径12厘米,底径9. 2厘米,柄长11厘米,把柄与结合盛火的部位有一高出 6厘米的挡板,以防火焰灼伤。剪刀两把,一把长25厘米,一把长27厘米,是过去裁缝用过的老式剪刀。 铁尺长37厘米,宽2厘米,厚1厘米;竹尺长37厘米,宽2厘米,厚0.6厘米。1929年初,红军主力离开井冈山,李继祖携带火熨斗、剪刀、尺等工具,继续为人缝衣度日。1966年,李继祖将火熨斗、剪刀、尺等献出。均为国家二级文物。
  毛泽东同志在八角楼居住期间用过的架子床1927年10月至1929年1月,毛泽东居住在当地名中医谢池香家的八角楼上,睡的是由房东提供的木床。此床为木质架子床,长208厘米,宽125厘米,高 202厘米。该床床脚直通顶架,与床沿斗樺相连,上支顶棚遮盖。床架三向以小木方条拦围,并安装木制小葫芦杆装饰,两端中间装置小竹竿,以晾毛巾等物件。红军离开后,因谢池香是当地德高望重的中医师,其房屋未被焚毁,此架子床得以保存下来。1966年,谢池香的孙子谢慕尧将床献出,存放在八角楼毛泽东旧居中。国家二级文物。
  工农革命军枪械修理所用过的铁钳、锂刀1927年11月上旬,工农革命军在白云寺办起了枪械修理所。开始由茅坪马沆新屋陇村能工巧匠谢凡君负责,1928年5月红四军成立后,枪械修理所扩大,由宋乔生任所长。工农革命军枪械修理所用过的铁钳共两把,一把长64厘米,另一把长66厘米,前者为宽口 ,后者为窄口,钳杆圆形,由粗到细;锂刀两把,一把长33厘米,另一把长48厘米,都是3厘米宽,其表面已生锈。1964年,谢凡君之子将此两把铁钳和两把锂刀献出。均为国家二级文物。
  茅坪红军医院使用的药柜1927年10月,秋收起义部队在茅坪攀龙书院开办红军医院。坝上村开药铺的李云甫带上器物和药柜,到红军医院帮助工作。该药柜为木质,长2米,宽0.45米,高1.62米,分成2隔3层,保存完好。1967年,李云甫之子李继祖献交,存放在红军医院旧址内。国家二级文物。
  货币债券类井冈山市保存的红军货币有:银元(原物)1929年4月,彭德怀率红五军重返井冈山时,在茨坪向群众每人发一块银元。此银元李尚发珍藏数十年,他在银元上戳有小孔,用于小孩风帽上作装饰物。1959年献出。
  吉安县保存的红军货币有:苏区货币东固平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原件),藏第二次反“围剿”陈列馆。
  峡江县保存的红军货币债券有:苏区货币1张,1933年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票额伍角。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革命战争公债券票额均为壹圆。收藏20张,其中1933年9月版券 9张,1933年11月版券11张。
  永丰县保存的红军货币债券有:铜币1枚,圆形,直径2.5厘米,正面中心为圆形火炬,火炬中心是镰刀斧头,内圆与外圆间上方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字样,下方有“每贰拾枚当国币壹圆”字样。
  纸币壹圆券1张,正面横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票面中心有列宁像和五角星,下边印 “凭票付银币壹元”,四角各印1个“壹”字;背面印“国家银行”字样,四角各印有“壹”字。
  公债券7张,1934、1935、1936、1937、1938、1939、1940年各1张。长方形,长4厘米,宽7厘米,四角有“伍圆”2字,上方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建设公债”字样,下方有“主席毛泽东画”,“国民经济人民委员林伯渠画,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画”,右边是“本公债周年利息伍厘”、“于每年十月一日付息”。票面有一长椭圆形图案,两侧有“伍圆”2字,票面中央有一直径1.5厘米圆印章,文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邓子恢”,印章三分之一的两侧有五角星。7张大小、图样相同。
  遂川县保存的债券有:公债券1张,面额壹元。1933年7月发行,特字第018774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湘赣省革命战争公债券”。
  永新县保存的红军货币有:银币券11张,湘赣省工农银行发行。国家二级文物。
  宁冈县保存的红军货币有:中华苏维埃政府发行的硬币伍分硬币1枚,为中华苏维埃政府于1933年发行。铜质,圆形,直径 2.5厘米,重5克,正面铸有“伍分”字样,两旁是稻穗花饰,背面中央铸有镰刀、铁锤,圆周内上部排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下部为“每贰拾枚当国币壹圆”的铸字。县民政局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收集。国家二级文物。
  毛泽东给茅坪农民袁开莲的银毫子1927年冬,毛泽东居住在茅坪洋桥湖村,常去步云山指导农民自卫军训练。一天,当地农民袁开莲卖菜给部队,而红军采买身上钱不够,毛泽东就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银毫子给袁开莲,作买菜钱。此两枚银毫子,圆形,边缘有细齿纹,直径都是23毫米。其中1枚正面中竖立“贰角”2字,两束麦穗环绕,上部从右向左弧形排列“每五枚当一圆”6字;背面为袁世凯头像,上面从右往左弧形排列“中华民国三年”6字。另1枚正面中为“20”字样,周边铸有1圈外文字,背面正中铸 “贰毫银幣”4字,周边铸“中华民国十年”6字,其他字迹已无法辨认。因是毛委员所给,袁开莲一直珍藏着,1970年献出。国家二级文物。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五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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