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407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发行 |
分类号: | J943.11 |
页数: | 2 |
摘要: | 电影发行业务是新中国建立后才开始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吉安放映的电影拷贝由武汉市中南分公司驻江西办事处发行。1956年6月,将办事处改名为中国电影发行公司江西省公司,电影拷贝由江西省电影公司发行。1959年,由于全省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全省各专区(市)相继成立了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1962年,省电影公司将35毫米影片的发行权下放到专区电影公司。1976年后,随着农村电影放映单位的迅速增加,在一些离县城较远而且附近电影队多的乡镇建了乡镇电影发行站,将部分16毫米和8.75毫米影片下放到乡、镇站发行。“文化大革命”前,电影节目和拷贝数量较少,国产故事片不多,国外译制片多为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和朝鲜的影片。 |
关键词: | 电影发行 电视影片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