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26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经营体制 |
分类号: | F590.85 |
页数: | 2 |
摘要: | 清代,境内各县城均有驿馆和少数客栈,为来往官员及旅游者提供饮食、住宿及代雇车马船等服务。抗日战争期间,吉安商业有所发展,来往商人增多,旅社、客栈也有所增加。由于旅游资源未能开发,入境旅游者寥寥,境内旅游服务行业十分落后。新中国建立初期,吉安专区、县(市)人民政府均设立接待单位,负责来往领导和出差人员的接待工作。1971年3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以后,吉安旅游业开始起步。从此,旅游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指导性的旅游服务规范和价格标准,地、县(市)旅游部门既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又根据本地特点制定具体的旅游经营方案。全区旅游业步入健康、快速、高效发展轨道,旅游环境明显改善,旅游经济效益快速增长。 |
关键词: | 旅游经营 经营体制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