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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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4023
颗粒名称: 稽查工作制度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文化稽查队在地区文化局领导下,监督和稽查全区的文化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稽查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经营单位或个人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稽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稽查人员不得袒护、包庇被查处的经营者.不得为违法经营者说情,不得开脱违法责任,不得伪造、 篡改、隐匿、销毁和扩散证据。稽查人员对检查和调查中认定的违法财物依法扣押或查封时,须填写《扣押或查封财物清单》。扣押的财物一律按规定登记入库,不准私自占有或外传。
关键词: 制度化 制度建设

内容

文化稽查队在地区文化局领导下,监督和稽查全区的文化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稽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掌握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管理的规章, 熟悉文化市场管理的业务知识,有责任向文化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政策的宣传。
  稽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
  稽查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经营单位或个人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
  稽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稽查人员不得袒护、包庇被查处的经营者.不得为违法经营者说情,不得开脱违法责任,不得伪造、 篡改、隐匿、销毁和扩散证据。
  稽查人员不得泄露案情和稽查活动安排。 ’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在场,检查时须出示《文化市场稽查证》,发现违章行为或非法活动,应及时制止,并填写《稽查现场检查记录》,由当事人、见证人当场签字。
  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处罚,严禁以言代法;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要依法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稽查人员对检查和调查中认定的违法财物依法扣押或查封时,须填写《扣押或查封财物清单》。扣押的财物一律按规定登记入库,不准私自占有或外传。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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