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四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3907 |
颗粒名称: | 等级裁判员 |
分类号: | G811.4 |
页数: | 2 |
摘要: | 民国时期,区内无专业裁判员。遇到要举行体育运动竞赛,一般是临时抽调中、小学体育老师或社会上有体育特长的知名人士担任裁判员。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仍无专职裁判员。据吉安师范老教师回忆:该校体育老师钟化平曾多次担任地区、吉安市体育运动会的总裁判长,他裁判业务熟悉,组织协调能力强,执法公正,受到运动员好评。“文化大革命”前, 吉安市只有一级裁判员6名。1985年,地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葛筱华获全国优秀裁判员称号;1986年、1989年,又两次获江西省优秀裁判员称号。1998年12月,乒乓球裁判员殷晓明、游泳裁判员罗辉、足球裁判员黄晓强、田径裁判员周勤、羽毛球裁判员杨江豫被评为江西省优秀裁判员。至2000年底,吉安地区共有等级裁判员2505人。 |
关键词: | 裁判员 称号等级 |
出版者:复旦大学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