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922 |
颗粒名称: | 课外体育活动 |
分类号: | G8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书院、县学的课外体育活动以游戏、跑步、跳绳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1951年8月开始,各级学校除安排早锻炼外,在上午第二节课后增加1次课间操,下午第二节课后安排40分钟左右的课外体育活动。同年5月实行“劳卫制”后,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计划,每周的课外活动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负责指导。1976年以后,全区中小学逐步恢复课外体育活动,活动项目日益增多,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拔河、跳绳、体操等。绝大多数学校均将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列为期末评先进的一项条件。1980年,地区教育局与地区体委配合,在安福县枫田中学试点,倡导学校在课外体育活动时积极开展重点项目训练。 |
关键词: | 体育项目 休闲体育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